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大饥,人相食”
话说,在这民不聊生、生灵涂炭的乱世之中,活着都成了一种奢侈。
杀人抢劫、人食人都成了常态,人们为了活着不择手段。而官府熟视无睹,朝廷昏庸腐败,在这一个水生火热的时代,许多起义军揭竿而起,说是为民谋天下,可实际上手中的粮食依然是从百姓是抢来的,与那土匪、强盗有何异?
“我只是想活着,对不起,对不起......”一名男子手持一把尖锐的石头对着被压在其身下的男子挥去,每一下都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既使那名男子早就死去,但手中的动作却没有丝毫停止的动作。动作与语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直持续到没力气为止,手中的速度也慢了下来,而在向那倒地的男人望去,脸被砍得血肉模糊,血液飞溅了一地,紧握在手中的食物也从手中脱落—内脏......
至于是什么物种的内脏就不从而知了。
“喂,白妄,你听说了吗?东边那家王掌柜被群强盗给杀了,钱财全被抢走了,而且王掌柜的尸体都被几个难民分食了,还有王大哥......”一名少年对着走在前方的另名少年说道。他的肋骨隐约可见,用肉色也遮不住他的憔悴和疲惫,脊椎骨凸起四刀锋,整个骨骼如同树枝露出无尽的瘦弱与萧条。他走的并不平稳,双脚重心躁动,苍白而忍不住的颤抖,似乎随时都有力不从心的风险。男人名叫陈纪,跟白妄的关系不说很好,但也是有点交集,更何况在这乱世,所以也难免有认识的聚集在一起,也有个照应,而陈纪也不例外,而跟着白妄自然是因为白妄自幼习武而且天资聪慧,练就了一身好功夫,身手很是了得。跟着这样的人会不愁吃喝吗?至少能活着......
“哦”白妄回了句。男子眉深目阔,身姿挺拔,长发及腰,皮肤上有层灰仍显雪白,腰间一身月黑色直襟长袍,腰束着月白祥云纹的腰封,带着简单的白玉银冠,仪表堂堂,眉清目秀,一身黑色锦袍,很是俊美,但因为他脸上神色淡漠,给他的俊美平添了三分拒人千里的冷峻。
声音很小,但因为俩人靠得近,陈纪也还是听到了,发出了一长叹。
“哎——”
其实白妄心中还是有些许儿触动的。王掌柜与家父是故交,而都是一条街的,王掌柜也没少帮助过白妄。但在这兵荒马乱的乱世,这种情况还少吗?亲朋好友一个接着一个离去,他又有什么办法呢?精神也不知何时所麻木。
他不知这种情形何时才能结束,只能在心中祈祷着快点,再快点......上次吃饱是什么时候?
3天?
3年?
还是3年......
一切都是为了活着。
为了活着。
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