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长途迁徙的路上

将食盒里的饭团喂给两个孩子吃完,王凌也捏了一个大饭团自己吃了,又接过王越递过来的烤野鸡腿,撕了两小条喂给孩子吃了,剩下的自己也三两口就吃完了。

“爸爸,爸爸~”吃饱喝足的王瀚樟说道:“我吃饱了,我可以去找小朋友们玩吗?”

王凌笑着回道:“现在不可以哦,我们等一会儿就又要出发了,路上不可以玩耍哦,不然会走丢的,要等到晚上才可以去找小朋友们玩!”

一旁的王越也劝道:“是啊,少主,我们要抓紧时间赶路呢?”

“少主?”没等王瀚樟说话,王颖雯便好奇的问道:“少主是什么?是弟弟吗?弟弟什么时候成了少主了?”

“是,少主说的就是你们,你们两个都是我们的少主!”王合回答了王颖雯的问题,然后瞪了一眼王越,觉得他不应该开启这个话题,毕竟(在他们的记忆力)自打主母去世之后,两个孩子一直都是王凌亲自带在身边教导的,这才没有像其他大家的孩子一样,因着父辈宠着、佣仆哄着,小小年纪就已经骄纵的让亲信部曲都受不了。

别觉得不可能,那些大户人家的孩子,十岁出头就强抢民女的,那不比比皆是。

还是自家的两个小主君好啊,乖巧、听话又懂事,叫咱们这些老部曲都是叫叔叔伯伯的,多好啊!

王越被王合给瞪懵了,眼神里慢慢的都是无辜:咋了,难道不应该叫少主吗?

王颖雯得到了回答之后,则叉着腰对王瀚樟说道:“弟弟,你成了少主了!”

“我不是少主!我是王瀚樟!!!”王瀚樟最怕的就是别人说他是啥啥啥,而不说他是他自己,当即就反驳道:“我是王凌的大儿子,王颖雯的弟弟,我是王瀚樟~~~”

“那我是少主了!”

“你也不是少主,你是王颖雯~~”王瀚樟明显更着急了,生怕一个不留神姐姐就不是自己的姐姐了。

那着急的小模样,逗得众人哈哈大笑了起来,空气里充满了欢快的气息。

短暂的快乐又是匆忙且枯燥的赶路,所有人都行动起来,准备过河了。

刘坎的斥候队是最先过河的队伍,他们披着轻甲、骑着马一溜烟就过去了,作为大营的前哨,他们过河之后还需要前出五到十里远的路程,既是为了勘察前面的情况,也是为了清扫可能存在的危险,防止可能存在的小部落对部族造成伤害。

如果遇见势力强大的大型部落,也就是这边打不过的那种,他们也要以最快的速度回来的汇报情况。

紧随着斥候队之后过河的,是三队一百三十名步卒甲士和两倍数量的青壮属民,他们在斥候队渡河两刻钟后过的河。

之所以会安排两倍数量的青壮属民随同他们一起过河,主要是甲士们的铠甲武器都很笨重,真要是穿着铠甲过河的吧,那真就和铁秤砣下水没啥区别了,所以安排了三倍的属民帮忙背负分解开来的铠甲和武器过河,同时还可以在过河之后帮助甲士们重新披甲。

之所以这样安排,主要还是面对未知情况做必要的防备——步卒甲士可攻可守、相当的灵活,他们先过河可以建立起一条虽然简陋但是足够灵活的防线,保证过河属民们的安全。

同时,甲士金贵,每一个的损失都能让人心痛到喘不过气来,所以才从属民当中挑选青壮者做随从,辅助他们过河和战斗。

当人,能够给甲士做辅助的青壮本身也不可小觑,真要是有甲士战亡了,这些辅兵捡起阵亡者的铠甲,也不是不能填到阵线里的。

这要得益于这支队伍经历过数千上万里的艰难跋涉,期间还有无数这样那样的人对他们进行围追堵截,大小战斗不下百次,这样的队伍里,哪怕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青壮,披上件皮甲、拿上柄粪叉,也敢向敌方阵营发起冲锋。

