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关于我家乡城市的书。我出生在布鲁克林这片广阔而美丽的区域,但人生大部分时间,我都在曼哈顿这个狭长的小岛上生活并工作。如今,我仍然生活在这里。运气好的话,我还会死在这里。我拥有本地人对这片土地不合逻辑的爱,也经常想起威廉·福克纳对老家密西西比州的评价,想起他“不是因为什么”才爱着那里,而是“尽管有着怎样的不好”却依然爱着那里。纽约是一座每天让人烦躁,偶尔让人恐惧的城市,意志甚至勇气时刻都在接受考验。同时,它也是拥有大量纯粹之美的城市。对本地人而言,家乡是一个融合了记忆、神话、传说和历史的地方,这些元素又以不规则且主观的方式结合在一起。无论对纽约还是密西西比州牛津市的本地人来说,皆是如此。正因这种神秘的组合,所以家乡城市的形象才会如此个人化。过去与现在,就像融合于我的意识一样,融合在了纸张上。可这样的组合中,还有其他东西。一些具有魔力的东西。而某些魔幻时刻,总是在上演。
在我最早的记忆中,五岁的我走在从布鲁克林的桑德斯剧场回家的路上。我和母亲在一起,我们刚刚看完《绿野仙踪》。那是1940年。在剧场让人感到安全的黑暗中,我看到了绿宝石城,看到了一只讲话的狮子,还看到了用金光闪闪的黄色砖块铺成的路。但这些只是很模糊的记忆。
记忆中,母亲拉着我的手,我们两人蹦蹦跳跳地走回了家,一路上都在唱:“因为,因为,因为,因为,因为!”
在那个美好的夜晚,母亲的头发还是棕色的。她高兴地大笑着,显然因为和我这个长子一起看电影而开心。我不记得其他,只记得“因为”这个词。后来我才知道,被我唤作“妈妈”的女人,她的名字其实是安·德夫林·哈米尔,一个来自北爱尔兰民风彪悍的黑暗城市贝尔法斯特的移民。她在1929年的某一天抵达纽约,在爱尔兰式的“好运”作用下,她撞上了纽约的股市崩盘。那一年,她十九岁。大萧条这场灾难并没有让她灰心丧气。她立刻开始工作,为一个富裕的曼哈顿家庭做女佣。她为工作而高兴,为再次来到纽约这座城市而开心。在安·德夫林接下来的人生中,纽约这座城市永远是一片乐土。为什么?就是“因为”。
最主要的是,1929年的这段经历,是安·德夫林第二次迁移到这里——这座直到她八十七岁去世前一直将之称为“家”的城市。五岁时,她也曾站在这些街道上。后来我明白,在纽约,那些成为棒球场上中外野手的人,那些最初做着佣人工作的人,他们很多人的故事起点并不在纽约,而在别处。安·德夫林的父亲名叫彼得·德夫林。他年纪轻轻就做了海员,后来成了工程师,最远去过日本横滨和缅甸仰光,以制冷专家的身份在大白舰队工作过多年,参与过与中美洲的香蕉贸易。他是贝尔法斯特的天主教徒,在海上航行时,他终于逃离了爱尔兰从17世纪起就纷争不断、久积成疴的激烈宗教争端。在三十多岁结婚并迅速生育了两个孩子后,彼得·德夫林决定,是时候重回陆地生活了。他去过世界上的很多地方,但最终和妻子选择了纽约。这个年轻的四口之家落脚在布鲁克林的红钩区,这里属于玛丽海洋之星天主教堂教区,临近港口。从此,彼得·德夫林在冠达邮轮公司的船上工作,但和家人一起在陆地上生活。德夫林的孩子们(另一个是我的舅舅莫里斯)从小在一个没人关心他们宗教信仰的城市里长大。他们在美国最伟大的都市中成长,在这里,只要你肯干,一切皆有可能。不管怎么说,他们可以不受欧洲过往历史的影响而自由成长,而这正是创造美国式未来的第一要件。
随后的1916年,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各方在遥远的欧洲激战正酣,灾难降临到了布鲁克林。我的外公从甲板上跌落,被挤在了船体和码头之间。我的母亲当时五岁多,她后来只记得红钩区公寓里的混乱与眼泪,细节则记不清了。但她真切记得纽约逐渐消失在迷雾中,记得横跨广阔的大西洋,返回故土的漫长航行。她的母亲肯定知道德国潜艇正潜行在爱尔兰和英国海域,但还是选择冒险,回到熟悉的人中间。生活中为数不多能慰藉人心的,就是熟悉感,包括其中的瑕疵。
