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利申请

1.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有什么区别

很多发明人在申请专利时,往往会纠结,到底是申请发明还是实用新型?我们觉得可以这么来考虑:

(1)首先明确你的技术方案性质适合什么样的专利保护类型

表1-1 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各维度对比表

续表

如果是产品结构类的,可以考虑到底申请发明还是实用新型;如果是工艺方法、软件程序、配方材料类的,只能申请发明专利。

(2)明确专利技术方案本身的创造性高低

很多时候,如果发明专利在检索查新后,根本就没有特别类似的相关在先技术,发明人会毫不犹豫地申请发明专利;如果检索查新后,找到了特别接近的在先技术,该专利可能没有授权前景,发明人也不考虑申请专利了。大多数时候,发明人面对的困境是,查新时找到的在先技术与发明有点相关,又有不同之处,但不同之处的创新高度有点单薄,创新层次或者高度不高,担心申请发明会被驳回;申请实用新型又心有不甘。面对这种两难困境,业内普遍采用的建议方式是同时申请发明与实用新型,最终由审查员根据审查结果来帮发明人决定是发明还是实用新型专利。但目前,因为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太大,发明专利积压严重,导致专利局可能对同时申报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进行延后审查,这样同报的发明最终在四年后才能进入实审,再过一两年才能获得审查结果,所以同报的发明一般要六七年时间才能获得最终结果。这种延后审查会让同报专利的性价比显著降低。

笔者提供一个相对客观的创造性判断标准供发明人参考:如果专利相对于现有技术的不同之处,在本领域都没有出现过,但在相关领域内出现过,则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如果该不同之处在本领域及相关领域都没有出现过,则可以申请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