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史本草分册(梅全喜论中药全集)
- 梅全喜主编
- 11065字
- 2024-06-21 20:55:01
第一节 药学贡献研究
一、对中药安全合理应用的贡献
《本草纲目》是我国明代伟大的医学家李时珍历经27年编撰而成,书中采用了文献考证、实地调查、标本采集、临床观察等多种研究方法,系统总结了我国16世纪以前的用药经验,全面继承了我国古代药物学的成就。王世贞在《纲目》序中写道,李时珍因感于“《本草》一书……第其中舛谬差讹遗漏,不可枚举”,于是决心“考古证今,奋发编摩,苦志辨疑订误”,也就是要纠正古代本草的谬误,修改古代本草中不合时宜的内容,补充新发现和新研究的成果。因此,李时珍对中药安全合理应用尤为重视,书中纠正了过去的本草学中对中药认识、炮制及应用等方面的若干错误,对中药安全合理应用作出重要贡献,现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简要介绍。
(一)敢于纠正前人谬误邪说
李时珍编著《本草纲目》时态度十分明确,要“苦志辨疑订误”,对前人的资料以分析批判的态度吸收,“故善观书者,先求之理,毋徒泥其文”,即不能泥古不化,并在各药条下列有“辨疑、正误”和“发明”,记载其对药物考辨的成果。如艾【发明】中对艾叶药性进行探讨,曰:“苏恭言其有生寒,苏颂言其有毒。”他没有被迷惑,而是直接指出定性依据的错误:“一则见其能止诸血,一则见其热气上冲,遂谓性寒、有毒,误矣。”
明代之前受道家炼丹术的影响,习惯以有毒之药或金石之类炼丹,作为长生延年之剂。李时珍在肯定和吸收前人用药经验的同时,对前人谬误进行了纠正和批判。如莨菪,引《本经》说:“久服轻身,使人健行……强志益力。”引陶弘景曰:“久服通神康行,足为大益。”随后李时珍指出莨菪:“能令人狂惑见鬼,昔人未发其义者……能使痰迷心窍,蔽其神明,以乱其视听故耳。”对《三国志》中关于芫花的记载进行了否定,云“魏初平中,有青牛先生,常服芫花,年百余岁,常如五六十人”(五六十岁),并辟之曰:“芫花乃下品毒物,岂堪久服?此方外迁怪之言,不足信也。”李时珍对丹砂火煅有毒也早有认识,他指出“丹砂入火则热而有毒,能杀人”,并列举了前人服丹药伤命的事实,以说明丹砂等炼服之祸。如丹砂条【发明】项,李时珍引叶石林《避暑录》云:“林彦振、谢任伯皆服伏火丹砂,俱病脑疽死。”引张杲《医说》载:“张慤服食丹砂,病中消数年,发鬓疽而死。”又引周密《野语》载:“临川周推官平生孱弱,多服丹砂、乌、附药,晚年发背疽。”李时珍引这些服砂致死的例子,认为“医悉归罪丹石,服解毒药不效”,警醒世人“皆可为服丹之戒”。在“礜石”条,李时珍对《别录》记载生礜石“久服延年”的记载进行了批判,认为“此皆方士谬说也,与服砒石、汞长生之义同,其死而无悔者乎”!
