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猎户采参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兴许是那两妖威压还留在此地,即使他们离开了,大青山的动物还是躲在角落,大气都不敢喘。

唐卿苦等个把星期,别说动物了,就是连只蚊子都看不到。

此刻大青山就像是被按下了静音建,整个山脉静悄悄的,就连平日吵闹的虫鸣鸟叫都听不到。

这是个坏消息,也算半个好消息。

好消息就是没有野兽出门,那虎掌还是安静躺在原地,如今虎掌周边的杂草因为受到虎掌的滋润,长得都快有人高了,唐卿看了很心痛。

毕竟在唐卿心里,这虎掌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如今眼巴巴看着自己的东西被杂草糟蹋,唐卿哪还有什么好心情。

时间缓缓流逝,距离二妖离去已经过了半月有余。

空气存在的妖兽余威消散殆尽,加上腹中空空,不少动物渐渐从藏身之处中走出,大青山又活跃起来。

期间,有不少野兔,獐子之类动物从唐卿身边经过。

唐卿对它们使出魅惑术,让他们去搬运虎掌,奈何它们体型太小,根本搬运不动。

唐卿无奈,只能让它们一头撞死在身旁的大青岩上,汲取它们血肉,压榨出它们身上最后一丝价值。

时值盛夏,骄阳正盛。

唐卿的参叶无风自动,目光遥望山下,在那松树林后面,隐约可看到一阵阵炊烟飘起。

树林后面,有一个凡人村落,唐卿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这,希望接下来的日子有人上山做个免费的搬运工。

也许是唐卿的诚意感动上天,临近傍晚时分,山下有两个身影正缓缓朝山上移动。

这两人正是前些日子,那对日后准备将唐卿卖了做彩礼的猎户父子。

“格老子的,这条路才几天没走,怎么就长得这么旺盛了。”

走在前头的猎户嘴里骂骂咧咧,他手也没闲着,拿着才刀手起刀落,迅速在杂草丛中开辟出一条能过人的小路。

猎户身后的少年,今天并没像以往那般跳脱,缩着脖子老老实实跟在他爹身后。

前一阵大青山上的二妖斗法,可把这小子给吓坏了。

“不行,这里杂草长得太快,我得在那人参边上做个记号,免得日后找不到它了。”

猎户拐了个方向,一路摸索的朝着唐卿所在位置走来。

“哗啦!”

猎户将面前一堆狗尾巴草推倒,露出了一株涨势茁壮的植物。

他不可置信地揉了揉眼睛,“我滴乖乖,才半个月不见,这野参怎么就长这么大了。大狗子啊,看来你爹我今早床起的猛,都出现幻觉了,我先在这歇着,你先去挖个陷阱。”

猎户作势就要躺在地上歇息,那个叫李大狗的少年,一把又将猎户扯起来,“爹,你没看错,这就是原来那株人参。”

猎户来到人参边上,上下打量着,如今这株人参的枝叶已经长到半人高,叶片犹如成人巴掌大小。

不知为何,猎户总感觉这株人参的与其他人参不同,总感觉这人参叶脉里头,似乎有血液在里头流动,闪烁这妖异的血红色。

一道诧异在猎户眼中划过,他摸着下巴思索,“奇了怪了,这大山外头怎么还长着三四百年药龄的人参,按理来说早就应该被人采去了啊。”

见识浅薄的猎户,虽看不出来唐卿的真实药龄,但这并不妨碍他动气歪心思。

“不管了,就算天塌了也无法阻止我把它换成钱娶王寡妇过门,十年鳏夫的日子我真受够了!”

猎户嘴里叨叨念着,他手也没闲着,反手拿出背上的小铁锹,作势就要将人参挖出,可旁边突然伸出一双手,不由分地将他手中铁锹抢走。

“爹,不是说好这人参是用来给我娶媳妇的么!”

