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习惯了8.30分上班,不到7点,我一般很难醒转。不到7.30分,基本都不起床,就算偶有早醒,也会懒一会床的。
但今天不同,一夜的魂牵梦萦,又一帘幽梦,我醒时香甜睡时也香甜,加之卧榻之侧,多了个美眉,我是伴着心上人入的梦香,所以天未破晓,我便已再次破觉醒转。
望向身旁小鸟依人的她,我品味着昨夜的美好,感觉心中绵软一片。又透过玻璃窗,见天尚未白,依稀见晨星在眨着眼睛,晓月在与我对视。
此刻,她在甜甜入睡,我却在心思重重。一番的胡思乱想,又想入非非,黎明前的黑暗很快就溜走了。
对比来说,我在乎她的程度,一定比她在乎我的程度,要高得很多,我睁眼,第一个念头,便是勿要惊醒了枕边人,让她尽量多睡一会。第一个举动,便是将她裸露在外的手臂,塞进被子又掖了掖,不让热量散去。我梦里梦外都是她,能和她同床共寢,老天作证,她已是我的人了。
然而她呢?她醒来头一件事,不是看我而是看表。
这一看顿时花容失色,连连对我说:“糟了糟了,你怎么不早点叫醒我,都快7点了,要迟到了。“
我这才醒过神来,她7.30分必须跨进工厂大门,不然会被扣工资的。
只剩半个来小时,能不能准时赶到,我心中还真没底。
王红急得什么似的,飞快起床,连声催我,快快快快,结果俩人连梳洗都顾不及,胡乱醒个脸,就推上自行车,由我载她拼命往后马路骑去。
后马路就是弯过杭钢杭玻大门,由临平方向往拱宸桥方向的沈半路。
我见王红焦急万分,都顾不得蓬头垢面的丢人,顾不得没进早餐饿着肚子,我也就顾不得使出浑身的力气,拼了老命往前蹬车轮。
这条路并不短,得亏我这一个多月来来回回的锤练,骑车的本领早就百炼成钢了。
虽然我骑得速度飞快,都快能赶得上现在的电瓶车,但我也骑得够狼狈,气喘吁吁照样不敢缓一下力气,因为王红在后座,不断地在为我加油鼓劲,催个不停。
骑到高亭坝十字路口过去点,王红忽然喊我停下,原来风把她头上的一枝簪子给吹落了。
我回头看了一眼,没发现,就对王红说:“来不及了,等返回时我再慢慢寻,应该丟不了。真丢了,给你买新的。“
我没有停,我不能让王红因我而迟到,那个年代,迟到是很难堪的事,本来良宵一夜多美好,不能因次日迟到而煞了风景。
浙江麻纺厂是拱墅八大厂之首,在全国纺织业都排得上号,位于拱宸桥北,原是ZJ省一家全民所有制大型骨干企业,工人最多时有一万余,女工占大多数,是杭州当年响当当的一块牌子!
那些年,杭州城里流行着这样的一句话:“要想知道什么是社会主义,就去看浙江麻纺厂。”
这充分说明,老一辈的浙麻工人,还是挺吃香的。
可到了八十年代,到了以王红这一代青工为主的年代,浙麻已不再吃香,很多年青人,尤其是年青女工,都在寻找机会,想跳离工厂,去别的地方发展。
很多未婚女工,还想通过找男朋友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离厂的目的。我想当时的王红,肯定也有这样的想法。
这是后话。
而这天大早,我一路狂骑,拐了好几个大弯,终于在7.30分即将到达那一刻,在王红指路下,到达了浙麻厂大门口。
此时的我,满头汗津津,头发凌乱翘起,一副乱糟糟的狼狈样貌,但终于没让王红迟到,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可随后的情景,却让我内心蒙上了一层阴影,大门口往里涌的人很多,王红却生怕被人看见似的,不让我靠近,还望着我的头,说了句:“看你头发多乱,你赶紧走吧。“
说完,她急匆匆地就进了大门,也没看我一眼。
我怔怔地望着她的背影,心中略有不爽,她这是怎么了,嫌我丢她人了?也不看看她自己都差点要披头散发了。
回去的路上,我骑得不那么急了,不断地为自己,也替她这样想,一定是她怕迟到,怕别人知道她有男朋友了,所以才慌慌张张,失了礼数。
我很快就释然了,昨夜的欢洽已经让我爱她入骨了,哪里还会去计较一些皮毛小事了。
被吹落的发簪,也被我路过寻到了,我闻着粘附于上的发香,好似她又回到了我的身边,我多想再能够抱抱她,时时刻刻地抱着她。
到我上班的时间,还有近一个小时,去时匆匆回时忡忡,骑在车上的我,晃晃悠悠间依然沉浸在昨夜的甜密感觉里挥之不去。
沈半路我很少骑,除了可去城北的拱宸桥,中途在高亭坝还能转向12路方向。若不骑车,后马路也有一路公交321路,只是这路车班次较少,我在想,说不定以后这趟车我也会常去乘。
临近半山村,有一条机耕道可通向半山路,刚才我就是择此近道赶的后马路,因此节省了不少时间,半个小时恰好送王红到厂。
距上班还差十五分钟,我回到了半山家中,床上凌乱的被褥,枕边掉落的长发,桌上吃剩的残汤,点点滴滴,又让我沉浸到了,对王红、无尽的思念当中。
明明一小时之前,她还躺在我的身边,明明刚刚不久,她还搂住我腰坐在车后座,但为什么我总是觉得,她和我心的距离,靠得还并不是太拢,她,我有点捉摸不透。
我问自己:一夜之间,幸福难道不折不扣就已算降临了?可为什么我想要的,还感觉远远不够?甚至内心都隐隐有一种煎熬?
我只能自问自答:如若这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那这幸福来得,也太过容易了些,它未能让我品咂出该有的价值。又想,如若想要的那么易获取,想要的也会变成了不想要。
我认同这样的理念,得之不易,才会拿在手心当宝;爱得太满,终不会被人当回事。
可惜那时年少的我,却把男欢女爱,看得太重太重了,绝然不可能用这个理念,来改变我对王红美好的情感。
就说随后的一整天吧,我都精神饱满,容光焕发,脸上倾尽了相思,写满了爱恋,工作干劲一日顶两,同事们都用异样的目光看我。
我老把目光掷向桌上的座机,几次冲动想拎起话筒,打给西北方向的那个她,问她可有在厂里小卖部买点吃的?可别饿着肚子上岗织布。
都怪我贪心贪色又贪懒,昨夜本该亲送她回家,那就断不会让她一大早又饿又急,担惊受怕。
怪我,怪我,都怪我。想到起先我还怪她不怎么把我放在心上,恨不得狠狠搧自己一个耳光。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