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 之 趾

《麟之趾》,《關雎》之應也。《關雎》之化行,則天下無犯非禮,雖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時也。[一]

[一]《關雎》之時〔二一〕,以麟爲應。後世雖衰,猶存《關雎》之化者。君之宗族,猶尚振振然,有似麟應之時,無以過也。

麟之趾,振振公子。[一]于嗟麟兮![二]

[一]興也。趾,足也。麟信而應礼,以足至者也。振振,信厚也。

《箋》云:興者,喻今公子亦信厚,與礼相應,有似於麟。

[二]于嗟,歎辭也。

麟之定,振振公姓。[一]于嗟麟兮!

[一]定,題也。公姓,公同姓。

麟之角,振振公族。[一]于嗟麟兮!

[一]麟角,所以表其德也。公族,公同祖也。

《箋》云:麟角之末有肉,示有武而不用。

《麟之趾》三章,章三句。

南之國十一篇,三十六章,百五十九句。


〔一〕 幽閒也 “閒”,底本誤作“間”,據諸本改。下“幽閒”及下《箋》“幽閒”同。

〔二〕 興女有才美之稱 “興”,底本誤作“與”,據諸本改。

〔三〕 故習之以絺綌煩辱之事 “事”,底本誤作“士”,據諸本改。

〔四〕 汙 “汙”,底本誤作“汗”,據諸本改。

〔五〕 以事君子 “事”,底本誤作“士”,據諸本改。

〔六〕 喻后妃能以意下逮衆妾 “意”,底本誤作“惠”,據足利本、相臺本、刻本改。

〔七〕 大 “大”下,諸本有“也”字。

〔八〕 其少壯也 “少”,底本誤作“室”,據諸本改。

〔九〕 九達之道 “達”,底本誤作“逵”,據諸本改。

〔一〇〕 此罝兔之人 “罝兔”,底本誤倒,據諸本乙正。

〔一一〕 使之慮無 “無”,底本誤作“事”,刻本同,據足利本、五山本、相臺本、殿本及阮元《校勘記》改。

〔一二〕 天下和 “天”上,底本誤衍“箋云”二字,據諸本删。

〔一三〕 宜懷任焉 “任”,底本誤作“妊”,據足利本、相臺本、刻本改。

〔一四〕 掇拾也 此三字底本誤奪,據諸本補。

〔一五〕 捋取也 此三字底本誤奪,據諸本補。

〔一六〕 袺執衽也 此四字底本誤奪,據諸本補。

〔一七〕 扱衽曰襭 此四字底本誤奪,據諸本補。

〔一八〕 紂時 “紂”上,底本誤衍“箋云”二字,據諸本删。

〔一九〕 言此婦人被文王之化 “言”上,底本誤衍“箋云”二字,據諸本删。

〔二〇〕 惄如調飢 “飢”,底本誤作“饑”,據諸本改。下《傳》“飢意”、《箋》“朝飢”同。

〔二一〕 關雎之時 “關”上,底本誤衍“箋云”二字,據諸本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