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身着天鹅绒长袍

为我接生的,是达尼丁圣海伦斯医院的艾米莉·赛德贝格·麦金农大夫。还未出院,我便出了名,人人都知道有个“时刻要吃的婴儿”。我本是双胞胎,另一个却只发育到几周大。母亲家有生双胞胎的传统,她常常念叨一首诗,我记得是她祖母写的。那老太太生过两对双胞胎,可没到一岁都夭折了。诗中写到“四只小金锁”。每每说起生我的事儿,母亲总忘不了两点,一是她很得意,给我接生的是新西兰首位医科大学女毕业生,二是她很自豪,奶水多到喂饱了我还有富余,可以匀给别人家的孩子。

“我的奶水就给抽走了。”她边说边做出慷慨相赠的动作,回手挥向自己的“奶”,再用力挥出。这类手势于她不在少数,我们将之归于她娘家那边的法国血统。这般推想时,祖先的魂灵便环伺左右,紧盯着我们。谈起艾米莉·赛德贝格·麦金农大夫时,母亲的表现同样极富戏剧性,即便在我生命的头几天,也注定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之所以这么肯定,是因为她一辈子不停念叨的重要名字,譬如亨利·沃兹沃斯·朗费罗、约翰·格林利夫·惠蒂尔、哈丽雅特·比彻·斯托、威廉·彭伯·里夫斯[1](《消失的森林》)、迈克尔·约瑟夫·萨维奇[2],总能唤起魔法般的感觉。

我出生的那座城市,不久前才经历过两次重大历史事件,而我出生时,它正期待着新的大事件的到来。1923年,利斯河洪水泛滥,淹没了达尼丁地势低洼的区域以及我家住的圣基尔达区,而就在那之前几年,威尔士亲王访问了达尼丁。因此,我最早的记忆,便是人们谈论王子与洪灾,便是大人们高高在上,他们的来言去语我无法企及。我刚满三周,全家便搬去乌特勒姆区,屋后长着棵大核桃树,还有一间牛棚,养着头红白相间的艾尔郡奶牛,名叫贝蒂,两只角树枝般叉开。刚满六周,母亲便带我进牛棚挤奶。我最早的记忆支离破碎,除了大人们的谈话,其余的都发生在屋外,比如在牛棚里,在邻家果园中,在核桃树下。稍长大些,我就给放进核桃树下装煤油的大盒子里自己玩儿,继而手扒着盒沿学走路。家人后来跟我讲,我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捡核桃,妈咪”,“核桃”说成了“花桃”。我的发音常常古怪,定是逗得大家乐不可支。人家跟我说,“小精灵”能治麦粒肿,可到了我嘴里,就成了“小更灵”。我咿咿呀呀地唱道:“上帝保佑我们仁慈的‘罐’[3]”。我喝的是“流奶”。二十个月大时,家里又添了个妹妹,起名伊莎贝尔,我却叫她“伊达布拉”。

妈妈这时忙着照顾妹妹,跟我们住的奶奶便负责带我,我们成了朋友。“小更灵”的事儿就是她同我讲的。在我最早的记忆中,她身量高挑,穿一袭黑色长裙。后来,严重的糖尿病令她截去一条腿,只能坐在轮椅上。她皮肤偏黑,满头卷曲的黑发,虽然操一口苏格兰土话,唱的歌儿却是源自美国南方腹地。她常在房中转悠,悄无声息的,却突然间放出歌声,将某种情绪填进我的胸膛,很久以后我才明白,那叫忧伤。“带我回弗吉尼亚的往昔……”第一句唱过,她稍事停顿,仿佛即将到家,不过将全部身心送回去,自然会有一点儿延迟。现在想来,我当时就能看出,她立在屋中茫然四顾,一瞬间仿佛变成了陌生人,也会像陌生人般说:“噢,你也有这个,洛蒂。我还不晓得你有这东西。有一个还是挺好的,对吧?”奶奶接着忘情地唱下去:“在那里,玉米、棉花、马铃薯茁壮生长……”她也唱过“为老主子累断腰”。我觉着,奶奶是非洲人,在美国做黑奴,真正的故乡是“弗吉尼亚”,她一直巴望着要回去。你瞧,虽然只那么点儿大,我却知道黑奴的事。

那一阵子,家里人都在谈论哈丽雅特·比彻·斯托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因为我一头卷发,便把我唤作“托普西”[4]。家人会问我,“你是哪个呀?”一来二去的,我就学会了,答道:“我就是那个从未出生过的女孩儿,而且我是在拍卖商家长大的。天哪,瞧我有多邪恶!”母亲也会讲起伊丽莎穿过冰面那段,好像它跟新西兰首批移民、威尔士亲王的访问以及达尼丁的洪水一般,都确有其事。她还说到邪恶的西蒙·勒格里。那时,泰坦尼克号的灾难常被提及,人们对此记忆犹新,因而聊天时常说起冰,冰盖、浮冰群、冰山什么的。

