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正式提出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2014年1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置,这充分表明我们党已经从顶层设计层面高度重视国家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提升国家安全治理水平。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精辟阐述了新形势下我国国家安全工作需要回答和解决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将总体国家安全观确立为新时期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

直到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4月明确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概念并系统论述,非传统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概念性存在”才正式诞生。2014年1月24日,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中共中央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宣布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指出:“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治党治国必须始终坚持的一个重大原则。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地位,要团结带领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要求,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目的就是更好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体制,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这次会议是党中央为做好新形势下国家安全工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标志着总体国家安全观正式提出。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统筹两个大局的战略高度阐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内涵、指导思想和原则,为开创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