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清代的巴县地方

在此,本书对清代巴县地区行政区划的变迁、人口与财政的变迁,以及坊厢和里甲的地图,进行简单介绍。

(一)行政区的变迁

在明末的巴县地方,巴县城内分为八坊,即太平坊、仁寿坊、璧仙坊、安静坊、通远坊、龙台坊、忠孝坊、宣化坊,附郭则分为内江厢和外江厢两部分。而县城外的广大农村区域,存在着七十二里。[86]不过,经历了明末清初的战乱后,巴县地方的人口数和户口数大量减少。清代初期的地方官,为了便于管理当时很少的人口,将明代巴县地区的基层地方制度基本上废弃,重新建立了新的地方行政系统。因此,清初废除了巴县城内的四个坊和附郭的两个厢,都将其作为一个统一的城内进行管理。而在农村地方,对于较少的留存人口,则在废除了明代的七十二里之后,重新设立了四个里,即西城里、居义里、怀石里和江北里。从地理范围来看,清代初年的一个里的范围,要远远大过明代的一个里。

到了康熙四十六年,由于人口自然增长和移民政策的实施,巴县地方的人口相比清初已经有了很大的增长。因此,当时的知县孔毓忠为了应对新的社会状态,创立了一套新的行政系统。根据康熙四十六年的改革,巴县城内重新设置了二十九个坊,即太平坊、宣化坊、巴字坊、东水坊、翠微坊、朝天坊、金沙坊、西水坊、千斯坊、治平坊、崇因坊、华光坊、洪崖坊、临江坊、定远坊、杨柳坊、神仙坊、渝中坊、莲花坊、通远坊、金汤坊、双烈坊、太善坊、南纪坊、凤凰坊、灵璧坊、金紫坊、储奇坊、仁和坊;在附郭则增设了十五个厢,即太平厢、太安厢、东水厢、丰碑厢、朝天厢、西水厢、千斯厢、洪崖厢、临江厢、定远厢、望江厢、南纪厢、金紫厢、储奇厢、人和厢。

在农村地区,清初的四里,也被改设为十二里,即忠里、孝里、廉里、节里、仁里、义里、礼里、智里、慈里、祥里、正里、直里。在每一个里之下,又设置了由一到十的十个甲。例如在忠里之下,有忠里一甲、忠里二甲,一直到忠里十甲。不过,虽然新设立了十二里,但是清初所设的“四里”的概念仍然存在着。特别是在粮差的体系中,仍然是以四里作为区分。例如在堂讯的点名单中,直至光绪年间,都可以见到西差(西城里差役)、居差(居义里差役)、怀差(怀石里差役)等名称。

图12 《巴县志》(同治)中的清代巴县城图

图13 《巴县志》(同治)中的清代巴县城内坊厢位置略图[87]

到了乾隆二十四年,随着嘉陵江北岸人口的增加,社会愈加复杂,诉讼案件的数量也大量增加。但由于嘉陵江阻隔,渡过宽阔的江面前往巴县衙门进行诉讼,非常不便。因此,重庆府在嘉陵江北岸的江北里新设立了一个“理民同知”,即江北理民府。新设立的江北理民府,所管辖的范围包括原巴县十二里中的位于嘉陵江和长江以北的礼里、义里和仁里中的“上六甲”(即长江北岸的六个甲)。其后,巴县西部的“祥里”,也被编入了相邻的璧山区。最终,巴县的农村地方只剩下八里(忠里、孝里、廉里、节里、仁里、智里、慈里、正里、直里),以及仁里的“下四甲”(即长江南岸的四甲)。

根据巴县档案中的《道光四年巴县保甲烟户男丁女口花名总册》 [88],在道光时代的巴县农村地区,包括以下地域。怀石里乡:忠、孝、廉三里,其中忠里十甲、孝里十甲、廉里十甲。居义里乡:节、智、仁三里,其中节里十甲、智里十甲、仁里四甲。西城里乡:慈、正、直三里,其中慈里十甲、正里十甲、直里十甲。

图14 《巴县志》(同治)中的清代巴县舆图

这一行政体系,一直延续到清末的新政时期。而经过新政之后,巴县的农村地区重新被划分为七镇,十四乡。[89]不过,这一新政存在的时间不长,很快就进入了民国时期,被新的制度所取代了。

(二)人口与赋税

根据《巴县志》(乾隆)记载,明代巴县的旧额人丁数为14,926丁。[90]而根据《读史方舆纪要》卷六十九记载,巴县是“编户九十二里”。据此,若按照一里110户的标准计算,则在明末后期,巴县地方的户数至少为10,120户(假设按照一里110户计算),而人口则最低为50,600人(假设一户平均5人计算)。不过,真实的人口与户数,在史料不足的情况下很难确定的。

经过明末清初的战乱之后,巴县地区的人口经历了大幅度减少。例如(康熙)《四川总志》卷十《贡赋》中记载:“(重庆)为督抚驻节之地,哀鸿稍集,然不过数百家;此外州县,或数十家,或十数家,更有止一二家者。”从前文介绍过的行政区划变迁来看,清初的巴县仅仅分为四里,若按照最初一里为110户左右计算的话,那么当时巴县农村地区的残存人口,确实可能仅剩下数百户而已。

