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现实

殷厉海从幽深的梦境中醒来。

映入眼中的,是彩钢房透着天光的天花板,身下,是用秸秆和破布缝成的冰冷草垫。

感受着从钢板缝隙间透过的习习凉风,他伸了伸懒腰,然后伸长右手,用力去够床垫边一块大花岗岩,在上面,摆放着孤伶伶的纸水杯和火腿肠。

一杯凉水加一根鸡肉肠,这就是殷厉海简约的早餐了。

“唉,吃完这根肠,晚上就再没肉吃了。下班以后,还得去超市后门好好找一找,看还有没有等着扔掉的过期食物。”殷厉海对着空气自言自语。

接下来,他一小口、一小口地吃完了整根鸡肉肠,又从头到尾仔细嗦了一遍肉肠的塑料包装之后,露出无比满足的神情。

“还是昨天比较幸运啊,竟然正好有个小孩子的鸡腿掉到地上,不要了,幸好让我给捡回来。嘿,烤鸡腿可真香啊。”殷厉海又对着空气说道,嘴里还在回味鸡肉的味道。

最近,他对空气说话的次数越来越多了。

孤独总是最难熬的,在如此艰难的生活中,如果不能时不时像这样对空气聊聊天,说些心里话,恐怕他一定会憋疯的。

等把一杯凉水也喝光,看着墙板的破洞发了会儿呆后,殷厉海拿起不知从哪捡来的唐瓷盆,用其中的河水简单地洗了把脸。

他站起身,整了整被晒成蓝灰色的工装,准备开始新一天的搬砖生活。

“咦,这里怎么有一盏灯?”

直到这时,殷厉海才发现他的床垫旁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盏造型古朴的油灯。

这盔油灯像是由青铜铸成,外表陈旧不堪,灯盘中扎着一根长长的灯芯,却没有任何灯油在里面。

殷厉海捡起油灯仔细观察,灯上的花纹如蛛网般细密而又玄奥,令他感到一阵失神……。

“咦,我什么时候捡的这个破烂?感觉倒是挺重,像铜铸的,等拿到旁边的废品收购站一卖,肯定能卖不少钱啊!”殷厉海咧嘴一笑,拿起油灯就要往外走。

可刚走出两步,他转念一想,又原路退回了自己的彩钢房中。

“这油灯的样子这么古老,说不定是哪个朝代的文物啊,要是就真卖了破烂,那我不就亏了吗?还是先留着,到时候去古玩街找个人给鉴定一下吧。要真是件贵重文物,那爸爸的病可就有救啦。”

说完,他蹲了下去,用力翻起当成桌子的花岗岩,挖开底下松软的土壤。

不一会,一只大大饼干盒子暴露于空气中。

盒子里装的不是零食,而是一张长方形的银行卡,在这里面,存着他一年来打工赚到所有的钱。

见银行卡还完整无误地藏在盒中,殷厉海满意地点了点头,把油灯和银行卡都放进盒中,再次埋进土里,最后用花岗岩压好。

“看太阳,时候应该不早了,得快点跑去工地了,要是又迟到,可少不了张工头一顿臭骂。”

殷厉海戴好磨得破洞的棉线手套,出了彩钢房,开始快速奔跑起来。

他跑过河岸、跑过小桥、跑过了臭气熏天的垃圾回收站。

这里,是他一年来居住生活的地方,是他每天都想逃离却又不得不返回的地方。

大约两年前,殷厉海的父亲确诊了白血病,为了活下去,他只能注射那些昂贵而又见效缓慢的药物。

只过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他们家就花光了全部的积畜,连仅剩的一头黄牛也被变卖换钱,到了现在,一家人已经一无所有。

就在那时,殷厉海果断放弃了自己的高中学业,瞒着家人偷偷缀学进城打工。

没有住的地方,他就靠废弃的核酸采集房遮风挡雨;没有吃的,他就每天去超市的后门,等着捡人家扔掉的过期食品。

就这样,在一天又一天的挣扎中,他度过了整整一年的时间。

殷厉海继续跑着,跑过了笔直的高速公路、跑过了环境优美的公园、跑过了在白天也灯火通亮的写字楼……。

这里,是他的家乡城市青川市。在家乡的土地上,他挥洒过汗水,却无暇欣赏自己的劳动成果。

最终,他跑到了自己每天打工的工地。

“殷厉海,你脑瓜子有炮是不是,这么大工地怎么就你迟到了?昨晚不是说了今天要早一个小时开工吗!”

