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政治协商对象和内容

1.政党协商的对象

政党协商的对象是:(1)民主党派;(2)无党派人士。工商联应邀参加政党协商。

2.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对象

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对象是参加政协的各有关方面,包括:(1)民主党派;(2)无党派人士;(3)人民团体;(4)其他各界代表人士。

3.政党协商主要内容

政党协商主要内容是:(1)中国共产党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有关重要文件的制定、修改;(2)宪法的修改建议,有关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建议,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建议;(3)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4)换届时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委员会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建议人选;(5)关系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

4.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主要内容

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主要内容是:(1)列入政协全体会议议程的重要事项;(2)国家方针政策和地方重要举措,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问题;(3)有关统一战线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