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捉野鸡

清晨,阳光透过空气中薄薄的雾气撒向棉田。

晶莹的露珠在阳光的照射下,似乎像是结了一层彩色的壳,流转着七彩的光芒。

也许流光溢彩这个词本就是用来形容这露珠的,是那么的贴切。

年轻的知青们和社员一起,在队长的安排下,给棉花捉虫。

每人负责一垄棉花,大家齐刷刷的站在一起,看起来特别有仪式感。

虫是棉铃虫,这种虫子繁殖能力极强,羽化成蛾子后,可以下3000颗卵。

而每一颗卵一旦成长为成虫,起码可以祸害10-15个棉桃。

要知道一株棉花也就是十几颗棉桃,这也就意味着一只棉铃虫繁殖的后代可以毁掉3000株棉花。

那么一亩棉花有多少株呢? 4000多株而已。

所以棉铃虫的危害极大,要想减小危害就只能灭虫,灭的越早越好,灭掉这一代一只就等于灭了他下一代3000只。

“同志们,注意看仔细啊,发现有开着口的棉蕾,就是被虫子爬过的,就认真检查,一定得找到虫子。”队长领着头,一边看一边给社员们讲解技巧。

“现在虫卵叶子上基本上是没有了,蛾子也聪明,哪里好吃它在哪里产卵,现在重点检查的就是棉蕾、开的花和棉铃上。”

李和平上一世,在棉田劳动时总是偷懒,根本就不仔细检查,跟着别人混个进度。

但是这一世,李和平收起了小孩子心思,和大家一起认真的检查起虫卵和虫子。

“抓野鸡!”

突然,一只野鸡从棉田里扑通起来,飞到了旁边的稻田里。

他们知青点的知青黄庆波一边喊着,一边跳过棉田,往野鸡撵去。

“别撵了,别撵了,撵不上。”队长在旁边急忙劝阻,野鸡是会飞的,单纯撵是很难撵上的。

队长发话,跑了十几米的黄庆波也慢慢停了下来,有些舍不得的看着飞到远处的

看黄庆波住了脚,李和平却眼珠子一转,追了上去。

“唉唉,你这个小兔崽子。”

队长一看,忍不住骂了一句。

野鸡有翅膀,哪是那么好抓的,所以社员和知青们都远远的看着李和平往那边跑去。

等李和平辛辛苦苦跑过了一块稻田,那边野鸡却不慌不忙的飞到了另外一块田里。

李和平只得又沿着田埂,追了过去。

一个追,一个跑,等跑到了社员和知青看不到的山那边,李和平就不跑了。

他有空间啊,李和平远远的看着野鸡,意念一动,野鸡就消失了。

只要是李和平视线范围内的东西,他只要意念一动就能收进空间。

李和平将野鸡再从空间里拿出来,野鸡已经没有了气息。

妥了,中午可以加餐了。

“逮住了,逮住了,李和平逮住野鸡了。”

看着李和平从山那边走回来,眼尖的黄庆波先叫唤了起来。

知青们也留意到了,一个个也兴奋的嗷嗷叫。

他们一个锅里捞饭吃的,李和平打到野鸡,大家伙就能开个荤了。

等李和平走近点,张群英先喊道:

“哇,李和平,你也太厉害了,野鸡你都撵得上。”

朱成瑞也对李和平说道:“真想不到你这瘦弱的体格,还这么能跑。”

“哎呀,小李知青厉害啊,我见过下夹子逮住野鸡的,也见过拿枪打到野鸡的,你这用腿追上的我是第一回见到。”队长也瞅着烟走了过来,接过李和平掂着的野鸡,估摸了一下说道:

“这家伙不小了,快二斤了。”

“嗯嗯,队长,我逮住这野鸡了,我们知青点中午吃掉中不中,算不算犯错误。”李和平挠挠头,毕竟一个队的社员都看着呢,在集体主义精神深入人心的当下,也不知道会不会被队长要求分了。

“那咋不中,放心吃,吃了你再抓。山上野物多,又毁庄稼,咱们社员农闲时候没少上山捉野物,都是拿回家吃了。”

“谢谢队长。”李和平高兴的将野鸡挂到黄庆波腰上,自己则继续逮起了虫来。

“李和平,这鸡啥时候吃?”黄庆波一边摸着肥美的野鸡,一边想象着炖鸡的味道。

“鸡啥时候吃?那肯定得今天就吃啊,放到明天不得坏了?等一会中午我不是提前回去做饭吗?我回去看看有啥菜能配咱们这野鸡,然后我给大家炖一锅。“李和平寻思了一下厨房的食材,好像没啥食材配得上鸡的。

