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冬与诗

于风中相见,凛冬将至。

记忆是时间银行的存根,抽取时,便化作铺满大地的白雪。

从这里到那里。

然后消散在太阳之下,褪色如泡影随行。

遥远的雪原之地,一场暴风毫无预兆的开始席卷大地。

闪电开始嘶鸣,空间开始破碎。

一道身影出现,犹如一发炮弹,轰的一声飞向远方。

砸出一个大坑,就像马其克顿的天坑一般。

镜面一号,哦不,应该叫做“偷渡客”徐半夏正式登陆。

当克苏恩的睁开眼时,徐半夏整个灵魂就陷入了混乱状态。

实验室几乎瞬间陷入了寂静,一个光团从仪器的平台上浮现。

而被换了身体的徐半夏,漂浮至半空。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

有人看见了天国的圣光。

有人听到了激昂的圣歌。

有人闻到了诱人的圣食。

有人摸到了妖娆的圣体。

吾视即吾见。

当有人注视克苏恩时,

袛便存在。

当有人不注视克苏恩时,

袛便不存在。

躺在混沌中的克苏恩,就是一具陨落的神骸。

而当徐半夏的灵魂站在亚灵空间,“看向”克苏恩时,克苏恩便注视到了他。

所以安德才会不断说到见证,徐半夏的灵魂塞满了半个世界的文明,诱人的像是一个香甜的苹果。

但当克苏恩睁开眼睛后,徐半夏便成为了一个见证者的祭品。

用朗基努斯为承载器,在混沌彻底磨灭徐半夏的灵魂时,意外发生了,空间崩碎。

整个实验室瞬间被夷为平地。

徐半夏成为了一个流浪者,被放逐在时间的过去,现在,未来。

这是克苏恩的能力,也是袛的权柄,空间与时间王座。

不久就陷入寂静的雪原,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黄昏降落,似金箔覆盖大地。

一队雪橇犬欢快地奔跑在雪地上,它们像是群追风的勇士,奋力前行。

雪橇犬们后面的牵引绳拉着雪橇车,车上坐着一个老人。

当一个大坑出现在前面时,老人拉动牵引绳,渐渐的雪橇犬停了下来。

老人疑惑地看向大坑,他抖了抖溅落在身子上的雪。

老人李克从雪橇架上取出来一个工具,像是一把斧头,模样却又偏细。

“这里怎么会有一个坑。”

李克嘀咕道。

他踢了踢雪橇架的后面,踩着雪,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到坑洞的附近。

停下来的雪橇犬,不安的乱动着,似乎感受到了什么不一样的气息。

只是被绳索牢牢固定着,在原地焦急的试图打着圈。

李克听到了动静,只是回头看看了,并没有多说什么。

雪橇犬的耐力远比其他狗类要好的多,丝毫不用担心雪地对它们的影响。

坑洞的范围很大,四周散着蒸腾的热气。

李克眼神很好,只是略微站在坑边就看见热气里面有着什么东西。

似乎是一只小手,在挥动着,李克被吓了一跳。

他迟疑一会儿,就借助工具,反身慢慢向坑洞下爬去。

随着李克越靠近坑底,热气的温度就越高,就连穿着御寒服的他,都不由的感受到一阵闷热。

这很不正常,他又向后看了看,底下有个不大不小的水坑。

他向四周挖了些雪,堆积在水坑里,那里的水显然是热的。

干了一会了,幸好水坑不大,不一会儿就能将一边的坑道铺好。

李克试了试,走了两步,就能看到水坑的中央有一块石台般的铁皮。

挥散依然蒸腾的雾气,李可惊讶的发现上面居然有一个婴儿。

他正看着李可,口里咿咿呀呀着。

两双眼睛仿若星辰,头发纯白。

李可意识到这个婴儿来历不凡,看着稚嫩的小手。

李可心软了,他轻轻的抱起婴儿,婴儿浑身依然是充满着热量。

他将婴儿包裹在兽皮大衣里,然后再放在怀中。

又原路爬了上去,怀里的徐半夏,心里不由的松了口气。

他在朗基努斯枪爆发时就已经清醒过来,只是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像是被牢牢禁锢在一个牢笼里。

等他醒来时,只看到蒸腾的雾气,以及一双小手。

心不由的一下子就慌了,真要是变成婴儿也就算了,可是这一下就给他干哪儿来了都不知道。

这踏马才叫吐血,开局嘣一脸屎。

二仙桥好歹也有一座桥,这连路都没有,忙乎半天,好悬等来一个人。

李可脸凑过来时,满脸的白霜挂在眉角,差点没把徐半夏给吓一跳。

以为是雪妖准备吃煲仔饭了,还是趁热的,星际外卖啊。

估摸着这是向上爬,准没错,给他干坑里去了,这要没人来,估计得冻成冰棍,煲仔牌雪糕。

没过多久,徐半夏就感受到一阵寒冷。

李可也爬了上来,迎着寒风,日落晚霞。

得快点走了,不然晚上看不清路了,万一前面又有坑,又得绕半天。

李可坐回雪橇架,随着雪橇犬的动作,李可吹响了哨子。

渐渐的雪橇犬们绕了一个大圈,原本的路线偏移了不少。

等到天彻底的黑了,雪橇犬也刚刚好到达一个房子前。

房子里面的灯还亮着,里面的人听到外面的狗叫和哨声,不一会儿,跑了出来。

屋里橘黄的灯透过松木制的大门,轻洒在黑夜的雪地里,也带来了几分温暖。

跑出来的是一个孩子,一头的金发,模样俊朗。

“爷爷,你怎么回来的这么晚?”

