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揭开刘邦的家底
- 刘邦传:鸿门宴上的天选之人
- 飘雪楼主
- 14725字
- 2024-09-23 14:38:17
出生“三怪事”
说刘邦,首先要搞清他的来龙去脉。他出生在沛县(今江苏省西北部)丰邑中阳里村,他的父亲刘太公和母亲刘媪是当地老实巴交的农民。他在家里排行第三,他的大哥叫刘伯,二哥叫刘仲,而“季”是最小的意思,刘太公应该是认为刘邦是最小的,不会再有更小的了,所以没有按“伯仲叔季”这个传统来排,而是直接给刘邦取了“季”字。但后来,刘太公又生了个儿子,无奈之下,他只好给这个小儿子取名为刘交。
对此,《史记·高祖本纪》的记载是:“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姓刘氏,字季。父曰太公,母曰刘媪。”
当时的沛县虽属于泗水郡,但却与山东的薛郡和河南的砀郡交界,是典型的“三不管”地带,环境特殊,人居复杂,治安也差,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县城。而中阳里村更是一个被世人忽略的地方,刘邦的父母又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按理说刘邦的出生应该是不显山不露水才对。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刘邦的出生却在当地产生了轰动效应,为什么呢?
第一,刘邦母亲的怀孕很不靠谱。
据史书记载,刘邦落入娘胎与其母之前回了一趟娘家有关。当时交通工具非常落后,出门基本靠走,交流基本靠吼。刘媪一介女流,在路上一折腾,自然累得够呛。于是,她坐在大泽边上的一棵大柳树下休息。也许是累极了,微风吹来,她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梦乡。
然后,故事进入了高潮阶段:“……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史记·高祖本纪》)
眼看突然下起了大雨,担心妻子的刘太公马上去寻妻。当他走到大泽边时,远远地看见了惊人的一幕:在风雨交加、电闪雷鸣之中,一条巨大的赤色蛟龙伏在妻子身上……于是,“已而有身,遂产高祖”。
这样的记载自然不可靠,但却为刘邦的出生披上了神秘的外衣。
第二,刘邦的相貌很不一般。
翻看中国的史书时,总会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有点名气的人,不管是圣贤还是大恶,出生和长相都很离奇,如商汤是玄鸟的后代、刘邦有七十二颗大痣、朱元璋脚踩七星等。
《史记·高祖本纪》中说:“高祖为人,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
可见刘邦的长相有三个特点:一是鼻梁突出,长相威武,可以称之为容颜美;二是两颊蓄着乌黑的长须,可以称之为美髯公;三是左边大腿上长有七十二颗黑痣,可以称之为“黑腿”。
无独有偶,《合诚图》是这样记载的:“赤帝体为朱鸟,其表龙颜,多黑子。”
从相貌上来看,大腿或脚底痣多是大富大贵的标志。据说,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小时候,曾到舅父家做小童。他的舅父当时任元朝的千总。有一天,朱元璋替舅父洗脚,看见他脚底有一颗黑痣,于是好奇地问:“脚底有痣,有什么作用?”舅父骄傲地说:“脚踏一星,能管千马万军!”他是千总,这句话确实不假。朱元璋一听,脱口而出:“那我脚底有七颗痣,脚踏七星,能管天下太平了。”日后,朱元璋果然成了开国皇帝。
但是,老实巴交的刘太公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当他看着刘邦大腿上密密麻麻、一溜儿排开的小黑痣时,瞬间有种失落感。他已经有了两个儿子,本想来个尾上结大瓜——生个女儿,调节一下家里的阴阳比例,没曾想生了个“丑八怪”。
好在刘太公的失落心理随着刘邦的长大逐渐改变了。他发现,刘邦大腿上的黑痣不多不少,正好七十二颗。
古人对“七十二”这个数字情有独钟。古代奉行阴阳论,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阴阳是我国古代传统哲学和文化思想的基点,笼罩着大千宇宙、细末尘埃。按照阴阳论的推断,“七十二”这个数字相对应的是一个“赤”字,而刘邦母亲又是因赤色蛟龙而怀孕,所以,原本身为平民后代的刘邦一跃成为“赤帝”的化身。这也使他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
第三,刘邦的出生不孤单。
在中阳里村,还有一个人与刘邦同一天降生,他就是卢绾。
从某个角度来看,卢绾很幸运,不但与刘邦同年同月同日生,而且还同地生,这就注定了他极为不平凡的一生。
卢绾的父亲是当地有名的大地主,属于有头有脸的“大人物”。而刘邦的父亲却来自贫苦大众,属于一无所有的“小人物”。正是因为身份不同,卢、刘两家以前是不来往的。但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同一天两家都生了儿子后,卢老爷竟不顾自己“高贵”的身份和地位,提着鸡蛋等礼品主动去了刘家。两家从此成为“莫逆之交”,这让许多人大跌眼镜。
《史记》对此记载如下:“卢绾者,丰人也,与高祖同里。卢绾亲与高祖太上皇相爱,及生男,高祖、卢绾同日生,里中持羊酒贺两家。及高祖、卢绾壮,俱学书,又相爱也。里中嘉两家亲相爱,生子同日,壮又相爱,复贺两家羊酒。”
总之,蛟龙缠身而孕,腿上长有七十二颗黑痣,和地主家的儿子同日降生。三管齐下,刘邦的出生让小小的中阳里热闹起来。
刘邦出生有“三怪事”,但也留给后世一道谜——年龄之谜。
关于刘邦的出生时间,《史记》和《汉书》这两部最权威史料都没有记载。但根据种种资料显示,大概有两种说法:一种说他是在秦始皇嬴政三岁那年出生的,也就是公元前256年;还有一种说他是在秦始皇嬴政十二岁那年出生的,也就是公元前247年。
那么,刘邦出生于公元前256年的说法又源自哪里呢?
