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礼记注
  • 郑玄
  • 5字
  • 2024-08-02 10:36:32

禮記卷第三

檀弓下第四

鄭氏

(四·一)

君之適長殤,車三乘。公之庶長殤,車一乘。大夫之適長殤,車一乘。[一]

[一]皆下成人也。自上而下,降殺以兩〔一〕,成人遣車五乘,長殤三乘〔二〕,下殤一乘,尊卑以此差之。庶子言“公”,卑遠之。《傳》曰:“大功之殤,中從上〔三〕。”

(四·二)

公之喪,諸達官之長,杖。[一]

[一]謂君所命,雖有官職,不達於君,則不服斬。

(四·三)

君於大夫,將葬,弔於宫。及出,命引之,三步則止。[一]如是者三,君退。[二]朝亦如之,哀次亦如之。[三]

[一]以義奪孝子。宫,宫。出,謂柩已在路。

[二]退,去也。三命引之〔四〕,凡移九步。

[三]君弔不必於宫。朝,喪朝廟也。次,他日賔客所受大門外舍也。孝子至此而哀,君或於是弔焉。

(四·四)

五十無車者,不越疆而弔人。[一]

[一]氣力始衰。

(四·五)

季武子寢疾。蟜固不説齊衰而入見,曰:“斯道也,將亡矣,士唯公門説齊衰。”[一]武子曰:“不亦善乎?君子表微。”[二]及其喪也,曾點倚其門而歌。[三]

[一]季武子大夫季孫夙也。世爲上卿,強且專政,國人事之如君。蟜固能守禮,不畏之,矯失俗也。道,猶禮也。

[二]時無如之何,佯若善之。表,猶明也。

[三]明己不與也。,字父。

(四·六)

大夫弔,當事而至,則辭焉。[一]

[一]辭,猶告也,擯者以主人有事告也。主人無事,則爲大夫出。

(四·七)

弔於人,是日不樂。[一]

[一]君子哀樂不同日。子於是日哭,則不歌。

(四·八)

婦人不越疆而弔人。[一]

[一]不通於外。

(四·九)

行弔之日,不飲酒、食肉焉。[一]

[一]以全哀也。

(四·十)

弔於葬者,必執引。若從柩及壙,皆執紼。[一]

[一]示助之以力。車曰引,棺曰紼,從柩贏者。

(四·十一)

喪,公弔之,必有拜者,[一]雖朋友、州里、舍人可也。[二]弔曰:“寡君承事。”[三]主人曰:“臨。”[四]

[一]往謝之。

[二]謂無主後。

[三]示亦爲執事來。

[四]君辱臨其臣之喪。

(四·十二)

君遇柩於路,必使人弔之。[一]

[一]君於民臣有父母之恩。

(四·十三)

大夫之喪,庶子不受弔。[一]

[一]不以賤者爲有爵者主。

(四·十四)

妻之昆弟爲父後者死,哭之適室。[一]子爲主,袒、免,哭、踊。[二]夫入門右,[三]使人立于門外,告來者,狎則入哭。[四]父在,哭於妻之室。[五]非爲父後者,哭諸異室。

[一]以其正也。

[二]親者主之。

[三]北面辟正主。

[四]狎,相習知者。

[五]不以私喪干尊。

(四·十五)

,聞遠兄弟之喪,哭于側室。[一]無側室,哭于門内之右。[二]同國,則往哭之。[三]

[一]嫌哭

[二]近南者爲之變位。

[三]喪無外事。

(四·十六)

子張死,曾子有母之喪,齊衰而往哭之。

或曰:“齊衰不以弔。”[一]

曾子曰:“我弔也與哉?”[二]

[一]以其無服非之。

[二]於朋友哀痛甚而往哭之,非若凡弔。

(四·十七)

有若之喪,悼公弔焉。[一]子游擯,由左。[二]

[一]悼公魯哀公之子。

[二]擯,相侑喪禮者。喪禮廢亡,時人以爲此儀當如詔辭而皆由右相,是善子游正之。《孝經説》曰:“以身擯侑。”

(四·十八)

王姬之喪,[一]魯莊公爲之大功。或曰:“由嫁,故爲之服姊妹之服。”或曰:“外祖母也,故爲之服。”[二]

[一]穀,當爲“告”,聲之誤也。王姬女,齊襄公之夫人。

[二]《春秋》女由嫁,卒,服之如内女服姊妹是也。天子爲之無服,嫁於王者之後乃服之。莊公齊襄公女弟文姜之子,當爲“舅之妻”,非外祖母也。外祖母又小功也。

(四·十九)

晉獻公之喪,秦穆公使人弔公子重耳[一]且曰:“寡人聞之,亡國恒於斯,得國恒於斯。[二]雖吾子儼然在憂服之中,喪亦不可久也,時亦不可失也。孺子其圖之。”[三]以告舅犯[四]舅犯曰:“孺子其辭焉!喪人無寶,仁親以爲寶。[五]父死之謂何?又因以爲利,[六]而天下其孰能説之?孺子其辭焉!”[七]公子重耳對客曰:“君惠弔亡臣重耳,身喪父死,不得與於哭泣之哀,以爲君憂。[八]父死之謂何?或敢有他志以辱君義?”稽顙而不拜,哭而起,起而不私。[九]子顯以致命於穆公[一〇]穆公曰:“仁夫!公子重耳。夫稽顙而不拜,則未爲後也,故不成拜〔五〕。哭而起,則愛父也。起而不私,則遠利也。”

[一]獻公殺其世子申生重耳辟難出奔,是時在,就弔之。

[二]言在喪伐之際〔六〕

[三]勸其反國,意欲納之。喪,謂亡失位。孺,穉也。

[四]舅犯重耳之舅狐偃也,字子犯

[五]寶謂善道可守者。仁親,親行仁義。

[六]欲反國求爲後,是利父死。

[七]説,猶解也。

[八]謝之。

[九]他志,謂利心〔七〕

[一〇]使者,公子縶也。盧氏云:“古者名、字相配,‘顯’,當作‘韅’。”

(四·二十)

,非古也。自敬姜之哭穆伯始也。[一]

[一]穆伯大夫,季悼子之子公甫靖也。敬姜穆伯之妻〔八〕文伯歜之母也。禮,朝夕哭,不帷。

(四·二十一)

喪禮,哀戚之至也。節哀、順變也,君子念始之者也。[一]

[一]始,猶生也。念父母生己,不欲傷其性。

(四·二十二)

復,盡愛之道也,有禱祠之心焉。[一]望反諸幽,求諸鬼神之道也。[二]北面,求諸幽之義也。[三]

[一]復,謂招魂,且分禱五祀,庶幾其精氣之反。

[二]鬼神處幽闇,望其從鬼神所來。

[三]鄉其所從來也。禮,復者升屋,北面。

(四·二十三)

拜稽顙,哀戚之至隱也。稽顙,隱之甚也。[一]

[一]隱,痛也。稽顙者,觸地無容。

(四·二十四)

飯用米、貝,弗忍虚也。不以食道,用美焉爾。[一]

[一]尊之也,食道褻,米、貝美。

(四·二十五)

銘,明旌也。[一]以死者爲不可别已,故以其旗識之。[二]愛之,斯錄之矣。敬之,斯盡其道焉耳。[三]

