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有 汜
《江有汜》,美媵也。勤而無怨,嫡能悔過也。文王之時,江沱之間,有嫡不以其媵備數。媵遇勞而無怨,嫡亦自悔也。[一]
[一]勤者〔二七〕,以己宜媵而不得,心望之。
江有汜。[一]之子歸,不我以。不我以,其後也悔。[二]
[一]興也。決復入爲汜。
《箋》云:興者,喻江水大,汜水小,然得並流,似嫡媵宜俱行。
[二]嫡能自悔也。
《箋》云:之子,是子也;是子,謂嫡也。婦人謂嫁曰歸。以,猶與也。
江有渚。[一]之子歸,不我與。不我與,其後也處。[二]
[一]渚,小洲也。水岐成渚〔二八〕。
《箋》云:江水流而渚留,是嫡與己異心,使己獨留不行。
[二]處,止也。
《箋》云:嫡悔過自止。
江有沱。[一]之子歸,不我過。不我過,其嘯也歌。[二]
[一]沱,江之别者。
《箋》云:岷山道江,東别爲沱。
[二]《箋》云〔二九〕:嘯,蹙口而出聲。嫡有所思而爲之,既覺自悔而歌。歌者,言其悔過,以自解説也。
《江有汜》三章,章五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