10月1日,上午,9:30
在曾毅的办公室里,沈军、仲安华正在汇报9.1案件的有关情况。
沈军说:“9.1案件办到今天出现了几个情况:
一是赵建查交代9.1案件情况是听熊其州说的,直接指认熊其州就是杀人犯。
二是熊其州根本就不承认,熊其州平时根本就与赵建查没有任何交往,根本就不可能把杀人这么大的事情告诉赵建查。
三是8.27林场被盗案件,报案人自称被盗五千元,而熊其州交代只盗窃一千元,如此大的差额不可能是记忆上出现的差错,肯定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9.1凶杀案件与熊其州有无关联,只要通过熊其州与赵建查平时的关系,有无交往就可以辨别出来赵建查交代的真伪。另外,现在熊其州在我们手里,他是否具备作案的时间和空间很快就可以查清楚。
要查清8.27盗窃案件的数额也很容易,我们只要查清楚报案人现金的来源就可以判定谁在说谎,从而确定熊其州交代的可信程度。这样对我们进一步认定谁是9.1凶杀案件的真正凶手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仲安华说:“取证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我们用了一周的时间,沿着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的路线进行追踪搜索。
在赵建查屋后西南方向247米处的一棵大桑树下,发现有一次土壤被翻动的新鲜痕迹。向下挖了有0.7米,发现有一只塑料袋被埋在泥土里。里面装有受害人的身份证和驾驶证。
这是到目前为止发现的最有价值的现场证据,它将为我们下一步的审查工作提供非常有力的证据支撑。
另外,通过法医对赵建查有关部位进行检查,赵建查左手大拇指第二个关节处有明显的红肿,应该是外力所形成的。
我们认为可能是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在争夺钥匙过程中形成的。这又为我们的审查工作提供了一个新的证据。”
曾毅说:“9.1案件现在已经进入到一个关键时期,首先要弄清楚熊其州口供的真伪。熊其州与赵建查交往到底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是不是能把杀人的这种事情也告诉对方。
如果能够证明熊其州与赵建查根本就没有什么交往,案件发生的时候两人根本就没有接触过,赵建查的谎言就不攻自破。
另外,确定熊其州是否参与9.1案件最关键的是他是否具备作案时间和空间。案件发生的时候熊其州到底在什么地方,如果他根本就没有接触现场的条件,对熊其州参与9.1案件就要果断地排除。
赵建查为什么要翻供,并且还编造谎言来欺骗我们,现在他的意图已经十分清晰了。他就是要通过谎言来干扰我们对他的审查,企图逃脱罪责。
赵建查也知道,他在我们的手里是不可能轻易过关的。他明知熊其州负案在逃,可能在短期内很难将其抓获归案,这样赵建查就可以钻法律的空子,羁押时间一到公安机关就必须放人,他就可以趁机逃跑。
还有一点就是赵建查想借我们的手把有宿怨的对手也拖下水,把水搅浑干扰我们的侦查工作。
在对熊其州的有关情况调查清楚以后,如果能够彻底排除他参与9.1案件的可能,再开始对赵建查进行第三次审查。这次审查一定要把他拿下来,彻底解决问题。
首先要彻底摧垮赵建查的心理防线。赵建查的批捕决定检察院已经批下来了,是以盗窃罪批捕的。在审查前直接向他宣布批捕决定书,他企图利用拖延时间来钻法律空子的幻想就彻底破灭了,这必将狠狠的打击他抗拒审讯的嚣张气焰。
二是要通过对赵建查与熊其州两人关系的调查,特别是在关键的时间段两人根本就不可能有接触的条件,用事实和证据戳穿赵建查的谎言,迫使其交代问题。
三是在对赵建查的审查中,我们一定要紧紧地围绕犯罪现场的细节进行提问。重点是:
1、犯意的产生和作案前的准备。
2、作案的全过程。重点是抢夺钥匙时双方搏斗的情况,犯罪嫌疑人是如何在抢夺过程中折断钥匙的,并造成大拇指的损伤。这是认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关键证词。
3、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的行进路线。他在作案后遇到什么人以及对受害人遗留物的藏匿情况。
4、犯罪嫌疑人作案后的心理变化,为什么要说谎翻供。
在审查过程中我们要充分发挥证据的作用,适时地出示证据,迫使犯罪嫌疑人就范,老实交代犯罪的全过程。”
第二天上午,杨可根本就没有在家休息,一大早就赶到县化肥厂。杨可在向保卫科长介绍了有关情况以后,保卫科长很快就把8.27案件的报案人陆建财带到保卫科办公室。
杨可对陆建财说:“我是刑警队的,8月27日你在派出所报案说有一个手提包在林场三轮车停车场附近被人给偷了,现在小偷已经被我们抓到了,我们是来核对一下有关情况的,你究竟丢了哪些东西?”