[一]神明之旌〔九〕

[二]不可别,形貌不見。

[三]謂重與奠。

(四·二十六)

重,主道也。[一]主綴重焉,[二]主重徹焉。[三]

[一]始死未作主,以重主其神也。重,旣虞而埋之,乃後作主。《春秋傳》曰:“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二]綴,猶聯也。人作主,而聯其重,縣諸廟也。去顯考,乃埋之。

[三]人作主,徹重埋之。

(四·二十七)

奠以素器,以生者有哀素之心也。[一]唯祭祀之禮,主人自盡焉爾,豈知神之所饗?亦以主人有齊敬之心也。[二]

[一]哀素,言哀痛無飾也。凡物無飾曰素。

[二]哀則以素,敬則以飾,禮由人心而已。

(四·二十八)

辟踊,哀之至也。有筭,爲之節文也。[一]袒、括髮,變也。慍,哀之變也。去飾,去美也。袒、括髮,去飾之甚也。有所袒,有所襲,哀之節也。

[一]筭,數也。

(四·二十九)

弁、絰葛而葬,與神交之道也,[一]有敬心焉。[二]人弁而葬,而葬。[三]

[一]接神之道,不可以純凶。天子、諸侯變服而葬,冠素弁,以葛爲環絰。旣虞、卒哭,乃服受服也。《雜記》曰:“凡弁絰,其衰侈袂。”

[二]踰時哀衰而敬生,敬則服有飾,大夫、士三月而葬,未踰時。

[三]弁、,俱象祭冠而素,禮同也。

(四·三十)

歠主人、主婦、室老,爲其病也。君命食之也。[一]

[一]尊者奪人易也。歠,歠粥也。

(四·三十一)

反哭,升堂,反諸其所作也。[一]主婦入于室,反諸其所養也。[二]

[一]親所行禮之處〔一〇〕

[二]親所饋食之處。

(四·三十二)

反哭之弔也,哀之至也。反而亡焉,失之矣,於是爲甚。[一]旣封而弔,反哭而弔。[二]孔子曰:“已慤,吾從。”[三]

[一]哀痛甚。

[二]封,當爲“窆”。窆,下棺也。

[三]慤者,得哀之始,未見其甚。

(四·三十三)

葬於北方,北首,三代之達禮也,之幽之故也。[一]

[一]北方,國北也。

(四·三十四)

旣封,主人贈,而祝宿虞尸。[一]

[一]贈以幣,送死者於壙也。於主人贈,祝先歸。

(四·三十五)

旣反哭,主人與有司視虞牲。[一]有司以几、筵舍奠於墓左〔一一〕,反,日中而虞。[二]

[一]日中將虞,省其牲。

[二]所使奠墓有司來歸乃虞也。舍奠墓左,爲父母形體在此,禮其神也。《周禮·冢人》:“凡祭墓爲尸。”

(四·三十六)

葬日虞,弗忍一日離也。[一]是日也,以虞易奠。[二]卒哭曰“成事”。[三]是日也,以吉祭易喪祭。[四]明日,祔于祖父,[五]其變而之吉祭也。比至於祔,必於是日也接,不忍一日末有所歸也。[六]練而祔,卒哭而祔,孔子[七]

[一]弗忍其無所歸。

[二]虞,喪祭也。

[三]旣虞之後,卒哭而祭,其辭蓋曰“哀薦成事”,成祭事也。祭以吉爲成。

[四]卒哭,吉祭。

[五]祭告於其祖之廟。

[六]末,無也。日有所用接之,《虞禮》所謂“他用剛日”者〔一二〕。其祭,祝曰“哀薦”,曰“成事”。

[七]期而神之,人情。

(四·三十七)

君臨臣喪,以巫祝桃茢執戈,惡之也,[一]所以異於生也。[二]

[一]爲有凶邪之氣在側。君聞大夫之喪,去樂,卒事而往,未襲也。其已襲則止,巫去桃茢。桃,鬼所惡。茢,萑苕,可埽不祥。

[二]生人無凶邪。

(四·三十八)

喪有死之道焉,[一]先王之所難言也。[二]

[一]言人之死,有如鳥獸死之狀。鳥獸之死,人賤之。

[二]聖人不明説,爲人甚惡之。

(四·三十九)

喪之朝也,順死者之孝心也。[一]其哀離其室也,故至於祖考之廟而后行。朝而於祖,朝而遂葬。

[一]朝,謂遷柩於廟。

(四·四十)

孔子謂:“爲明器者,知喪道矣,備物而不可用也。[一]哀哉!死者而用生者之器也,不殆於用殉乎哉?[二]其曰明器,神明之也。[三]塗車、芻靈,自古有之,[四]明器之道也。”[五]孔子謂:“爲芻靈者善。”謂:“爲俑者不仁,不殆於用人乎哉〔一三〕!”[六]

[一]神與人異道,則不相傷。

[二]殆,幾也。殺人以衞死者曰殉〔一四〕。用其器者,漸幾於用人。

[三]神明,死者異於生人。

[四]芻靈,束茅爲人馬〔一五〕。謂之“靈”者,神之類。

[五]言與明器同。

[六]俑,偶人也。有面目機發,有似於生人。孔子善古而非

(四·四十一)

穆公問於子思曰:“爲舊君反服,古與?”[一]

子思曰:“古之君子,進人以禮,退人以禮,故有舊君反服之禮也。今之君子,進人若將加諸膝,退人若將隊諸淵〔一六〕。毋爲戎首,不亦善乎?又何反服之禮之有?”[二]

[一]仕焉而已者。穆公魯哀公之曾孫。

[二]言放逐之臣,不服舊君也。爲兵主來攻伐曰“戎首”。

(四·四十二)

悼公之喪,季昭子問於孟敬子曰:“爲君何食?”[一]

敬子曰:“食粥,天下之達禮也。吾三臣者之不能居公室也,四方莫不聞矣。[二]勉而爲瘠,則吾能,毋乃使人疑夫不以情居瘠者乎哉〔一七〕?我則食食。”[三]

[一]悼公魯哀公之子。昭子康子之曾孫,名敬子武伯之子,名

[二]言鄰國皆知吾等不能居公室,以臣禮事君也。三臣,仲孫叔孫孫氏〔一八〕

[三]存時不盡忠,喪又不盡禮,非也。孔子曰:“喪事不敢不勉。”

(四·四十三)

衞司徒敬子死。[一]

子夏弔焉,主人未小斂,絰而往。

子游弔焉,主人旣小歛,子游出,絰,反哭。[二]

子夏曰:“聞之也與?”