(二)重视通过炮制降低药物毒性
有毒药物通过炮制,可以减轻其毒性或副作用。《本草纲目》对此记载甚详,如半夏的炮制,《本草纲目》载:“凡用,以汤洗十许过,令滑尽。不尔,有毒戟人咽喉。”又云:“方中有半夏必须用生姜者,以制其毒故也。”又如附子,《本草纲目》载:“熟用者,以水浸过,炮令发拆,去皮脐,乘热切片再炒,令内外俱黄,去火毒入药。又法。每一个,用甘草二钱,盐水、姜汁、童尿各半盏,同煮熟,出火毒一夜用之,则毒去也。”现代研究表明,附子皮和脐含有毒成分乌头碱最多,去皮脐及水浸均可减少乌头碱含量,加上煮、炒等加热处理,也能破坏乌头碱,甘草、姜汁、盐水也都有减毒作用。《本草纲目》载何首乌炮制“去粗皮,米泔浸一夜,切片”“铺(黑)豆一层,首乌一层,重重铺尽,蒸之”“如此九蒸九晒,乃用”。而现今《中国药典》载何首乌炮制方法为何首乌片或块用黑豆汁拌匀后蒸,蒸至内外均呈棕褐色,或晒至半干,切片,干燥。近年来关于何首乌及其制剂引发肝损伤等不良反应事件时有报道,国家不良反应中心已收到何首乌肝损伤的不良反应报告,而查阅古代医籍鲜有何首乌毒性事件的记载。对比《本草纲目》载何首乌“九蒸九晒,乃用”与现今《中国药典》一次蒸晒炮制,古人的多次炮制对何首乌毒性物质的减除可能更有帮助。现代的研究和临床应用均证明炮制过的何首乌肝毒性明显降低。上述所载不同的炮制方法,是具有科学性的,至今仍有实用价值。
(三)纠正前人毒药炮制的错误方法
李时珍对毒药炮制的研究,不仅仅是综述前人的文献集成,而且对前人的炮制方法进行批判地继承,绝不“遵古”盲从,错误者订正,失宜者改进,不足者补充,发展了毒药的炮制经验。如砒石的炮制,李时珍指出:“医家皆言生砒经火则毒甚,而雷氏治法用火煅,今所用多是飞炼者,盖皆欲求速效,不惜其毒也,曷若用生者为愈乎?”他认为生砒火煅毒性更大,升华后成为纯度更高、毒性更大的砒霜,临床使用则更易引起中毒,此处李时珍纠正了雷公炮制论的错误。大戟的炮制,雷公为“与海芋叶拌蒸”,李时珍认为“海芋叶麻有毒,恐不可用也”。海芋叶有毒,误食会引起舌喉发痒、肿胀、流涎或肠胃灼痛、恶心、呕吐、惊厥,严重者可致窒息,心脏停搏而死亡,用有如此大毒之药来炮制有毒的大戟,显然有增加毒性的危险,是不可取的,李时珍纠正了前人的错误。
(四)重视用药的配伍、妊娠、症候及饮食禁忌
《本草纲目》对用药禁忌十分重视,尤其是对配伍禁忌及妊娠禁忌,在序列二“相须相使相畏相反诸药”收载药物300多种,记载了药物配伍相畏的有130条,配伍相反的有36种。列明妊娠禁忌药物86种,提出了妊娠禁忌药物的危害,这对孕期的安全用药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配伍禁忌 《本草纲目》专列“相须相使相畏相反诸药”条,载药300多种,李时珍在《药对》基础上续增、记载有药物配伍相畏的有130条,配伍相反的有36种。如甘草反大戟、芫花、甘遂、海藻;乌头反半夏、栝楼、贝母、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苦参、玄参、丹参、细辛、芍药、狸肉;巴豆恶牵牛;官桂畏生葱、石脂;人参畏五灵脂;水银畏砒石;硫黄畏朴硝;狼毒畏占斯、密陀僧……现代的“十八反”“十九畏”的具体内容都包含在里面,并且增补了诸如河豚反荆芥、防风、菊花、桔梗、甘草、乌头、附子;蜜反生葱;柿反蟹;五加皮畏玄参、蛇皮;石斛畏雷丸、僵蚕;白及畏杏仁、李核仁;细辛畏滑石、消石等,现多不列为配伍禁忌范畴,但仍可为临床使用提供参考。
2.妊娠服药禁忌 李时珍十分注重妊娠服药禁忌,并在书中列明86种妊娠禁忌药物,提出了妊娠禁忌药物的危害,如堕胎、损伤胎儿、延长孕期、致畸、难产、影响胎儿出生后的生长发育。这对孕期的安全用药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能造成堕胎的药物有锡粉、水银、代赭石、芒硝、皂荚、附子等38味药;引起滑胎或类似滑胎的药有龟甲、兔肉、红花、牵牛子等8味药;破血消癥的药有雄黄、桃仁、厚朴、巴豆、干漆、苏木等13味药;绝育药有薇衔1味。
3.证候禁忌 李时珍强调用药应遵循“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等原则,倘若不遵循此用药规律则易产生明显的不良反应。如茄子性寒,李时珍认为“凡久冷人不可多食,损人动气,发疮及痼疾”;贝母和半夏均为祛痰药,顾忌半夏的毒性常有贝母代用,“俗以半夏有毒,用贝母代之”,但半夏燥湿祛痰的功效贝母是代替不了的,因此李时珍指出:“脾胃湿热,涎化为痰,久则生火,痰火上攻,昏愦僵仆謇涩诸证,生死旦夕,亦岂贝母可代乎?”