南朝时著名的历史学者裴骃在给《史记》作注解时,引用了西晋学者皇甫谧的一段话:“高祖以秦昭王五十一年生,至汉十二年,年六十三。”
秦昭王五十一年即公元前256年,这就是刘邦出生于公元前256年的出处。皇甫谧可能是参考了其他记载刘邦历史的权威史料,而且这些史料记载了刘邦的年龄信息,皇甫谧于是采纳了其中一种。
裴骃是为《三国志》注解的著名史学家裴松之之子,他胸怀韬略,博学多才,和父亲裴松之、孙子裴子野,并称“史学三裴”,他推引的话自然很有分量。
然而,三百多年后,唐代学者颜师古提出了另外一种观点。
颜师古不是一般的人,他的爷爷颜之推是位名人,代表作有《颜氏家训》。而颜师古在给《汉书》作注解时,引用过晋代一位名叫瓒的学者的一段话:“帝年四十二即位,即位十二年,寿五十三。”
按颜师古的说法,刘邦即汉王位时虚岁四十二岁,而那一年是公元前206年,如此推算,他出生于公元前247年。
这就是刘邦年龄的第二种说法的主要来由。
要知道秦始皇的出生时间是没有争议的,《史记·秦始皇本纪》明确记载:“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于邯郸。”
秦昭王四十八年即公元前259年,所以秦始皇出生于公元前259年。
如果按裴骃的记载,刘邦出生于公元前256年,他确实只比秦始皇小三岁。如果按颜师古的记载,刘邦出生于公元前247年,他比秦始皇小十二岁。
以上两种说法,哪种才是历史真相?
《汉书·惠帝纪》记载,刘邦被项羽封为汉王时,与吕后生下的第一个男孩刘盈才五岁。《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刘邦在担任亭长职务时,“吕后与两子居田中耨”,其中“两子”是长女鲁元公主、长子刘盈。
刘盈的年龄可以确认,但鲁元公主出生时间史无记载,不过根据公元前202年刘邦将她嫁给四十一岁的赵王张敖来看,她的年龄应该在十四五岁,因为在那个早婚早育的年代,女子一般会在十四五岁的年纪出嫁。由此推断,刘邦大概四十来岁时娶了吕雉,随后生下了长女鲁元公主,起义前一年生下长子刘盈。
无独有偶,《史记·项羽本纪》记载:“楚汉久相持未决,丁壮苦军旅,老弱罢转漕。项王谓汉王曰:‘天下匈匈数岁者,徒以吾两人耳,愿与汉王挑战决雌雄,毋徒苦天下之民父子为也。’汉王笑谢曰:‘吾宁斗智,不能斗力。’”
项羽单挑刘邦的事大概发生在公元前203年,这一年,项羽刚好到了三十而立的年龄。
如果按第一种说法,公元前203年,刘邦五十三岁,项羽找比他大二十四岁的老同志单挑,确实有些不讲武德。但如果按第二种说法,刘邦当时四十五岁,一个三十岁的人找四十多岁的人单挑,于情于理还是说得过去的。
不过,大概考虑到裴骃《史记集解》比颜师古《汉书注》早成书约两百年,学界还是普遍采纳《史记集解》的说法,认为刘邦出生于秦昭王五十一年,也即公元前256年。
求学“三重门”
唐代的章碣诗中有云:“刘项原来不读书”,对刘邦、项羽的学识进行了否定。其实,他们并非大字不识的文盲,相反,还都是知识分子,只是两人在战场上的功绩把其学识的光芒遮掩住了。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刘邦求学的三段经历。
第一段:正儿八经的私塾生涯——学生时代。
刘邦七八岁以前过得很潇洒、很快乐,而刘太公却很伤神、很头疼,原因是刘邦太调皮了,每天都变着花样地出乱子,属于典型的三天不打,就上房揭瓦的人。
为了让儿子改邪归正,刘太公只好把他送到私塾去读书。
刘邦家里穷,而且兄弟姐妹又多,按理说,他这个刘老三是很难读到书的,但刘邦是幸运的,这是拜和他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卢绾所赐。卢绾的老爹是当地有名的地主,在请私塾老师上自然不差钱。
虽然正史上没有记载卢老地主出钱让刘邦上学,但我们不妨从刘邦和卢绾在浪迹江湖时如影相随、不离不弃的铁伙伴关系大胆推测,两人很有可能曾经是同窗。要知道刘邦的家里穷得叮当响,显然供不起他上学,因此,卢老地主可能曾对刘邦施以援手,资助过他。
第二段:痛并快乐着的社会大学生涯——游侠时代。
当时还没有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因此,原本不好学的刘邦并没有坐在那间古色古香的书堂里熬日子,而是很快就被劝退了。
