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嗢鹿州大都督

最后,骆磊郑重的总结道:“重要的是,我们要先继续我们的力量、增加我们的实力,以使我们可以轻松应付来自各方的挑战!”

骆磊的话说完便向行礼后回身坐下,而王凌对他话真的是不能再认同了,当即就抬起手拍了几下,众人见状也纷纷拍起手来。

“骆先生所言甚合我意!”王凌说道:“如此,便依骆先生所言,在弓月城设立嗢鹿州都督府,吾亲任都督府大都督!”

王凌一语既出,众人纷纷起身附和,一个个很自然接受了王凌的新身份:“诺,我等尊大都督令!”

瞧瞧,这个就叫做专业!

身份转变的那叫一个丝滑。

在王凌定下来这件最重要的事情之后,众人先是喧嚣的庆祝了一番,同时几个文士以最快的速度拟好了接下来就公布全境的告示接下来就又是骆磊的主场了——他要为王凌和在坐的所有人讲解霸府当中各官各职的职责,以便王凌安排合适的人选或众人毛遂自荐。

这件事也相当的重要,且这里有且只有骆磊合适做这件事情——因为这里只有他一个人在藩镇霸府里当过官,还是节度使的幕僚之首,对这些东西属于是烂熟于心了。

中国乃至整个东亚地区的幕府制度往上最远可以追溯到夏、商时期的诸侯的家臣,然后是西周时期的命士、战国时期的养士,而真正意义上的幕府制度则形成于秦汉时期、成熟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割据地方、争霸中原的各路诸侯们需要一个高效且集权的中枢来对治下进行统治。

理论上来讲,人们比较熟悉的大将军卫青的大将军府、骠骑将军霍去病的骠骑将军府、蜀汉丞相诸葛亮的丞相府以及后来常见的“开府仪同三司”当中的“府”都属于“幕府”的一种,包括小日子的幕府将军的幕府也是学的中国制度,也可以归属到这个范畴之内。

这也是为什么汉末三国时期,一个割据地方的军阀只有加了重号将军/常设将军衔之后才正式晋升为一方诸侯的原因,因为只有做到了四征将军以上才能自动获得开府(将军府)的权利,才能在名义上独立的执政施政,对治下的地盘进行整合。

更往上一步,就是“假节钺”、“录尚书事”了,那基本上就相当于获得半个朝廷甚至是“一人之下”的权利。

要是再往上嘛……

王莽、曹操等诸多前辈在等着大家去学习。

简单来说,“幕府”就是有权“开府”的人在自己的官邸当中自行征募僚属来帮他处理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宜,而越是社会动荡、群雄割据的时候这一特色就更加突出,诸侯们通过幕府来代替朝廷作为中枢来管理自己的辖地,甚至最终成为取代中央朝廷的“霸府”,并最终转换成新王朝的行政中枢。

更简单、更狭义的来说,“幕府”就是诸侯们掌控的小朝廷,在自己的地盘内,幕府的命令要高于朝廷的命令。

因此,这一制度在隋唐时期一度被废止,同时还禁止官员私自征募僚属,但随着节度使制度登上历史的舞台,这一制度也重现人间并逐渐完善。

但也不是没有限制的,唐代节度使幕府的编制是法定的,但朝廷同时又承认无编制限额的惯例,这也就造成了很多不得已的文人投奔边塞军镇,成为节度使的私人幕僚,并以此为跳板来建功立业。

唐代诗人最高成就者、身兼淮南三镇节度使的边塞大诗人高适,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进入朝廷中枢的视线,并最终一步登天。

但同时,这种由节度使私人招募僚属的方式使得官员辟用的方式变得更加多样,在制度上拓宽了节度使自聘幕僚的途径,强化了幕主与幕僚之间的主客关系,为胸藏野心、心怀叵测的人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宋代中央对幕府制度限制的较为严格,幕府幕僚的聘用由自辟改为中央任命,大量幕职编入正官:凡签书判官厅公事、节度观察防御团练推官、判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等幕职官皆由中央任命,这意味着这些幕职官直接向中央政权负责,同时又有监督主官的职能,是幕府制度发展的一个转折。