曰:“聞諸夫子,主人未改服,則不絰。”

[一]司徒,官氏,公子許之後。

[二]皆以朋友之禮往,而二人異。

(四·四十四)

曾子曰:“晏子可謂知禮也已,恭敬之有焉。”[一]

有若曰:“晏子一狐裘三十年,遣車一乘,及墓而反。國君七个,遣車七乘;大夫五个,遣車五乘。晏子焉知禮?”[二]

曾子曰:“國無道,君子恥盈禮焉。國奢則示之以儉,國儉則示之以禮。”[三]

[一]言禮者,敬而已矣。

[二]言其大儉偪下,非之。及墓而反,言其旣窆則歸,不留賔客有事也。人臣賜車馬者,乃得有遣車。遣車之差,大夫五,諸侯七,則天子九。諸侯不以命數,喪數略也。个,謂所包遣奠牲體之數也。《雜記》曰:“遣車視牢具。”

[三]時方奢,矯之是也。

(四·四十五)

國昭子之母死,問於子張曰:“葬及墓,男子、婦人安位?”[一]

子張曰:“司徒敬子之喪,夫子相,男子西鄉,婦人東鄉。”[二]

曰:“噫!毋。”[三]

曰:“我喪也,斯沾。[四]爾專之,賔爲賔焉,主爲主焉。[五]婦人從男子皆西鄉。”[六]

[一]國昭子大夫。

[二]夾羡道爲位。夫子,也。

[三]噫,不寤之聲。毋,禁止之辭。

[四]斯,盡也。沾,讀曰“覘”。覘,視也。國昭子自謂之大家,有事,人盡視之,欲人觀之,法其所爲。

[五]專,猶司也〔一九〕。時相。

[六]非也。

(四·四十六)

穆伯之喪,敬姜晝哭。文伯之喪,晝夜哭。孔子曰:“知禮矣。”[一]

[一]喪夫不夜哭,嫌思情性也。

(四·四十七)

文伯之喪,敬姜據其牀而不哭,曰:“昔者吾有斯子也,吾以將爲賢人也。[一]吾未甞以就公室。[二]今及其死也,朋友諸臣未有出涕者,而内人皆行哭失聲。斯子也,必多曠於禮矣夫。”[三]

[一]蓋見其有才藝。

[二]未甞與到公室,觀其行也。季氏之宗卿,敬姜有會見之禮。

[三]内人,妻妾。

(四·四十八)

季康子之母死,陳褻衣。[一]敬姜曰:“婦人不飾,不敢見舅姑。將有四方之賔來,褻衣何爲陳於斯?”命徹之。[二]

[一]褻衣,非上服。陳之,將以斂。

[二]言四方之賔,嚴於舅姑。敬姜者,康子從祖母。

(四·四十九)

有子子游立,見孺子慕者。

有子子游曰:“予壹不知夫喪之踊也,予欲去之久矣。情在於斯,其是也夫。”[一]

子游曰:“禮有微情者,[二]有以故興物者。[三]有直情而徑行者,戎狄之道也。[四]禮道則不然。[五]人喜則斯陶,[六]陶斯咏,[七]咏斯猶,[八]猶斯舞,[九]舞斯慍,[一〇]慍斯戚,[一一]戚斯歎,[一二]歎斯辟,[一三]辟斯踊矣。[一四]品節斯,斯之謂禮。[一五]人死,斯惡之矣;無能也,斯倍之矣。[一六]是故制絞衾,設蔞翣,爲使人勿惡也。[一七]始死,脯醢之奠。將行,遣而行之。旣葬而食之。[一八]未有見其饗之者也。自上世以來,未之有舍也,爲使人勿倍也。[一九]故子之所刺於禮者,亦非禮之訾也。”[二〇]

[一]喪之踊,猶孺子之號慕。

[二]節哭踊。

[三]衰絰之制。

[四]哭踊無節,衣服無制。

[五]與戎狄異。

[六]陶,鬱陶也。

[七]咏,謳也。

[八]猶,當爲“摇”,聲之誤也。摇,謂身動摇也,人“猶”“摇”聲相近。

[九]手舞之。

[一〇]慍,猶怒也。

[一一]戚,憤恚。

[一二]歎,吟息。

[一三]辟,拊心。

[一四]踊,躍。

[一五]舞、踊皆有節,乃成禮。

[一六]無能,心謂之無所復能。

[一七]絞衾,尸之飾。蔞翣,棺之牆飾。《周禮》“蔞”作“柳”。

[一八]將行,將葬也。葬有遣奠。食,反虞之祭。

[一九]舍,猶廢也。

[二〇]訾,病也。

(四·五十)

,斬祀殺厲。[一]師還出竟,大宰使於師〔二〇〕

夫差謂行人曰:“是夫也多言,盍甞問焉?師必有名,人之稱斯師也者,則謂之何?”[二]

大宰〔二一〕:“古之侵伐者,不斬祀,不殺厲,不獲二毛。[三]今斯師也,殺厲與?其不謂之‘殺厲之師’與?”[四]

曰:“反爾地,歸爾子,則謂之何?”[五]

曰:“君王討敝邑之罪,又矜而赦之,師與有無名乎〔二二〕?”[六]

[一]祀,神位有屋樹者。厲,疫病。,以魯哀元年秋。

[二]大宰、行人,官名也。夫差吳子光之子。盍,何不也。甞,猶試也。夫差脩舊怨,庶幾其師有善名。

[三]獲,謂係虜之。二毛,鬢髮斑白〔二三〕

[四]欲微切之,故其言似若不審然,正言殺厲,重人。

[五]子,謂所獲民臣。

[六]又微勸之,終其意。僭號稱王。

(四·五十一)

顔丁善居喪,[一]始死,皇皇焉如有求而弗得。及,望望焉如有從而弗及。旣葬,慨焉如不及其反而息。[二]

[一]顔丁人。

[二]從,隨也。慨,憊貌〔二四〕

(四·五十二)

子張問曰:“《書》云:‘高宗三年不言,言乃讙。’有諸?”[一]

仲尼曰:“胡爲其不然也?古者天子崩,王世子聽於冢宰三年。”[二]

[一]時人君無行三年之喪禮者,問有此與?怪之也。讙,喜説也。言乃喜説,則民臣望其言久。

[二]冢宰,天官卿,貳王事者。三年之喪,使之聽朝。

(四·五十三)

知悼子卒,未葬。[一]平公飲酒,[二]李調侍,[三]鼓鐘。[四]杜蕢自外來,聞鐘聲,曰:“安在?”[五]曰:“在寢。”[六]杜蕢入寢,歷階而升,酌,曰:“飲斯。”又酌,曰:“調飲斯。”又酌〔二五〕,堂上北面坐飲之。降,趨而出。[七]平公呼而進之,曰:“,曩者爾心或開予,是以不與爾言。[八]爾飲,何也?”曰:“子、卯不樂,[九]知悼子在堂,斯其爲子、卯也大矣。[一〇]也,大師也。不以詔,是以飲之也。”[一一]“爾飲調,何也?”曰:“調也,君之褻臣也。爲一飲一食,忘君之疾,是以飲之也。”[一二]“爾飲,何也?”曰:“也,宰夫也。非刀匕是共,又敢與知防,是以飲之也。”[一三]平公曰:“寡人亦有過焉,酌而飲寡人。”[一四]杜蕢洗而揚觶。[一五]公謂侍者曰:“如我死,則必無廢斯爵也〔二六〕。”[一六]至于今,旣畢獻,斯揚觶,謂之“舉”。一七

[一]悼子大夫荀盈魯昭九年卒。

[二]與羣臣燕。平公晉侯彪

[三]侍,與君飲也。《燕禮·記》曰:“請旅侍臣。”

[四]樂作也。《燕禮》,賔入門,奏《肆夏》,旣獻而樂闋。獻君亦如之。

[五]怪之也。杜蕢,或作“屠蒯”。

[六]燕於寢。

[七]三酌皆罰。

[八]曩,曏也,謂始來入時。開,謂諫爭有所發起。

[九]以甲子死,以乙卯亡,王者謂之“疾日”,不以舉樂爲吉事,所以自戒懼。

[一〇]言大臣喪重於疾日也。《雜記》曰:“君於卿、大夫,比葬,不食肉;比卒,哭,不舉樂。”

