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谁反对
- 从港岛开始的世界大亨
- 爱娱乐的土豆
- 2200字
- 2024-09-23 01:11:21
林宇和林国栋带着东方证券的部分高管,以及来自汇丰,恒生银行的会计,律师等专业人士。
抵达了鳄鱼衫大厦。
他们气势汹汹,而且个个西装领带全套,面无表情,这种装扮,哪怕不是ICAC的,保安也根本不敢阻拦。
林宇一言不发,只由林国栋带着人会计和律师与鳄鱼衫公司进行对接。
在此过程中,陈峻父子也没有出现。
一个多小时后
林宇成功坐进鳄鱼衫大厦的大会议室。
紧急召开股东大会!
但其实昨天晚上,东方证券有限公司就以大股东的身份,通知了鳄鱼衫如今的所有股东。
包括陈峻在内的所有股东都知道林宇想干什么。
花了那么多钱,成为了公司的绝对控股人,还能干嘛?
当然是改选董事会,当上董事长,掌控鳄鱼衫了!
现在林宇手里可是掌控着公司超过51%的股份,这也就意味着,只要他对公司有要求,所有股东们,都不能拒绝他的要求。
否则就是违反法律!
英资港府虽然不当人,但他是会教你做人的。
陈峻舔鬼佬,可鳄鱼衫背后又没有“女王”的大后台……
林宇率先进了大会议室。
里面已经有人在了,不管认识不认识,反正都是问好。
随后进来的人才也是一脸恭敬。
但林宇面对这些却丝毫开心不起来,因为最后是陈峻进来了!
他似乎和没看见林宇似的,径直坐下,在场不少股东甚至站起来向他大招呼。
林宇见此微微眯眼,表情毫无变化。
等到人到的车不多,林宇敲了敲桌子,会议室逐渐安静下来。
“我就不进行自我介绍了,估计没有谁不认识我吧!”
陈峻闻言,不由得捏紧了拳头。
“今天我来这里,要以绝对控股人的身份,要求各位股东发起重组董事会的投票。”
林宇的语气十分冷淡。
没有实权的股东倒是好说话,但那些鳄鱼衫的管理层脸上却写满了抗拒。
他打眼一看,几乎全都是陈峻家族的人。
就在林宇静静看着他们表演的时候,却见陈峻直接起身:“年纪大了,昨晚吃坏了肚子!不得已先行离席,投票的事,我弃权!”
陈骏这个创始人兼如今的第二大股东,暗暗瞥了一眼林宇,然后拉开门出去。
林宇有些不满,但依旧面无表情。
“现在开始投票吧。我建议重选董事会成员!”
“并且我要求成为公司的董事长。”
有恃无恐的时候,从来不惧怕任何手段。
这次陈骏在竞争要约中失败,返还了股份,而且为了降低损失还卖掉了一些股份,现在他还持有公司20%的股份。
这些股份已经是陈氏家族资产的大头了。
这次陈氏家族损失不可谓不大,因此,林宇丝毫不担心鳄鱼衫的运作。
也丝毫不害怕现在哪些高管会撂挑子不干。
因为若是如此,陈氏家族估计会赔死。
那林宇怕亏钱吗?
怕,但他敢赔,就是这么简单。
钱对于一些人就是生命,但对一些人不过是玩具。
无所谓有钱或没钱,从来都是自己的选择。
虽然现在鳄鱼衫的股价已经在跌了,但就算以最开始的10亿市值来计算,他现在持有的鳄鱼衫股票,目前持有的股份也价值5个亿。
亏也不过3个亿,而且回本也不过是时间问题。
况且,鳄鱼衫整个公司都是优质资产,单单现在脚下的这栋鳄鱼衫大厦的,价值就绝对超过1.5个亿。
可以说,在拿下鳄鱼衫的那一刻,林宇就是赚的。
他不仅才不怕鳄鱼恤出现什么大动荡。
甚至还巴不得自己多亏一点。
要是接下来鳄鱼衫开始持续亏损,股价降低。
那正好方便林宇对鳄鱼衫股份进行低吸。
林宇正幻想着,眼神不断在几个股东高管脸上扫过。
总经理陈少熊今天没有出席会议。
一个原因是不想来,另一个原因则是没有资格来!
本来手里还持有着4%的股份,但无偿转让给自己父亲之后,他本人就剩总经理这个名头了。
不过,可能过两天就不是了。
目前,除了陈峻,公司副董兼财务主管陈琦才是真正的大权在握。
陈琦已经年过六旬,不仅是陈峻的远亲,还是是当年跟随陈骏下南洋的几个老伙计。
他跟随着陈峻,见证了鳄鱼衫一步一步的崛起。
现在手上持有近5%的股份,不仅是居于前列的几个大股东之一,而且还是董事局的执行董事。
但现在,他们陈家一起上都没办法与林宇对抗,他一个人又又什么办法?
因此,听完林宇毫不留情的话,陈琦内心顿时升起火气。
好几次都想要发泄,却又硬生生压下去。
会议室安静极了。
林宇有些意兴阑珊,如果现在真的有人站出来挑衅他,那该有多好!
正愁找不到理由进行裁员,重组资产呢。
随后,他掀开了手上的文件:
“投票结束,东方证券有限公司以51%的投票权,同意董事会重组,并且,支持我成为公司的董事长。”
“谢谢大家的信任!”
林宇杀人还要猪心。
实际上,并不是所有人都头铁,还是有不少股东支持林宇,但林宇对他们的名字丝毫没有提及。
他就是要告诉全公司,老子就是啥也不怕,你要够胆就来!
“那么,首先我代表新成立的董事会,剥夺原董事长陈骏先生的一切职务。”
“总经理陈少熊的职位暂且保留,但将对其权力进行相关调整!”
陈琦实在忍不住了,看向林宇:“林先生……!”
“哦,对了!”
林宇直接打断了琦的话。
“由于我敬佩和感激陈峻先生对鳄鱼衫做出的巨大贡献,同时也基于其是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以他的股份,可以保留三个独立执行董事的职位。”
“具体事宜,将在下次股东大会进行决定!”
看着一些人欲言又止,林宇微微一笑。
“各位不要误会,虽然我现在是公司决定控股人,但我还未凌驾于法律之上!”
“我今天所做的一切决定,都合格合法!”
“符合港府的法律,规矩!”
“就像我当上董事长,也并没有拿刀架你们脖子上,这不过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罢了。”
“好了?现在,对于我以上的决定……”
“诸位……谁反对?”
众人沉默,无人发声。
对于林宇的自主决定,比如公司发展,业务范围这些,股东们还可以与高管联合进行一些阳奉阴违。
但涉及到股份的事情,在林宇挑明之后,若是还有人敢跳出来……
港岛的法律可真不是花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