离开了私塾,刘邦踏入了社会大学,开启了自己无拘无束的新时代——游侠时代。
读书时,刘邦没学到什么安身立命的本事,唯一的收获就是友情——他和卢绾的感情日益深厚,已经到了形影不离的地步。在沛县,无论是大街小巷,还是山村田野,凡是有刘邦的地方,卢绾就一定在。在这所无拘无束、海阔天空的社会大学里,刘邦带着铁哥们儿卢绾我行我素,放荡不羁。
少年的脑子里总是充满了幻想与憧憬。此时的刘邦相貌堂堂,身材魁梧,方脸宽额,颇具黑社会大哥的潜质。因此,一些小混混也甘愿当他的小弟。很快,刘邦就在沛县一带闯出了名堂,成了响当当的“腕儿”。
按理说,在黑道上混的人,日子应该过得很潇洒。然而,刘邦的日子却并不好过,他甚至连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为何刘邦会混成这样呢?原因有二。
一是蹭饭伤了自尊。
干黑社会,当时的刘邦毕竟还嫩了点儿,还不够黑,不够狠,不够火候。因此,很多时候,他都只能带着自己的小弟到大哥刘伯家去蹭饭。
当时刘伯家里也不富裕,刘邦总带着一帮人来打牙祭,他也吃不消。但碍于兄弟情深,他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刘伯可以忍,刘嫂可忍不了了。除了“横眉冷对”以外,她还想出了一个“大招”。每当刘邦带人来蹭饭时,她都用勺子、筷子使劲敲碗,造出气势汹汹的响声,用行动直截了当地告诉刘邦:孩子他三叔,对不起,饭菜已经吃完了,你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吧。
然而,刘邦也不是吃素的,不能被人随便糊弄。他本着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原则,亲自跑到厨房去看个究竟。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他发现锅里还有很多没吃完的饭菜。
人都是有自尊的,当时的刘邦只能强忍着屈辱,从此再也不登大哥家的门了。
虽然这只是一件小事,但刘邦却一直铭记于心。若干年后,当他经历了传奇般的奋斗历程,终于登上皇位,大封特封功臣良将、亲朋好友时,唯独漏下了自己大哥的儿子。最后,还是刘老爹拉下面子,亲自去跟刘邦求情,他才给自己这个亲侄子封了个侯,但封号却极具讽刺意味——羹颉侯。
“羹”是饭的意思,“颉”是刮的意思,“羹颉侯”说白了就是刮锅底的侯。
这样的封号对人而言,是一种带有污蔑性的嘲讽。不过,当年身为堂堂七尺男儿的刘邦受到的伤害也不可谓不深。他这样做,只不过是以伤害之深还施伤害之深罢了。
《史记·楚元王世家》对此有详细记载:“始高祖微时,尝辟事,时时与宾客过巨嫂食。嫂厌叔,叔与客来,嫂详为羹尽,栎釜,宾客以故去。已而视釜中尚有羹,高祖由此怨其嫂。及高祖为帝,封昆弟,而伯子独不得封。太上皇以为言,高祖曰:‘某非忘封之也,为其母不长者耳。’于是乃封其子信为羹颉侯。而王次兄仲于代。”
二是永远赊欠的酒饭钱。
撕碎了大哥家的长期饭票,刘邦马上又找到了新的“港湾”——村里王媪和武负的两个酒馆。
要知道在丰沛地区,王媪和武负的酒馆是主要社交场所,在这里流传着官场和江湖上的各种信息,是当时“游侠”经常光顾的地方。
从此,刘邦经常带着小弟到这里蹭吃蹭喝,打下了厚厚一沓“白条”。
面对一直赊欠的酒饭钱,王媪、武负的表现和刘嫂的截然相反。她们两家非但没有把刘邦拒之门外,还总是笑脸相迎,而且到了年终算总账的时候,两位女老板不但不要刘邦一分钱,还当着他的面把“白条”全部撕毁,把刘邦从“负翁”的困境里解放出来。
《史记·高祖本纪》的记载是:“高祖每酤留饮,酒雠数倍。及见怪,岁竟,此两家常折券弃责。”
她们为什么会这样做呢?
首先,刘邦是“财神爷”,他到哪家店里吃饭,哪家店里的生意就会越来越火。因为刘邦有强大的人脉资源,而且“粉丝”众多,所以他到哪里,哪里的客源就必定增多。为了生意的红火,王媪和武负自然争先恐后地把刘邦这个财神爷往自家店里请了。
其次,刘邦身带“龙气”。据两位女老板口述,喜欢喝酒的刘邦经常会在酒店的厢房里酣睡。每当这个时候,她们总能看见一条若隐若现的巨龙在他头顶盘旋,久久不离去。龙岂是池中物?这样特别的人物,她们能不敬让三分吗?
