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依据权利成立要件是否齐全:既得权与期待权

1.既得权

成立要件已经完全齐备的权利,如所有权。

2.期待权

成立要件尚未齐备,且将来有可能实现的权利。如动产买卖中卖方交付动产后,由于买方尚未付清价款,在卖方保留所有权的情形下,买方此时对该动产的权利就是期待权。


[1] [答案]不可以,因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2] [答案]ABC。A项侵犯身体权和健康权,B项侵犯姓名权,C项侵犯身份权,D项虽然涉及肖像问题,但是,考虑到公共利益的保护,此种情形不构成侵权。

[3] [答案]A.债权和抵押权。B.主从关系。C.债权消灭的,抵押权随之消灭;抵押权因独立原因消灭的,不影响债权存在。

[4] [答案]由于只能向乙主张,故义务人特定,是相对权。

[5] [答案]ABCD。A项属于债权,不具有排他性,故正确;B项是地役权,作为物权具有支配性;C项是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正确;D项是债权人撤销权,由于此权利具有形成权的一面,故不受时效的限制,正确。

[6] [答案]A选项,此处的权利通常是指原权。B选项,此处的权利通常是指救济权。

[7] [答案]D。因为不是紧急情况,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