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疼痛中”作为一种复杂现象

如果说,把疼痛当作“事件类型”的第一个优势在于,就历史而言它是灵活的,那么第二个优势在于,就历史而言它是复杂的。“处于疼痛中”是多面的感官、认知、情感、动机和时间现象。请注意,我这里指的并不是脊髓灰质后角的任何门控机制——尽管在探索1965年以后的科学世界时,我没准会这么说。恰恰相反,我要表达的观点直截了当得多:人们通过整个生活经历的“棱镜”来感知疼痛,包括感官生理机能、情绪状态、认知信念,以及在不同社区里的关系定位。

因此,我的定义对任何这样的表述都持怀疑态度:声称疼痛仅仅是对有害刺激的感官反应,或者用之前的话来说,尼采的“疼痛之狗”只会对世界作出反应,而非回应它(许多哲学家坚信,这是动物和人类的区别所在)。26就将疼痛当作感觉而言,最具影响力的概念是勒内·笛卡尔提出的。在他著名的疼痛机制图像里,快速移动的火焰微粒顺着脚部的神经纤维冲向大脑,激活“动物精神”,随后沿着神经返回,让脚自火焰边挪开。在这一模式当中,人体是个机械装置,其工作原理“就像拉绳子一端,同时会弄响挂在另一端的铃”。27虽然痛觉冲动和内啡肽已经取代了丝状物和“动物精神”,但笛卡尔关于疼痛的基本机械模式却始终主导着科学与“民间”对疼痛的信条,直到20世纪中叶。在这样的模式当中,负面刺激的强度和生理创伤的程度之间存在直接关系。损伤或有害刺激的程度会影响疼痛程度。

图1.3 笛卡尔对疼痛的概念化,引自René Descartes, Traité de l’homme (Paris: Claude Clerselier, 1664), 27,惠康收藏馆(Wellcome Collection),M0014440。

将疼痛当作感觉的问题在于,显然不是某人“感觉到”有害刺激,随后情感、认知、动机过程就会“启动”来对事件作出回应和诠释。神经生物学家霍华德·菲尔茨(Howard Fields)承认,“神经活动的意义在于大脑以外”。

[大脑活动]在它是身体状态、外部世界或潜在行为的表征时,才能够被理解,也就是说有意义。正如通过研究纸张和墨水的化学组成来分析一本书是毫无意义的,对大脑活动的简化论分析——将它拆开,分析其核酸、酶、受体、离子通道——也不能解释大脑活动实现了什么。有意义的神经科学需要这样的实验:研究身体在世界当中游走或人们描述自己经历时的大脑活动。28

还有些具体案例表明,“将疼痛当作感觉”这种路径并无助益。正如我在第7章里要探讨的,对战争中的伤员进行的研究证明,损伤的严重程度跟痛楚程度并没有直接联系,甚至最严重的伤口也可能没有“感觉”。这显然不是战争所独有的,我们经常可以观察到这一现象,比如在极限运动中。然而在战争时期,创伤和“感觉疼痛”的差异规模之大、体验过这种不协调的人数之多,都让人震惊。

同样,某人可以坚持主张,应当给特定行为贴上“疼痛事件”的标签,尽管不存在目击者所认为的典型疼痛。正如慢性疼痛患者一再承认的那样,人们可以遭受痛苦,却毫发无伤。许多慢性疼痛并非有害刺激的结果,人们有时会报告说,轻柔振动甚至抚摸引起了剧痛。他们的遭遇理应得到关注。

另一些人可能会承受疼痛,却没有“感觉疼痛”的肢体,就像幻肢感觉。人们可以在“感觉”不到疼痛的情况下注意到它,大脑情感中枢(位于前扣带皮层和岛叶皮层)受到影响、大脑感觉中枢(位于躯体感觉皮层)却没有时就是如此。29某人可能处于不言而喻的“剧痛”当中,却保持冷静。正如哲学家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所言,托马索·康帕内拉(Tommaso Campanella)(5)在刑架上遭到折磨时,他“能将注意力自躯体的任何痛楚上抽离,因此可以在不吃太多苦头的情况下忍受刑架本身”。他继续说,就连我们当中那些经历过比酷刑“更轻的疼痛”的人也认识到,光靠“将注意力搁在任何别的事物上”就可能让疼痛“暂停”。30伯克正确地得出结论:“我们的心灵和躯体是那样紧密相连,某一处的痛苦或欢乐都离不开另一处。”31事实上,在某些宗教传统当中,人死后照样能感觉疼痛。32“处于疼痛中”是多面的:态度、动机、信仰体系、认知都有助于制造或表达事件。