男孩李温庭说道。

李可看着跑来的孙子,不由的开心起来,他摸摸李温庭的头,笑道

“先进去再说,小庭儿,别冻着了。”

李温庭接过李可手中的绳索,仰头对着李可说道。

“我来把他们放进谷仓吧,爷爷你先回去喝口热水。”

李可也没强求,将绳索递给李温庭后,

嘱咐了几句。

便进了屋子,刚好在屋外跺了跺脚。

抖干净身上的雪,关上门,脱下外面的御寒服挂在门旁的柜子内。

走到火炉旁边烤了一会儿火,这时楼上就传来动静,有人下了楼。

一个老妇人披着外套走了下过来,她满头白发,眼睛却是蓝色的。

站在一旁的温娜问道

“出了什么事?”

李可听到声音转过身,挥挥手示意温娜过来。

李可妻子温娜,有点摸不着头脑,虽然面容略显苍老,但依然可以看得出对方容貌清秀。

温娜年轻时是个美人,这是可是李可骄傲的资本。

所有的一见钟情,只不过是见色起意。

最后经岁月沉淀,让彼此的灵魂交织。

始于皮相,终于灵魂。

李可年轻时什么都愿意干,当过兵,打过猎,养过猪,做木匠,弄雕刻。

手艺学起来也比别人快的多,手艺好,在哪都能活下来。

李可不是本地人,他刚来这里也是为了他爹。

他爹的大哥当年逃难时,一家人走散了,这一散就散了将近30年。

等他都到该当家立业时,他爹接到了一封从雪境发来的信。

信是他爹的大哥寄的,但信中字是李可大伯的儿子代笔。

大伯当年逃散没多久,就碰上一队兵。

战争有时就是这么不讲道理,大伯岁数小,但个头还是够高。

队伍里的军官正指挥着士兵急行军,转头就看见鹤立鸡群的大伯。

二话不说,就指着呆愣的大伯对着经过的士兵说了几声。

“啪”的一声,两人就把大伯按那了,直接扯着大伯脖子后劲就带走了。

“不要给我哇哇叫!”

军官一个大鼻兜打在大伯李勋脸上,人一下就给砸懵了。

等到人回过神,已经端上枪,上了战壕。

恍恍惚惚转过几个战场,人生十年就这么晃了过去。

大伯也算是运气好,子弹追着屁股蛋子咬,没打中。

活下来就是老兵,老兵多活几年就看开了。

随着部队轮流驻扎在雪境,转业后就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官。

大伯和当地的女人结婚生子,有机会寻亲也没放过。

但是毕竟隔了十几年,能活着的老人,基本也死干净了,这线就这么断了。

李可他爹李均也在找大伯,但李均就是个手艺人,讨口活干,好不容易凑够老婆钱结婚生子后更没精力去找大哥。

就听着别人的办法,一直在报纸上登着寻人启事,这钱也是偷摸攒的。

不然李均的婆娘准得跟他撕起来,十来年一直登,就算费用再低,钱积累下来也够可观了。

李均觉得登报了,全国起码一半的人都能看到,要是这一半里的一半有人多传传,总会让大伯李勋听到。

哪怕人死了,有人记得也好,起码不会成为孤魂野鬼。

但可笑的是,这报纸是本地报刊发行,更可笑的是,这报刊发行量排全城最低。

别人拿它当厕纸,擦腚都惹人嫌弃。

如果不是靠半黄不黄,以及除了要命的,啥都登的圆混,早倒闭了。

李均不看报纸

一是没必要,而且不认字啊!