[一一]詔,告也。大師典奏樂。

[一二]言調貪酒食。褻,嬖也。近臣亦當規君疾憂。

[一三]防,禁放溢。

[一四]聞義則服。

[一五]舉爵於君也。《禮》“揚”作“騰”。揚,舉也;騰,送也;“揚”近得之。

[一六]欲後世以爲戒。

[一七]此爵遂因杜蕢爲名。畢獻,獻賔與君。

(四·五十四)

公叔文子卒。[一]其子請謚於君,曰:“日月有時,將葬矣。請所以易其名者。”[二]君曰:“昔者衞國凶饑,夫子爲粥,與國之餓者〔二七〕,是不亦惠乎?[三]昔者衞國有難,夫子以其死衞寡人,不亦貞乎?[四]夫子聽衞國之政,脩其班制,以與四鄰交,衞國之社稷不辱,不亦文乎?[五]故謂夫子‘貞惠文子’。”[六]

[一]文子衞獻公之孫,名,或作“”。

[二]謚者,行之迹。有時,猶言有數也,大夫、士三月而葬。

[三]君,也。

[四]難,謂魯昭公二十年盜殺衞侯之兄也。時齊豹作亂,公如死鳥。

[五]班制,謂尊卑之差。

[六]後不言“貞惠”者,“文”足以兼之。

(四·五十五)

石駘仲卒。[一]無適子,有庶子六人,卜所以爲後者,[二]曰:“沐浴佩玉則兆。”[三]五人者皆沐浴佩玉。石祁子曰:“孰有執親之喪,而沐浴佩玉者乎?”不沐浴佩玉。[四]石祁子兆,人以龜爲有知也。

[一]駘仲大夫石碏之族。

[二]莫適立也。

[三]言齊絜則得吉兆。

[四]心正且知禮。

(四·五十六)

陳子車死於,其妻與其家大夫謀以殉葬,[一]定而后陳子亢至。以告曰:“夫子疾,莫養於下,請以殉葬。”[二]子亢曰:“以殉葬,非禮也。雖然,則彼疾當養者,孰若妻與宰?得已,則吾欲已。不得已,則吾欲以二子者之爲之也。”[三]於是弗果用。[四]

[一]子車大夫。

[二]子亢子車弟,孔子弟子。下,地下。

[三]度諫之,不能止〔二八〕。以斯言拒之。已,猶止也。

[四]果,決。

(四·五十七)

子路曰:“傷哉,貧也!生無以爲養,死無以爲禮也。”

孔子曰:“啜菽飲水,盡其歡,斯之謂孝。斂手足形,還葬而無椁,稱其財,斯之謂禮。”[一]

[一]還,猶疾也。謂不及其日月。

(四·五十八)

衞獻公出奔,反於,及郊,將班邑於從者而后入。[一]柳莊曰:“如皆守社稷,則孰執羈靮而從?如皆從,則孰守社稷?[二]君反其國而有私也,毋乃不可乎!”[三]弗果班。

[一]欲賞從者,以懼居者。獻公魯襄十四年出奔,二十六年復歸於

[二]言從、守若一。靮,紖也。

[三]言有私,則生怨。

(四·五十九)

有大史曰柳莊,寢疾。公曰:“若疾革,雖當祭,必告。”[一]公再拜稽首,請於尸,曰:“有臣柳莊也者,非寡人之臣,社稷之臣也。聞之死,請往。”[二]不釋服而往,遂以襚之。[三]與之邑裘氏縣潘氏,書而納諸棺,曰:“世世萬子孫毋變也。”[四]

[一]革,急也。

[二]急弔賢者。

[三]脱君祭服以襚臣,親賢也。所以此襚之者,以其不用襲也。凡襚以斂。

[四]所以厚賢也。縣潘,邑名。

(四·六十)

陳乾昔寢疾,屬其兄弟而命其子尊己,曰:“如我死,則必大爲我棺,使吾二婢子夾我。”[一]陳乾昔死,其子曰:“以殉葬,非禮也,況又同棺乎?”弗果殺。[二]

[一]婢子,妾也〔二九〕

[二]善尊己不陷父於不義。

(四·六十一)

仲遂卒于〔三〇〕,壬午猶繹,《萬》入去《籥》。[一]仲尼曰:“非禮也,卿卒不繹。”

[一]《春秋經》在八年。仲遂魯莊公之子東門襄仲。先日辛巳,有事於太廟,而仲遂卒。明日而繹,非也。《萬》,干舞也。《籥》,籥舞也。《傳》曰:“去其有聲者,廢其無聲者。”

(四·六十二)

季康子之母死,公輸若方小。[一]斂,請以機封。[二]將從之。[三]公肩假曰:“不可。夫有初,[四]公室視豐碑,[五]三家視桓楹。[六],爾以人之毋甞巧,則豈不得以?[七]其毋以甞巧者乎?則病者乎?[八]噫!”[九]弗果從。

[一]公輸若,匠師。方小,言年尚幼,未知禮也。

[二]斂,下棺於椁。之族,多技巧者,見掌斂事而年尚幼,請代之,而欲甞其技巧。

[三]時人服之巧。

[四]初,謂故事。

[五]言視者,時僭天子也。豐碑,斵大木爲之,形如石碑,於椁前後四角樹之,穿中於間爲鹿盧,下棺以繂繞。天子六繂、四碑,前後各重鹿盧也。

[六]時僭諸侯。諸侯,下天子也,斵之形如大楹耳。四植,謂之“桓”。諸侯四繂、二碑,碑如桓矣。大夫二繂、二碑。士二繂,無碑。

[七]以,已字。言寧有強使女者與〔三一〕?僭於禮,有似作機巧,非也。“以”與“已”字本同爾。

[八]毋,無也。於女寧有病苦與〔三二〕?止之。

[九]不寤之聲。

(四·六十三)

戰于[一]公叔禺人遇負杖入保者息,[二]曰:“使之雖病也,[三]任之雖重也,[四]君子不能爲謀也,士弗能死也,不可。[五]我則旣言矣。”[六]與其鄰重汪踦往,皆死焉。[七]人欲勿殤重汪踦[八]問於仲尼仲尼曰:“能執干戈以衞社稷,雖欲勿殤也,不亦可乎?”[九]

[一]近邑也。十一年“齊國書帥師伐我”是也。

[二]遇,見也。見走辟師,將入保,罷倦,加其杖頸上,兩手掖之休息者。保,縣邑小城。禺人昭公之子。《春秋傳》曰:“公叔務人。”

[三]謂時繇役。

[四]謂時賦税。

[五]君子,謂卿、大夫也。政旣惡,復無謀臣,士又不能死難,禺人恥之。

[六]欲敵師,踐其言。

[七]奔敵死寇。鄰,鄰里也。重,皆當爲“童”。童,未冠者之稱,姓,名。鄰,或爲“談”。《春秋傳》曰:“童汪踦。”

[八]見其死君事,有士行,欲以成人之喪治之。言“人”者,死君事,國爲斂葬。

[九]善之。

(四·六十四)