刚一进院,风尘仆仆的殷厉海就被守在门口的张工头骂了个狗血淋头。

“对不起张叔,这事是什么时候通知的,我真的不知道啊?”殷厉海有些惶恐地说道。

“昨晚上我在微信群里通知了,怎么就你不知道!”

“对不起,我没有手机……。”

“那是你的问题,自己解决。既然迟到了,那你今天的工钱就扣一半!”

“不要啊张叔,我看时候还早,没差几分钟……。”

“少废话,赶紧把这车水泥搬过去!”张工头没有给对方解释的机会,扭头去看顾其他工人的工作。

“唉——。”

殷厉海长叹一声,想用力将那些不愉快从胸中吐出去。

不忍又能怎么样,谁让他是非法打工呢。

想当初他缀学时,年龄还不到十八岁,身子又瘦又小,根本没有任何一家建筑公司想雇佣这个少年。

可除了工地之外,那些不痛不痒的零杂工又没法赚到那么多钱。

思来想去,殷厉海只好找到这位张工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了好久才让对方同意自己在这里打黑工。

由于是非法雇佣,所以工头只同意给他六成的工钱,还不包吃住。

多想无益,殷厉海走到卡车后方,用尽全身力气,憋到满脸通红才扛起一麻袋水泥,那双因为长时间营养不良的瘦腿开始打颤。

“腰马合一,腰马合一……。”

他默念着搬水泥的口诀,一步一步的,慢慢向远处的搅拌机走去,然后将背上的水泥扔下。

如此往复,干了快半个小时之后,殷厉海早已累得满身大汗,头昏脑涨。

但他不能停下。

一想到还躺在病床上,等待着化疗的父亲,他的心中便再次涌起力量,毅然走回卡车旁边,重复着刚才的动作。

就在这时,一伙身穿西服、衣衫整洁的商务人员走进了工地。他们有说有笑,对着四周的水泥楼栋和工人指指点点,视危险的工地如河畔公园。

那走在最前方,也最为显眼的一位,是个身材笔挺,身穿粉色西服的年轻女子。

她的长发整齐,身材前凸后翘,紧绷绷的短裙包不住白兰瓜般的臀部,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

她正是隶属于这片公地的投资商,永恩集团中的林秘书。

在林秘书的周身,一帮热情的男子众星拱月般将其围在中央,炫耀地介绍着工地四处的工器具、以及未完工楼房的用处,目光都舍不得离开对方的粉色西服半分。

渐渐地,他们走到了工地的正中央。

头脑发昏的殷厉海正紧盯着脚下,用尽全力对付着背上的水泥袋子,根本没有注意到身边是否有人走近。

“哎呀——!”

冷不防地,走在最前方的林秘书撞上了殷厉海,水泥袋将她整洁的粉色西服染上了一片灰色污迹。

水泥袋子摔到一边,殷厉海也失去平衡倒了下去,屁股和坚硬的水泥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

“对不起,你没事吧?”顾不得自己被闪到的腰,殷厉海急忙站了起来,首先问候被撞到的女子。

“你给我滚开!”看着对方沾满灰土的手,林秘书厌恶地躲到一边。

“林秘书,你没事吧?”周围的男人们赶紧一拥而上,对着美丽动人的林秘书问长问短。

“呜呜呜,我的班尼路西服都被他弄脏了。”林秘书竟然哭出了声。

顿时,男人们对着瑟缩在一边的殷厉海怒目而视,恶言相向。

“浑蛋小子,没长眼睛啊!”

“怎么干的活,不知道离人远点!”

“你干一年都赔不了林秘书的一身西服!”

……

这时,正在另一头监工的张工头急急忙忙冲了过来,飞起一脚就把殷厉海踢飞出去,“死小子,竟然敢冲撞咱们永恩集团的林秘书,你TM活腻了吧!”

殷厉海再次和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这回不止屁股和腰,全身上下每一块肌肉都开始疼了起来。

他慢慢爬了起来,望着对面那些衣着光鲜,铁石心肠的上流人物,眼底流露出一丝恨意。

明明是你们自顾自进了工地,无视安全纪律,还不戴安全帽!

这些家伙穿的像个人,心思却一个比一个黑,一个顶一个的谄媚!

