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附骨

再次进入冥想,因为有了黑色篝火,格恩的冥想世界,稍稍有了不同之处。

他的冥想世界原本就是一片黑暗,如果不是黑色火焰一直在无规则摆动,因为颜色相同,格恩或许短时间内都寻找不到那些进入自己体内的地狱之火。

现在即便寻到了,但是场面也挺诡异。

背景色和物体本身颜色一样,这就是某种程度的透明隐身。

一个半透明隐身的物质,在自己脑子里动来动去,格恩只是稍微想想,脸上便露出了古怪的神情。

“炎阳!”

格恩低声一语,右掌就变得可以煮熟鸡蛋。

随着他本身非凡技能的发动,脑海里的冥想空间,多了一抹红炎。

小心翼翼的控制红炎同地狱之火牢记,当它们两个就快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格恩下意识的吞了一下口水,深吸一口气,定住心神,稳住由精神力生成的无形之手,缓缓送红炎投入地狱之火的怀抱当中。

害怕的意外,并没有发生,几分钟过后,格恩睁开了眼睛,单手握拳,拳头由肉色迅速变为黑色,轻轻摊开手掌,按到地面上。

凡是触及的尘土,转瞬就变成了肉眼不可见的颗粒,手掌之下,地面出现一个深二三英寸的坑洞。

格恩自然没有全力发动,并且及时解除了非凡技能,他对这个变异后的“炎阳”非常满意。

除了增强原有的非凡技能外,还有一个衍生技能。

格恩从衣兜里拿出一枚左轮手枪子弹,手指轻轻在上面一滑,子弹上面顿时附着了一层地狱之火。

打开手枪的转轮,退下一颗子弹,将这颗附着了地狱之火的子弹换上,转动转轮,对好枪膛,确定射出的就是这颗子弹。

“砰!”

对准不远处的一棵树,开枪射击。

格恩的枪法,的确不怎么样,本来想打左侧树木,最后子弹落在了右方树木上。

不过最终的效果是一样的,附着在子弹上的地狱之火,沿着子弹的轨迹,以它为中心,直径三四米所在范围的树木,皆化作了灰烬。

“嚯!”

这样的效果,不仅格恩满意,在一旁观看的亚克,也脸露震惊。

“我可不想以后被这样的子弹射中。”

“我的枪口永远不会对准我的家人。”

格恩说得很郑重,亚克听后也收起了嬉笑的神情。

“它有名字么?”

“附骨!”

格恩一边将六颗子弹施加“附骨”,一边轻声回答亚克的问题。

“子弹上得这么满,不怕走火么?”

亚克作为一位誓约骑士,虽然不用枪械,但不等于他不懂枪械。

格恩将重新上好子弹的左轮手枪,放在自己另一个宽大的上衣兜中,脸上挂着一个少年人应该有的“无害”笑容。

“相比于走火,我更害怕没机会开枪。”

左轮手枪是出了名的难走火,少故障,不卡壳,如果自己被左轮手枪走火伤到,格恩真不敢想象他的运气会差到什么地步。

“我的肚子饿了,该是你支付报酬的时候了。”

“愿为您效劳。”

………

三瓶朗姆酒,三块羊排,三片欧罗面包,就是格恩,老卢克,亚克三人的晚餐了。

格恩的记忆里,自然还有许多前世的美味。

先不说老卢克和亚克吃不吃得惯那些食物,就说格恩自己也没时间天天换花样做饭。

反正对于老卢克和亚克来说,羊排和欧罗面包,朗姆酒就已经足够了,格恩何必为此再去浪费自己的有限时间呢?

“那有个我新做的样品,没添火药,弹头和弹壳是分离的,你可以自己先看看,试试手,原料都在地窖里。”

作为一个老酒诡,一天不喝酒,就足够让老卢克全身不舒服的了。

为了今晚上能够去幸运酒吧,他一下午除了把原料铜,火药,火棉买回来,还加班加点的赶在格恩和亚克回家前,弄了一个左轮手枪的子弹样品出来。

“您辛苦了!”

听到格恩和自己这么客气,老卢克皱了皱眉头,想要说啥,但最终没有出口,只是拎着剩下的半瓶朗姆酒,推门离去。

“肮脏的地板,不符合一位高贵骑士的身份,祝你好梦小格恩。”

“祝你好梦,亚克叔叔。”

作为秋山镇近五年里,最美艳动人的寡妇,杰西夫人。

关于她的流言,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像这样的流言,往往都没有任何实质性证据,除了昨天顶着清晨第一缕阳光,打开杰西夫人家中房门离开的亚克骑士。

刚刚还稍显拥挤的餐桌,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剩下格恩一个人了。

掀开衣服,前些天喝魔药,入非凡而险些失控留下的疤痕,已经消失了不少。

“五天!”

格恩看了一眼疤痕,默默叨咕了一句。

失控留下的伤口,因为失控得到了遏制,所以当时就消了,只剩下这些疤痕。

外伤疤痕比外伤更难消,就目前自身疤痕消退速度,格恩推断,如果自己受了外伤,不缝针的话,最迟三天,最快一天,就能长上新肉。

恢复能力,也是身体素质的一种体现。

久病成医,前世住院时间长了,病友自然也认识得多,估算这些并不是什么难事。

对于格恩来说,别的非凡知识可以不急着学,但自己有几斤几两一定要弄明白,搞透彻。

没路灯,也有一个好处,入夜之后,街道上就少见行人了。

秋山镇的墓地距离镇子里,并不算太远,也就五六里的路程,即便是老马,还驮着格恩加两把锹镐,走二十分钟也到了。

格恩不会养马,家里也没有精饲料,更买不起。

下午来墓地训练时,他和亚克的马,就栓在一旁吃草。

老马虽然走得慢了些,但用处不少。

格恩在秋山镇待了八年,今天下午是第一次去墓地,那就没大路,尽是小路,只去一次他记不住路。

都说老马识途,今夜他也就是试试,没想还真有用。

“一边玩去吧,今天你立了功,回去给你搭个马棚,省得风吹日晒。”

格恩拍了拍自家老马的脖颈,也不管它能不能听懂,反正是先许诺了。

老马连打了两个响鼻,别过头去吃草,尾巴一甩一甩的,并不理会格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