子路,謂顔淵曰:“何以贈我?”[一]

曰:“吾聞之也,去國,則哭于墓而后行。反其國,不哭,展墓而入。”[二]

子路曰:“何以處我?”[三]

子路曰:“吾聞之也,過墓則式,過祀則下。”[四]

[一]贈,送。

[二]無君事,主於孝。哭,哀去也。展,省視之。

[三]處,猶安也。

[四]居者主於敬。

(四·六十五)

工尹商陽陳弃疾師,及之。[一]陳弃疾謂工尹商陽曰:“王事也,子手弓而可。”手弓。“子射諸。”[二]射之,斃一人,韔弓。[三]又及,謂之,又斃二人。每斃一人,揜其目。[四]止其御曰:“朝不坐,燕不與,殺三人,亦足以反命矣。”[五]孔子曰:“殺人之中,又有禮焉。”[六]

[一]工尹,官名。弃疾楚公子弃疾也。以魯昭八年帥師滅,縣之,人善之,因號焉。至十二年,楚子狩於州來,使蕩侯潘子、司馬、囂尹、陵尹以懼,於時有師。,或作“”,人聲。

[二]商陽仁,不忍傷人,以王事勸之。

[三]不忍復射。斃,仆也。韔,韜也。

[四]揜其目,不忍視之。

[五]朝燕於寢,大夫坐於上,士立於下。然則商陽與御者〔三三〕,皆士也。兵車參乘,射者在左,戈盾在右,御在中央。

[六]善之。

(四·六十六)

諸侯伐曹桓公卒于會。[一]諸侯請含,[二]使之襲。[三]

[一]魯成十三年“曹伯廬卒於師”是也。,謚“”,言“”,聲之誤也。

[二]以朋友有相啖食之道。

[三]非也。襲,賤者之事。

(四·六十七)

襄公朝于康王卒。[一]人曰:“必請襲。”[二]人曰:“非禮也。”人強之。[三]巫先拂柩,人悔之。[四]

[一]在魯襄二十八年。康王楚子昭也。者,州言之。

[二]欲使襄公衣之。

[三]欲尊康王

[四]巫祝、桃茢,君臨臣喪之禮。

(四·六十八)

滕成公之喪,[一]使子叔敬叔弔,進書。[二]子服惠伯爲介。[三]及郊,爲懿伯之忌,不入。[四]惠伯曰:“政也,不可以叔父之私,不將公事。”[五]遂入。[六]

[一]魯昭三年。

[二]子叔敬叔魯宣公叔肸之曾孫叔弓也。進書,奉君弔書。

[三]惠伯慶父玄孫之子,名。介,副也。

[四]郊,之近郊也。懿伯惠伯之叔父。忌,怨也。敬叔有怨於懿伯,難惠伯也。《春秋傳》曰:“敬叔不入。”

[五]政,君命所爲。敬叔於昭穆以懿伯爲叔父。

[六]惠伯強之,乃入。

(四·六十九)

哀公使人弔蕢尚,遇諸道,辟於路,畫宫而受弔焉。[一]曾子曰:“蕢尚不如杞梁之妻之知禮也。[二]齊莊公杞梁死焉。[三]其妻迎其柩於路而哭之哀。莊公使人弔之,對曰:‘君之臣不免於罪,則將肆諸市朝,而妻妾執。[四]君之臣免於罪,則有先人之敝廬在,君無所辱命。’”[五]

[一]哀公君也。畫宫,畫地爲宫象。

[二]行弔禮於野,非。

[三]魯襄二十三年“齊侯”是也〔三四〕。《春秋傳》曰:“杞殖華還載甲,夜入且于之隧。”隧、奪,聲相近,或爲“兑”。,即也。

[四]肆,陳尸也。大夫以上於朝,士以下於市。執,拘也。

[五]無所辱命,辭不受也。《春秋傳》曰:“齊侯弔諸其室。”

(四·七十)

孺子之喪,[一]哀公欲設撥,[二]問於有若

有若曰:“其可也。君之三臣猶設之。”[三]

顔柳曰:“天子龍輴而椁幬,[四]諸侯輴而設幬,[五]爲榆沈,故設撥。[六]三臣者,廢輴而設撥,竊禮之不中者也,而君何學焉?”[七]

[一]魯哀公之少子。

[二]撥,可撥引輴車,所謂“紼”。

[三]猶,尚也。以臣況子也。三臣,仲孫叔孫孫氏

[四]輴,車也,畫轅爲龍。幬,覆也。,以椁覆棺而塗之,所謂“菆塗龍輴以椁”。

[五]輴不畫龍。

[六]以水澆榆白皮之汁,有急以播地,於引輴車滑。

[七]止其學非禮也。廢,去也。紼繫於輴,三臣於禮去輴。今有紼,是用輴,僭禮也。禮,大夫菆置西序,士掘肂見衽。

(四·七十一)

悼公之母死,[一]哀公爲之齊衰。

有若曰:“爲妾齊衰,禮與?”[二]

公曰:“吾得已乎哉?人以妻我。”[三]

[一]母,哀公之妾。

[二]譏而問之。妾之貴者,爲之緦耳。

[三]言國人皆名之爲我妻,重服嬖妾。文過,非也。

(四·七十二)

季子皐葬其妻,犯人之禾。[一]申祥以告曰:“請庚之。”[二]子皐曰:“孟氏不以是罪予,[三]朋友不以是弃予,[四]以吾爲邑長於斯也,買道而葬,後難繼也。”[五]

[一]季子皐孔子弟子高柴孟氏之邑宰,或氏。犯,躐也。

[二]申祥子張子。庚,償也。

[三]時僭侈。

[四]言非大故。

[五]恃寵虐民,非也。

(四·七十三)

仕而未有禄者,君有饋焉曰“獻”,使焉曰“寡君”。[一]違而君薨,弗爲服也。[二]

[一]見在臣位,與有禄同也。君有饋,有饋於君。

[二]以其恩輕也。違,去也。

(四·七十四)

虞而立尸,有几筵,卒哭而諱,[一]生事畢而鬼事始已。[二]旣卒哭,宰夫執木鐸以命于宫曰:“舍故而諱新。”[三]自寢門至于庫門。[四]

[一]諱,辟其名。

[二]謂不復饋食於下室,而鬼神祭之。已,辭也。

[三]故,謂高祖之父當遷者也〔三五〕。《易説》帝乙曰:“《易》之帝乙成湯,《書》之帝乙六世王。天之錫命,䟽可同名。”

[四]百官所在。庫門,宫外門。《明堂位》曰:“庫門,天子皐門。”

(四·七十五)

二名不偏諱。夫子之母名“徵在”,言“在”不稱“徵”,言“徵”不稱“在”。[一]

[一]稱,舉也。《雜記》曰:“妻之諱不舉諸其側。”

(四·七十六)

軍有憂,則素服哭於庫門之外,[一]赴車不載櫜韔。[二]

[一]憂,謂爲敵所敗也。素服者,縞冠也。

[二]兵不戢,示當報也。以告喪之辭言之,謂還告於國。櫜,甲衣。韔,弓衣。

(四·七十七)

有焚其先人之室,則三日哭。[一]故曰:“新宫火,亦三日哭。”[二]

[一]謂火燒其宗廟〔三六〕。哭者,哀精神之有虧傷。

[二]火,人火也。新宫火,在魯成三年。

(四·七十八)

孔子泰山側,有婦人哭於墓者而哀。

夫子式而聽之,[一]使子貢問之〔三七〕,曰:“子之哭也,壹似重有憂者。”

而曰:“然。昔者吾舅死於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二]

夫子曰:“何爲不去也?”