4.饮食禁忌 饮食禁忌,即服药期间的忌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分为服药食忌和饮食禁忌,认为有两种情况:一是服用某些药时不可同吃某些食物,如甘草忌猪肉、菘菜、海菜,丹参、茯苓、茯神忌醋及一切酸等;二是由于疾病的关系,在服药期间,凡属生冷、黏腻、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都应根据需要予以避免。如李时珍曰:“凡服药,不可杂食肥猪犬肉、油腻羹鲙、腥臊陈臭诸物;不可多食生蒜、胡荽、生葱、诸果、诸滑滞之物……”
(五)重视药物的煎服药方法及用法用量
《本草纲目》对于中药的煎煮方法、剂量是否准确,服药的时间、方法是否合理以及用药疗程是否恰当等也十分关注,这些不仅直接影响药物的疗效,而且与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也密切相关。
1.煎服药方法 李时珍极为强调药物煎煮方法的重要性,如在芦火、竹火下说:“凡服汤药,虽品物专精,修治如法,而煎煮者卤莽造次,水火不良,火候失度,则药亦无功。”
2.强调服药方法 如在香薷下说:“其性温,不可热饮,反致吐逆;饮者惟宜冷服,则无拒格之患。”在附子下说:“凡用乌附药,并宜冷服者,热因寒用也。盖阴寒在下,虚阳上浮,治之以寒,则阴气益甚而病增,治之以热,则拒格而不纳。热药冷饮,下噬之后,冷体既消,热性偏发,而病气随愈,不违其情而致大益,此反治之妙也。”
3.用法用量 “是药三分毒”,李时珍极为重视药物的用法用量,强调不仅有毒药物的用量必须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而且无毒药物的用量过大也易导致不良反应。如荜茇多服走泄真气,令人肠虚下重;肉苁蓉骤用,反动大便滑也(长时间连续用药造成药物在体内蓄积,可引起慢性不良反应或中毒现象)。射干久服令人虚;茯苓皮此物有行水之功,久服损人。
(六)注重药材混乱品种的澄清,揭露造假、售假行为
药材的品种混乱,同名异物、异物同名的现象普遍,危害极大,轻则影响疗效,重则影响患者生命安全。李时珍对此十分重视,他经过精心考察,详分细辨,对纠正前人所造成的药材混乱品种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在其《本草纲目》中记载和纠正品种混淆的有380条。例如陈藏器载天麻:“天麻生平泽,似马鞭草,节之生紫花,花中有子,如青葙子,子性寒,作饮去热气。茎叶捣敷痈肿。”而李时珍认为天麻又名赤箭,其曰:“赤箭以状而名……天麻即赤箭之根。”“陈氏所说,乃一种天麻草,是益母草之类是也,《嘉祐本草》误引入天麻下耳,今正其误。”李时珍纠正了天麻的“同名异物”现象,指出了其他本草的错误。
李时珍还极为关注当时药市上的造假售假行为,揭露了许多药材参伪方法并详细记载如何辨别药材的真伪。如李时珍揭露了人参伪品和鉴别方法:“伪者皆以沙参、荠苨、桔梗采根造作乱之。沙参体虚无心而味淡,荠苨体虚无心,桔梗体坚有心而味苦。人参体实有心而味甘微带苦,自有余味……近又有薄夫以人参先浸取汁自啜,乃晒干复售……不可不察。”