第三段:不远千里的“追星”生涯——求学时代。
也许是长达数年的游侠生涯过得并不如意,也许是一直叛逆的内心不安于现状,而立之年的刘邦终于大彻大悟,高调宣布金盆洗手,挥别了他的小伙伴,带着执念,跋过千层山,涉过万道水,来到了魏国一个叫外黄县的地方,开始了令人咂舌的“追星”之旅。
以前是别人追他,现在是他追别人,由此可见刘邦对自己的现状还是不满意。而他追的人也非同一般,是当时名震天下的大人物,被誉为战国四君子之一的信陵君魏无忌。刘邦之所以把他当成偶像,原因有三。
其一,信陵君是魏国国君的亲弟弟,地位显赫,是个不折不扣的“高富帅”。
其二,信陵君人品好,是如假包换的“爱才士”。他求贤若渴,不管对方身份如何,地位如何,不论是守城门的老夫,还是杀猪的贩子,只要是贤士,他都会放下身段,亲自去向对方请教,甚至还会邀请对方到自己家里来,好酒好饭地招待,只为和对方交朋友。
其三,信陵君计谋足,是力挽狂澜的“谋略家”。秦赵两国在长平之战时,赵国四十万大军一夜之间灰飞烟灭,首都也被攻破。因为信陵君的姐姐是赵国国相平原君的妻子,所以平原君自然请魏国出手相助。
当时魏国大王被秦国强大的气势震住了,不敢发兵相助。信陵君在劝说无果后,先是准备亲率手下三千门客前去救援,后又设计说服魏王宠妾如姬夫人为他盗来兵符,从而指挥魏国边防八万精兵前去救援,并在邯郸大败秦军,从而彻底粉碎了秦昭襄王的大一统梦。
总而言之,信陵君在刘邦眼里就是一个值得自己去追的偶像。然而,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很快,刘邦滚烫的心就被泼了一盆冷水,当他不远千里来到魏国时,信陵君已然英年早逝了。原本想求教于他的刘邦,此刻只能缅怀他了。
信陵君虽然死了,但他手下的门客还在。其中较为知名的一位,是正在魏国当公务员的张耳。
人间再无信陵君,人间还有张耳君。刘邦只好退而求其次来找张耳,当张耳的弟子。
张耳敏而好学,声名远播,颇有威望,后凭借贤名而被推举为外黄县的县令,被称为“小信陵君”。
在跟随张耳求学的这段时间里,刘邦不断汲取知识,积累经验。在张耳的言传身教下,刘邦对信陵君的为人处世有了更深的了解。同时,他的眼界也变得开阔起来,各方面的修养都发生了质的改变,这无疑为他日后厚积薄发、一鸣惊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对此,《史记》是这样记载的:“高祖为布衣时,尝数从张耳游,客数月。”然而,好景不长。此时,天下已不是乱成一锅粥的战国时代了,而成了秦始皇一个人的天下。秦始皇新皇上任三把火,开始搜杀全国的“外客”,张耳因为名气太大,成了秦始皇悬赏千金捉拿的对象。为了保命,张耳开始了并不光彩的逃亡生涯。据悉,他逃到了楚国的旧都陈,当了一名村里的监门(被村里雇用的守门人)。
张耳逃匿去了,刘邦当然也得打道回府了。就这样,刘邦又回到了阔别已久的沛县。沛县还是那个小沛县,街道还是那些旧街道,房屋还是那些破房屋,亲朋还是那些亲朋……唯有他的心境已然不是那种心境了。
此时的刘邦不再满足于逍遥快活地混日子。他胸怀一颗火热的心,心中藏着鸿鹄之志,如深埋地下的种子,正破土而出,拔节而长。
义结四方友
结束游侠回归故土,刘邦眼前的现实依旧残酷——如何生存?如何糊口?因此,再就业成了他面临的第一个尴尬难题。
为此,他做了两件改头换面的事。
第一件事:改名字。
刘邦认为“季”字太文气,像个姑娘的名字,与自己的形象不符。于是,他索性把名字从“刘季”改成了“刘邦”。
“邦”是他对自己游侠生涯的总结,寓意要讲哥们儿义气,才能独霸一方。同时,改名也代表着刘邦此刻已经下定决心,要洗心革面了。
第二件事:结贤人。
如果说以前的刘邦只满足于召集几个小混混,和“小人物”一起混,那么,此时的他,眼光已经变高了,开始结交“大人物”。而这些“大人物”中,最有分量的就是萧何。
萧何是丰沛之地土生土长的人,出生于地主之家,萧氏家族在丰沛之间的影响力比刘太公家族高出不止十倍。他自幼饱读诗书,文笔精湛,尤其擅长写文书,可以说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萧何本人才华横溢,再加上家族的非凡影响力,走入仕途后也是一帆风顺,成为了沛县的主吏。
《史记·萧相国世家》记载:“萧相国何者,沛丰人也。以文无害为沛主吏掾。”
主吏是什么官职呢?相当于现在的县委组织部部长,可以说萧何是仅次于县令的“二把手”。当然,在古代,“官”和“吏”是有区别的,“官”是有国家正式编制的,而“吏”却没有。吏,是用来辅佐官的。秦朝实施郡县制,最基层的官员正是县令。但是,吏也是古代统治系统中的管理人员,也是有相对应的绩效考核的。
萧何在考核中,几乎年年拿下第一名,令人惊叹不已。萧何为什么工作能力这么强呢?用现在的话来说,那就是因为专业对口。萧何一直敏而好学,而他最精通的就是历代律令。而和这些先进的管理制度打交道,对主管人事的萧何来说自然是如鱼得水。
再加上萧何生性勤俭节约,性格随和,为人正直,办事公正,这对他的工作也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因此,他深受沛县人的称赞也就不足为奇了。
因为萧何工作太出色,秦朝中央政府除了多次表彰他之外,还想把他调到中央机关单位去工作。
县令顺水推舟地对他说:“萧何啊,你才华非凡,我愿意向上举荐你。”然而,令县令感到意外的是,萧何居然想都没想,就以“无德无才无能”为由直接拒绝了。
其实,萧何不想到秦朝中央政府为官,真正的原因是他早就看出秦王朝有迅速衰败的迹象,倘若在朝廷为官,只怕将来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更重要的是,此时的他认识了一个人——一个很特别的人,一个大腿上长着七十二颗黑痣的人。
那是一个天气很热的夏天。萧何和县衙的几个小吏到城外的护城河洗澡。洗完澡躺在河边休息时,萧何不经意间看见了一个躺在草地上的人,他那高高跷起的左腿上还长着几排黑痣。为了弄清他腿上究竟有多少颗黑痣,萧何主动上前和那人聊天。
“啊,这不是萧大人吗?”萧何还没说话,那人便惊叫着坐起身来。
“嗯,你是……”
“在下刘邦!”