寡妇和她年幼的孩子们平安渡过了大西洋,可那一年的爱尔兰却陷在暴力与宗教仇恨之中。复活节那天,民族主义者在都柏林发起叛乱,反抗英国对爱尔兰的统治,有人死亡,有人被处决。在很多人眼中,爱尔兰民族主义者全是天主教徒(事实并非如此)。在爱尔兰北部,有些人指控所有天主教徒都在英国背后捅刀,可与此同时,大量的北爱尔兰人死在了索姆河。这种论调并不准确(很多天主教徒以英军身份参战),但暴怒是真实的,恐惧也是真实的。然而,人们的愤怒并非无缘无故。最终,太多北爱尔兰的孩子被埋在了法国的墓地中。因此,毫不令人意外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甚至在爱尔兰内战结束后,这种苦涩的味道和本地的暴力仍在北爱尔兰持续了很长时间。爱尔兰的坟墓里随即埋葬了太多爱尔兰人的尸体。
不知怎的,就在这剧烈的动荡与恐惧中,年轻的安·德夫林做到了那个年代很少有女性,而且几乎没有女性天主教徒做到的事:她读完了高中。同一年,她守寡的母亲死于中风,年仅四十七岁。沦为孤儿的安·德夫林这时决定,是时候回到那座在她的最后一瞥中消隐于迷雾的城市了。而她的兄弟莫里斯则仍留在贝尔法斯特生活了30年。我的母亲卖掉家里的钢琴,买了一张蒸汽船的船票,回到了她最后一次见到自己父亲的地方——那已经是很久以前、她五岁多时发生的事了。
我的父亲比利·哈米尔,也是贝尔法斯特的孩子。二十岁那年他到达纽约埃利斯岛,投靠了已逃离爱尔兰北部苦难生活的两个哥哥。他只读完八年级就去给石匠做了学徒,不过去美国时,他还身怀其他技艺。他很会唱歌,能唱爱尔兰反叛军的歌和英国的流行歌曲,可以哼唱诙谐风趣的小调,也能唱出让人悲伤的曲子。我听着这些歌长大,至今还能记起其中的很多歌词。他还是个很厉害的足球运动员。很多年后,他的朋友们跟我聊起他那神奇的双腿,它们像长了脑子似的,带着他在整个足球场上飞奔。1963年,选择留在爱尔兰北部生活的爱尔兰小说家迈克尔·麦克拉夫蒂对我说:“老天啊,他可真会踢球。”
1927年,比利·哈米尔来到美国的第四年,他代表一支爱尔兰球队参加了当时风靡全纽约的移民足球联赛。联赛里有一支犹太裔球队,名叫“大卫之家”,还有德裔球队、英裔球队和西班牙裔球队。在贝比·鲁斯打出60记本垒打的那年冬日的一个星期天,比利·哈米尔参加了一场和德国人的比赛。他被对手凶狠地踢到了左腿(几乎可以肯定是意外),摔倒在冻硬的土地上,造成开放性骨折,断裂的骨头穿透了皮肤。他被送到了金斯郡医院,那是布鲁克林最大的医院。因为是星期天,所以医院里没有足够的医生,显然也没有青霉素。到了第二天早上,坏疽已经出现在了伤口上。他的左腿从膝盖上方处被截肢了。
那场不幸之后的几年一定充满悲苦,但我从未听他说起过。在移民遵守的众多或明示或默示的规矩中,有一条是无比清晰明确的:唯一不可饶恕的罪恶,就是自怨自艾。他肯定感受到了。因为自己糟糕的运气,他肯定也愤怒过。不管怎么说,他再也不能参加自己最爱的那项运动,也无法参加其他活动。他还被剥夺了依靠诚实劳动而获得报酬的“美国机会”,造船厂和建筑工地雇佣了那么多移民,得到工作机会的不一定都是爱尔兰人。可那些工作让在美国的一切成为可能,首当其冲便是组建家庭。
尽管如此,他还是继续着自己的美国生活。禁酒令时期,他在几十个地下酒吧为朋友唱歌。他设计出了一种游泳衣,能够遮掩自己被截掉的左腿,以便在康尼岛的夏日海水中游泳。他也在工作。他的字写得非常漂亮,因此在一家连锁杂货店的总部当起了文员。他甚至还和朋友一起去跳过舞。
1933年,富兰克林·D.罗斯福当选总统,禁酒令时期即将过去,比利·哈米尔在联合车站下的韦伯斯特音乐厅参加了一场舞会。在那里,他遇到了安·德夫林。就像爱尔兰人常说的那样,两个人开始一起生活,最后结了婚。安·德夫林不喝酒,但她一定很爱比利永远唱不完的歌,爱他的坚忍和乐观。比利显然被她棕色头发下的美丽面庞和幽默感吸引,但令他倾倒的是她的智慧。当然,没有孩子知道真正让父母走到一起的原因是什么。他们自然也不知道充斥着贫穷、不可避免的争吵,乃至一方偶尔对现实感到绝望的婚姻,究竟是如何维持下去的。可他们两人一直在一起,直到我父亲八十岁去世的那天。