曰:“無苛政。”

夫子曰:“小子識之,苛政猛於虎也。”

[一]怪其哀甚。

[二]而,猶乃也。夫之父曰舅。

(四·七十九)

人有周豐也者,哀公執摯請見之,[一]而曰“不可”。[二]公曰:“我其已夫。”[三]使人問焉,曰:“未施信於民,而民信之。夏后氏未施敬於民,而民敬之。何施而得斯於民也?”[四]對曰:“墟墓之間,未施哀於民而民哀。社稷宗廟之中,未施敬於民而民敬。[五]人作誓而民始畔,人作會而民始疑。[六]苟無禮義、忠信、誠慤之心以涖之,雖固結之,民其不解乎?”[七]

[一]下賢也。摯,禽摯也。諸侯而用禽摯,降尊就卑之義。

[二]辭君以尊見卑。士禮,先生異爵者,請見之則辭。

[三]已,止也。重強變賢。

[四]時公與三始有惡,懼將不安。

[五]言民見悲哀之處則悲哀,見莊敬之處則莊敬,非必有使之者。墟,毀滅無後之地。

[六]會,謂盟也。盟誓,所以結衆以信,其後外恃衆而信不由中,則民畔疑之。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七]涖,臨。

(四·八十)

喪不慮居,[一]毀不危身。[二]喪不慮居,爲無廟也。毀不危身,爲無後也。

[一]謂賣舍宅以奉喪。

[二]謂憔悴將滅性。

(四·八十一)

延陵季子,於其反也,其長子死,葬於之閒。[一]孔子曰:“延陵季子之習於禮者也。”往而觀其葬焉。[二]其坎深不至於泉,[三]其斂以時服,[四]旣葬而封,廣輪揜坎,其高可隱也。[五]旣封,左袒,右還其封,且號者三,曰:“骨肉歸復于土,命也。若魂氣則無不之也,無不之也。”[六]而遂行。[七]孔子曰:“延陵季子之於禮也,其合矣乎!”

[一]季子,名魯昭二十七年“吳公子札聘於上國”是也。季子讓國居延陵,因號焉。《春秋傳》謂延陵延州來地,今泰山縣是也。

[二]往弔之。

[三]以生恕死。

[四]以行時之服,不改制節。

[五]亦節也〔三八〕。輪,從也。隱,據也。封可手據,謂高四尺所〔三九〕

[六]還,圍也。號,哭且言也。命,猶性也。

[七]行,去也。

(四·八十二)

邾婁考公之喪,[一]徐君使容居來弔、含,[二]曰:“寡君使容居坐含,進侯玉〔四〇〕。其使容居以含。”[三]

有司曰:“諸侯之來辱敝邑者,易則易,于則于。易于雜者,未之有也。”[四]

容居對曰:“容居聞之:‘事君不敢忘其君,亦不敢遺其祖。’昔我先君駒王西討,濟於,無所不用斯言也。容居人也,不敢忘其祖。”[五]

[一]考公隱公益之曾孫。考,或爲“定”。

[二]弔且含。

[三]欲親含,非也。含不使賤者,君行則親含,大夫歸含耳。言“侯玉”者,時僭稱王,自比天子。

[四]易,謂臣禮。于,謂君禮。雜者,容居以臣欲行君禮。自比天子,使大夫敵諸侯,有司拒之。

[五]言我祖與今君於諸侯初如是,不聞義則服。駒王先君僭號。容居,其子孫也。濟,渡也。言西討渡於,廣大其國。魯,魯鈍也。言魯鈍者,欲自明不妄。

(四·八十三)

子思之母死於[一]赴於子思子思哭於廟。

門人至,曰:“庶氏之母死,何爲哭於孔氏之廟乎?”[二]

子思曰:“吾過矣,吾過矣。”遂哭於他室。

[一]嫁母也,姓庶氏

[二]門人,弟子也。嫁母與廟絶族。

(四·八十四)

天子崩,三日,祝先服。[一]五日,官長服。[二]七日,國中男女服。[三]三月,天下服。[四]虞人致百祀之木,可以爲棺椁者斬之。[五]不至者,廢其祀,刎其人。

[一]祝佐含、斂,先病。

[二]官長,大夫、士。

[三]庶人。

[四]諸侯之大夫。

[五]虞人,掌山澤之官。百祀,畿内百縣之祀也。以爲棺椁,作棺椁也。斬,伐也。

(四·八十五)

大饑,黔敖爲食於路,以待餓者而食之。有餓者蒙袂,輯屨,貿貿然來。[一]黔敖左奉食,右執飲〔四一〕,曰:“嗟!來食。”揚其目而視之,曰:“予唯不食嗟來之食〔四二〕,以至於斯也。”[二]從而謝焉〔四三〕,終不食而死。[三]曾子聞之,曰:“微與!其嗟也〔四四〕,可去。其謝也,可食。”[四]

[一]蒙袂,不欲見人也。輯,斂也。斂屨,力憊不能屨也。貿貿,目不明之貌。

[二]嗟來食,雖閔而呼之〔四五〕,非敬辭〔四六〕

[三]從,猶就也。

[四]微,猶無也。無與〔四七〕,止其狂狷之辭〔四八〕

(四·八十六)

邾婁定公之時〔四九〕,有弑其父者。[一]有司以告,公瞿然失席,曰:“是寡人之罪也。”[二]曰:“寡人甞學斷斯獄矣。臣弑君,凡在宫者,殺無赦。子弑父,凡在宫者〔五〇〕,殺無赦。[三]殺其人,壞其室,洿其宫而豬焉。[四]蓋君踰月而后舉爵。”[五]

[一]定公貜且也。魯文十四年即位。

[二]民之無禮,教之罪。

[三]言諸臣、子孫無尊卑皆得殺之,其罪無赦。

[四]明其大逆,不欲人復處之。豬,都也。南方謂都爲豬。

[五]自貶損。

(四·八十七)

文子成室,大夫發焉。[一]張老曰:“美哉輪焉!美哉奐焉![二]歌於斯,哭於斯,聚國族於斯。”[三]文子曰:“也,得歌於斯,哭於斯,聚國族於斯,是全要領以從先大夫於九京也。”北面再拜稽首。[四]君子謂之“善頌善禱”。[五]

[一]文子趙武也。作室成,君獻之,謂賀也。諸大夫亦發禮以往。

[二]心譏其奢也。輪,輪囷,言高大。奐,言衆多。

[三]祭祀、死喪、燕會於此足矣。言此者,欲防其後復爲。

[四]全要領者,免於刑誅也。卿、大夫之墓地在九原。京,蓋字之誤,當爲“原”。

[五]善頌,謂張老之言。善禱,謂文子之言。禱,求也。

(四·八十八)

仲尼之畜狗死,[一]使子貢埋之,曰:“吾聞之也,敝帷不弃,爲埋馬也。敝蓋不弃,爲埋狗也。也貧,無蓋,於其封也,亦予之席,毋使其首陷焉。”[二]