《本草纲目》为李时珍“搜罗百氏,访采四方”汇集而成,对古代本草中已论述的内容,他都一一进行仔细甄别,“复者芟之,阙者缉之,讹者绳之”,去粗存精、去伪存真,并敢于纠正前人的谬误,坚持科学观点,反对神仙方术等迷信思想,一针见血地指出“久服神仙不死”“养白鸡能避邪”等为“不经谬论”,纯属无稽之谈。李时珍重视实践,身体力行亲自炮制部分药物和试一些毒性药物,重视通过炮制降低药物毒性,对前人毒药炮制的一些错误方法进行了纠正。李时珍对用药禁忌也极为重视,列举了多条配伍禁忌、妊娠禁忌、饮食禁忌,证候禁忌也多有注明;也极为重视药物的煎服药方法及用法用量;李时珍还到处采药和走访,采集标本,澄清药材混乱的品种,揭露了许多药市造假、售假行为,保证用药的安全。李时珍所撰《本草纲目》是巨大的中医药知识宝库,值得进一步挖掘整理。
二、对丹药制剂的贡献
丹剂是利用汞、硝、矾、硫黄等无机物经加热升华或熔合所制成的不同结晶形状的无机化合物的制品,也称升药,可配制丸散或锭剂等剂型应用,是我国劳动人民在长期与疾病做斗争中及冶炼技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中医药学中应用最早的化学药品。对我国科技发展史颇有研究的英国学者J.Needham(李约瑟)博士曾做出论断:“医药化学源于中国。”由此可见,丹剂也是世界医药学中应用最早的化学药品,今天已成为中医外科常用的有效制剂之一。
丹剂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汉末魏伯阳所著《周易参同契》是现存记载炼丹术最早的书籍,书中载有硫与汞生成红色硫化汞的反应。此后,晋代葛洪,唐代孙思邈,宋代陈师文,明代李时珍、陈实功,清代祁坤等医药学家对丹药制剂在医药学上的应用均有所贡献。20世纪50年代末期,胡长鸿曾撰文对李时珍在药剂学上的成就作过系统介绍,但未涉及丹药制剂方面。本文就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对丹药制剂的贡献做一总结。
(一)详集古籍,保存了古代丹药制剂的重要文献资料
《本草纲目》集录了自汉代以来已亡佚或残存的文献,如《周礼·天官·疡医》《周礼·郑注》《名医别录》《图经本草》《胡演升炼丹药秘诀》《东阳方》等有关丹药制剂组成、制备方法及临床应用等资料。远在周代《周礼·天官·疡医》中就有“疗疡以五毒攻之”的记载,据东汉郑康成注云:“今医方有五毒之药,作之,合黄堥(即现在炼丹所用的阳城罐,因当时此物是黄土做的,故叫黄堥——作者注),置石胆、丹砂、雄黄、矾石、磁石其中,烧三日三夜,其烟上着,鸡羽扫取以注疮,恶肉破骨则尽出也。”郑康成所注五毒药的药物组成、炼制方法、炼制工具及主治应用与现代丹药制剂大体相同,可以说是我国丹药的起始。李时珍将其辑入《本草纲目》,完整地保存了早已失传的古代医方中早期丹药制剂的原型。其后,晋·范汪著《东阳方》,书中载有“治缓疽恶疮,蚀恶肉”的“飞黄散”,实为五毒药的发展,方由雌黄、丹砂、雄黄、磁石、曾青、白石英、矾石、石膏、云母、钟乳十味药组成,较郑康成方多五味药,其中丹砂、磁石、矾石和雄黄为两方共有,升炼时间由三日三夜缩短为一日。药味增加而时间缩短,是古人对丹药制剂进行实践摸索的记录。李时珍将其作为附方辑入《本草纲目》硫黄条下,其不没功绩是又为丹药制剂保存了一条重要资料。
用汞金填充牙齿是我国劳动人民的一项创造,欧洲是在1819年由美国的Bell和1926年德国的N.Taveall才开始使用这一方法的,而我国远在唐代《新修本草》(659年)中即有记载:“以白锡合银及水银合成之,以堪补牙齿缺落。”李时珍将其作为珍贵资料载入《本草纲目》中,并云今方士家有银脆,恐即此物。为发扬光大我国这一创造作出了贡献,为后世辑复《新修本草》[现有尚志均辑本和(日)冈西为人辑本——作者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辑入了《胡演升炼丹药秘诀》这部丹药专著中水银、银朱、灵砂等药的升炼法。还集录了《医方摘玄》《医学统旨》《岭南卫生方》《濒湖集简方》《活幼全书》等四十余种医药书籍中有关丹药制剂的临床应用资料,其中许多书籍现已亡佚,《本草纲目》从而为后世进行丹药制剂的研究提供了极其宝贵的技术资料。
