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白卷和舔狗

港城第三中学,大操场的台阶上。

“顾林,你考试怎么能交白卷呢?”

一个漂亮的女孩,站在顾林面前,满脸的气愤之色。

幸福的寒假,已经结束了。

顾林回到了三中的高三五班,开始渡过他人生中,最后一个高三下学期!

在开学的第一次摸底考试中,他果断交了白卷。

没有别的原因。

就是有钱了!

两套房产的抵押贷款下来后,2月8号一开盘,他就全仓买入了烟苔万华。

交易账户,自然是重生后就立即去开好了的。

现在,烟苔万华已经涨到了32元左右,而他的买入均价,是28.05元,总持仓9700股,也就是97手。

短短几个交易日,他的个人资产,就猛增了三万八千多元。

此时的港城,人均月收入只有600元,他只用了几个交易日的时间,就赚到了普通人需要63个月,才能赚到的财富。

这就是重生的优势。

有了赚钱的能力,他还读什么书呢?

高考他都不在乎了。

有了钱,就跟东哥一样,去世界名校哥伦比亚大学,混个文凭,留学镀金,说不定还能拐个奶茶妹回来。

当然,得管住裤子,别被仙人跳了。

在他和漂亮女孩的身旁,还站着两个男生。

其中一个男生笑道:“顾林,虽然你的成绩差,但努力一下,也许能考上大专,怎么能放弃呢,交白卷,不仅是对考试的不尊重,也辜负了沈玉对你的关心啊。”

这话,看似关心,实际暗藏刀枪剑棍。

贱得很!

这傻比男生,看着挺眼熟的,但叫什么名字,顾林却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不过面前的漂亮女孩,和他倒是知根知底。

她叫沈玉,是自己的初恋女友,在隔壁三班读文科。

“陈正军说得没错,你努努力,肯定能考上大专,怎么能轻易放弃呢?”

沈玉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这下子,顾林想了那个傻比男生的一切。

陈正军,是三班的班长,家里有点小钱,成绩不错,是沈玉多年的舔狗。

在顾林和沈玉分手后,成功接盘,当了顾林的表弟。

但最后还是被另寻高枝的沈玉,一脚踹了!

“老子交白卷,关你什么事?”

顾林对着沈玉翻了个白眼。

上一世,他最后悔的,就是跟这个女人,谈了一场五年的恋爱。

几个月前的暑假。

天气很热,人很热,港城也很热。

超短裙下的诱惑,对于血气方刚的少年来说,是致命的。

于是他和沈玉,开始研究“昆”字的七十二种写法。

这场恋爱,在分分合合中,折腾向前。

最后,她上了大学,拿了一个本科文凭,还在沪海这种国际大都市,找到一份不错的白领工作。

而他呢?

把人生中最宝贵的五年时间,以及这五年赚到的所有金钱,都浪费在了供她读书、供她买包、供她吃喝玩乐之上。

得到的,只有性!

他后来想到这一点,只觉得自己特傻逼!

三百元就能解决一次的玩意儿,他非要花五年的时间和五年的金钱去解决。

爱情?

爱你马卖麻花的情!

“顾林,注意你的态度!”

陈正军站了出来,挡在沈玉面前,“对女孩子说话,客气点!”

陈正军一直暗恋沈玉。

两人的父亲是战友,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但他长得实在是一言难尽。

满脸的青春痘,不高也不帅。

跟身高一米八四,人称港城东区吴彦祖的顾林站在一起,立即就被秒成渣!

换谁,也得选顾林啊。

青梅竹马?

那是什么玩意儿,能吃吗?

顾林最烦的,就是这种傻比舔狗。

上一世,他跟沈玉开房时,这傻比居然还会送套套,这他妈的也有参与感?

艹!

而且每次两人一分手,这傻比就赶紧舔上来,想当他的表弟!

还美其名曰,青梅竹马的男闺蜜。

不过学生时代的沈玉,还是个颜狗,不看钱,更不看体贴温柔,对陈正军不屑一顾。

当然,顾林也不是啥好东西。

每次想到沈玉的两条大长腿,就心痒难耐,分手没几天,两人又会滚到一起,大战三百回合。

这个时候的陈正军,只能黯然神伤。

以“邻居哥哥”的身份,发条短信给顾林,叮嘱他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不要弄出人命。

气喘吁吁的顾林,懒得回他。

只把这种短信,当作他和沈玉PLAY的其中一环。

跟羊刀一样,能无限叠加攻速。

“陈正军,你他妈又是什么态度?”

另一个男生,这时站了出来,指着陈正军的鼻子,“信不信老子抽你?”

这男生身高一米七五左右,身材结实,相貌虽然普通,但脸上却有一股彪悍之气。

他叫陆志清。

是顾林的赤裤兄弟。

赤裤,就是小孩子穿的无裆裤子,即从小到大的死党。

顾林看到他站了出来,冷峻的脸上,也忍不住露出一丝笑意。

重生后,为了避免对未来的时间线,造成严重的影响,引起不可预知的蝴蝶效应。

至少在赚到第一桶金之前,他得低调一些。

因此一直不显山不露水。

连上一世最喜欢的打架斗殴,都不再参与了。

陆志清以为兄弟收心从良、退出江湖,看陈正军有些咄咄逼人,于是就果断站了出来,准备替兄弟出气。

但顾林是什么人?

怎么能让兄弟帮自己出头呢?

他看着陈正军,看着这条一心想当他表弟的舔狗,笑眯眯地说道:“谁他妈的拉链没拉好,把你给露出来了?”

这话,骂得比陆志清还狠。

陈正军被骂得满脸通红。

但他却不敢轻易发火。

首先,对方是两个人,都是打架好手,他要动手,肯定会被狠揍一顿,智者不为啊!

其次,顾林身上那股浑不吝的性格,让他在学校里,赫赫有名。

虽然顾林从来没在学校欺负过人,但也没有哪个学生,敢去招惹他。

这也是沈玉一直迷恋顾林的另一个原因。

高大英俊、又混又痞。

在学生时代,这种男生,是最受无知少女爱慕的。

那些成绩好的、有钱的,她们不屑一顾,哭着喊着,非要扒下顾林的牛仔裤!

当然,工作之后,这种情况,就颠倒过来了。

反正只要冲洗几次。

谁也不知道,当初扒地摊牛仔裤的手,正在拼命扒高档西裤!

“顾林……你……”

在沈玉面前,陈正军还想挽回点面子。

打不过,骂不过,也得留下句场面话啊,但他想了半天,当了多年舔狗的脑子里,只有无数的甜言蜜语,却没有震得住场子、挽得回面子的江湖话术。

“你什么你?”

顾林挑了挑眉毛,看着自己未来的表弟。

他心想,这小子要是再多说一句屁话,老子就不管什么蝴蝶效应了,非一巴掌扇他脸上不可!

眼看双方要打起来,沈玉连忙说道:“那我不管你了!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说完,她转头就走。

陈正军连忙舔了上去。

远远听见他说:“玉儿,别生气了,我晚上请你看电影去……”

陆志清站在顾林身边,低声道:“老顾,你追上去哄哄她,就能哄好,别便宜了陈正军那个王八蛋。”

顾林微微一笑:“追个毛,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四条腿的爱情,到处都是!”

都重生了,谁他妈的还去挖老隧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