[一]畜狗,馴守。

[二]封,當爲“窆”。陷,謂没於土。

(四·八十九)

路馬死,埋之以帷。[一]

[一]路馬,君所乘者。其他狗馬,不能以帷蓋。

(四·九十)

季孫之母死,哀公弔焉。曾子子貢弔焉,閽人爲君在,弗内也。[一]曾子子貢入於其厩而脩容焉。[二]子貢先入,閽人曰:“鄉者已告矣〔五一〕。”[三]曾子後入,閽人辟之〔五二〕[四]涉内霤〔五三〕,卿、大夫皆辟位,公降一等而揖之。[五]君子言之曰:“盡飾之道,斯其行者遠矣。”

[一]閽人,守門者。

[二]更莊飾。

[三]旣不敢止,以言下之。

[四]見兩賢相隨〔五四〕,彌益恭也。

[五]禮之。

(四·九十一)

陽門之介夫死〔五五〕[一]司城子罕入而哭之哀。[二]人之覘者,反報於晉侯曰:“陽門之介夫死,而子罕哭之哀,而民説,殆不可伐也。”[三]孔子聞之曰:“善哉,覘國乎![四]《詩》云:‘凡民有喪,扶服救之。’[五]雖微而已,天下其孰能當之?”[六]

[一]陽門國門名。介夫,甲衞士。

[二]武公諱“司空”爲“司城”。子罕戴公樂甫術之後也。

[三]覘,闚視也。

[四]善其知微。

[五]救,猶助也。

[六]微,猶非也。

(四·九十二)

魯莊公之喪,旣葬,而絰不入庫門。[一]士、大夫旣卒哭,麻不入。[二]

[一]時子般弑,慶父作亂,閔公不敢居喪。葬已,吉服而反。正君臣,欲以防遏之。微弱之至。

[二]麻,猶絰也。羣臣畢虞、卒哭,亦除喪也。閔公旣吉服,不與虞、卒哭。

(四·九十三)

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椁。[一]

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託於音也。”[二]歌曰:“貍首之斑然,執女手之卷然。”[三]夫子爲弗聞也者而過之。[四]

從者曰:“子未可以已乎?”[五]

夫子曰:“聞之,親者毋失其爲親也,故者毋失其爲故也。”

[一]沐,治也。

[二]木,椁材也。託,寄也,謂叩木以作音。

[三]説人辭也。

[四]佯不知。

[五]已,猶止也。

(四·九十四)

趙文子叔譽觀乎九原[一]文子曰:“死者如可作也,吾誰與歸?”[二]叔譽曰:“其陽處父乎?”[三]文子曰:“行并植於晉國,不没其身,其知不足稱也。”[四]“其舅犯乎?”文子曰:“見利不顧其君,其仁不足稱也。[五]我則隨武子乎?利其君,不忘其身。謀其身,不遺其友。”[六]人謂文子知人。[七]文子其中退然如不勝衣,[八]其言呐呐然如不出諸其口〔五六〕[九]所舉於晉國,管庫之士七十有餘家。[一〇]生不交利,[一一]死不屬其子焉。一二

[一]叔譽叔向也,晉羊舌大夫之孫,名〔五七〕

[二]作,起也。

[三]陽處父襄公之大傅。

[四]并,猶專也,謂剛而專己,爲狐射姑所殺。没,終也。植,或爲“特”〔五八〕

[五]謂久與文公辟難,至將反國,無安君之心,及授璧,詐請亡,要君以利是〔五九〕

[六]武子士會也,食邑於,字

[七]見其所善於前,則知其來所舉。

[八]中,身也。退,柔和貌。《鄉射記》曰:“弓二寸以爲侯中。”退,或爲“妥”。

[九]呐呐,舒小貌。

[一〇]管庫之士,府史以下,官長所置也。舉之於君,以爲大夫、士也。管,鍵也。庫,物所藏。

[一一]廉也。

[一二]絜也。

(四·九十五)

叔仲皮子柳[一]叔仲皮死,其妻人也,衣衰而繆絰。[二]叔仲衍以告,[三]請繐衰而環絰,[四]曰:“昔者吾喪姑、姊妹亦如斯,末吾禁也。”[五]退,使其妻繐衰而環絰。[六]

[一]叔仲皮魯叔孫氏之族。學,教也。子柳仲皮之子。

[二]衣,當爲“齊”〔六〇〕,壞字也。繆,讀爲“木樛垂”之“樛”〔六一〕。士妻爲舅姑之服也。言雖魯鈍,其於禮勝學。

[三]告子柳,言此非也。,蓋之弟。,或爲“”。

[四]繐衰,小功之縷,而四升半之衰。環絰,弔服之絰。時婦人好輕細,而多服此者。旣不知禮之本,子柳亦以爲然,而請於,使其妻爲舅服之。

[五]子柳也。姑、姊妹在室,齊衰,與婦爲舅姑同。末,無也。言無禁我,欲其言行。

[六]婦以諸侯之大夫爲天子之衰〔六二〕、弔服之絰服其舅,非。

(四·九十六)

人有其兄死而不爲衰者,聞子皐將爲宰,遂爲衰。人曰:“蠶則績而蟹有匡,范則冠而蟬有緌,兄則死而子皐爲之衰。”[一]

[一]蚩兄死者。言其衰之不爲兄死〔六三〕,如蟹有匡、蟬有緌,不爲蠶之績、范之冠也。范,蜂也。蟬,蜩也。緌,謂蜩喙〔六四〕,長在腹下。

(四·九十七)

樂正子春之母死,五日而不食,曰:“吾悔之。[一]自吾母而不得吾情,吾惡乎用吾情?”[二]

[一]勉強過禮。子春曾子弟子。

[二]惡乎,猶“於何”也。

(四·九十八)

歲旱,穆公縣子而問然,[一]曰:“天久不雨,吾欲暴尪而奚若?”[二]

曰:“天則不雨,而暴人之疾子,虐,毋乃不可與?”[三]

“然則吾欲暴巫而奚若?”

曰:“天則不雨,而望之愚婦人,於以求之,毋乃已䟽乎?”[四]

“徙市則奚若?”

曰:“天子崩,巷市七日。諸侯薨,巷市三日。爲之徙市,不亦可乎?”[五]

[一]“然”之言“焉”也。凡“穆”,或作“繆”。

[二]奚若,何如也。尪者,面鄉天,覬天哀而雨之。

[三]錮疾,人之所哀,暴之是虐。

[四]已,猶甚也。巫主接神,亦覬天哀而雨之。《春秋傳》説巫曰:“在女曰巫,在男曰覡。”《周禮·女巫》:“旱暵則舞雩。”

[五]徙市者,庶人之喪禮。今徙市,是憂戚於旱若喪。

(四·九十九)

孔子曰:“人之祔也,離之。[一]人之祔也,合之,善夫!”[二]