我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即这家七个美籍孩子中的老大。身为男孩,我逐渐意识到自己的父亲和我们这个蓝领社区中的其他父亲不一样。比利·哈米尔不能带我们去展望公园玩,不能带我们走过一条长路,穿过那个公园前往神圣的埃贝茨球场。地铁对他来说向来是巨大挑战,他得走长长的楼梯才能抵达地面,而且还得身形灵活,因此他几乎从没去过曼哈顿。他甚至不能参加圣帕特里克节的游行。他的美国,局限在我们小小社区周边的十几个街区。
我母亲的纽约,就没有这样的限制了。她是一个行动迅速、决心走遍全城的人,起点正是我们所在的城区。在她的陪伴下,弟弟汤姆和我明白,了解一个地方的唯一方法,就是行走在它的街道上。我们跟着她一起出门买东西,很快就知道了教堂、警察局和学校的位置。但她总是在拓宽我们的行走边界。她带我们去了可以免费看书的大型公共图书馆,就在大军团广场巨大拱门的另一边。她带我们去了布鲁克林博物馆和植物园。有时,她还会让我们看到一生难忘的景象。
1941年夏天的一个星期六,我一岁的妹妹凯瑟琳和父亲一起留在家里(她的生日和我父亲一样是5月1日,很受父亲喜欢),母亲带着我和汤姆完成了一次我们三人距离最长的散步。我们走到了布鲁克林大桥人行坡道的入口。在那之前,我们从未见过如此壮观的景色。从布鲁克林一侧看过去,这座大桥呈弧形上升,中间的通道和行车道路被两侧高耸入云的吊索包围着。母亲指着远处港口与河流中的船只——站在高高的大桥上,这些船看起来仿佛浴缸里的玩具,我们走到了弧形大桥的最高处。就在那时,我人生中第一次看到了这幅景象:一个个尖顶物直指天空。几十个尖顶,几百个尖顶,上面都被晨光镀上了金色。
“那是什么?”我惊讶地问道(很多年后,我母亲如此描述)。
“皮特,你当然记得,”她说,“你以前看过。”然后她笑着说,“这是奥兹国[2]。”
的确如此。
这本书讲述的,就是我在“奥兹国”里学到的一切,其中也讲述了我生活的地方,还有我自己的故事。让我惊讶的是,我认识曼哈顿的街道和其中很多人已经快70年了。就在前天,我仿佛还身处五岁那年,走过那座美丽的大桥。1943年,我们搬进了一间新公寓,透过厨房窗户能看到港口和城市天际线那让人惊叹的美景,一年四季我都可以在那里注视着纽约的高楼大厦。我的十一岁似乎很长,时间仿佛一直停留在那个没有尽头的慵懒夏日。在那之后,时间开始飞速流逝,我度过了青春期,读完了高中,在布鲁克林海军造船厂找到了一份加工金属板的工作,最后加入了美国海军,退伍后靠着《退伍军人权利法案》在墨西哥逗留了一段时间。我终于算是长大了,开始在“奥兹国”的建筑里生活。也就是说,我生活在了曼哈顿。
事实证明,我在曼哈顿的生活本身也存在地理上的限制,这正是本书的核心。因为这些原因,书中的内容集中在曼哈顿那些我真正生活过的地方。属于我的城市,即给我“家”这一感觉的地方,就是被我称为“下城”的那片地方。和传统的旅游指南不同,我心中的下城指的是从炮台公园到时报广场的那片区域。在我内心的下城之外还有一个醇厚与丰饶的纽约城,我也去过其中很多地方。可它们始终不像下城一样,成为我的“私人财产”。所以现在写下的这些记录,也是我的私人财产。这些年来,我为下城的14个地址支付过房租,如今,我住在翠贝卡区一栋建于1872年的公寓里。这栋建筑就在运河街下方,那里有着纽约最让人兴奋的大集市。我认识辛格先生,他卖报纸给我;我认识经营街角杂货店的人,也认识和我住在同一栋楼的人。每天,我和在这条街上工作的十几个人互致问候。当挂着新泽西牌照的汽车路过,司机把喇叭按得太响时,我会冲他们大喊:“别按了!这儿住着人呢!”
