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语言文字

瑶族有60%以上的人所操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还有一些人只讲汉语。由于长期与汉、壮等民族大杂居和频繁接触,所以各地瑶族一般都兼通汉语,部分人还兼通相邻少数民族和瑶族其他支系的语言。学术界普遍认为,历史上瑶族没有本民族文字。瑶族在古代曾使用过“刻木记事”,叫作“木契”,或“打木格”。新中国成立前,广西南丹县大瑶寨和大瑶山(现金秀瑶族自治县)还使用过“刻竹记事”。广西西部一些地区的瑶族用小石子、黄豆粒、玉米粒“以物记事”。瑶族社会普遍采用做标志的办法来传递信息,叫作“打标记事”。瑶族使用汉字刻碑文、记录歌词和抄写经书的时间比较早,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至今还保留有明代的手抄歌本和经书。学术界也有部分学者认为,瑶族有自己的文字,即瑶族师公、道公、民间歌手在学习并熟练地使用汉文后,在抄录民族典籍时,仿造一些字与汉字并用或者以汉字为基础仿造一些文字,通过对汉字进行增减或者重新组合的办法,创造了本民族的文字,并用以记录自己的语言。这种文字被称为古瑶文,其字体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是汉语借词,即汉语音义与瑶语音义相同或相似的,多直接采用汉字的音形意;二是借用汉字字义而读瑶音,这一类字占多数;三是借用汉字读音而表瑶字字义;四是借用两个汉字或者汉字偏旁部首重新组合成新字。这些古瑶文,主要是道公、师公、民间歌手在用汉字抄录经书和歌书等民族典籍时掺杂使用,以弥补不足。道公、师公、民间歌手是古瑶文的创制者和传播者。

1982年7月,北京部分瑶族学者联合有关单位,初步设计了一套以勉语为基础的拉丁字母拼音文字的《瑶文方案》(草案)。这种文字由30个声母、130个韵母、8个声调组成,先在两广部分地区试验推广。1984年,又结合旅美的美籍瑶族华人约瑟·候博士的研究成果,实现了中美瑶文方案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