我并不否认疼痛感官特性的重要性——说到底,疼痛就是“哪里疼”。然而,这种观点本身就太狭隘了。它甚至无助于解释我们归到“疼痛”这单一标签下的大量不同感知。疼痛可以是头疼或心痛。我们怎样区分贴上标签的“疼痛”,跟所谓的“恶心”和“刺痒”?换言之,当我们说某事是“痛苦的”,我们对感知的反应可能比对“事件”的回应更少。这正是为什么伊万·巴甫洛夫(Ivan Pavlov)能把狗训练成在接受痛苦的电击时表现出兴奋和快乐——将电击同喂食联系起来就行。这也正是为什么接受过脑白质切除术的人照样可以声称感到疼痛(而且区分其严重程度),对这种感知却全无兴趣、漠不关心。“处于疼痛中”这个事件是可评估的。在状语意义上,它同个体有关。重复一下道格拉斯的口头禅,疼痛“不是某人感觉到的东西或物体,而是感知这个东西或物体的滋味”。33疼痛可能被渲染得举足轻重,因为它让人不快,然而就跟任何热忱的圣人或(实际上)热心的施虐狂会告诉你的那样,没有哪种现象学状态本身是“坏的”。再一次,这并不是否认感觉可能相当重要,然而它们只讲述了故事的一部分,在许多情况下还是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另一种证明这点的方法是,认为疼痛只存在于评估它的过程之中。它具有“属我性”特征。处于疼痛中不是意外事件(happening)——也就是说,并非独立于环境或“来自外部”、对人造成冲击的东西。它是一个事件,因为人们在感官、认知、动机方面积极参与构建。通过把疼痛想象成“事件类型”,我们能够将疼痛情境和疼痛经历拆开:处于疼痛情境当中,却不觉得疼痛,是可能的;反过来,不处于疼痛情境当中,也能够感觉到疼痛。这并不是否认,感染埃博拉病毒会让你头疼不已。可许多疼痛并非身体损伤引起的。而且,并非所有被认为疼痛的情境或刺激都这样体验的。并非所有“行为”都是“事件”。

疼痛的事件性也指向这个事实:个体对自己所认定的疼痛事件的感知,也会受到环境交互的深远影响。不同的情绪反应附着在疼痛事件上——只需要想想,分娩疼痛和癌症或慢性疼痛的不同情感和感官维度。34根据其他对象和人的存在,疼痛事件可以引发痛苦(同拷问者面对面)、害怕或恐慌(撞破汽车挡风玻璃)、预期或惊讶(被刀子捅或心脏病发作的瞬间)。它同样可以引发宣泄(自残)或激起快乐(用19世纪90年代末一名承受疼痛者的话来说,“我最近濒临死亡,[而且]比之前任何时候都幸福快乐”)。35极度疼痛可能是骄傲的源泉,就像18世纪时的痛风。36对分娩当中和之后的女性来说,骄傲这种情感并不少见。其中一位说:“我始终在想,‘忍耐到底。忍耐到底’。我做到了,真的为自己骄傲。”37另一位表示:“我姊妹说,‘要是你有了宝宝,就总会觉得自己像个超级英雄’,我同意!我干得比想象中还要漂亮!”38换言之,根据赋予疼痛的意义,对它的感觉可能不同。

此外,人们并不是将自己的疼痛理解成封闭、孤立、个人的身体,而是同别的身体、社会环境互动。认知相当重要。疼痛中的人设想这个事件是被激怒的神灵强加给自己的,是由于体液涨落失衡,是对一生“坏习惯”的惩罚,还是细菌入侵的结果,疼痛就会不一样。这正是为什么,就人们谈论和表现疼痛的方式之间的关系而言,最有用的研究是在“它自然栖居的混乱真实世界”里开展的,而非科学家的实验室。3920世纪50年代,疼痛研究专家亨利·比彻(Henry Beecher)指出了这一点,在他看来,实验(实验室)和病理(临床)疼痛之间的定性和定量差异如此之大,以至于“对其中一类的研究很少能适用于另一类”。40语言和身体不能自文化背景中抽离。身体不仅仅是感官指示器。例如,它不是简单地注意到搏动的感觉,而是会同时评估,这是不愉快的,引起恐惧、愤怒或者性愉悦的。身体从来不是纯粹的躯体:它形塑于社会、认知及隐喻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