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实施的实践支撑

生态文明建设承载着“美丽中国”愿景,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是建设人类共有生态系统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如何处理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是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解决的根本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确定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强调“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升至新高度,树立起生态文明建设新的里程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1]中指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我国全面进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新时期。

快速城市化背景下国土空间利用强度日益增大,各类国土空间利用冲突加剧。国土空间“双评价”由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两部分构成,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实质上是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本底的客观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着重对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关系、人地关系进行分析和判断。“双评价”工作的最终出口是要落实在用地的适宜性分区、开发限制分类和风险警示分级上,能客观地认知现状资源环境的优势和短板,发现未来发展的潜力并对现有规划成果进行校正,是探索国土空间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必然选择,优化国土空间资源配置,力图解决快速城市化带来的一系列国土空间问题,从而实现空间一体化和有序性发展,提高国土空间的整体竞争力,并保留国土空间的多样性、特色性等特征。现有的“双评价”技术指南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尚未形成最终的行业标准,因此,探讨基于“双评价”的国土空间功能分区优化是国土空间资源优化配置的核心内容,也是当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构建“全域、全要素、全过程、全维度”国土空间管控体系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