就这样,萧何一边和刘邦聊天,一边数他腿上的黑痣,最后确定不多不少正是七十二颗。萧何不由得大吃一惊,一下联想到了一个古老而神秘的传说:上古时期,五位主持天事的帝王中,赤帝的脸上就有七十二颗黑痣……
“这人难道是赤帝的化身?”萧何想。
偶然相识后,两人一见如故,大有相见恨晚之意。后来据萧何说,当他看到刘邦腿上那几排奇特的黑痣时,就断定这人一定非同寻常。
从此,萧何和刘邦成了莫逆之交。
萧何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刘邦,后来才能成为大汉的开国丞相。
刘邦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萧何,后来才能成为大汉的开国皇帝。
当时泗水亭正好缺一个亭长,萧何立即向县长举荐了刘邦。从此,刘邦告别了“无业游民”的身份,得到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
秦始皇当初设立郡县制之后,又在县里设立了亭乡制。所谓亭乡制,就是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每亭设亭长,每乡设里正。
那时的亭长不但管辖的地盘有十里之多,而且管辖的范围也很广,包括解决各种治安问题、民事纠纷,以及登记和检查本地的流动人口等。当然,亭长还有一项最为重要的职责,就是兼任这十里之地的捕头。
由此可见,亭长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岗位,弄不好还有伤身子掉脑袋的风险。但无论如何,身为亭长的刘邦好歹成了一个正儿八经的“公务员”,可以拿国家俸禄了,这可比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游侠强多了。
而这一切,自然要归功于萧何的举荐。
很多人都感叹刘邦的运气实在太好,遇到了贵人相助,但很少有人往深里去想这事儿。萧何之所以愿意助刘邦一臂之力,必定是因为看到了他身上的闪光点。刘邦好施,宽仁大度,所以三教九流的人都愿意跟他交往。
在沛县,除了萧何这个铁哥们儿,刘邦还结交了夏侯婴。
夏侯婴属于典型的三种人,一是粗人——一个赶车的车夫,二是闲人——喜欢吹牛,三是文人——被任命为沛县的文吏。
有一天,有个读书人听夏侯婴又在那天南地北地吹,忍不住嘲笑说:“你一个车夫,好好赶车才是你该做好的事,整天关心天下大事,你不怕别人笑话你吗?”
夏侯婴听了也不生气,解释说:“我不过是好奇而已,说几句让自己开心的话,你们也不要当真啊。”
夏侯婴和刘邦可以用“相爱”两个字形容,他们经常在一块玩,畅谈天下大事。夏侯婴作为沛县“专职”马车夫,通过接送来往官员,获取了众多官府和官员的内部消息和秘密,而这些正是刘邦所期待聆听的“天外之音”。因此,两人每每相谈甚欢也不足为奇了。《史记》用了十个字概括:“与高祖语,未尝不移日也。”
当然,两人也有不和谐的时候。有一次,夏侯婴和刘邦喝完酒后,一时兴起,拿着剑“切磋”时,刘邦不小心把夏侯婴给刺伤了(《史记》记载:“高祖戏而伤婴。”)。
这件事本来是民不举官不究的,然而,被一个不怀好意的好事者无限放大了——他向官府告发了刘邦。
所谓的好事者显然是刘邦得罪过的人,《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及壮,试为吏,为泗水亭长,廷中吏无所不狎侮。”
从“廷中吏无所不狎侮”可以判知刘邦为人之高调,当了泗水亭长后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对各级公务员发展到了“狎戏侮辱”的地步。因此有人抓他的小辫子也就不足为奇了。
当时的《贼律》规定,过失或者开玩笑刺伤他人,是要除去官职的。因此,作为泗水亭亭长的刘邦面临开除公职的严惩。
刘邦这下慌了,赶紧找到夏侯婴说情。
夏侯婴当然不愿刘邦葬送前程,他为朋友两肋插刀,马上去沛县县令那里说是自己不小心划伤自己的。
在对簿公堂时,刘邦坚称自己没有击伤夏侯婴,夏侯婴也一个劲儿地点头称是自己不小心伤到了自己。
好事者却声称亲眼目击到了刘邦将夏侯婴刺伤,并说夏侯婴是由于家属被刘邦道上的兄弟胁迫而不得不撒谎。最终,夏侯婴因为作“伪证”而受牵连,被关在了监狱里一年多。
其间,他被“掠笞数百”,受严刑逼供。出人意料的是,夏侯婴威武不屈,始终坚持原来的证词,保全了刘邦。
一年后,在萧何的“打理”下,夏侯婴被保释出来,得以重见天日。
因此,刘邦对夏侯婴感激涕零:“是我不小心伤了你,你不仅没有怪我,还为我申辩下狱,将来我一定要厚报你。”
夏侯婴听了,摇头傻笑着说:“千万别谢我,如果因为我受伤而让你受到刑罚,那样我的心里也不会好受。”
在日后刘邦与项羽楚汉争霸时,正是因为夏侯婴的存在,才使刘邦逢凶化吉,胜利逃亡。而刘邦没有食言,在汉朝建立后,他把夏侯婴列入了汉初十八功臣之列,并封其为汝阴侯。