(二)勇于创新,发展了丹药制剂的制备方法和临床应用
粉霜,又名水银霜,是升华法所制甘汞,组成为氯化亚汞,是今天仍然广泛使用的药物,但其升炼方法很早就有记载。据《外台秘要》三十二卷载,早在西晋(265~316年)时即有“催氏造水银霜法”,唐·孙思邈所撰《千金翼方》中载有“飞水银霜法”,也是早期升炼粉霜的方法之一。李时珍并没有沿用这些古代方法,而是通过实验摸索出新的升炼法,即“用真汞粉一两入瓦罐内令均,以灯盏印盖罐口,盐泥涂缝,先以小炭火铺罐底四周,以水湿纸不住手在灯盏内擦,勿令间断,逐渐加火至罐颈住火,冷定取出,即成霜如白蜡”,并指出其有“下痰涎、消积滞、利水”的作用。据现代研究,“催氏方”虽称“水银霜”,但按它的处方组成及制法考察其产物主要是升汞HgCl2,只含有少部分甘汞Hg2Cl2,因而毒性增强。《千金翼方》“飞水银霜法”的主要产物虽是刺激性较低的甘汞,但仍含有少量的升汞,且该法操作繁琐,时间长(约须升炼七日),产品得率也较低,很显然,这两种古代升炼粉霜法都是不科学的。敢于实践、勇于创新的李时珍并不是盲目地凡古皆遵,人云亦云地照搬古代升炼法,而是不断实验,努力探索,摸索出升炼粉霜的新方法。此法所制粉霜质较纯粹,为白色不透明质沉而软之粉末或白色结块,正如《本草纲目》所述“成霜如白蜡”,其氯化亚汞含量可达99%以上,临床应用也证明其刺激性较小。因此,这种用轻粉转升制造粉霜的方法一直沿用至今,已成为现代升炼粉霜的基本方法,《中药大辞典》所载的粉霜制法即是由《本草纲目》升粉霜法衍化出来的。
在《本草纲目》中,李时珍还叙述了水银、轻粉、银朱等汞化合物的制备与主治应用。汞制剂在今天已成为一类重要药物,它包括防腐杀菌药和利尿剂,欧洲人用汞制剂利尿只是近几十年的事,而李时珍早在四百年前就掌握了粉霜等含汞丹药制剂的药用价值及升炼方法,如果没有古代人民对汞及其化合物在制备及应用方面的宝贵经验,很难想象今天的汞化合物在制剂及医药化学等方面能有这样多的成就。
轻粉外用有攻毒去腐作用,主要成分为Hg2Cl2,化学上又名甘汞(Calomel),古人多以皂矾、水银、盐升炼而成,李时珍却积极主张用白矾[KAl(SO4)2·12H2O]代替皂矾(FeSO4·7H2O),他将明矾作原料的处方列为升炼轻粉的首选方,并通过实践得出“一两汞,可升粉八钱”的结论。从现代研究来看,皂矾和明矾都是经过高温分解制得H2SO4(氧化剂),但皂矾需要较高温度(250℃)才能分解,而白矾则在较低温度(200℃)即可分解,且白矾分解H2SO4的得率较皂矾高,因此,用白矾作原料升炼轻粉可节省燃料,增大反应物浓度而利于反应进行,提高化学反应和升华速度,使升炼时间缩短为两炷香(1个多小时),轻粉的得率(按投入汞量计算)达80%以上。在20世纪20年代初期,王季梁先生曾根据《本草纲目》记载的明矾法炼制轻粉,观察其反应,结果甚佳(见《科学》七卷五期)。20世纪50年代,杜建业同志曾采纳李氏主张,用白矾作原料升炼轻粉,并测定升华物Hg2Cl2含量,结果均在99%以上。可见李时珍大胆地主张用白矾是有实际意义的。
治“痈疽恶疮、杨梅诸疮”的“五宝霜”是李时珍首创的,方为“水银一两、朱砂、雄黄各二钱五分,白矾、绿矾各二两半,研匀罐盛,灯盏盖定,盐泥固济,文武火炼,升罐口扫收,每以三钱,入乳香、没药各五分,洒太乙膏上贴之,绝效”。此方已接近现代丹剂方,李时珍的创新为现代升药的发展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三)敢于斗争,推动了丹药制剂及早在外科上的广泛应用
