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宝刀
- 炼药百年,我的宠物全成了神兽
- 江边鱼翁
- 2908字
- 2024-09-29 19:51:22
“你去吧!不要越过深山的危险线,你的弓抵押在姓姚的小娘子那里,把我这把弓带在身上。”
莫刚居然没有询问他为什么要采挖草药,而是直接借了一张弓给他。
“箭也一起带上,不同的弓用的箭也有区别。你爹留给你的那张弓偏软,我这张弓的拉力大很多,你可以在家先练习。”
“谢谢师父!”
罗成知道,莫刚是真把他当徒弟来对待才会如此关怀备至。
“带张煎饼在身上吧,饿了可以吃!”莫大婶从灶台上的一口小缸内掏出一张煎饼塞给他。
“谢谢师娘!”
罗成在这儿体验到了家一般的温暖。
在这冷漠残酷的世道,师父一家人如同一束阳光,照进他心里。
从师父家中出来,他发现镇上多出来一些外地行商在路边扎了营,卖一些本地没有物品。
这些行商通常都是多人抱团,到各地收货、卖货。
抱团行动的最大好处就是在外地不用担心被人欺负。如果是一个人跑到外地卖货,首先要面对的就是本地的地痞流氓盘剥,然后还得小心本地商户打压使坏。
甚至一些地方官府的税吏收税时也会故意刁难,索要好处费。
有些地方民风彪悍,本地人购买货物时看到是外地行商,不但会肆意压价,还会趁其不备顺走一些货物。
现在这些行商们抱团行动,就能避免上述的事情发生。
即便真遇到事,他们也不怕,大家并肩子齐上。
此刻,有不少人在这些行商们的地摊面前闲逛,有看中的商品,他们便会与摊贩讨价还价。
这时便能听到一些本地人操着蹩脚的官方语言杀价。
皮肤黝黑的刘泉友一边伸手抚摸着待售的被子,一边对摊主说道“你这褥子肯定有裆!”听得摊主一脸懵B,被子哪来的裆呢?
裆其实就是掺了杂物,不纯净的意思。
比如羊毛褥子,里面掺了猪毛,保暖性,柔软度都会大打折扣。
猪毛的油脂重,不但扎人,到了热天还容易长虫子。
类似这种夹杂着本地方言的塑料官方语并不少,时不时闹出笑话,倒也让市场的气氛变得更活跃。
外地来的被子并不是羊毛制成的,而是一种称为棉花的作物。
本地并没有这种原材料,而且制被子的工艺远不如外地,所以外地来的冬被在这儿极受欢迎。本地买一床羊毛褥子至少需要四五两银子,很多人家省吃俭用好几年才能购置一床被子。
外地来的棉被不但比羊毛褥子厚实很多,而且柔软保暖,更重要的是价格极为诱人,只需八钱银子就能买一床。
如果快过年时这些行商还没卖完,他们急着清货回家过年,价格甚至只需六钱银子。
毕竟棉被的体积庞大,运输很不方便,在当地卖掉总比拉回家要强得多。
雇佣马车或兽辇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最理想的就是把货物清光,轻装简行的带着银子回家。
罗成一路逛过去,发现有的行商是拖家带口来的。把妻儿带在身边能够帮着一起照看摊位,更能一家团聚在一起,但是开销也会大很多。
要是老婆年轻又长得漂亮,那更是容易招来祸事。
这些行商售卖的商品也是五花八门,捕兽夹、猛兽的嘴套、弓箭、刀、剑、长枪之类的武器,质量上乘的长靴,治伤用的药物等等。
罗成被一个摊位上的刀给吸引了。
这些人带来的武器都很精良,用料扎实,做工也非常好,刀把上的纹路极为精美,刀身更是泛动着幽幽冷芒。
摊主看到罗成背上背着弓,猜测他很可能是猎户,立刻热情招呼。
“好汉随便挑,这都是上等精钢打制出来的宝刀,就连淬火用的都是极为金贵的妖兽血。每把刀都能像妖兽一样凶猛,拥有一把便可在深山之中随意纵横!”
摊主是个留有小胡子的中年男人,看着应该有四十七八岁,双手粗糙,指节比普通人大很多,手背上青筋凸显。
这人一看就是练过的,臂力定然惊人。
罗成拿起一把,入手颇沉,手感极佳。一指弹在刀身上“铮”,立刻传出悠长清脆的金鸣声。
手柄、刀锷等处光滑无毛刺,手柄上的纹路恰到好处的起到了防滑作用,握着极为趁手。
刀身该厚的地方厚,刀刃的坡度,刀尖的巧妙设计,都让人惊叹。
果然是好刀。
“多少钱一把?”