金、元、明三代为加强中央集权制,基本上都采取了宋代的做法。

也就是这时候开始,“开府”、“开府仪同三司”也就成了彻头彻尾的荣誉加衔,实际权力连半分都没有。

清代的职官制度更加完备,职官的分工细化,由国家委派幕职的制度已无存在意义,于是幕僚又变为私聘了,而且被聘入幕者不必拘于出身德行;入聘后的地位既非正官属吏又无固定的任期和按品级规定的薪俸,他们只是各级幕主处理政务公事的智囊和代办,一般称师爷或老夫子,其主要职掌是刑名和钱粮两项。

清代幕僚的地位,已不能像古之长史参军那样与正官相提并论了。

话说回来,按照唐制,节度使的霸府(这里取唐中晚期藩镇幕府的制度)设有副使一人、行军司马一人、判官两人、掌书记一人、推官一人、巡官一人、馆驿巡官四人、衙推一人、同副使十人、孔目官一人、府院法直官一人、要籍一人、逐要一人、驱使官若干、随军要籍四人。

副使,一般指节度副使,多由文职官员担任,理论上来说副使的节度使的首席幕僚,在节度使出征之时,副使要么坐镇后方调度粮秣辎重,要么跟随出征,协助节度使处理军镇要务。

这里要明确一点的是,虽然在朝廷的律令当中,节度副使和副节度使是平级的存在,但在实际操作当中,节度副使和副节度使是完全不一样的,节度副使一般是节度使的副手,协助节度使处理包括军事、行政、财政在内的一系列日常食物,也就是所谓的首席幕僚。

而副节度使一般由朝廷任命,有些时候某些藩镇甚至没有节度使而只有副节度使或是节度副使代行节度使职责,其政治地位自然是不一样的。

等到了晚唐时期,副节度使一般和节度留后一样成为了藩镇继承人的专属职位,两者的政治地位的区别就更大了。

因此,为了避免大义名分的削弱,很多节度使在开幕府之时都有意识的跳过了副使这一职位,直接任命行军司马。

行军司马,这一职位一开始是有武职官员担任,和副使一起一文一武协助节度使,职权地位与副使相同,但在安史之乱之后,藩镇越来越独立且越来越多的忽视掉副使这一职位,行军司马便逐渐被文官所取代,其地位也逐渐变得次于副使一等,但依旧重要。

副使与行军司马之下是判官,一般作为副使与行军司马的副手,是这两者下面负责具体事务的人,但考虑到中晚唐之后有很多防御使、观察使、采访使、团练使的幕府当中并未设立副使和行军司马,而是以“判官总尽府事”,使得判官有了成为幕僚之首的可能,也说明了判官其实是一个很关键的位置。

举几个判官的例子:其中最著名的自然是高适,他是陇右兼河西节度使、西平郡王哥舒翰的判官,后来升任了淮南三镇节度使;另一位就是封常清,他三十多岁投奔了安西都知兵马使高仙芝麾下做侍从,后来做了高仙芝的判官,攻伐大勃律之战后升到了权知北庭都护、持节充伊西节度等使,做到了唐时武将的巅峰。

由此可见,判官其实是一个很好的能够展示自身才华的跳板。

掌书记,说白了就是节度使的笔杆子,帮助节度使起草奏折、军令、文书等各种文章,同时还负责人员招聘、慰问、抚恤、祭祀、朝觐之类的事情,职责很类似于后世的办公室主任,最大的要求就是文笔要好。

推官,主要负责藩镇内部司法方面的工作,等同于藩镇内部的另类刑部,更相当于后世的公检法和军事警察的集合体,比如有军官对上级处罚不满的话就可以上诉到推官这里,另外如果有民间诉讼的案子,推官也可以介入其中,因此职权很大。

要籍,这也是一个由节度使心腹担任的亲近职务,主要负责藩镇内部的财务方面的工作,相当于后世公司里的总账会计,是孔目官的上级,孔目官则是负责财计出纳、公文收发的吏员,同时也接受判官的指令。

巡官、馆驿巡官,顾名思义就是巡查军镇内各项事务的职务,相当于后世的巡察组。

衙推、同副使、府院法直官、逐要、驱使官和随军要籍都是散官,没有固定的职责,由上级临时指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