自秦汉以来,一些方术之士吹嘘丹药“久服神仙不死”,逐渐盛行炼丹服食之风,魏晋南北朝时期,有不少人因服食水银、丹砂等丹药制剂而丧命,不死的也落下残疾。李时珍对此做了尖锐的批评,他指出,汞及丹药能“入骨钻筋、绝阳蚀脑,阴毒之物无似之者,而大明言其无毒,本经言其久服神仙,甄权言其还丹元母,抱朴子以为长生之药,六朝以下贪生者服食致成废笃而丧厥躯,不知若干人矣”。并强调:“方士固不足道,本草其可妄言哉,水银但不可服尔,其治病之功,不可掩也。”李时珍的这些精辟论述,一方面严肃地捍卫了本草学的科学性,另一方面也澄清了丹剂的作用,肯定了丹药制剂的药用价值,对推动、促使丹药制剂在医药学上的应用,作出了伟大的贡献。
丹剂如今能成为外科常用的有效制剂,与李时珍敢于批判“仙丹妙药”之说是分不开的。有人在研究丹剂发展史时发现,丹剂起源和载入史书较早,但载入外科典籍中却甚迟,如12世纪的《卫济宝书》(1171年)、14世纪的《外科精义》(1335年)、16世纪的《外科理例》(1513年)等许多外科专书均未见收载,直至17世纪才正式著录入《外科正宗》(1617年),可见丹剂从先秦至宋元一直是为求长生不死而作为“仙丹妙药”炼制的,这就阻碍了它在医药学,尤其是外科上的应用。16世纪的李时珍根据实际经验,引经据典,以科学的论点揭穿了方士的骗术,才使丹剂广泛应用于外科,并得以发展,成为今天外科必不可少的常用中药制剂之一。
由此可见,李时珍虽不是炼丹家,但他在丹药制剂方面的贡献是巨大的。《本草纲目》这部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科学文献,对当时丹药制剂制备与应用的发展有其卓越的贡献,对当代丹药制剂研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对当代汞化合物药物化学的发展也起了重要作用。
三、对药物分类的贡献
李时珍曾批评前人在本草分类上草木不分,虫鱼互混,当并而析,淄渑交混,泾渭无分;在药物记载方面名称多杂,或一物而析为二三,或二物而混为一品。为了把前人的舛谬、遗漏及猜度、附会之处弄清楚,并加以改正、补充,他在《本草纲目》中,以标列正名为纲,其余附释为目,每药下面分校正、释名、集解、正误、修治、主治、发明、附方等若干条例,加以分述。其中校正条简单明了,对本草学有着重要意义。但在众多的研讨《本草纲目》的文章中,几乎不见有讨论“校正”的。校正条虽寥寥数字,但其观点却都在“集解”和“正误”条中得到了充分的论证,是“集解”和“正误”的结论。现对《本草纲目》植物部分的校正条做一个归纳和分析,以便人们更好地认识校正条对本草学和药物分类的意义。
(一)校正的内容及范围
初步统计整个植物部分校正条共203条,按其校正内容可分三大类,即合并、分出和互移。
1.合并 有90余条。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①因名称不同,前人误认为是不同种植物而分别叙述的。如豨莶与猪膏莓,酸浆、苦耽与灯笼草,白及与白给等。②同一药物因药用部位不同而被前人误认为是不同药物的,如天花粉与栝楼、泽兰与地笋等。③种属相近、功用相同的,如芒与石芒等。
2.分出 有18条。主要是一些品种及功用完全不同,或种属亲缘关系相近,但品种不同,或主要功效大致相仿,但作用大小不同的。如枸橼与豆蔻,木瓜、榠楂与楂子等。