我还能在这里的日常生活中找到其他熟悉的感觉。我的下城,也是纽约这座城市的诞生之地。今天纽约市特有的个性,就是在这个地方,经过漫长而动荡的19世纪逐渐形成的。观察其他人和他们生活的地方,看他们做事、说话,也能帮助我了解自己。化身为地理研究者的我,就像最早一批探索新大陆的人一样,有着属于自己的风格。我心里的地图是参差不齐且极具个人特点的,很多时候颇有索尔·斯坦伯格给《纽约客》画的那个著名封面的风采——纽约的第九大道比整个加州还要大。[3]我的下城包含卡内基熟食店和卡内基音乐厅,绝大多数地图会把这两个地方归于曼哈顿中城。对我来说,位于第四十八街和第五十一街、第五大道和第六大道之间的洛克菲勒中心属于标准的中城,可位于第五十五街与第三大道上的P.J.克拉克酒吧,却是下城的宝藏。个中区别当然与时间留下的印迹有关,即时间给砖块、岩板、铜器、石头和木头染上的颜色。在熟悉的环境中找到一些新的、陌生的或不同寻常的东西,总能让我感到快乐。可最让我高兴的,还是身处那些在我之前已经有好几代人生活过的地方。
最初被我当作奥兹国的那些尖顶物,其实从布鲁克林或者新泽西才能看得更清楚。走得太近,它们反而会跑出你的视线。当然,下城里有些摩天大楼拥有独特美感,但我更喜欢老城区的部分,那些更低、一眼就能望到头的地方,那些更水平而非更垂直的区域,那些能让我们吸收城市天光,容纳城市中的行走者和马匹的地方,才是我珍爱着的下城。我已经看着纽约度过了几十年,而这个地方仍像我二十一岁看到时一样令人感到新鲜。在这里的街道上,我永远是个年轻人。
有个老生常谈的笑话:纽约人是全美国地方观念最强的人。这话有点道理。我一生中去过远离家乡的地方,在墨西哥城、罗马、巴塞罗那、都柏林和圣胡安生活过,也曾客居新奥尔良、基韦斯特、洛杉矶和圣达菲。但我意识到,自己始终以纽约人的身份住在那些地方。我凝视着它们的荣光,试着了解它们的历史,找出让它们与众不同的元素,但我总是拿它们与我自己的城市对比。它们都以意想不到的方式让我了解了纽约,让我知道了纽约的优点和可怕的缺点,纽约的痛点与成功,就像学习另一种语言能让你更了解自己的语言。尽管有着那么多诱惑,但我知道,自己终究还是会回家。
某种程度上,即便身为本地人,我在纽约的经历也很独特。1960年夏天过后,我成了报社记者,可以拿着报酬,带着笔和本子走街串巷。没有比这更能让人感到谦卑的经历了。你自以为了解自己出生的城市,可做记者的每一天都在告诉你,你几乎一无所知。我会去凶杀案现场,记录枪伤伤口的数量、子弹的口径,以及横在眼前的死者姓甚名谁。我会跟警察、亲属、邻居以及距离最近的酒保交谈,倾听被害人亲属的痛苦与悲伤。想从凶杀案数据中寻找人性真相的我,总会得到懂得街头智慧的摄影师的指点,归根结底,他们的工作就是“看见”。[1]
“看看这家伙的袜子,”某天早上,名叫路易斯·利奥塔的摄影师在一个凶案现场对我说,“一只棕色袜子和一只蓝色袜子,这说明什么?”我不知道这说明什么。利奥塔解释道:“这家伙在黑暗中穿的袜子。”他停顿了一下,“或者有人在黑暗中给他穿上了袜子,而且是在家里,否则不会有两只不一样的袜子。”
当我和一名警探谈起这双袜子时,他说:“听着,这双袜子告诉你,他大概是在家穿上的,或者他的尸体是在家里被穿上了袜子。”
可随着我越来越擅长看见并描述曼哈顿街头发生在我眼前的一切,我的内心却开始形成一种让人苦恼的不满足感。我已经获得了足够的技巧,去了解事实并写出一篇故事,在报纸出版时让无法到场的读者了解我看到、听到的一切。但我总在怀疑,因为我知道自己只是停留在故事的表面,总是没有发掘出更大的真相。社区中的一个人被杀,社区中的其他人究竟都是些什么人?他们如何生活?他们去哪里上学?做什么工作?怎么来到这里?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社区?这个社区是怎么出现的?还有一个纽约多年以来的未解之谜:布朗克斯区为什么叫布朗克斯?哈莱姆区的名字是怎么来的?谁是迪根少校?[4]从报纸上一篇文章的细节,我了解到自己对自己的城市知之甚少。
有时我会在图书馆的报纸堆里寻找这些谜题的答案,利用空闲时光一页页地翻看剪报。我也会问老记者和编辑。有时会被告知:“迪根少校是坦慕尼协会[5]的人,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活到了20世纪30年代。”后来,我在剪报上证实了这个说法。布朗克斯区的名字取自一个名叫雅各布·布朗克的人,他是一个富有的荷兰人,布朗克斯区的大部分土地曾是其私人农场。哈莱姆区和布鲁克林区因同样的原因得名:荷兰人最先抵达,分别按照他们离开的故土哈勒姆和布勒克伦给这两个地方命名。
简而言之,我不仅以记者的身份,而且也以纽约人的身份开始自学。当然,我读到的很多内容没有直接出现在我写的报纸文章中。原因之一在于,当时我还很年轻,和自己爱的人过得非常快乐。另一个原因在于,最初的故事已经被淹没在了报纸中,我的发现已无关紧要。我们都认为自己在报纸上书写的是当下的历史,可最初几天过去后,即便最惊世骇俗的故事带来的冲击力也会让位于更有新鲜度的新闻。尽管如此,我还是明确地意识到,了解这座城市(或者其他任何城市)的唯一方法就是用脚丈量。直到三十六岁,我才学会了开车。有两条好腿,还有在车辆下方运行的地铁,谁还需要汽车呢?
