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高粱面!高粱面!

夕阳的余晖下,忙碌了一天的采药人都背着背篓,提着药锄,陆续归来了。

如往常一样,姜家的收药房此时分外热闹,一个个采药人期待又紧张地等待着伙计报价。

“狗尾巴草七斤六两,虎耳草三斤九两,十五文!”

“虎耳草三斤二两,鱼腥草五斤六两,十九文!”

“紫苏九两,海金沙藤……”

噼里啪啦的算盘声中,伙计报出一个个价钱。

几乎都在十五文至二十文之间,这也是普通采药人的正常水平。

“……海金沙藤五两,合计四十五文!”

伙计的声音突然高昂了些。

“四十五文!?”

“这是哪个好手,竟然采到了海金沙藤?!这可是难得的好东西啊,比寻常草药贵了几十倍不止!”

“我认识,这是青石巷田家的小子。”

“原来是他啊,那倒是说得通了,这田家小子打小就聪明,将祖辈传下的手札背得滚瓜烂熟,又跟着顶尖采药人学了一两年,能采到海金沙藤也没啥好奇怪的!”

“田家小子才十九岁吧,这年纪就已经是出色的采药人了,可相当不容易啊!”

众人议论纷纷。

伙计也习以为常,每回出现这种事,这些采药人都要议论上几句。

厉害的采药人有专门的伙计接待,不必排队,此时还留在院子里的,都只是些普通采药人罢了。

出现这么个高价,确实是较为稀罕的事情。

“下一个!”

魏胜走上前,将背篓里的东西一一拿出来,摆在伙计身前的案板上。

“虎耳草五斤二两,采桦树蓉两斤七两,还有……嗯!!?”

伙计脸色一变,顾不得拨弄算盘,忙不迭的用双手捧起其中一株不起眼的草药,细细观察了起来。

看了眼站在身前的少年人,伙计感觉喉咙有点干涩,吞咽了下后,才用满是惊奇的声音喊道:

“石茶六两七!合计……八十九文!!!”

八十九文!

这个远超田家年轻人的收药价,将周遭的采药人都给惊着了,忍不住看了过来。

“这……这不是老魏家的阿胜么,俺记得他上山采药还不到两月吧,咋比俺这采了二三十年的老手挣的还多点?”

“癞子头你就别吹了,就你那十几二十文的,跟人家差的那叫一点两点?”

“我记得老魏家小子也没顶尖采药人帮带啊,哪怕有人带也不至于学得这么快吧?”

“许是运气好,恰恰碰着了一片石茶?”

不知是谁先猜测了声,顿时让周遭采药人认同的颔首。

“是了是了,谁还没个运气好的时候呢!”

“胜哥儿,你这是哪采的石茶啊,回头叔也去摸摸!”

一个还算熟悉的采药人笑着打趣。

没人觉得,一个十五六岁的毛头小子,能靠自己真本事找到石茶。

田家年轻人毕竟快二十了,还跟着顶尖采药人学了一两年,这些人还勉强能接受。

可要是有人没师傅带,只摸索了两月就压了他们一头,这让他们情何以堪,打心底里不能接受。

他们更愿意相信,这纯粹是运气好,就像他们也总会有一两回走运捡到好药的时候。

“运气,运气,就在半山腰两颗老树之间,找到了一大片石茶,可惜都被我挖完了,叔怕是找不到了。”

魏胜笑着胡诌了个地方,反正也没人会当真。

“虽说是运气居多,可你们也别小瞧了胜哥儿,光这手能将石茶完整挖出来的本事,你们这群大老粗有几个能做到?”

收药的伙计也回过神来,笑骂着打抱不平。

“就是,癞子头你嚷嚷个什么,人家胜哥儿还是新手,就能每天都挣三五文钱,比你年轻时厉害多了!”

“哪止三五文,你看胜哥儿除了石茶外,其他普通草药也采了有二十来文,已经是熟练采药人水准了,他可才十六岁啊!”

“胜哥儿每天起早摸黑,小小年纪就能养家,将来准比俺们厉害,说不定再过个几年,就能凭本事找到石茶了……”

“胜哥儿,明日不妨跟俺一起上山,俺虽然不算什么好手,但在老手里也算厉害的,比老魏能挣钱点,带你一段时日不成问题……”

魏胜笑着婉拒,领走了八十九文钱后,就重新背上背篓,匆匆离了院子。

事实上,他的背篓底部,还藏着配补气养神汤的药材没拿出来换,不然药钱轻轻松松就能破百。

更甭提藏在怀里的老山参了,那可是用钱都难以换到的好东西!

“高粱馍,香喷喷热乎乎的高粱馍,六文钱一大个!”

熟悉的叫卖声吸引了魏胜的注意。

还是那个熟悉的摊位,那个熟悉的小贩,那几个熟悉的高粱面百姓……

这几个月以来,他每每路过这里,都会眼馋不已,只是一直没舍得那六文钱。

但现在……

摸了摸袋子里沉甸甸的铜钱,魏胜心中豪气顿生。

“我要十个!再来斤熟粉,回去做高粱面糊糊吃!”

哗啦声中,倒出一大摞铜钱,在摊面上呼呼呼的排开,一连排了八排还多。

“好嘞,您拿好了。”

看到陌生的面孔,小贩脸上笑容依然热情,丝毫没因穿着寒酸而冷落,挑了十个大高粱馍,又称了一斤熟粉,用油纸包好递了过来。

魏胜接过油纸包,抓出一个还冒着热气的高粱馍,就这么站在路边,迫不及待的一口咬下去。

香!

好香!

比麦糠好吃了不知多少倍!

“爹爹,我想吃高粱馍!”

“这个不好吃,苦的,回去让你娘给你做野菜麦糠饭!”

耳边传来了对话声,魏胜抬头看去,却是一个垂髫孩童和一个面带愁苦的中年人,衣着跟他相仿,都是补了又补的粗布麻衣。

还有一个过路的少年人,约莫十六七岁,与他年纪相仿,偷偷瞄了眼摊位上热腾腾的高粱馍,又故作不在意的移开视线,低头数了数钱袋里零星的铜板,再羡慕地看向正吃着高粱面的殷实百姓……

见到此情此景,魏胜有些恍惚,只觉说不出的熟悉,仿佛在哪见过。

突然,他想起来了。

是了……

这不就是昨日的他!

就在昨日,他也是如这少年一般,囊中羞涩,六文一个的高粱馍都舍不得买来吃。

只是如今,再见之时,他已经是昔日羡慕的对象,与几个衣着体面的高粱面百姓并肩而立,一起吃馍。

甚至能带一堆高粱馍和熟粉回去,让家里也吃上好馍跟面糊糊!

分明只是过了一日,但在他感觉中,却不知为何,仿佛过了许久,许久。

过去麦糠都吃不饱的日子,已然变得模糊、遥远,犹如刚从一场饥饿的大梦中惊醒,睁眼看到了喷香的高粱馍。

香!

这一瞬,由衷的满足感、喜悦感充斥了整个心头!

魏胜用力咬了一口红褐的高粱馍,然后抬起头,冲着眼前囊中羞涩的少年,又似是冲着曾经的自己……

点头,微笑!

此时此刻,恰如……

彼时彼刻!

站在摊位边,狼吞虎咽,一口气吃了两大个高粱馍后,魏胜才心满意足的转身,朝泥石巷的方向走去。

“咦!”

不经意间,他的眸光瞥见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是老李家的李婉!

她怎么也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