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有曰:人有骨肉皮血,气有精气血津液脉,故名后天。
后天者,生老病死,六时皆忧。若想得达超脱之路,必要练后天为先天。
所以修者练后天,需练其皮,淬其骨,锻其筋,化其血。只有皮硬,骨坚,筋韧,血沸。方才能合六气生水谷精气。从而化精为气,转后天为先天。
这世间的百般武道修法,皆是从后天开始。
无论是武威侯府的锻体之法,还是民间流传的锻体式,皆是为后天所练。只不过其中差异存在,所以练就的自然也不同。
秦阳虽说当了侯府的赘婿,但这府内的藏书阁是可以去。侯府收集的大多修行功法他都能阅览,眼界自然比寻常人要宽。
他选择民间的《锻体式》,也是因为看中了其通俗易学,基础夯实的特性。虽说修炼起来慢,但总能有效果。
只是当初刚来到这个世界的他想得太天真,以为自己单纯是天赋不佳。没想到原身是个修行废柴,这凡俗之人只要有资源都能修炼的练皮都难练几分。只能下场去读览圣人典籍,将来做个文臣。
本以为此生再无追求武道的希望,秦阳都准备放弃学武老老实实吃个软饭。未曾想到那一直藏于眼中的黑格竟然能有如此作用,叫他好是欢喜。
“保底,十连保底。”
“莫非这黑格便是有着类似于那些游戏抽卡的保底机制?只要前面九次失败,第十次必然成功?”秦阳看着黑格,心中一阵恍惚。
这事,就好似一场美梦,叫他生不出踏实感。
只是看着那已然金光干涸的黝黯黑格,现在想再做个实验也没法子。只能等到黑格再次金满十重时再试试。
想着,手不由的紧紧捏住。
顿时,秦阳感到一股前所未有的力量感涌入身体各处,那是练皮所生的气藏于皮下,催动全身进行着脱胎换骨的变化。
典籍云: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
这筋骨皮乃是人之根本,打磨足了才能继续练下去。
后天之境,尤是这皮最难练。
毕竟!这世间万事开头难,由无到有最是难得。
寻常凡俗人家习武练皮,多是先以棍棒捶打,练得硬皮。再以草药资源为浴,练得软皮。最后软硬水乳交融,皮下藏气,方才为练皮大成。
练皮大成者,藏气于皮下,不动如静水,发力如猛虎。能砖石不破,刀剑不开。力有千钧,足以为伍中卒长。这种力士,寻常人十余个都难近身。
只是练硬皮易,练软皮难。寻常百姓若是想供其一人练软皮,这草药钱都是不得了的开支。
记忆里,秦阳曾见过寻常人家的孩子练皮的样子,其父母拿着手腕粗的木棍,用力的捶打着孩子的身体。那孩子被打的浑身青肿,却也只能苦苦坚持。对于他们而言,练的一身好皮就能入军伍之中,就能得富贵。虽外征有性命之忧,但总比在这儿贫苦而死好。
而富人家的孩子,自幼练皮用的都是松软不伤体的紫木。每次叫三四个仆人过来帮忙敲打,打完一遍就涂上一层药膏。内外结合自然是练得快。
两者之差,何其之大。
穷文富武,从来都不是说着玩的。
因此,当武威侯府的赘婿固然外耻于人,但对于秦阳而言却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他比力气比不过练武之人,比才智也无多大的差距。无非是他多知道一些现代知识,多看了一些书。
可惜那些现代知识在这里并无用处,这里也没有键盘电脑来供他敲打。
前身若不入侯府,他或许最后也就当个酒楼的算账先生罢了。
此刻,侯府中人虽对他不待见,但他终归是侯府的姑爷。平日吃穿用度不曾少,想习武也是有资源配度。
与其爷爷有交情的武威侯,曾也期待他的天赋,只可惜最后还是破灭了希望。这大概也是为何前身会郁郁而终的原因吧。
心气不得解的人,活在世上也只剩下一具肉体罢了。
念此种种,思绪便如涌潮,随那屋外的雨,一同落下。
轻轻抖去一身灰尘,借着烛火,收回思绪后,秦阳重新打量自己的身体。
与之前那具羸弱的身躯相比,如今的他已经有了翻天覆地。腹部强健的肌肉自然形成,身躯如钢铸铁锻,没有半分赘肉。就好似一尊雕像般,显得格外迷人。
五指握拳,皮肉跳动。青筋暴起,蕴藏龙虎之威。那皮肤宛如温玉,在烛光下散发着微微荧光。
“竟然到了练皮的无漏之境。”仔细的查看自己的身体情况后,秦阳顿时有些惊愕。
他本以为自己得的好处只是练好了皮肉,却未曾想竟是到了无漏之境。
对于这等传闻中的境界,他也只是在藏书阁的古籍上看过。
据说,这练皮若是练到一种至纯之境,皮肤在灯火下呈现出与玉石般的光泽。这等境界的练皮乃是完美无缺,皮肉一体,浑然无漏。
能练到此等境界,便是刀斧不破,力不加身。纵使受得十分力,也能化去三分。
更叫人痴迷的是,据说练成了这无漏之躯,其实就已经是半步踏入了先天,之后筋骨血便自然也是水到渠成。所以无论是世家子弟,还是宗门天骄,无人不想练成无漏之躯。
只可惜,即便世间天骄如过江鲫鱼,但能练成此道者,却是寥寥无几。
秦阳倒是知道有个人炼成了无漏之躯,那个人正是他如今的娘子,武威侯的三女儿纪明瑶。
据说纪明瑶十岁成无漏,一朝震惊天下。便是远在帝琼京的天子,也是万里迢迢的送来贺礼。
后来她更是十六岁就成先天,位列天骄榜第二。万古不动的仙门圣地紫霄宫,都特意为她开仙门收徒。
若是论南洲英才第一人,秦阳觉得纪明瑶当仁不让。
只可惜那姑娘性子冷淡的很,除了修行之外,似乎就没什么东西值得她在意的。
秦阳和她成亲有一段时间了,两个人就从未独自在一起过。他对于纪明瑶而言不过是个成亲的工具罢了。
世人需想要纪明瑶成亲,所以她就选了他来成亲。
与他与纪明瑶而言,也算是一场双赢。
耳聪目明,身轻体健。
这种感受,叫秦阳有些痴迷,他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掌控自己的身体。
只要念头能达之处,无论身体的哪一处肌肉和皮肤都能做出回应,哪怕是将自己肉体收缩,也是轻而易举。
此般快哉,何人能知?
“原来,这就是修行吗?怪不得,世人趋之若鹜……”秦阳喃喃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