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诚英五岁自奶妈家回来后,开始在村里的私塾上学。
曹诚英有一篇《安徽绩溪汪川农村概况》,说民国之前,她们村里没有公立学校,只有她们家高祖曹衍乐在种义堂设立的义学,和个别人家开的私塾。义学是免费的学校,师资不咋地,所以曹诚英读的是私塾。曹诚英说私塾的课本有三字经、四书五经等,所以很有一些写者,列出曹诚英读的有《弟子规》《孝经》《幼学琼林》等,但按曹诚英的说法,“我幼时曾入私塾数年,只读了一部《论语》。”
对曹诚英来讲,主要问题并不是读书,而是,如何融入亲生家庭。
曹诚英的母亲自然也知道这个不好办。经与施敦厚商量,采取了过渡方略,就是曹诚英回旺川读书,读书之余,可随时去养母家留宿。这个过渡延续了一年之久,直到1908年,曹诚英6岁为止。按曹诚英自己的说法:“1902-1908,在奶妈家,是他们全家的宝贝,那是本人一生中仅有的短促黄金时代。”
回家读学的日子,曹诚英结识了自己未来的男闺蜜、一生的暧昧对象,汪静之(1902-1996)。
汪静之,曹诚英侄女曹秋艳(初菊)的娃娃亲,绩溪上庄镇余川村人,茶商世家之子,作家、诗人。作为家中七个子女中唯一的男生,汪静之备受宠爱,全家小心冀冀给养大的,上学时还专门雇个大几岁的男童保护他,后来又去他娘的结拜姐妹——大土豪胡开文家读私塾,里面八个学生有五个女娃,也都护着他——用他自己的说法,在家里,姐姐宝贝他;上学时,女同学宝贝他;去岳家,未婚妻曹秋艳和未婚妻的小姑妈曹诚英宝贝她。这一切可能影响了他的性格,及与女人相处的方式,比如宝玉那种文艺娘炮——当然,不仅文艺娘炮,这人十六岁之前在家没有单独睡过,不是跟娘睡,就是跟姐睡。17岁去屯溪茶务学校读书,出屋门一丈路就是厕所,但半夜不敢出门小便,有个名叫胡浩川的同学看在他像小孩子又会写诗,且家人在胡适家的上庄开杂货铺,就宠上他了,陪他夜厕。
看看杭州一师的好基友冯雪峰对汪静之的当面评价:
[潘]漠华和我谈过你这个人,讨论过你的事,决定不介绍你参加革命。你很不适宜:你是独子,是家中的小菩萨,是十分宠爱,娇生惯养的宝贝。后来又住在地主资本家亲戚的家里读书,和少爷小姐一起长大,把你养成了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自由散漫的名士派书生。进了中学,仍旧像个小孩子,不懂人情世故,受不了一点委屈,动不动就像小孩子一样哭。
你从小没有上过规矩,要你遵守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你就哭不完了。你天性纯洁善良,但胆小怕事,只能做一个闭户读书的书生。你敬仰兼善天下的革命家,但自己不敢做兼善天下的事。你仍旧卿卿我我,恩恩爱爱,你是心地善良,积习难改。借几本[革命理论]书给你看看。虽不能实干,革命理论应该懂得一点。
不愧是好基友,连革命都不发展他。
汪静之是一个天真无邪的贾宝玉,只能女人堆里混,所以混着混着,跟自己未婚妻的姑姑曹诚英都不尴不尬了。曹诚英的嗣嫂、曹继发的妻子胡惠娇与汪静之的母亲胡月桂是结拜姐妹——胡惠娇是全村第一美女,胡月桂是全村第一口才,胡惠娇的女儿曹秋艳,比胡月桂的儿子汪静之小一岁,双方遂指腹为婚。汪静之说自己家是富农,按经济条件是攀不上绩溪第二富的,但两家的娘是结拜姐妹,且都是女人当家作主,这亲事就成了。后来曹秋艳死了,汪静之依然是女婿待遇,曹诚英的哥嫂甚至想把他培养为自己家的分店经理。
