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有 汜

《江有汜》,美媵也。勤而無怨,嫡能悔過也。文王之時,沱之間,有嫡不以其媵備數。媵遇勞而無怨,嫡亦自悔也。[一]

[一]勤者〔二七〕,以己宜媵而不得,心望之。

有汜。[一]之子歸,不我以。不我以,其後也悔。[二]

[一]興也。決復入爲汜。

《箋》云:興者,喻水大,汜水小,然得並流,似嫡媵宜俱行。

[二]嫡能自悔也。

《箋》云:之子,是子也;是子,謂嫡也。婦人謂嫁曰歸。以,猶與也。

有渚。[一]之子歸,不我與。不我與,其後也處。[二]

[一]渚,小洲也。水岐成渚〔二八〕

《箋》云:水流而渚留,是嫡與己異心,使己獨留不行。

[二]處,止也。

《箋》云:嫡悔過自止。

有沱。[一]之子歸,不我過。不我過,其嘯也歌。[二]

[一]沱,之别者。

《箋》云:岷山,東别爲沱。

[二]《箋》云〔二九〕嘯,蹙口而出聲。嫡有所思而爲之,既覺自悔而歌。歌者,言其悔過,以自解説也。

《江有汜》三章,章五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