即便在今天,我仍会像年轻人那样行走于这座城市。总有什么事能给我带来惊喜,还有其他事会让我好奇。一栋曾经路过一千次的建筑,也会突然令我从一种全新角度去观察。天气好时,我喜欢站着观看来来往往的行人车辆,在门口漫无目的地游荡。我看到一个魁梧的黑人帮助一位失明的女士穿过街道。后来我和他聊天,发现他来自多哥共和国——“在非洲深处”——正在华尔街的一家布料批发公司工作。他告诉了我来到纽约的原因。“为了我的孩子,”他说,“我希望他们自由,你知道的,希望他们健康。多哥有很多绿色而美丽的东西,但距离我们最近的医生在17公里外,老兄。”我看到一个警察在和一个漂亮的姑娘调情,她是来自意大利的游客。他说:“嘿,想让我陪你过马路吗?”女孩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自己走了过去。他发现我在看他,会意地笑着说:“这种场景让人想永远活下去。”
纽约人学会了满足于匆匆一瞥。这里的人太多,你不可能认识所有人,不可能了解他们的所有秘密。在这样一个广大又多元的地方,没有人能吸收一切。你认识自己爱的人,认识一起工作的人,剩余都是匆匆一瞥。而在某些日子里,是的,你想永远活下去。
尽管如此,从很多角度来看,这座城市的人还是会表达出一些共同的情绪。每一代人、每一个群体表达出来的形式和内容各有不同,但某些特定情绪还是在几个世纪中不断重复出现。其中之一当然是贪婪,那种难以控制的、想以任何可能的方式获得更多金钱的欲望,那种从股票经纪人到抢劫犯都有的欲望。另一种则是突然的怒气,这是太多人住在这个相对狭小的空间导致的结果。还有一种,是面对权力机关的无政府主义反抗情绪。但所有纽约人心中最强烈的,无疑还是“怀旧”这种情绪。
以一种奇怪的方式,这座城市成了怀旧之都。这样的情绪主要有两个来源。其一,是不断变化这一简单的事实所带来的持久失去感。在这座城市的5个行政区中,曼哈顿尤其拒绝保持原来的模样。曼哈顿是动态的,而非静止不变。二十岁时似乎永恒不变的东西,大多在你三十岁时就变成了鬼魂。和其他地方每日上演的事情一样,父母会去世,朋友会渐行渐远,生意会破产,餐馆也会永久关门。可在这里,改变仍比绝大多数美国城市更为常见。最为巨大的改变的背后动力,是这片狭小的土地本身。稀缺性可以让人们对可能的巨大财富产生神圣的信念,这也正是房地产“信仰”总会周期性地执行“诫命”的原因——周围街区被清理,建筑物被拆除,新大厦拔地而起,留下的只有回忆。
这本书中满是时间、贪婪,以及所谓“进步”这种含糊的社会现实所造成的牺牲。这里只举一个例子:我是在曼哈顿上高中时知道的第三大道高架线。有时我会坐这趟地铁兜风,而不是只把它作为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交通工具。我喜欢车上咯噔咯噔的噪音,喜欢与1933年的电影《金刚》有关的景象,喜欢沿途光线照过横梁与钢架投下的粗犷阴影,也喜欢透过车窗看到的一排排廉租公寓和爱尔兰酒吧。我对第二大道高架线、第六大道高架线或第九大道高架线没有任何记忆,这些地铁线都已不存。可某种程度上,第三大道高架线似乎和自由女神像一样永恒,而且对我来说,这条线路提供的不只是空间,还能带着我在时间中飞驰。1955年,他们开始拆除这条线路。等1957年我从墨西哥回来时,第三大道高架线也没了。
消失的东西还有很多,包括大量报纸。建筑物拔地而起,如果活得足够长,说不定你还能看到它们被拆掉,被更新、更大胆、更傲慢的结构取代。第三大道高架线消失后,当纽约市历史上最糟糕的一些建筑开始出现在第三大道时,我开始接受这个事实。我觉得,总是因为改变而哀叹惋惜没什么意义。这里是纽约,失去就是生活的一部分。第三大道高架线消失的同时,布鲁克林道奇队和纽约巨人队也消失了。第三大道高架线的消亡就像一个标志,象征着超过了预期寿命的东西到了终点。但对很多人来说,这些棒球队的离开是让人不能接受的损失。有些人久久难以释怀。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我终于可以在道奇队的问题上安抚自己说,好吧,至少我曾经拥有过,他们永远存在于我的记忆中。至今,我的心里还有这样的怀旧情绪。每次看到杰基·罗宾逊奔向本垒的黑白新闻短片时,这种情绪就会涌上心头。可没完没了地谈论道奇队的离开,生活也会非常无趣。纽约会让你学着对几乎一切释怀。