3.互移 有95条。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①移入草部的:自菜部移入的可分两类:一是根本不能食用的,如石胡荽“形状宛如嫩胡荽,其气辛熏不堪食”。再是古人做菜,后人不再食用的,如葵“古者葵为五菜之主,如今人不复食之,故移入此”。自木部移入的主要是些藤本植物,如钩藤、千金藤等。此外,亦有少数自果部移入的。②移入菜部的:主要是根据当时对该植物的食用习惯而移的,如薯蓣在《本经》中列为草部,后来,“掘取食之以充粮,南康间最大而美,服食亦用之”。遂列入菜部。薯蓣至今仍被人们视为美味佳蔬。移入菜部的还有生姜、土芋等,其食用习惯沿袭至今。③移入果部的:一些木本植物的果实,前人均以其原植物为木本而列木部,李氏则认为其入药部位为果实,故将其移入果部,如槟榔、枳椇等。除了在植物部分互移外,还有自植物部分移出的,如五倍子自木部移入虫部卵生类等。
(二)校正条的意义及贡献
1.澄清了本草品种的混乱现象,解决了同名异物和同物异名问题。如《唐本草》曾“谓豨莶似酸浆,猪膏莓似苍耳”,是两种不同的药物,这两药又常与火杴草、地菘相混称,古来“数说各异”,十分混乱。对此,“时珍尝聚诸草谛视”,又参考有关文献,最后认定沈括所说:“豨莶即猪膏莓者,其说无疑也。”并在豨莶条下立下了校正条“并入唐本猪膏莓”。又如掌禹锡《嘉祐本草》既在草部列酸浆,又在菜部列苦耽,李时珍经调查研究后指出:“酸浆以子之味名,苦葳、苦耽以苗之味名也,灯笼、皮弁以角之形名也。”实质为一物。并立下校正条将其并入一起。
2.纠正了因药用部位不同而造成品种混乱的现象,明确了药物的药用部位。如枳即芸香科植物酸橙,枳壳、枳实为这一植物不同时期的果实,枳壳为酸橙的干燥未成熟果实,枳实为酸橙的干燥幼果。宋人马志在《开宝本草》中既列枳实又列枳壳,李时珍明确指出:“枳乃本名,实乃其子,故曰枳实,后人因小者性速,幼呼老者为枳壳。”遂将其并入枳条。又如苏颂在《图经本草》既列栝楼又列天花粉,李时珍经核实认为两者是同一品种,栝楼是指果实而言,天花粉是就根而论,因而将其合并。现代植物学亦证实二者是同一植物的不同药用部位。再如龙眼、槟榔、枳椇,前人以他们的原植物为木本而列木部,李时珍根据其入药部位是果实而将其移入果部,从而明确了这些药物的药用部位,为后人研究提供了方便。
3.提示了科属亲缘关系相近的药材,虽主要功效相同,但有优劣之分,不能混用,为后世区分正品、代用品及地方习惯用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如木瓜、楂子、榠楂三药,前人本草将其列入一条,时珍在榠楂条“集解”项下指出这三物“皆是一类各种,故其形状、功用不甚相远,但木瓜得木之正气为贵耳”,故该校正条将三药分开记述。从现代分类学来看,木瓜、榠楂和楂子均隶属蔷薇科,但分属贴梗海棠、榠楂和木桃的果实。从现在的药用习惯来看,木瓜入药的主要部位是贴梗海棠的果实,又称“皱皮木瓜”,视为木瓜正品,《中国药典》1985年版收载的木瓜即是贴梗海棠的果实。而在华东、西南及河南等部分地区尚把榠楂的果实作木瓜入药,又称“光皮木瓜”。在西南和陕西等少数地区则以木桃的果实作木瓜入药,又称“狭叶木瓜”。李时珍认为三药亲缘关系虽相近,但品种不同,功效虽大致相同,但木瓜作用最好,应视为正品,不能与榠楂和楂子混同,这一观点是非常正确的。