此外,刘邦和曹参也是很要好的朋友。
曹参,字敬伯,汉族,泗水沛人,在沛县大小是个名人,他和萧何两个人是沛县政府部门的好搭档。萧何、曹参都是任职于监狱机构的,不同的是萧何是主吏,曹参是典狱长,萧何是曹参的上司,但是这并不影响二人的感情,两人交往比较密切。
要知道,秦朝法令严苛,人们动辄得咎,特别是楚地百姓,不习秦法,获罪者尤多。曹参作为狱官,为人低调,大智若愚,结交了不少朋友。刘邦便是其中一个。他和刘邦心有灵犀,惺惺相惜,一见如故,两人关系相当铁。刘邦没钱,哥嫂又不太待见他,经常找曹参蹭吃蹭喝,曹参对此丝毫不以为意,每每拉上萧何,不醉不归。
总之,刘邦在草根创业时期,跟随他的基本上都是同乡亲朋、故旧知己,他日后在沛县起兵,最初的依仗也就是二三千人的沛县子弟兵。其中就包括萧何、曹参、夏侯婴、樊哙、奚涓、王陵、王吸等人,他们都是刘邦在当泗水亭亭长时走得极近的朋友。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在日后的发迹史中,刘邦不断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样一句话:所谓好运气,就是机会正好落在了你努力的时候。
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刘邦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通过朋友的帮助和支持,成了泗水亭的亭长,迈出了成功转型的第一步。
都说“时势造英雄”,与其说是“时势”,不如说是“环境”。当然,这里所说的环境更多指的是社会环境以及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环境。这点很好理解,生活在海边的人学会游泳的概率总比生活在内陆的人更大。同样的道理,长久处于某个角色的人也自然能掌握更多与角色相关的技能,哪怕最开始不会,在周围现实环境的压迫下,也会迅速学习。
刘邦日后起义主要是依靠丰沛故交起家的,后来,他对丰沛功臣集团颇为宽和,同乡雍齿与他不对付,曾经多次反叛他,他也念着故旧之情,不仅没有要他性命,反而封他为侯。
刘邦之所以这么做,显然更多的是看在当年出生入死的同袍之情上。
怀揣一梦想
当上亭长后的刘邦,痛并快乐着。痛是因为亭长官虽小,但事情却多而杂,常常让他忙得四脚朝天。快乐是因为他从此彻底改变了自己的平民身份,可以利用职务之便,结交更多的达官显贵了。
如果说以前的刘邦喜欢广交五湖四海的朋友是天性使然,那么,此时的他已含有鲜明的“政治目的”了。
刘邦“政治觉悟”的开启,是因为一次京城之行。
一天,萧何急匆匆地找到刘邦,语重心长地对他说:“老刘啊,有一件差事需要你去京城一趟。”
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就是县衙里有人犯了法,犯了法按法律办事,也是合乎常理的,但事情难就难在这个犯法之人不一般,他是县里监狱厅的厅长。
管罪犯的领导自己犯了罪,这叫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但他毕竟是个官,怎么判,县令为难了。于是,县令写了封文书,让萧何派人去咸阳,问问最高法院的意见。
萧何想来想去,觉得让县衙里的人去办这件事情有些不妥,于是就找到了刘邦。萧何这么做,也是为了刘邦着想。一来,可以让刘邦提高点威信。再怎么说,刘邦此番也是代表沛县百姓去京城的。二来,可以让守在沛县这个巴掌大地方的刘邦,去首都见见世面,顺便也了解下官场人情。
事实上,刘邦也没有辜负萧何的用心。他这一趟京城之行,再次打开了自己的世界。倒不是刘邦又得到了高官重臣的青睐,要提拔他“连升三级”,而是他有了更远大的理想。
游侠时代的刘邦,理想是有吃有穿,有几个喜欢的姑娘;而官吏时代的刘邦,理想已发生了质的变化,他的目光投向了秦始皇风光背后的本质所在——权力。
刘邦马不停蹄地赶到咸阳城,雷厉风行地完成自己的任务后,顺便去闹市逛了逛街。
秦首都咸阳位于渭水北部,九嵕山之南。因为山之南、水之北称为阳,而此地在山、水之阳,因此取名咸阳。到了汉朝,在咸阳南部越过渭水之处建造了一个新的大都市,这就是著名的长安。
作为秦朝的国都,秦始皇对咸阳当然要重点打造。据悉,秦始皇一统天下后,把原六国地区的富豪及家属共十二万多人都迁到了这里,使得这里经济发达,人口众多,非常富庶。
刘邦上了街,一切的人和事都是那么新鲜,更令他大饱眼福的是,他竟然看到了秦始皇出巡。
在擂鼓喧天中,众人迅速分站成两排。无论男女老少,都齐刷刷地看着缓缓而来的一队人马。
最先映入刘邦眼中的是一面迎风飘展的皇旗,后面跟着训练有素的仪仗队。仪仗队的后面是雄赳赳气昂昂的护卫队,再后面才是秦始皇乘坐的豪华得令人咋舌的“黄金马车”。
皇旗、仪仗队、卫士、黄金马车……对刘邦来说,只恨没多生几双眼睛来看。
“皇帝陛下!皇帝陛下!”