随着世贸中心被暴力性地摧毁,我们的损失也达到了顶点。对很多纽约人,包括现在的年轻人(他们跟着双子塔一起长大)来说,即便伤亡如此惨重的悲剧也能激发他们的怀旧情绪。2001年9月11日那个惨绝人寰的早上过去几个月后,我不断听到纽约人用一种遗憾的语气谈论这些建筑物的失去,即便那些不曾把它们当作建筑而关心的人也是如此。对我来说,双子塔位于下城,但从来不属于下城。也就是说,44444它们与我的家乡情怀是分离的。可绝大多数纽约人还是怀念它们在城市天际线中的位置,想念它们带来的那种支配感,也渴望它们存在的那段短暂岁月曾有的相对单纯。
“我讨厌承认这一点,”一个要好的朋友说,“可看到世贸中心的老照片,有时我确实会因为怀旧而哽咽。”
怀旧。就像批评家、教育家内森·西尔弗在他出色的著作《失去纽约》中写到的,这个词本身就是一个无法完美描述那种情绪的词汇。
“英语中的这个词寡淡无味得令人绝望。”他在2000年修订1967年的初版时写道,“那似乎表达的是绝望与催泪之间的某种东西,有点儿伤感、遗憾的感觉。如今,大多数城市居民都认可,城市的历史能够激发出一种与现在的连贯感。但称这种感觉为‘怀旧’时所激发出的反应,与提及传家宝或刺绣时得到的反应差不多。”
纽约式怀旧,并不仅仅是怀念消失的建筑,也不是指它们仅留存于曾和它们共同生活的一代人的年轻岁月中。纽约式怀旧,是对“失去”这一永久性存在的宿命般的接受。没有什么会一直保持不变。星期二变成星期三,一些有价值的东西会永远变成历史。“现在是”变成了“过去是”。不论失去了什么,你不会重新获得:不管是你深爱的兄长,棒球队、漂亮的酒吧,还是你带着那个日后成为婚姻伴侣的人跳舞的地方。不可逆转的改变在纽约发生的频率太高了,这种经历本身也会影响城市的个性。通过流露更真实的怀旧情绪,纽约用这种方式让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不再那么多愁善感。多愁善感的对象总是谎言,而怀旧的对象却是消失的真实。没有人会真的为谎言而感伤。
正是因为这样,纽约人在2001年9月12日以无数种细微方式表现得那么得体。几百万人为前一天的恐怖事件哭泣,许多人哀悼自己身边的逝者和更大教区里的死难者。更多人感怀在9月10日存在的世界,他们知道那已经彻底成为历史。至少有一段时间,所有人都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愤怒。但没有人逃离。我们知道,至少我们在被极端分子彻底改变前的世界生活过。不管其中有着怎样的缺憾、恐惧、失望和残忍,每个白天以及大多数夜晚,我们仍会想起那个失去的世界。现在,我们会在早上起床然后上班,唯一的慰藉便是怀旧。
这种紧固的怀旧情绪能够更好地诠释纽约这座城市,它已经深深融入我们的行为准则,就像DNA一样。除了“改变总在持续”这个解释外,我们最深层次的情感中总是存在另一个共同主题。我相信这也源自创造了这座现代城市的另一个了不起的群体:移民。
每一段纽约历史都会突出强调移民的角色,因为没有移民就讲不出这座城市的故事。从19世纪初开始,这座城市吸收了数百万欧洲移民,很多人成批抵达:爱尔兰人是为了逃离19世纪40年代的大饥荒;德国人和其他欧洲人是为了躲避1848年之后的政治纷争;1880年到1920年间的意大利人、东欧犹太人和其他人组成的移民大潮则是为了摆脱赤贫和充满暴力杀戮的生活环境。我们听说过很多他们的故事,但又对他们知之甚少。很多人是文盲,没写过回忆录或书信,回忆录是他们的孩子才会尝试的东西。但我们知道,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很年轻,也很穷,因为上年纪的人和有钱人通常不会移居到陌生国家。我们知道,这些移民心怀一些共同的希望:他们想让孩子在一个健康、可受教育的地方长大,他们渴望在不问宗教信仰和出身的地方诚实劳动,他们希望在一个任何人无需向君主屈膝的国家获得属于个人的自由。