再之后,是所有的属民分成三列纵队,牵着牛、赶着羊、推着车,像一条长龙似的一个挨着一个的度过了伊丽水。

最后,才是能够以最快速支援和后撤的骑兵部队过河,他们一直都处在大后方压阵的状态,等到所有人都过了河了,一夹马肚子,也一溜烟的小跑过河了。

整个过程持续了有大半个时辰之久,其实这一段河很浅也很窄,也就十来米宽、半米深的样子,因此大家过河的时间都不长,就算是小孩子也被大人抗在肩上给带过去了,并没有耽误什么。

浪费最多时间的,其实是那些牛羊,它们的数量是人的十倍,而且还喜欢乱跑,把它们赶过河就花了一大半的时间。

在这个过程当中,王凌全程没有说话——整个的过河过程全部都是王合指挥的,王凌就在一旁默默的学习着。

等到骑兵队也过了河,王凌父子三人才在王合等人的簇拥下,骑马过了河。

过了河之后也不是立刻就出发的,还要重新收拾一下零碎,把马车再给套上,换上干爽干净的裤子和鞋子,稍作休整之后才会继续出发。

毕竟现在已经是冬天了,穿着湿漉漉的裤子在外面行动很有可能把命都给丢了。

斥候队也时不时的回来一个人,向王凌汇报前方侦察到的情况,骆磊和李道这两个士子也凑在一起研究一路走过来的地形,两人这一路一直在一起,甚至还画出了一路过来的地图。

就这样,过河之后又前行了两个时辰,走了差不多二十多里的路程,来到了一个合适的地方,前进的步伐就此停住了。

而斥候队除了少数几个还在前方探查情况的轻骑,大部分人也都在这里等着了。

“主君!”王合来到王凌的身边,躬身叉手道:“刘队正说此处是极为适合安营的地方,下一个合适的地方尚有二十里,时近正午,是否在这里扎营?”

“扎营吧!”王凌安抚了一下怀里有些躁动的两个孩子,开口说道,虽然也好奇为什么太阳还高高的挂在天上就停止前进了,但有了早上两个小时拔营的经历,也能明白一些这么做的原因,于是便明智的不说这些,在一旁默默的学习着。

这样的机会对一个生在和平年代的人来说很难得,不,应该说是从来都没有过的,所以王凌学习的很认真。

万一以后有机会统领个数万大军呢?对吧!现在学到的技能不就用上了!

当然,王凌也在这个过程当中体会到了当主君、一声令下千人行动的快乐。

确实,当主君就是这样的,只要一声令下就好了,反正事情有的是人去做,但执行的人要考虑的就多了……

“扎营!!!”

随着王合的一声令下,两千余人全都有条不紊的忙碌了起来——迢迢数千里的路程,从夏日走到了冬日,起营、扎营的事情做了上百次,所有人对自己要做的事情都成竹在胸。

那些葛逻禄黑眼部落的牧民属民们熟练的将牛羊给赶到了一起,然后在汉民属民们的帮助下扎好了牛羊圈的围栏(这东西他们一直都是拆了带着走的)和帐篷——他们这群牧民晚上都是和牛羊睡在一起的,为了就是防止这些牛羊跑出去了。

这不仅仅是他们安生立命的资本,也是属于王氏家族的财产,而且是分量颇重的财产——王凌吃到的羊肉就来自于这里,而且不但要靠着它们过冬,来年还要靠它们的繁衍来壮大家族的牲畜群,为家族甲士和高层们提供足够的肉食补给。

当然,忙碌这件事情的只是一些部分人,而且妇孺也占了一部分人手,毕竟牵牛赶羊这件事情妇孺也能做的来,不需要浪费太多青壮的体力。

绝大部分的青壮都出去砍树去了,得益于王凌本来在玩游戏时产生的必要的时候拉他们去填线的想法,队伍里的青壮都能得到一些趁手的金属工具,除了之前提到过的几乎成为了青壮制式装备的一人高大粪叉之外,那些缴获的手斧、投掷斧之类的也是数量最多、装备最广泛的装备。

这也让砍树的速度快到飞起,两三个青壮围住一棵大树,齐齐动手,几斧子下去一棵大树就被砍倒了,然后几人又一起动手把树给拖回了营地。

这样的砍树小组足足有上百个,他们以极快的速度“吞噬”掉了一大片森林。

连建营地加烧火,每一次停下来所需要的树木都不会少,真不知道他们这一路走过来砍掉了多少树木,就算只算刘坎所说的那二百里路,那也是四五天的时间了。

也就是说,这样大规模的砍伐至少也经历了四次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