4.纠正了前人因盲目抄袭、牵强附会及猜度臆断而导致的错误。如古人将木耳附于桑下,其实不然,木耳为木耳科木耳的子实体,但古代则以生于不同的树木上分别为不同之种,陶弘景说:“此云五木耳,而不显言是何木,惟老桑树生桑耳。”因此,许多前人本草将木耳附桑白皮条下,李时珍在木耳条指出:“木耳各木皆生,其良毒亦必随木性,不可不审,然今货者,亦多杂木,惟桑、柳、楮、榆之耳为多云。”因此,把木耳附于桑下,未免牵强附会了,故李时珍设校正条将其从桑白皮条下分出,另立木耳条。又如五倍子是我国劳动人民发现的宝贵药物,可古代本草家却凭猜度臆断而定论,宋《开宝本草》的作者认为五倍子是草子收入草部,《嘉祐本草》的作者却认为是木实移入木部。李时珍经过实际考察发现五倍子是寄生在盐肤木上的小虫作的“虫球”,于是他指出了前人“虽知生于肤木之上,而不知其乃虫所造也”,遂将其自木部移入虫部卵生类,从而改变了数百年的错误。现代证明五倍子主要是五倍子蚜和倍蛋蚜寄生在漆树科植物盐肤木等同属几种植物叶上的虫瘿。
因此,《本草纲目》校正条,对正确鉴别药用植物,避免错误用药具有重要意义,对植物学、本草学的发展也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我国古代植物(药物)分类学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为建立现代植物系统分类方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后世进行本草学研究,尤其是中药材品种的考证、分类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三)对部分校正条的商讨
《本草纲目》校正条的绝大部分是正确的,但也有少部分校正内容值得商榷,现指出供参考。
南星与虎掌,前人本草将其分立,时珍将其合并。从现在天南星的使用情况来看,作天南星入药的植物甚多,计有二十余种,均为天南星科植物。过去国内外有关文献大都认为虎掌和南星是天南星科天南星属的一种或数种植物的总称,并认为虎掌是南星中的佳品,行销于国内外。因此,很久以来中药天南星以“虎掌”为主,兼用天南星属植物。近年来,经过考证和实际调查研究认为,虎掌是天南星科半夏属植物掌叶半夏的块茎。因此将两者合并是不妥的。
前人本草将高良姜与红豆蔻分立,时珍以为红豆蔻乃高良姜之子,而将其并入一条,据现在考证,前人本草如《名医别录》《唐本草》《图经本草》等所载高良姜均为姜科植物高良姜的根茎,而红豆蔻则为姜科植物大良姜的果实。两者品种不一样,从使用情况来看,作高良姜入药的主要是前者,其果实不能作红豆蔻入药。后者仅在广东、广西、云南等少数地区作高良姜使用,称“大高良姜”,其果实作红豆蔻入药。
《名医别录》“羊乳”条仅载其名,而未载其用,据洪氏考证,羊乳原植物为“山海螺”,又名四叶参。《本草纲目》将其并入“沙参”条实属不当。《唐本草》载有“毛建草”,其形状、性味、功用均与“毛茛”不同,时珍将其合并为一条,未免疏误。
李时珍将《名医别录》中蘘荷与蘘草合并列入一条,并认为“《别录》菜部蘘荷谓根也,草部蘘草为叶也”是同一植物。据江苏植物研究所黄胜白等人考证,蘘荷为姜科植物,而蘘草则是苋科植物青葙子,并非一物。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草部设蔓草类,对本草分类学有其重要意义,但将全部藤本收入,就超出了草类范围,如千金藤、钩藤等均属木质藤本,收入草部实有不妥之处。
阿魏、芦荟、胡桐泪均为树脂,但当时未曾设树脂类,故以其原植物归类未尝不可。胡桐泪是杨柳科植物松杨的树脂,松杨为乔木,故立校正条将其从草部移入木部是可以的,而阿魏和芦荟其原植物均为草本,将其从草部移入木部,这未免有不当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