但很多人却为自己的决定付出了情感代价,而这种共通的破碎感为纽约带来了怀旧的第二波浪潮。在剩余的人生中,这些19世纪的第一代移民背负着自己的美籍孩子无法完全理解的包袱,也就是那些被他们抛在身后的事物。这些事物可能是物品,也可能是人或情感,正是它们组成了移民口中的“故国”。那些他们孩童时代生活的地方,那些夏日清晨他们和朋友一起奔跑的地方,那些所有人说着同一种语言的地方,那些拥有传统与确定性——包括最终变得无法容忍的残酷的确定性——的地方。在大航海时代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大多数人知道他们这一去将永远离开故国。在爱尔兰,如果又有一个儿子或女儿准备动身前往美国,他们的家人通常会进行“赴美守灵”。他们恸哭,就像为死去的人那样哀悼。
很多德国人、犹太人、意大利人和波兰人启程前也会进行类似的仪式,他们穿过欧洲大陆抵达港口,乘船航行在凶险的大西洋上,最终抵达遥远的纽约港。父母们确信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孩子,孩子们对父母也有同样的感觉。与刚刚过去的历史之间产生的撕裂感在他们身上留下了印迹,这些印迹也不会随着年轻的移民变老而消失。硬要说的话,怀旧情绪往往会随着年龄增长而越来越强烈。苦痛通常会慢慢褪去,但失去的感觉不会消失。有人在纽约炎热的夏夜惊醒,恍惚间以为自己身在西西里岛、梅奥或者明斯克;有人以为自己的母亲正在隔壁房间的壁炉边准备着饭菜,那些老式的饭菜,那些属于故国的吃食。
很多怀旧之情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了出来。上百首各种语言的19世纪歌曲,都在描述亲爱的河流、金色的草地等消失的景色,或在讲述女孩或男孩离开时那记忆中的山坡。这些歌曲大多为工业化产物,带着专为迎合移民而作的愤世嫉俗的腔调,但它们却能激发出真挚的感情。依靠劳动,唱着这些歌的移民在纽约买下了属于自己的小小一隅。大多数人看到自己的孩子健康地长高长大,看到他们接受了教育。可以肯定的是,也有些移民很少唱歌或回忆,他们沉沦在酒精、毒品或者犯罪之中。有人被纽约及冷酷的现实打垮,羞愧地回到故国。有人对失败的耻辱难以启齿,搬去了西部,走进那片空旷的土地,消失在了美国。
可尽管如此……尽管如此,不管是那些成功的还是没成功的,对他们来说,音乐永远在那里。人们在廉租公寓的厨房里、在舞厅里唱起这些移民歌曲,也在婚礼和葬礼上唱响。从移民潮的初期,他们就在这么做,失去的一切和记忆被编织进纽约的个性中。每一位移民都知道非洲人在奴隶制时代学到了什么:曾经有一个亲密无间的世界,现在消失了。那个世界已经成为历史,不可恢复。在最深层次的内心,你是像非洲人一样被剥夺了过去,还是自己决定抛弃过去,并不重要。在夜晚的某个瞬间,本已消失的过去会栩栩如生地出现。
那种双重意识——即无可挽回的过去埋藏在由现在的世界构成的浅浅坟墓中——被传递给了移民的子女,效力逐渐减弱,又传递给了更多的孙辈。所有人都意识到了时间和与之相伴的怀旧之情。更广大世界中发生的事件,通常也能给人施加时间感。我认识的一些老纽约人,至今还把时间分成三个纪元:战争前、战争期间、战争后。他们指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这三个被战争划分的阶段各有专属于自己的怀旧,有属于各自时代的音乐,也有特有的希望、痛苦或失去感。身在纽约大后方的人的战争经历,和身在加州、密西西比州或佛罗里达州的人显然不同。还有些纽约人把1957年布鲁克林道奇队和纽约巨人队的离开看作个人时间意识的重大转折点。很多对话仍以“道奇队离开前……”为开头。其他人则用1963年约翰·F.肯尼迪被刺作为时间标记,而这个事件才是所谓20世纪60年代的真正开端。