根据《巴县志》(乾隆)记载,在乾隆二十三年,巴县的编审人丁为15,638丁。编审人丁之外的增加人丁为898丁,合计为16,536丁。不过,《巴县志》(民国)对于这一数据的评价是,“为数当不止此”。随后,在嘉庆朝《四川通志》(卷六十五)中,嘉庆中期巴县地方的户数为75,743户,男女合计为218,079人。[91]而到了道光四年,根据前引《道光四年巴县保甲烟户男丁女口花名总册》计算,则巴县当时的户数为82,053户,男女合计为386,478丁口。

到了清代末期,根据施居父所著《四川人口数字研究之新资料》记载,巴县全体的人口数为990,484人。[92]而根据民国十九年的统计,巴县地方的户数为208,548户,男女合计一共为1,084,710人。[93]由以上看来,可知在整个清代,巴县地方的人口一直都在持续增长。不过,巴县的税赋负担则呈现出另外一种情况。

巴县地方的税赋负担,在明与清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明代的原额税粮为60,307余石,折色银为86,000余两。[94]在四川地方,若与重庆以外的州县税赋进行比较,则这一税赋额可谓是相当高。[95]不过,由于明清之交的战乱,巴县地方的经济与社会完全崩坏。从清初开始至清末为止,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巴县地方的正式赋税都停留在一个相当低的水准。例如据《巴县志》(民国)记载,康熙六年的旧额,税粮额仅仅8527.82余石,合上丁条粮,一共相当于银7996.68两。[96]这个数值,仅仅相当于明代巴县赋税的七分之一。在乾隆二十五年之前(即设立江北理民府之前)的巴县税赋,正银为10,733余两,其他的火耗银为1610余两。而在江北府设立之后,巴县的赋税正银为6781余两,其他的火耗银为1017余两,合计为银7789两。[97]这样赋税额度,直到清末也一直未变。由此看来,在整个清代,巴县的正赋额度,比明代的正赋额度要低很多。

不过在“正赋”之外,清代中后期,还有大量的“附加税”存在。《巴县志》(民国)根据《四川财政录》进行计算得到的结果是,清末巴县地方的“津贴”(从嘉庆年间开始)、“常捐”(从同治年间开始)、“新捐”(从光绪年间开始)的总额,一年为58,250两,是“正赋”的7倍多。[98]清末的“正赋”与“附加税”两者合起来,是65,948两,这一额度与明代的原额税粮大致相当,不过这是在清末的情况。因此总体而言,在清代的大部分时期内,巴县地方的税赋负担,是相对较轻的。

(三)清代巴县里甲图

自古以来,巴县地方的面积就相当辽阔。据学者推算,嘉庆年间巴县的面积约为3312.04km2,而江北厅的面积约为2472.02km2[99]在如此广阔的面积上,分布着众多的里、甲、场、驿等地名。在对清代的巴县社会进行研究时,地图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料。不过可惜的是,近代之前的巴县地图主要保存在地方志中,由于观念和技术等限制,都只能展现出大体的地域范围。较为详细的地图,又主要集中于城区部分。而民国之后的巴县地图,由于行政区划等已经变迁多次,也难以直接利用来研究清代的巴县社会。

为了方便研究,笔者在巴县档案、巴县历代地方志、巴县的各种古地图、重庆当地地图、其他相关史料,以及现地调查的基础上,做成了如下的“清代巴县里甲场镇示意图”(图15、图16、图17)。

图15 巴县里甲场镇图——县城以南地域[100]

图16 巴县里甲场镇图——县城以西地域

图17 巴县里甲场镇图——县城以北地域

清代里甲的区划与现代中国的建制村不同,并没有具体的行政边界。因此,笔者利用历代《巴县志》和巴县档案中所记载的各个场镇的名称,以及各场镇所归属的里甲,一一进行对照。清代的各个场镇,其名称大都仍然留在今天的巴县地方上,因此笔者也通过查考各个时代不同版本的巴县地图,并通过实地调查,来确定清代各场在巴县地图上的大致位置,再由此来倒推清代巴县农村具体里甲的大致位置。由此而做出来的清代巴县里甲示意图,绝对称不上精确,但是在进行社会史研究时,能够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

其中,木洞镇和白市驿,是巴县的佐贰官在县城巴县衙门之外的驻扎地。驻扎于木洞镇的是巴县巡检,于雍正七年设立。驻扎于白市驿的是巴县县丞,同样于雍正七年设立。[101]这两位佐贰官的“分驻地”,是由于巴县地缘辽阔,为地方治安而专门设立于此的,也是周边地区人们在想要进行诉讼时的第一选择。[102]

而且,从清代巴县的里甲示意图来看,从一甲到十甲的排列方式是非常多样的,并不一定按照从南到北,或者从东到西的方式排列,也不都是按照从县城往外辐射的方式来排列。其中,节里和孝里的甲大部分是从北往南排列;廉里的甲则是从东往西,横着排列的,有可能是沿着里甲之间的道路来排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