陆建财很高兴地说:“谢谢你们,东西都找到了吗?手提包里丢了哪些东西,我已经在派出所说得清清楚楚的,还需要再重复一遍吗?”
杨可说:“我们调查的情况与你的报案情况有很大的差距,希望你能够实事求是地把损失的情况讲清楚,这对我们审理案件很重要,请你配合。”
陆建财说:“我报案被偷现金五千多块钱,这也就是大概的数字,不可能精确到什么程度。那几天我每天到乡下去收钱。这些钱是村民在我们厂里买化肥的赊欠款。不然我身上怎么能有那么多的现金。”
杨可问:“你被盗的现金大概是什么票面的?”
陆建财有一些不耐烦地说:“警官先生,你们问这些干什么?难道你们还怀疑我报假案吗?我包里有五千块钱是整的,都是一百一张票面的。其他还有一些零碎钱是我的工资和平时的零花钱,有一百多块钱。既有纸币也有硬币,这些具体的我也说不清楚。其他的就是工作证、身份证和一些票据。”
杨可突然很严肃地问:“陆建财我再重复一遍,希望你能够讲真话。你既是报案人又是受害人,现在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我们抓到了,如果你说的损失金额与犯罪分子交代的数额,差距太大我们是很难定案的。你如果说假话影响到公安机关的正常办案,同样是要被追究责任的,希望你能够明确这一点。不能因为你是受害人就可以说一些不负责任的话。”
陆建财还在继续狡辩说:“难道我的东西被人偷了我还有什么错吗?我包里有多少钱我自己心里有数。你们不去抓小偷拿案件受害人盘问来盘问去的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你们破不了案子,就想找报案人的麻烦来给自己讨回一些面子。”
杨可很气愤地说:“陆建财,你必须搞清楚,我们现在是依法对你进行询问,你所说的话我们都会记录下来,如果查出来你故意说假话,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你不要想通过耍一些小聪明,来回避我提出的问题。
现在我再问你,你被盗的现金究竟是怎么来的?你要尽可能的把每一笔的来源都说清楚。”
陆建财说:“那些钱都是从村民手里收回来的赊欠款。这么多的钱,我收了好几天,哪里能都记得。他们把钱还了,我就把欠条还给他们。我记的一些小瓜账放在手提包里也被小偷给偷走了,谁还能把这些事情说清楚?”
杨可说:“你记的小瓜账丢失了,你们厂里的财务上应该还有底根吧?我已经把话说到这个份上,希望你不要不识时务,等一会我们就到财务上去核对。伍仟块钱都是一百元票面的,这些钱你是怎么收上来的。难道几十户村民欠款都是整数,还的钱都是整钱?你再给我好好想一想,这样的事情说出去谁会相信?”
陆建财听到杨可的提问感到恐慌起来,半天也说不出一句话来,豆大的汗珠从头上冒了出来。杨可也不着急,两眼紧紧地盯着陆建财。
突然陆建财站了起来,一下子扑倒在地上,不停地磕头,嘴里还在叫喊着:“对不起,我不应该说谎,请你们原谅。”
杨可说:“陆建财,你坐到凳子上,有什么话好好说。”
陆建财非常不好意思地说:“我害怕被盗的钱少了公安机关不立案,就是立案了也不认真去破案,所以我才故意把被盗窃的数额说得大一些。
其实我的手提包里只有一千多块钱。另外最主要的还是,我多报了损失的数额也是私心在作怪。采购员因公事出差如果丢了东西,只要有派出所的证明,厂里就会给我们报销。这样我还可以从中获取更多的利益。
警察先生我错了,我没有想到因为我的贪心,给你们办案带来那么多的麻烦,我愿意接受你们的处罚。”
杨可问:“你到厂里报账了吗?”
陆建财说:“我还没有敢到厂里去报账,我也害怕那么多的钱,如果真的被发现了我是要坐牢的。”
从化肥厂回来的路上,杨可回想起刚才调查的情况,不由自主地身上冒了一身冷汗。由于自己过于自信,急于求成差一点把一起普通的盗窃案件搞砸了。如果不是及时的纠正,可能会影响到9.1案件的侦破工作,那就是闯下大祸了。
走进队长的办公室,杨可首先把检讨书交给沈军,然后一声不吭地坐在那里等着挨训。
沈军问:“怎么样问题想通了?先把去化肥厂调查的情况说一下?”