住在乌特勒姆区时,三岁生日前的记忆和感觉仅有孤寂。我记得一连数小时观察贝蒂,见这部蒙着牛皮的机器,前后两头紧着忙活,各类固体(萝卜、苹果)与液体从一头进去,变作别的固体液体从另一头出来,呈现出各种色彩,弥漫着诸多气味。我常常立在桶前,挑大个儿的红苹果喂它,它呢,时不时张嘴打哈欠,露出磨损了的大牙,将土豆、萝卜、苹果、草料的混合味儿喷到我脸上。我记得斯诺家,也记得他们家果园,还有我的朋友小博比,他教我骂“该死”,我却学成“该释”[5]。我记得操演厅(我说成“淘演厅”)背后那间可怕的军火库,闲人不得靠近;记得那银光闪闪的煤油罐,给我当成唯一的玩具,拴了根绳子拖在身后,走到哪儿便拖到哪儿,咣啷啷地撞击着地面,有时一面凹下去,继而又撞得鼓起来,恢复了原样,那声音直似雨打水箱般嘈杂。我记得托普西、西蒙·勒格里、冰面上的伊丽莎。此外,还记得那些妖怪(或死人),它们要等天黑才来,那时蜡烛已被掐灭,煤油灯芯儿蔫头耷脑;在最早的记忆中,有件不可能发生过的事儿:一个高个子女人,鼻子上夹着个晾衣夹,透过墙上高处的小窗朝卧室内窥探,盯着躺在小木床上的我,声音尖细地说,“你个爱管闲事儿的小家伙”。

那段日子里最真切的记忆,是大门前那条尘土飞扬的白色长街以及那片令我毛骨悚然的沼泽地(我称之为“沼蔗地”),别人再三警告我,千万别靠近。我清晰地记得沼泽边缘怪模怪样的草,绿油油的甚是诡异;沼泽上长满野草,颜色颇似印度橡胶球的内部;金色的牛身披天鹅绒外套,傍着篱笆悠闲地吃草。我仍清楚地记得自己身穿那最钟爱的衣服,一件金色的天鹅绒长裙,我叫它我的“牲口服”。记得有那么灰暗的一天,我站在大门旁,听着电报线间的风声。有生以来,我头一回清醒地感知到,有种外在于自我的悲哀,抑或它虽在我心里,却来自外部,来自电线间风的呜咽。我的目光从白色长街的这头扫到那头,却不见人的踪影。风从一处刮向另一处,刮过身边,我立在中间,倾听着,感到悲哀与孤寂沉甸甸压在心头,似乎发生了什么,似乎有什么开始了,我心知肚明。现在想来,当时的我还未将自己看作放眼外部世界的人,因为那时的我,觉得自己就是全世界。听着风声,听着它悲愁的歌谣,我明白,所听到的悲哀与我无关,它属于这个世界。

我并不试图追寻此种感觉的一般源头。你从海滩如获至宝般带回一堆贝壳,抖掉沙,扯掉纠缠的海草,清理碎贝壳的残片,甚至还要清除贝壳里死掉的黑眼睛小居民。也许吧,我用流逝的时间,来抛光这记忆的海贝,但打磨出光泽,并非为了世人观赏,而是因为记忆与我如影随形。

我学习词汇,一开始便相信词汇心口如一。令我略感困惑的是,家里怎么会有铁路杂志,我们小孩子不是禁止靠近杂志(军火库)[6]的吗?每每唱起“上帝保佑我们仁慈的‘罐’”,我便认定唱的是我心爱的煤油罐。乌特勒姆那段日子里,家里很多亲戚就住附近,大家经常走动,聊天开心时,词语便如风般顺着隐形电线飞驰,它们意义丰沛,至关紧要,描绘了伟大的达尼丁和南海博览会,详述了约克公爵的访问,此外,还为无名之地命名。来串门儿的亲戚多是弗雷姆这边儿的,这个家族性情活跃,执着于细节,热爱家居生活,热爱壁炉边的氛围,也使得即便出门稍微转转,都能让他们回味无穷。无论是聚会、交谈,还是新闻、传言、真实事件,他们都能忆起哪怕最不起眼的细节。谈到重大事件,譬如皇室成员到访、大型博览会、大洪水、永不沉没的轮船沉了等,这家人还会从正在阅读的书籍中、从牢记于心的诗歌中采撷生动的细节,令人仿佛身历其境。现在回头看,我便明白了,当时为何会莫名其妙地感到兴奋,那兴奋存在于词语中,它们纵横穿梭,织就了一张词语之网。

三岁那年,我们举家搬去南地的格莱纳姆[7],谁叫我们是铁路上的人呢?

注释

[1]威廉·彭伯·里夫斯(William Pember Reeves,1857—1932):新西兰作家、政治家,曾任劳工大臣。《消失的森林》是他的名诗。

[2]迈克尔·约瑟夫·萨维奇(Michael Joseph Savage,1872—1940):新西兰政治家,工会领袖,新西兰工党创始人之一。1935年当选总理,后文昵称他“米奇”。

[3]把国王(king)错发成“罐子”(tin)。

[4]托普西为《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人物,是个不知来自何方的黑人女孩,虽是奴隶,却聪明活泼,是后来文学艺术作品中黑人女孩的原型之一。下文的伊丽莎、西蒙·勒格里都是这部小说中的人物,伊丽莎为奴隶主谢尔比夫人的女仆,勒格里是贪婪狠毒的奴隶贩子。

[5]原文是bugger念成Budda,二词音近,而Budda意为“佛”。

[6]英文中magazine一词多义,可以是“杂志”,也可以是“军火库”,故作者儿时会有困惑。

[7]新西兰南岛最南端南地大区城市,在首府因弗卡吉尔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