可老移民们早已经历过巨大而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撕裂,也就是故国和新国家之间的撕裂。这种让人悲痛的破裂并不只发生在其他人身上;这种伤痛不是历史强加给他们的,移民们在这样的伤痛中生活,使之成为自己的历史。他们的经历也在他们参与建造的城市中刻下了永久的精神模板。远走他乡的孩子们现在可以回到故国的老家,带着自己的美籍孩子,参加节日庆祝和婚礼,或者哀悼他们逝去的父母。如果买得起机票,他们可以向孩子展示自己年轻时生活过的地方。他们还可以在故国炫耀自己的纽约街道、纽约学校、纽约公寓、纽约毕业典礼、纽约球赛和纽约野餐的照片,说,这就是他们的美国。可那种剧烈的撕裂感,将过去抛在身后的感觉,却一直留在他们心里,因此也留在了我们心里。他们的怀旧给人熟悉的感觉,生活在纽约廉价公寓中的每一个人在至暗时刻都曾感受过这样的怀旧。
如今,和我们一起生活在纽约的有多米尼加人、俄罗斯人、印度人、巴基斯坦人、墨西哥人、中国人和韩国人,还有其他在殖民时代到访纽约时会被称为“所有位于天堂之下的国家”的人,甚至还有来自多哥的人。有些人搬进了下城,也就是为在他们之前到来的犹太人、爱尔兰人、意大利人和德国人提供不完美成长环境的地方。有些人在布鲁克林安家,还有些住进了皇后区和布朗克斯区经过改造而焕然一新的地方,乘坐地铁前往下城工作。他们总让我感到振奋;他们就是一座不断变化的城市中仍存在连贯性的证明。
若是运气好,新移民可以像很久以前的许多人那样去了解纽约。他们会发现,了解这个地方的最简单方法就是从头开始。也就是说,步行前往下城。他们会走上街道,会看到废墟和纪念碑。他们会吸入过去的灰烬。他们会为生活在这个地方而庆祝,这里住满了表面上跟他们不一样的人。他们会带着孩子走过布鲁克林大桥,将奥兹国里洒满晨光的尖顶尽收眼底。
这样的体验不应仅限于城市的初来乍到者。悲哀的是,太多欧洲老移民的第三代和第四代孩子不了解这座让他们的生活成为可能的城市。丹佛如此,纽约亦如此。大部分公立学校不会强调这些故事。电视文化则进一步深化了被动性,阻止人们主动去了解这些故事。但真正的学生,在单纯的好奇心驱动下,仍能找到自己的祖父母或者曾祖父母曾为后代努力拼搏的地方,那时的他们甚至还不知道自己是否会有后代。在纽约,任何年纪的学生都可以走进留存下来的老街,凝望几座廉价公寓,拜访下东城廉租公寓博物馆,来了解这座城市的故事。在纽约,绝大多数老故事发生在下城。
更新一些的故事也是如此。如今在下城,我们几乎从早到晚都能看到新移民。他们在旧建筑的改造工地上工作,在暴风雪中送着中餐、泰国菜或意大利菜外卖。他们在韩国料理熟食店准备着三明治,在餐馆里当厨师。他们送自己年幼的美籍孩子去美国学校读书。到了夏天的周六夜晚,当很多人打开窗户,让凉风吹进家时,在外漫步的人可以听到用不熟悉的语言唱出的熟悉曲调,那些讲述着失去与遗憾的伤心歌谣。
注释
[1]本书中出现着重号的文字皆为原书在行文中以斜体显示的内容。——编注。
[2]奥兹国是《绿野仙踪》中虚构的国家,《绿野仙踪》也被译为《奥兹国历险记》。——译注。如无特殊说明,本书注释皆为译注。
[3]此处指索尔·斯坦伯格的作品《从第九大道看世界》(View of the World from 9th Avenve)。
[4]此处指美国存在一条名为“迪根少校高速公路”(Major Deegan Expressway)的公路。
[5]坦慕尼协会(Tammany Hall):最初是美国一个全国性慈善团体,后来成为纽约当地的政治机构和民主党的政治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