见到肉就扑上去,见到老虎跪得比谁都快,简直人模狗样!

自己辛辛苦苦地打了一年工,得到的好处却都进了这些畜牲的肚子!

这时候,那位娇嗔可人的林秘书终于止住了哭声,对着旁边的张工头大声吼道:“我可告诉你们,明天得把这个地方给我收拾干净了,像这种毛手毛脚的工人都给我辞了!要是明天我们的林永恩老板发现这里有什么不对,这个工程就换人承包吧!”

“放心,放心,林秘书,我们一定管好这些人。”张工头连忙哄道,同时在心中暗暗叫苦,忙不迭地咒骂不长眼的殷厉海。

这要是惹怒了这位林秘书,还有她背后的开发商林老板,那他们今年的工程费可就又得拖几个月,他可承担不起这个后果。

“你快滚,以后再也不用来了!”张工头连忙赶走了这位只拿八成工费的少年。

孤寂的夜里,黑云飘来,青川市的上空下起了暴雨。

狂风和骤雨同时咆啸着、卷积着,让城外的郊区变成了一片沼泽。

由铁皮搭成的彩钢房四处漏风,在雨夜中“哗啦哗啦”地呼扇响动,散发着令人不安的气氛。

这座简陋的彩钢房是用废弃的核酸采集屋改成的,用来挡挡阳光还行,想挡住这种大风,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殷厉海睁着空洞的眼睛,侧躺在冰冷的草垫上,这是小房中唯一还能感受到一点干燥气息的地方。

以前倒是也下过不少次雨,但从来没有一天能像今天这样难熬。

后腰吹来了刺骨的凉风,让白天被摔伤的地方变得难以忍受的疼痛。

在寒冷和痛苦的双重加持下,殷海根本没有半分睡意。

“唉,看来今天又是一个不眠之夜了。”殷厉海坐了起来,用垃圾堆捡来的旧地毯将后腰捂得更严实些,算是缓解了一些疼痛。

从彩钢房钢板的缝隙间,可以看见远处城市的灯火。

那些灯火在暴雨的掩盖下忽明忽暗,却在此时让人无比心安。

“住在城里的人真好啊,有那么厚实的水泥墙可以遮风挡雨……。要是有点光亮就好了,起码能让自己的小窝没那么吓人。”

忽然,殷厉海灵光一闪,“对了,我早上不是还捡到一盏油灯么,不知道还能不能点着。”

说干就干,殷厉海立刻翻开花岗岩,摸着黑挖起石头下的土地。

被雨水浸过的土壤十分湿软,不一会儿,他就挖出了自己的宝贝饼干盒。

打开铁盒,银行卡和造型古朴的油灯静静地躺在其中。

“唉,我真傻,这里又没有油,怎么可能把这个破油灯点着呢?”殷厉海刚刚意识到这个问题。

“不过这盏灯好歹还有个灯芯,要是点着了,应该能坚持一会儿吧。”

现在这盏油灯几乎成了他暗夜中惟一的希望,哪怕只有短暂一瞬的火光,也起码能温暖一下自己空荡荡的心房。

殷厉海在小房中四处摸了一会,摸出一盏捡来的滚轮式打火机。

他小心地将油灯立在草垫上,把身上的地毯拿下挡住四面冷风,对着灯芯小心地用打火机搓了两下。

幸运的是,这盏没有油的油灯亮了。

灯火却不是黄色,而是昏黄的淡紫色。

淡紫色的灯光形成一圈完美的光晕,将殷厉海的身躯包裹在内。

摇曳着的紫色灯火倒映在他的双瞳中,让他陷入了一时的迷茫。

一瞬间,海量的记忆涌入他的脑海中,鸿蒙之剑、朝歌公会、梦树,还有自己的战友们……。

殷厉海想起了梦界中的一切。

原来真正的自己,并不只是一个任人拿捏的小小民工,而是朝歌公会的会长、梦界的至尊殷厉海!

殷厉海盘坐于草垫之上,将燃着的油灯放置于身前,心思沉寂,如老僧入定。

周围的雨声渐渐淡出,呼啸的狂风与寒气再也影响不到他。

望着远处城市的灯火,殷厉海在心中暗暗下定决心:

从这一刻开始,我绝不会再对任何人低头。

即使是在这个世界中,我也一样要出人头地,成为人间至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