汪静之作为闺蜜家的儿子和未来的女婿,时常与曹家走动,与曹诚英也算发小了。三个娃年岁相当,从小就经常一起玩——曹诚英的大哥曹继发每年冬天回家一个月,这一个月,汪静之就在曹家过了。期间还同到尼姑庵里住两个礼拜。再,春节拜年住几天,六月村里演戏住几天……青梅竹马,三小无猜。
1912年,曹诚英10岁,曹诚英的母亲,给自己的女儿挑中了门当户对的当地望族、大土豪独子、与曹诚英同岁的胡冠英(字昭万)。
另有一种说法,说曹胡乃是指腹婚。《绩溪文史资料》中载有胡适远房表弟石原皋(胡适的族叔胡近仁是石原皋的姑丈)之侄石秉根的《曹诚英传略》,说曹诚英的母亲素来相信观音菩萨,于1901年七月七日的前晚到寺后古塘庵争烧头香拜求观音赐“玉女”,恰遇宅坦胡冠英的娘在求观音赐“金童”。两个孕妇就在庵堂指腹为婚了。
存疑,以我们对那个时代的认知,及曹娘本人的重男轻女和寄养闺女的行为,她跟菩萨求什么女呀,求子还差不多。
这一点还是查辅成老先生走访的资料更靠谱,他说:“曹诚英由母亲潭氏做主草草和胡冠英订婚,曹诚英的奶娘汪氏和她的丈夫胡杏奎当年都是知情者。”胡杏奎长孙女胡宝艳告诉他:“据长辈言:1912年前后,家中来了几位不速之客,是胡昭万父母派来的人,说是谭氏已经同意胡曹两家结亲,前来想要曹诚英的照片,同时因为抱养关系希望提供曹诚英准确的生辰八字……”总之,求女不可能,指腹也不可能,10岁由母亲订婚,应该是确切的了。
按汪静之的说法,曹秋艳大约是12岁时早亡的。她比汪静之小一岁,当是1903年出生。汪静之文章中一般是按现代周岁制,那么应该是在曹诚英订婚之后的第三年,即1915年。
啥叫阴差阳错?
汪静之没出生,订的曹秋艳;曹秋艳死了,曹诚英却订婚三年了。但是,这对发小的友情依然继续着,汪静之依然是女婿待遇,依然前来玩耍。
1915年,曹秋艳死亡的这一年,曹诚英13岁,曹家当时住于汉口胡林翼路,大哥曹继发承徽商贾而好学之传统,在家延聘西席,教习嫂侄,曹诚英也从旺川接到汉口听课,有经、史、子、集、文学及诗画等课。按曹辅成的说法,闺女到了汉口,跟亲娘亲不起来——这个,还真是一个心理学问题,孩子只要小时候给别人养了,长大后,很难与亲生家庭再产生正常的亲昵关系。因为孩子与大人的情感依赖,从出生第一天开始建立,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为什么我们常说,孩子100天会认人?就是孩子4-6月认识最亲的人。你在孩子最关键的时段缺位,连路人都不是,完全的陌生人。等孩子五六岁,你突然出现,喳,你是老几呀?乡下人也总结不出道理来,只会反复强调:孩子不能给人养呀,长大后就不跟你亲了。这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曹诚英也稀里糊涂的,只说:“在家里绝无爱抚、温暖、同情,而是经常受威严申斥、冷淡、讽刺。”
这是自然的,更是双向的。因为家人也感觉你是别人家的娃。不过,光别人家的娃也不算啥毛病,最大的毛病是,孩子有了正常的亲子关系,才会随着年齿增长,扩及他人关系和社会关系。否则,她一切都不正常。咱就这么说吧,曹诚英再找炮友,也不应该找胡适,起码的兔子不吃窝边草都不顾忌,饥不择食,根本不考虑自己以后如何自处他处,根本没给自己留后路!