罗成家中的那把猎刀与这把相比,简直就是垃圾。
如果能买上一把,今后无论入山采药、狩猎,又或者行走江湖都会安全很多。
“不贵,六两银子就能把它买回家。”
摊主笑着比划了一个手势。
“要六两?这也太贵了!”
罗成被这个价格吓了一跳。
在本地买一把刀,普通点的也就五六十文左右,好点的也就七八十文。这刀怕是金子做的,居然要卖六两银子。
绝大多数成年男子一年的收入也就三两银子,一把刀相当于一名成年男子两年的收入。
“真不贵,这一把刀顶十把普通黑铁刀。”
“普通黑铁刀五十文一把,就算你一把顶十把,那也就五钱银子。要价百倍还多,这还叫不贵?”
罗成摇着头走开了。
主要是口袋里没钱,他就是随便问问价。现在就算有钱也不会买刀,而是优先考虑购买一只药炉。
把三十多个地摊全看遍了,并没有发现卖药炉的。
这些行商采购货物时肯定会精打细算,只采购一些受市场欢迎的产品。药炉只有炼药师或者祭祖才会用到,市场受众太少了。
哪个行商要是弄一堆的药炉拉到清水镇售卖,那肯定是脑袋进了水。
到时候等他有钱了,恐怕要去一趟百里外的黑木城才能买到。
就在他闲逛时,镇口处传来马的嘶鸣声。
扭头看去,一群人鲜衣怒马驰进了小镇。除了有五六人骑着高头大马以外,还有一辆颇为豪华的马车,就连车顶都是铜制的。
瞧这些人的气势与装扮,绝不是什么寻常百姓。
拉车的马一共有两匹,通体赤红,如同烧红的火炭。它们的个头也要比一般的马高出不少,胸宽肩阔,四肢强壮有力,嘶鸣时有如凤鸣。
如果没看错,这是价值千两一匹的汗血宝马。
马车本就是奢侈品,是身份与财富的象征。绝大多数马车都是一匹马拉车,这辆马车居然用双马,而且还是价值千两银子的汗血宝马,车内坐的到底是什么人?
拱卫着马车的那几人,皆是劲装打扮,个个骑在马上如履平地,身手极为敏捷,必定都是武者。
清水镇偶尔也会有一些大人物驾临,阵仗比这还大的也有,所以这批人的到来并没有引起太大波澜。大家只是好奇的看看,然后该干嘛还干嘛。
唯有几家客栈的老板娘一个个堆满了热情的笑,迎了上去。
如果能把这些贵客迎到客栈下榻,光是他们一天的住宿、伙食费用就能赚不少了。
侍候好了,这些贵客往往还会给些赏钱,又是一笔收入。
罗成背着弓快步朝家里走去,镇上来的人越多,他用美颜丹培育的老鼠、狐狸,到时候遇到阔主便能狠赚一笔。
回到家,喂食鹰犬自是不提。
昨天从师父家带回大半桶边角料,喂食三只宠物三四天应该没问题。大冬天的倒也不必担心它们腐烂发臭。
他来到关着狐狸的笼子前,只见它体表的白毛又长长了不少。
早上看的时候还只是浅浅的毛茬,此刻已经长到了半寸长。它的模样也发生了惊人的变化,通体被白色绒毛覆盖,双眼灵动有神,怎么看怎么讨人喜欢。
看到罗成靠近笼子,它立刻凑近食槽,发出“啾啾”的叫声。
“你这个吃货,又饿了?”
罗成发现这只狐狸不是一般的能吃,它的体型只有大黄狗的三分之一左右,食量却是大黄狗的四五倍。
怪不得姚老板娘愿意200文钱出手,估计就是免费送人,她都乐意。
罗成给狐狸喂了足够的食物后,静静的呆在笼子旁边观察。
它大口大口的吞吃那些血淋淋的肠子等物。
除了食量大,别的地方也看不出特殊之处,与普通狐狸似乎没什么区别。
主要是罗成也不懂御兽知识,根本不懂怎么鉴定狐狸的好与坏。
这只狐狸的食量如此之大,肯定有不凡之处。
要真是一只异兽,当成普通白狐狸只卖十两银子那就亏大了。
一只好的异兽,只要能够成功收服,甚至可以直接改变主人的命运。
有了这些想法后,他已经不准备轻易卖掉这只狐狸,至少要先把它了解清楚,确定没太大的潜力再卖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