[一]祔,謂合葬也。離之,有以間其椁中。

[二]善夫,善人也。祔葬當合也。


〔一〕降殺以兩 “兩”,余仁仲本、刻本與底本同。婺州本作“降”,誤。

〔二〕長殤三乘 “殤”,余仁仲本、刻本與底本同。婺州本作“”,誤。

〔三〕中從上 “中”,婺州本、余仁仲本與底本同。刻本作“小”,誤。

〔四〕三命引之 “三”,余仁仲本、刻本與底本同。婺州本作“王”,誤。

〔五〕故不成拜 此句石經、婺州本、刻本與底本同。余仁仲本作“故不不成拜”,“成”字上衍一“不”字。

〔六〕言在喪伐之際 “伐”,婺州本、余仁仲本、刻本作“代”。

〔七〕謂利心 “利”,底本、婺州本作“利”。余仁仲本、刻本作“私”。

〔八〕穆伯之妻 此句婺州本、余仁仲本、刻本作“穆伯妻”,“伯”字下少一“之”字。

〔九〕神明之旌 “旌”,婺州本與底本同。余仁仲本、刻本作“精”。

〔一〇〕親所行禮之處 “處”,余仁仲本、刻本與底本同。婺州本作“所”,誤。

〔一一〕有司以几筵舍奠於墓左 “舍”,石經、余仁仲本、刻本與底本同。婺州本作“合”,誤。

〔一二〕虞禮所謂他用剛日者 “者”,婺州本、余仁仲本與底本同。刻本作“也”。

〔一三〕不殆於用人乎哉 此句石經、婺州本、余仁仲本與底本同。刻本作“殆於用人乎哉”,“殆”字上脱一“不”字。

〔一四〕殺人以衞死者曰殉 “殉”,婺州本、刻本與底本同。余仁仲本作“循”,誤。

〔一五〕束茅爲人馬 “馬”,余仁仲本、刻本與底本同。婺州本作“焉”,誤。

〔一六〕退人若將隊諸淵 “隊”,婺州本、余仁仲本、刻本與底本同。石經作“墜”。

〔一七〕毋乃使……者乎哉 此句石經、余仁仲本、刻本與底本同。婺州本作“毋乃使人疑夫不以情居瘠乎哉”,“者”字下脱一“乎”字,誤。

〔一八〕仲孫叔孫季孫氏 “氏”,婺州本、余仁仲本與底本同。刻本作“也”。

〔一九〕專猶司也 “司”,底本、婺州本作“同”,誤。余仁仲本、刻本作“司”,據改。

〔二〇〕陳大宰嚭使於師 “嚭”,婺州本、余仁仲本、刻本與底本同。石經作“”。

〔二一〕大宰嚭曰 “嚭”,婺州本、余仁仲本、刻本與底本同。石經作“”。

〔二二〕師與有無名乎 “有”,余仁仲本、刻本與底本同。婺州本作“其”。

〔二三〕鬢髮斑白 “斑”,余仁仲本、刻本與底本同。婺州本作“班”。

〔二四〕慨憊貌 “慨”,余仁仲本與底本同。婺州本、刻本作“既”,誤。

〔二五〕又酌 “又”,石經、余仁仲本、刻本與底本同。婺州本作“人”,誤。

〔二六〕則必無廢斯爵也 “無”,刻本與底本同。石經、婺州本、余仁仲本作“毋”。

〔二七〕與國之餓者 “餓”,石經、余仁仲本、刻本與底本同。婺州本作“饑”。

〔二八〕不能止 “止”,婺州本、余仁仲本與底本同。刻本作“正”。

〔二九〕婢子妾也 “妾”,余仁仲本、刻本與底本同。婺州本作“妄”,誤。

〔三〇〕仲遂卒于垂 “仲”,余仁仲本、刻本與底本同。婺州本作“神”,誤。

〔三一〕言寧有強使女者與 “寧”,婺州本、刻本與底本同。余仁仲本作“強”,誤。

〔三二〕於女寧有病苦與 “苦”,余仁仲本、刻本與底本同。婺州本作“若”,誤。

〔三三〕然則商陽與御者 “商”,底本作“啇”,誤。婺州本、余仁仲本、刻本作“商”,據改。

〔三四〕魯襄二十三年齊侯襲莒是也 “二十三”,婺州本與底本同。《春秋經》襄公二十三年有“齊侯”。余仁仲本、刻本作“二十二”,誤。

〔三五〕故謂高祖之父當遷者也 “謂”,婺州本與底本同。余仁仲本、刻本作“爲”。

〔三六〕謂火燒其宗廟 “火”,婺州本、余仁仲本、刻本作“人”。

〔三七〕使子貢問之 “貢”,石經、婺州本與底本同。余仁仲本、刻本作“路”。

〔三八〕亦節也 “亦”,婺州本與底本同。余仁仲本、刻本作“示”。

〔三九〕謂高四尺所 此句婺州本與底本同。余仁仲本、刻本無“所”字。

〔四〇〕進侯玉 “玉”,石經、余仁仲本、刻本與底本同。婺州本作“王”。

〔四一〕黔敖左奉食右執飲 “奉食右執飲”五字,底本原闕,據諸本補。

〔四二〕予唯不食嗟來之食 “予唯不食嗟”五字,底本原闕,據諸本補。

〔四三〕從而謝焉 “從而”二字,底本原闕,據諸本補。

〔四四〕曾子聞之曰微與其嗟也 “之曰微與”四字,底本原闕,據諸本補。

〔四五〕嗟來食雖閔而呼之 “食雖閔而”四字,底本原闕,據諸本補。

〔四六〕非敬辭 “非敬辭”三字,底本原闕,據諸本補。

〔四七〕無與 “無與”二字,底本原闕,據諸本補。

〔四八〕止其狂狷之辭 “之辭”二字,底本原闕,據諸本補。

〔四九〕邾婁定公之時 “邾婁”二字,底本原闕,據諸本補。

〔五〇〕凡在宫者 “宫”,底本、婺州本、余仁仲本作“官”,誤。石經、刻本作“宫”,據改。

〔五一〕鄉者已告矣 “者已告矣”四字,底本原闕,據諸本補。

〔五二〕閽人辟之 “之”,石經、余仁仲本、刻本與底本同。婺州本作“見”,誤。

〔五三〕涉内霤 “涉内”二字,底本原闕,據諸本補。

〔五四〕見兩賢相隨 “賢相隨”三字,底本原闕,據諸本補。

〔五五〕陽門之介夫死 此句石經、余仁仲本、刻本與底本同。婺州本作“之介夫死”,“陽”字下脱一“門”字。

〔五六〕其言呐呐……其口 此句石經、婺州本、余仁仲本與底本同。刻本作“其言呐呐然如不出其口”,“出”字下脱一“諸”字。

〔五七〕名肸 此句婺州本與底本同。余仁仲本、刻本脱“肸”字,誤。

〔五八〕或爲特 “特”,余仁仲本、刻本與底本同。婺州本作“持”,誤。

〔五九〕要君以利是 此句婺州本、余仁仲本與底本同。刻本作“要君以利是也”。

〔六〇〕衣當爲齊 “齊”,婺州本、刻本與底本同。余仁仲本作“”。

〔六一〕繆讀爲木樛垂之樛 “讀”,婺州本、余仁仲本與底本同。刻本作“當”,誤。

〔六二〕婦以……天子之衰 “天”,余仁仲本、刻本與底本同。婺州本作“夫”,誤。

〔六三〕言其衰之不爲兄死 “之”,余仁仲本、刻本與底本同。婺州本作“者”,誤。

〔六四〕緌謂蜩喙 “謂”,婺州本、余仁仲本、刻本作“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