众人齐刷刷地跪在地上,呼天喊地。
刘邦当时是什么表现呢?《史记》记载他“喟然太息曰:‘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
刘邦显然被端坐在华美庄严车马中的秦始皇折服了,他打心里羡慕这样风光的生活。“啊,作为男儿,就要成为他这样的人。”刘邦的一声长叹,道出了心中最真实的想法,更道出了他的野心和不甘。
刘邦的这句言论可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大丈夫”,从字面意思来说,“夫”是一个正面站立的人,在“人”上面加两横,表示把头发用发簪束起来。古时候男子十五岁束发,表示成年,开始约束自己、承担责任。而“丈”是古代的计量单位,一丈那么高的“夫”自是非常高大威猛,所以被称为大丈夫。按照这样理解下去,大丈夫的定义实在过于广泛。所幸《孟子·滕文公下》中进行了具体的解释。何为“大丈夫”?孟子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刘邦在贫穷、卑微之时仍能坚守自己的志向,可谓“贫贱不能移”。刘邦入关中称王与赢得楚汉战争称帝时正是其人生的巅峰期,在功成名就时,能做到节制而不挥霍,可谓“富贵不能淫”。无论是何危难,他敢于应对,努力向前,从另一种角度讲可算得上是“威武不能屈”。
水千条,山万座,历史的烽烟吹过了几许。“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大风歌》)是如此豪气,尽显刘邦的胸怀与志向。如此,刘邦自然可以称得上大丈夫了。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为了圆梦,刘邦从此开始了自己不屈不挠的奋斗之旅。
迎娶一富婆
对刘邦来说,好事一件件接踵而至。当上公务员后,他不仅收获了事业,还收获了爱情。
尽管三十好几的刘邦一直单身,但这并不代表他没有姑娘。相反,他一直都不缺姑娘。
前面提到,刘邦经常光顾王媪和武负的酒店,而且从来不付钱,到了年底还都一笔勾销。究其原因,除了刘邦是“财神爷”、自带“龙气”,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理由,那就是王媪、武负与刘邦关系亲密,非同一般。
不仅如此,相传,刘邦还和一个年轻美女曹氏生了个儿子。这个儿子便是后来汉属齐国的开国之君——刘肥。
这些毕竟只是传说,真假我们也无从分辨,因此,刘邦这些“艳史”先按下不多说,下面且让我们来看看他的“正史”,他的老婆大人——吕雉。
吕雉的父亲吕公是齐鲁大地的一个个体老板,富得流油,但在经商时得罪了当地的地头蛇,导致地头蛇对他恨之入骨,总把他往死里整。吕公觉得为了这样的恶霸而拼命不值得,于是本着惹不起躲得起的原则,举家搬迁到了沛县。
《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单父人吕公善沛令,避仇从之客,因家沛焉。”
沛县县令自然欢迎财神爷吕公的到来。为了拉拢关系,他不顾自己已有三妻四妾,马上派人向吕公提亲,想求吕公把闺女嫁给自己。
然而,县令的热脸贴了冷屁股。吕公竟直接拒绝了——“沛令善公,求之不与。”
尽管如此,县令还是极力挽留吕公在沛县安身。而沛县的达官显贵和富豪名流听说县令家里来了重要客人,于是纷纷登门拜访,以达到拉关系套交情的目的。
功曹萧何担任账房,负责收贺礼,对客人们说:“送一千钱以上的坐上堂,礼金在一千钱以下的坐到堂下。”
据《史记》载,汉代大米的价格大抵是一斗七十钱,按照现在一公斤合三至四钱来计算,一千钱相当于二百五十至三百公斤大米的价格,显然是一笔不菲的金额。
刘邦也加入了祝贺的行列,他本来“素易诸吏”,根本瞧不起县中的官吏。再加上他本身就没有什么多余的钱,自然拿不出厚礼来。然而,为了在众人面前显摆,他一到吕公家,故意大声说:“贺钱万。”
拜帖递进去之后,刘邦的贺礼数惊得众人纷纷回头。吕公正在招待客人,忙得不亦乐乎。一听“财神爷”来了,赶紧出来迎接他。
众人都对刘邦知根知底,萧何唯恐怠慢了宾客们,赶紧向吕公解释说:“刘季这个人,最喜欢吹牛,从来不付诸行动的。”
但刘邦却迈出浮夸的步伐,公然侮辱了沛县那帮达官显贵们——“因狎侮诸客,遂坐上坐,无所诎”,大大咧咧地坐了上座的位置,然后无所顾忌地大吃大喝起来。
令众人惊讶的是,刘邦不但风光地白吃白喝了一顿,正当他要拍拍屁股走人时,“吕公因目固留高祖”。
刘邦眼见主人盛情相留,自然没有走的道理,于是端坐在那,做洗耳恭听状。
“小伙子,你结婚了没有?”眼看客人走得差不多了,吕公问道。
刘邦摇了摇头,说:“没有,我还是光棍一条。”
“你可知道自己长了一张富贵脸?”吕公又问。
刘邦笑了笑:“是吗?”
“我有一个女儿,我想把她嫁给你,让她每天执箕持帚地伺候你,不知你意下如何?”吕公的第三问当真是送惊喜。
面对这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刘邦当然没有拒绝的理由。他二话不说,马上认领了这门“倒贴”的婚事。
其实,吕公在宾客散尽之后单独将刘邦留了下来,然后便敲定了刘邦与吕雉的婚事,主要原因是“吕公善相面”。
根据《史记》的记载,吕公见到刘邦第一眼便说出:“臣少好相人,相人多矣,无如季相,原季自爱。”用今天路边摆摊的算命先生的话来说就是:“我看施主你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将来必定是大富大贵之人啊!”