沈寂说:
曹诚英回顾这一段的经历,总结了两点:
其一,无爱、无伴、无同情,由此而产生一股沸腾的力量,这力量又化为两个支流:一是过分珍重感情,对凡是被忽视的人物,都加偏爱;一是疯狂地反抗,导致傲慢,对凡是被一般人所恭维的或崇爱的人,都加以鄙视。她说,“这种二流一源的力量,摧毁了我的一生”。他的二哥曹诚克说她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道德不能感,舆论不能裁,人情不能范围的怪物”。
其二,在读书的过程中,给她种下了儒家道德的种子,尤其是孔子的“仁恕”思想,以及文学上的脱俗“诗意”和小说上的“侠义”感。这一点与她的“二流一源”相辅相成,刚烈的反抗精神与仁恕相结合,既侠义奔放,又海涵情长。
不知道沈寂从哪弄的资料。不过这总结精准。如果真是曹诚英总结的,应该是她晚年的自我鉴定,事后鉴定还是比较精准的,很符合她的精神气质。特别是她二哥讲的那三不——“道德不能感,舆论不能裁,人情不能范”,也确实是怪物,特别是她能拉下脸来去勾搭胡适,兔子专吃窝边草,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出来的。
话说回来,她这种严重缺爱、饥不择食的怪物,跟汪静之那种滥爱的宝玉型,倒是绝配。
可惜。命不助尔。
按查辅成的说法,嗣嫂胡惠娇对这个小姑子不错。同父同母的亲哥曹诚克更对她关爱有加。但是,她在汉口呆的时间并不长,1917年,曹诚英15岁,就从汉口返回旺川。那个所谓的侄女婿,1916年到武汉岳家当学徒,不喜欢,也在1917年回来了。
这对发小,确实两小无猜,家里不但没让他们男女授受不亲,相反,经常白天黑夜的厮混一起。按汪静之的说法,他的几个女同学都比较漂亮,就曹诚英“并不是很漂亮,是普普通通的”,但两人感情好,一是从小就玩一起,二是她会做诗,比汪静之做得好。两人有共同的爱好,常一起读诗,“读《唐诗三百首》这些东西,常常读到深夜,两个人在灯下读,她的母亲催我们早点睡。她到我家里来,我们也是一起读诗。我们也不避嫌疑,她结婚之前到我家里来,我们两个人读书到深夜,大人都睡了,也不管我们。”更不管的是,15岁的时候,两个人还一块儿睡。
曹诚英回家后,没有再进私塾。好在,身边还有一个汪哥——这个时候应该是1917年,身为侄女婿的15岁的他情窦初开,给曹诚英写了求爱诗,却被曹诚英给怼回来了:“你发疯啦!我是长辈,是你的姑姑。这样的诗我不要,还给你……”但汪静之继续写,又写了两首,曹诚英都还他了。估计是不愿意打击发小,曹诚英安慰说,咱俩命中注定不能是夫妻,但我们是好朋友,这样吧,咱俩以后一块进尼姑庵,一块结伴做隐士可好?汪静之高高兴兴的答应了,说,从此以后对曹诚英再没了恋情,恢复了纯洁的友谊。第二年,也就是1918年春天,曹诚英就与胡冠英完婚了,隐士的美梦也破灭了。完婚之后的当年夏天,汪静之到曹诚英婆家探望,曹诚英还向丈夫胡冠英介绍过这位发小,所以汪静之说自己终身再没有对这位姑姑“产生一次非礼之想”。
不过,两个人的两小无猜继续保持着。汪静之说,结婚之前两个人读诗到半夜,结婚后,就读诗到天亮了。两个人还是不避一点嫌疑。汪静之说,晚年的时候,曹诚英的娘后悔了,当面说,要把闺女嫁你就好了。问题是,汪静之的娘哪会呀?她亲近的是曹诚英的大嫂。曹诚英的娘也不会,她看不上汪静之的家,胡冠英出身名门,乃是胡适他爹官场上的引路人——大进士胡宝铎的后人呢。
曹诚英与汪静之就这样阴差阳错。虽然一块做隐士乃是少年时代的里格楞,而且侄女婿可以停下爱恋的脚步,但捱不住姑姑以后还可能有越轨之想——虽然曹诚英没有接受汪静之的示爱,但从此铺就了两人之间的一条暧昧线,并跟两桩著名的文坛公案——《蕙的风》案和《六美缘》案扯不清,理还乱,给人间留下诸多暧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