小鸡炖蘑菇,没蘑菇。

小鸡炖粉条,没粉条。

小鸡炖土豆,没土豆。

唉,只能用辣椒炒炒,再添点水熬一下,做成辣子鸡丁了。

没办法,只有墙上挂着几挂蒜和几挂辣椒,连大葱都没有,只有一点小毛葱。

“嗯嗯,兄弟,鸡屁股别扔,这个我喜欢。”黄庆波急忙叮嘱李和平,因为在城里的时候,很多人家都把鸡屁股切掉扔了。

又干了一会儿,李和平先回去知青点了,剩下的活其他知青会一人一段帮他干完。

“点长,你说李和平会不会做鸡啊,别到时候整出来不好吃,就可惜东西了。”平时不怎么说话的知青张中生一脸的担忧。

他这话一出口,连夏元和黄庆波都脸色一变,糟糕,忘了这茬了。

李和平这货连米都能弄成个夹生饭,更何况是做鸡这么有技术含量的活了。

“不好吃就少吃点,今儿轮到他做饭了,好吃歹吃都得受着,反正他自己也得吃。”朱成瑞倒是看得很开。知青点七个人,除了她和徐惠敏做饭还过得去,其他人做的都可以用难吃来形容。

但是集体生活就是这样,你要是嫌别人做饭不好吃,让你天天做饭,美其名曰能者多劳,你乐意不?

所以还是任由李和平发挥吧。

回到知青点,李和平先用大锅把米饭蒸上,然后才去杀鸡。

鸡肉难得,所以一点肉都舍不得浪费,连鸡肠子李和平都翻过来洗的干干净净的,切成小段,更别说某个人特别喜欢的鸡屁股了。

鸡肉切成小丁,易熟,然后用菜油把辣椒先炒香,再把鸡肉扔进去爆炒,香味一下就出来了。

香是有原因的,别人炒菜是用筷子蘸着菜油,在锅里淋一下,就是一份菜的油了。但是李和平却是起码倒了一两油,这还能不香吗?

不过李和平也不担心油不够吃,他有前世的记忆,知道这个年代一个人一个月定量供应6两油,特别稀缺。所以他在空间里特别存了上百桶小磨香油和10L装的花生油、菜籽油,根本不用担心会吃完。

“哎呀,太香了,快快,掀锅吧,我要吃饭,我饿死了。”下工的知青们刚进院子,徐惠敏就急不可耐的到处闻。

“别别,再等等,再焖一会儿,不然饭要夹生了。”李和平急忙制止,他这米饭是用的滤水蒸法,需要多焖一会儿。优点是饭里的糖分含量低点,不会糊锅,吃起来对血糖影响小,他毕竟是老年人重生,所以对糖有点敏感。不过这种煮法缺点也很明显,就是一部分养分和能量进入了下面的米汤里,导致吃了没有那种传统的煮法当饱,而且不会有锅巴。

知青们实在等不及,夏元趁李和平不注意,悄悄掀开锅盖,从中间挖了一坨米饭,尝了一口就大声喊着:“饭熟了,开吃。”

李和平见状,也只得将小锅里的菜用盆子盛了出来,别看是两斤鸡肉,但是李和平多放了点水,弄得汤反而占了大半盆。这是为了大家好下饭,不然两斤鸡肉无论如何也不够七个人下饭的。

李和平刚一端出来,夏元就想去夹一筷子,但是却被黄庆波拦住了,等等,别先下筷子。

夏元急的抓耳挠腮,幸好李和平这时候端着饭盆子也出来了。

夏元急忙接过,替大家盛饭。

这米饭是有定量的,男生是四两米,女生是三两米,米要从大队借,等分了粮食还给大队。

但是信阳作为河南著名的鱼米之乡,在大队长的英明领导下,全大队的人吃饱肚子是不成问题的。

“哎呀,李和平,你这厨艺进步了呀,你之前是不是装着不会做饭的?”徐惠敏一尝李和平做出来的鸡肉,就瞬间爱上了这个味道。

朱成瑞也在旁边说道:“确实进步不小,我也觉得李和平之前不会做饭是装的。”

但是看看其他知青,人家哪管你是不是装的,先吃为敬。

朱成瑞和徐惠敏也不操心李和平的厨艺了,和大家一起在盆子里抢起肉来,晚了,就只有汤了。

李和平也不理外,不过不影响他在底下吹牛逼:“那是,你也不看我是谁,只要我想学,学啥会啥,别说是区区做饭了。”

其他人只顾的吃饭,也没有人想和他拌嘴。

但是黄庆波一边嘴里嚼着好不容易抢到的鸡屁股,一边嘟囔着说道:

“你这大米饭煮的不行,一点米味儿都没了,吃起来水垮水垮的。”

朱成瑞也在旁边插话道:“这饭确实不好吃,下回李和平你好好煮,别弄这个了。”

李和平一阵无语,唉,想想也是,自己当时一个破老头,天天被老姐姐们发一些养生知识,可是这年头的知青大小伙子,谁需要低糖饮食啊?

怕是大家都想吃的是高糖、高油、高胆固醇吧。

李和平这边点头,那边几个人才不说这事儿了。

这会儿,黄庆波突然又说道:

“咱们干脆抽时间去山上下夹子吧,争取再弄一只鸡来吃,这鸡,艾玛,真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