杨可红着脸说:“队长我错了。”紧接着杨可把到化肥厂调查的情况向沈军做了详细的汇报。
听了杨可的汇报以后,沈军用手轻轻地在杨可的头上敲了一下说:“你小子平时的机灵劲弄哪里去了,如果按照你的推理熊其州说的是假话,那么赵建查的交代可能就是真话,熊其州就是9.1案件的主谋。
你想过没有按照这个思路走下去,会产生什么样的严重后果,这个责任是你我都承担不起的。记住这个沉痛的教训吧,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等结案以后我们再好好地总结一下。你现在再去东郊一趟,把熊其州9月1日的活动情况认真地调查一下,这是需要调查人员的名单。”
杨可从沈军手上接过调查人员的名单,飞快地跑了。
杨可和郊区派出所民警陈云利来到仙客来饭店。饭店老板胡琦望看见陈云利等人走过来,主动地迎了上去热情地打招呼:“陈干事,今天是什么风把你吹过来了,中午就不走了坐下来喝几杯。”
陈云利说:“谢谢,不要客气,我们过来是要了解有关情况的,这是刑警队的杨警官。”
杨可接着说:“你的饭店有一个女服务员叫万美华,请你把她在9月1日那天在饭店的活动情况说一下。”
胡琦望笑呵呵地说:“哦,就是这件事情呀,昨天你们有人来问过。9月1日上午万美华正常在饭店上班,快到11点钟的时候,她的男朋友熊其州过来了。万美华提出来要提早回去,我很理解,还专门叫厨师弄了几道菜让她打包带走了。下午2点多钟,万美华正常到饭店上班,一直到很晚才回去。最近几天没有看见熊其州。”
在东营村三组姜海祥家里,姜海祥对杨可、陈云利说:“我们家就在万美华家的隔壁。9月1日中午的时候,我和老太婆坐在门口望呆,快要弄午饭的时候看见万美华拉着男朋友的手走了过来,他们还主动地和我们打了一个招呼。
万美华手里还提着一个塑料袋,里面好像是打包的饭菜。万美华的男朋友姓熊,叫什么名字我说不上来,他们交朋友也就几个月的时间。”
在万美华的住地,万美华对杨可、陈云利说:“我现在是住在我的姨娘家里,她家人都外出打工了。我与熊其州认识是朋友介绍的,相处也就半年多时间。我对他家里的情况并不是十分了解。
以前他基本上没有在我这个地方留宿,一般都是玩玩就走了。从8月底开始,他就会赖在这里不肯走。他说有几个仇家最近天天找上门要报复他,没有办法只能在这儿躲几天我只好同意。
9月1日那天他是中午过来的,他是在饭店找到我的。饭店老板与熊其州很熟悉,临走时还送给我们中午吃的饭菜。
熊其州这次住在这里很少出门,平时最多的就是在庄子上走走。熊其州被你们抓起来了,究竟是犯了什么事情我不知道。他从来都不跟我说他过去的事情,我也没有过多地去追问。”
张成雪负责调查赵建查与熊其州之间的关系。
村治保主任华闵文对张成雪说:“赵建查和熊其州都是一个村的人,这两个家伙都不学好,没少给我添麻烦。
赵建查主要是在公路沿线搞诈骗,熊其州是偷抢爬拿什么事情都干,还特别喜欢打架。
他们两人不是一伙的,而且还有矛盾。听说今年以来因为争地盘就打了两次。
他们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派出所对他们也没有什么好的管理办法。熊其州与赵建查两个人遇到一起就像是仇人似的,互相不搭理,根本就不可能在一起作案。”
村民徐明华对张成雪说:“我和赵建查是邻居,这家伙从小就不学好,嘴巴很会说,到处骗别人的东西。村里人看见他都躲着走,害怕被他给沾上带来晦气。熊其州手脚不干净,经常爬到过路的车辆上偷东西,现在派出所还在到处抓他。这两个人根本就走不到一起,积怨很深。”
村民王顺对张成雪说:“赵建查和熊其州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两个人虽然认识,但是矛盾很深,我从来没有看见他们两人说过话,就是撞对面了也不会打一声招呼。”
曾毅在听了外围调查情况汇报以后对沈军、仲安华、杜建国说:“从目前调查的情况来看,熊其州与赵建查根本就没有什么来往,赵建查交代的情况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另外熊其州不具备作案的时间和空间,熊其州参与9.1案件可以排除,准备提审赵建查。刑警队和预审股的同志你们要坐下来认真研究一下,拟定好审讯方案,争取尽快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