也就是说吕公看面相,认为刘邦将来是大富大贵之人,于是毫不犹豫地把女儿嫁给了他。
然而,现在的一些史学专家对“相面之说”并不完全认可,并提出了两个疑点。
疑点一:吕公见到刘邦的拜帖后为何“大惊,起,迎之门”?要知道拜帖上只有刘邦的名字和他那“万钱”的礼钱数。虽说“万钱”在当时的确是巨款,但以吕公殷实的家资来说,也不至于被吓一跳,并且慌忙地抛下其他客人,亲自迎至门口。
疑点二:吕夫人对于将吕雉嫁给刘邦极为不满,但吕公的回答很是蹊跷。吕公的老婆质问吕公:“公始常欲奇此女,与贵人。沛令善公,求之不与,何自妄许与刘季?”意思是说,你常说我们的女儿贵不可言,沛县令多好的人啊,向你提亲你都不同意,如今却随便把吕雉嫁给了一个老光棍儿,你是不是老糊涂了?
吕公淡然地回了八个字:“此非儿女子所知也。”
吕夫人显然对此事极为不满,而面对夫人的质问,吕公用一句类似于“女人家懂什么”的话搪塞过去,为什么不直接告诉夫人“刘季就是我常说的贵人呢”?
有专家认为,吕公和刘邦极有可能在此之前就已经认识,甚至怀疑吕公逃难至沛县,并非与沛县县令交好,而是冲着刘邦来的。与沛县县令交好极有可能是采用了“金钱攻势”,毕竟吕公乃是原齐国吕氏贵族后裔,而沛县县令则是秦国中央朝廷直接派遣的(并非原六国人士),两人此前很难相识。
那么,吕公与刘邦是何时认识的?吕太公又因何来到沛县?
吕公一家极有可能也是反秦人士,原因是刘邦在沛县起兵之后,逃难至沛县的吕太公一家非但没有迅速撇清关系,反而全力予以资助,吕雉甚至为此陷入大牢。而吕泽(吕雉的哥哥)更是迅速在山东单父发动了起义,“发兵佐高祖定天下”。需要注意的是,司马迁在这里用的是“佐”,而并非“从”,说明双方仅是联盟关系,而并非从属关系。
如果吕公与刘邦、张耳等人一样同为反秦人士,那么身为齐国贵族后裔的吕公,极有可能在此之前便已经和刘邦有过交集。秦始皇灭六国之后,六国贵族一直蠢蠢欲动,吕公或许正是因在齐地积极开展反秦活动,因事泄而不得不举家逃亡。
吕公之所以会从山东逃到江苏,恐怕并不是因为和沛县县令相熟,而是投奔刘邦来了。与沛县县令交好,或许只是为了掩人耳目,这想必也是吕太公拒绝县令而将女儿嫁给刘邦的原因。他们既然反秦,自然不可能与秦国官吏结亲,而与同为反秦人士的刘邦联姻,则符合情理。
因此,吕雉和刘邦的结合则完全是一场政治联姻,而他们的共同目的就是推翻秦国统治。或许正是因为这种联盟关系,才为汉朝建立之后的“刘吕之争”埋下了伏笔。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吕雉嫁给刘邦后,便死心塌地为刘家服务。做小姐的时候什么都不用干,成为人妻后,她还得下地干农活。
一日,吕雉与两个孩子在田间锄草时,一名鹤发童颜的老者走了过来,问道:“能否借口水喝?”
吕雉拿出水壶递给他。
“能否借口饭吃?”
吕雉又拿出自己的饭给他吃。
吃饱喝足后,老者说话了,不是“谢谢”,而是一句“天哪,夫人是贵人”。
吕雉一听,很是开心。她对老者说:“您再帮我相一相这两个孩子吧。”吕雉指着坐在田埂上的儿子刘盈和女儿刘鲁元说。
“您之所以富贵,是因为这个男孩。”老者指着刘盈说。“这个女孩日后也跟你一样富贵无比。”老者又指着刘鲁元说。
老者刚走,刘邦就来了,于是吕雉把这件事告诉了他。刘邦一听大惊,撒腿就追,追上了老者,请老者为他也看上一相。
老者上上下下、前前后后、左左右右,直把刘邦看得如芒在背时,才发话道:“您夫人和儿女都是沾您的光,才成为贵人的,您的相貌,实在是贵不可言。”刘邦答道:“假如真如您所说的那样,我绝对不敢忘了您。”
当然,可以想象到的是,等刘邦贵为皇帝之时,谁也不可能再见到老人的踪影了。
而上述故事是否是真实的呢?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如果按这个故事所述,刘邦的两个孩子都已经长大到可以帮助家人锄草了,至少也有四五岁了。
然而,史书记载刘盈生于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而刘邦第二年便揭竿起义了。因此,刘邦在担任泗水亭长时,刘盈显然还是刚出生的婴儿,只能抱在怀里,离锄草的年龄还是有差距的。
由此可以推断,上述故事纯属虚构,这和刘邦是刘媪与神龙交配所生,刘邦在酒馆里喝得烂醉,昏睡时身上有龙影浮现等传说故事,是个有机的系列宣传,大肆渲染的目的只有一个:刘邦是天命所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