李大狗梗着脖子,愤愤不平的说道。

“你在教我做事?倒反天罡!”猎户对着李大狗后脑勺就是一巴掌,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你可真是猪脑袋,人参年份越久价值越高,这三四百年的人参拿去城里药铺卖,至少能卖一千两银子,你算算这些钱够咱爷俩娶多少婆娘了!”

李大狗听了这一席话,瞬间豁然开朗,弯着腰一脸讨好附和猎户,“还是爹你老谋深算,嘿嘿。”

猎户面色不满地夺回铁锹,他朝掌心吐了口唾沫,然后揉了揉双掌心,摆好弓步正准备开挖,忽然发现面前人参的枝叶无风自动,枝叶犹如海带般左摇右摆,尽显妖娆。

猎户的瞳孔开始涣散,他眼中的人参枝叶已经化成舞女的曼妙身姿,极具挑逗意味,让人情不自禁沉迷其中,甚至产生了可耻的生理反应。

“我怎么会对一株植物,产生这种奇怪的想法?”猎户摇了摇脑袋,原本失神的大脑瞬间又变为清醒。

眼见即将被成功魅惑的猎户突然惊醒,唐卿就知道自己魅惑术的道行还不够。

这结果也是他预料之中的事情,毕竟猎户已经成年心智坚定,加上常年狩猎杀生,血性十足。而自己的魅惑术刚刚入门,想催眠他十分困难。

不过能将猎户迷住一时半刻,已经够了。

猎户刚持起铁锹准备铲土,就感觉身后有道人影靠近闪过,紧接着脖子一凉,脑袋就被砍了下来。

“咕噜噜。。”

猎户脑袋在地上滚了两圈就停下来,在他意识消失之前,发现砍下自己脑袋的竟是他自己的亲儿子李大狗。

只不过此刻李大狗的精神状态十分不对,眼神瞳孔涣散,整个人就像是丢了魂般没有精气神。

猎户气绝身亡了。

李大狗似乎并不知道自己刚才干什么,他将手中沾血的柴刀随手一丢,双眼迷离的着身旁的柏树卿卿我我,一双手还在树身上到处乱摸。

瞧这副摸样,看来已经陷入唐卿编织的温柔乡无法自拔了。

唐卿伸出参须,把猎户的血肉吞噬,一具成年凡人的尸体,身上并无灵气,只能给玉盘凝聚出一滴血水。

猎户的出现,让唐卿发现了一件事情。

“虽然药龄越大,距离化形成精也就更进一步,但我身为补药人参,药龄的提升也意味着自己将会吸引到更多人的注视。”

“现在才百年的药龄,就引起凡人的觊觎,等以后有了千年药龄,万一被修真者盯上,自己还能如今日般逢凶化吉吗?”

“我看我还是先将血滴存到一定的数量,再来模拟长春功,直接把药龄提升至万年,化形之后就可以移动,碰到危险也可以逃跑,这样比较稳妥。”

唐卿打算能苟则苟,心中日后发展有了计较。

接着,他便把目光投向那抱树的李大狗。

“看这小子也就十四五岁,身体还没长开,不知道有没有力气搬动虎爪。”

唐卿头顶枝叶又是一阵摇晃,受到影响的李大狗双眼迷离,嘴角留着哈喇子,推开怀中的树木,踉踉跄跄朝着虎爪的位置挪去。

李大狗推开虎爪边上长满的杂草,吃力地拖着虎爪朝唐卿挪去。

虽然李大狗年龄不大,但长期与他父亲上山下田干活,也练成一身腱子肉。

虽然没办法一口气将虎爪搬到唐卿身边,但一路上挪挪歇歇,不多时就来到唐卿附近,只需在走几步,就到了唐卿参须可以触及到的范围。

“很多事都是在即将成功的时候,突然出现意外导致功败垂成,我得小心谨慎,可不能阴沟里翻船。”

唐卿当即散开意识观察周边情况,下一秒,他忽然发现什么,脸瞬间就黑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