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滴滴。。滴滴。。。滴”

“通讯员向本部报告,本日因为天气缘故,暂时无法完成户外的勘探工作,营地的所有队员暂时驻扎休息。”

温都斯带着一副入时的墨镜,坐在话报机前听着话筒中传来的滴滴声,不疾不徐的播报记录着,这是最近的一年之中他最喜欢的墨镜,来自于日本的一个名叫HAKUSAN MEGANE的手造眼镜品牌,传说曾经在1980年著名英伦摇滚乐手约翰·列侬在遇害时,脸上佩戴的就是这个牌子的墨镜。

而身为一个资深的摇滚乐迷,温都斯除了留着一头微卷的发型,在穿着打扮方面也极其讲究,这副眼镜是他在度假时,专门去东京购入的,这次出任务也就一起带了过来,平时除了一些特殊的任务,基本都是这副眼镜不离脸,为此没少被其他的队员们嘲笑。

不过温都斯对此却不以为意,这是他的精神导师、著名的英国摇滚歌手约翰·列侬,生前最爱的一个品牌,甚至就连其在1980年背刺的那一晚,也是带着这个牌子的眼镜,后来那副染血眼镜,甚至还被列侬的遗孀拿去拍卖出了不菲的价格。

而平时事事都向偶像看齐的温都斯,自然也拥有很多副这个品牌的眼镜,只是这次带来的这一副,是他最为中意的一款,与它微卷的长发搭配在一起,让他自认为看起来更加的“摇滚”,有一种电子乐团Electric Light Orchestra主唱的氛围感。

yesterday, all my troubles seemed so far away.

Now it looks as though they’re here to stay.

Oh, I believe in yesterday.

不过温斯顿最爱的,自然还是约翰·列侬和披头士,他一边做着今日的工作汇报,这是密斯卡托尼克大学和皮克曼艺术基金会的要求,也是极地户外工作的日常,温蒂顿很享受这份工作时的宁静,在这个荒无人烟,举目只有风雪为伴之地,如果不然他能有些事情排遣一下寂寞,他恐怕真的会发疯。

“嘟。。。嘟。。。嘟”

电台里的一阵忙音,让温都斯忍不住有些恼火:

这该死的鬼天气!一定是外面呼啸的风雪,让营地的通讯设备暂时短路了,虽然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只需要等这恶劣的天气能告一段落之后,让帕尔默上去维修一下,很快便能恢复运转。

当然,如果助理机械工程师帕尔默没有意见的话。

温都斯十分的怀疑,那个嬉皮士帕尔默的精神状态,是否还能在这里继续维持他正常的工作,作为一个摇滚乐迷,他对嬉皮士并没有什么恶感,他的偶像约翰·列侬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嬉皮士,但是温都斯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他对嬉皮士的行事作风和生活态度极其的厌恶,尤其是帕尔默还不止一次的,在营地里公开吸食某种违禁品。

温都斯犹豫再三,最终没有将这件事汇报上去,倒不是因为他惧怕帕尔默手里的扳手,而是他在向整个营地的老大,同时也是维持营地安全的老大加雷反应过后,后者反而用一种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他,然后语重心长的告诉他:

温都斯,我亲爱的温都斯,我就是说,如果没事的话,不要戴着你那该死的墨镜好吗?

岂有此理!

温都斯听着耳边的忙音,一阵火大,狠狠地把手中的耳机扔在了面前。

不管了,妈的,他现在马上要去活动中心,在那里喝上一杯山崎威士忌,然后再让厨子诺斯给他上一份红辣椒烤鸡。

一想到红辣椒烧鸡,温都斯的口水就忍不住分泌了出来,第一次认识这种美式,还是在爱尔兰小说家布鲁姆·斯托克的名著《德拉库拉》中,这本虽然比著名诗人拜伦的医生的那本吸血鬼小说,创作时间要略晚,但无疑在整个恐怖文学史上的地位都是举足轻重。

但这样一本继往开来的经典之作,温都斯却对其中的故事毫不感兴趣,反而对开篇主人公乔纳森,在第一次踏上德古拉伯爵的故乡,也就是喀尔巴阡山脉的特兰西瓦尼亚所遇到的美食,红辣椒烤鸡心心念念,

在看过了《德拉库拉》之后,他就想方设法想要尝到这道美食,而这道名为paprika hendl的传统罗马尼亚美食,果然没有让他失望,辛辣的口感往往能让他忘掉一切不快,所以他必须现在、马上、立刻就要吃到这道美食,来扫除心中的不快。

虽然黑人厨子诺斯并不擅长这道菜,温斯顿甚至还有些嫌弃他的手艺,但是作为漫长极地生活的奖励,营地的厨子早在出发前,就已经问好了他们每个人的口味,以及每个人都能提出一个自己最喜欢的菜肴。

而作为营地的厨子,诺斯必须要在这些队员需要的时候,为他们一解乡愁,而这也是他作为一个极地厨师必备的自我修养。

温斯顿一边哼着《imagine》,一边推开了通讯室的大门,门外早已静待多时的狂风瞬间就牵着雪花,欢呼雀跃的涌入门中,温斯顿赶紧转身把大门关上,在厚厚的积雪之中艰难地向着营地的活动中心走去。

今天这种天气,绝大多数队员都在活动中心里打发时光,抽烟、喝酒、打牌、玩台球,而这些娱乐项目,也是他们在这片除了寂静之外,什么都没有的空间里,所能自娱自乐的极限了。

当然,温斯顿对这些娱乐项目并不感兴趣,没有工作需要处理的时候,他更愿意在自己的通讯室或是卧室里,听听音乐看看小说,最近他十分痴迷于家布莱恩·拉姆利的《黑色呼唤者》,里面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让他这片与世隔绝的区域中阅读时,反而让他非常兴奋,他甚至能背诵开头的几个章节:

古人于巨石,刻彼之警告,警使夜之力者,以免彼等予自身灾厄,哀悼之时,彼等为被哀悼者......

温都斯一边在念叨着,刚好看见了管理犬舍的训狗师克拉克,他留着浓密的络腮胡,这让只长头发不长胡子的温都斯十分羡慕,没事就总是想问后者长胡子的诀窍,而克拉克此时却十分狼狈,他刚才喂完自己的爱犬们——一群擅长基地奔跑的阿拉斯加雪橇犬,

才刚一出门,头上的帽子就被大风给吹落到雪地之中,正在忙不迭的追着被风吹跑的帽子。

“他妈的,这该死的天气,温都斯,你说是吗?”

“上帝保佑,我一秒都不想在这该死的地方多待,克拉克,天哪,那边那边,你的帽子在那边”

温都斯看着狼狈的克拉克,心想我爱莫能助,但又不好直接走开,只能一边缩着脖子,不让风雪趁虚而入,一边给克拉克指着他帽子被吹跑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