看个大腚,都比看报纸来的实在。

当然用来糊窗户还是有用处的。

二是就这家登报费用够便宜,有名气的报社,那就是台上的角,楼里的头牌。

那点钱别人都不乐意浪费墨水。

估摸着过了这么多年,李均觉得八成他哥是死了。

李均结婚时间晚,快近38岁才准备结婚,婆娘也是个二婚的,但没带娃,前夫嫌弃她只生女的,传不了家。

婆娘名字叫徐贞茹,结婚过了一年,生了个带把的,李均那段时间整天都乐呵呵的。

徐贞茹是个劳碌命,当年在前夫家没少干活,怀着孕,大冷天都要下水,洗衣做饭。

烧热水可不得废柴,真用热水她前夫得骂她败家,生产后也没得休息。

连着生了两个女娃,身子补不上,终归是落下病根。

夫家不乐意了,找个理由就把她打发了。

还算是有良心,起码不像别人转头就把不能生的婆娘卖到山里,或者窑子里,再干脆自个开门做户。

徐贞茹不懂那些大义,但她知道要脸,除了当晚哭了,后面心就硬了。

赔钱货也是夫家的种,夫家不放手,徐贞茹也不想带走,她连养活自己都够呛。

女人没男人撑着,那就是剥开的野果。无论谁都想花花两口,又不会缺二两肉。

自爱自强的前提是你在这个社会能活下去。

不识礼数的妇女,想要自立,别人的唾沫就能将人淹死。

独自傲然自娇的玫瑰,背后一定有人暗中浇灌。

这就是傲慢与偏见,无论男女,他们下意识都会诋毁,哪怕和他们毫无关系。

这是妒忌的种子。

之后徐贞茹遇见了李均,两人看对了眼,没多久就去领证。

李均话不多,徐贞茹是他第一个婆娘,也会是最后一个。

徐贞茹在李均相中时就挑明了自个身子不好。

李均倒没什么,她嫁过来后,什么重活都不让她干,除了洞房那夜,后面就没碰她,倒是整天寻摸一些山货。

徐贞茹明白李均在为她补身体,她想着一定得给李均留下个种。

这一补就将近一年,家里说话的就成徐贞茹了,李均闷,但他心眼细,处处都能考虑到徐贞茹。

屋外做饭风大,徐贞茹抱怨一下,李均隔天就搭了一个小棚子挡风。

李均身子骨硬朗,他一个人过活,可没注意什么风大不大,做不了饭,那就随便对付一口,冷热不忌。

徐贞茹来后都是热菜热饭,李均吃着直乐呵。

徐贞茹是大妈们眼中经典腚大丰润好生养,可惜生出来的都是女娃,便背后蛐蛐徐贞茹命里没有儿子,她听后肺都气炸了。

但她又没法反驳,毕竟这也是事实,咬来咬去,只能剩一嘴的毛。

徐贞茹一年后怀了孕,李均开心的傻笑,干脆连饭都不让婆娘干了。

徐贞茹第三次怀孕,倒没干什么其他活,算是像个样子,脸色也圆润起来。

等到李可生下来,是个带把的,徐贞茹心里松了口气。

李均看都没看娃,倒不是不喜欢,在李均的想法里,娃找谁都能生,生下来就是传宗接代任务完成了,但婆娘只有一个。

李均认婆娘就像认大哥一样,李均心里的大哥只有李勋,如果不是他亲哥,逃难的路上他就得被人偷摸给炖了。

他婆娘给他生了个娃,无论男女,她婆娘都是走过一道鬼门关。

那也是一条命,这辈子婆娘只认她了。

徐贞茹刚开始还以为是李均嫌弃自个身子不干净了,不然为啥生个带把的,当爹的看都不看一眼。

不由的委屈起来,鼻子一酸,眼泪就在里面打转儿。

“咋了?”

李均刚拧干热毛巾,正准备给婆娘擦脸呢。

就瞧见婆娘的眼泪哗哗的掉,不由的心一慌。

拿着毛巾轻轻擦着,用额头靠了靠以为徐贞茹烧昏了头。

“当家的,你是不是嫌弃我。”

李均还没反应过来,徐贞茹委屈巴巴的,眼泪像小珍珠般,吧啦吧啦地掉。

“当家的,你咋不看看娃呢,他绝对是你的种,莫这样哇。”

李均反应过来,娃在旁边正睡着呢。

李均拿过凳子,半倚靠在炕边,摸着婆娘的耳垂。

“莫哭,莫哭,咋就成嫌弃了呢。”

“娃我早就看了,接生婆抱着瞧了一脸哩。”

李均将头埋在徐贞茹的脖颈处,闻着婆娘身上的奶香味。

“当娘的遭了这么大的罪,他个小娃娃少看一眼还能不乐意了。”

“要不咋说女人都是水做的,哭的稀里哗啦。”

徐贞茹听后不由的噗嗤一笑,李均的头发扎的她痒痒的,却不由得感到很安心,在家里说话也更加硬气了。

李可长大后,正是闯荡的时候,先去了军队,退伍后又去和别人学手艺,在队伍里养过猪,还在回来后去学木匠。

李可耐不住性子,偷摸几次进过山,有一回差点将命丢在那,气的他爹差点没把他打死。

“你娘生了你,就这么糟践的吗?你进山干什么,干什么?缺你吃,缺你喝了?”

“当年你去当兵,你娘就哭的稀里哗啦,要不是她拦着,我就该把你的腿打断,让你去不成。”

“现在这年景眼看好了,你又去作死。”

李均气的双目圆睁。

他指着李可,大声骂道。

“给老子跪下!”

“跪在你娘面前!”

李可看着他娘的照片,不由的眼睛一红。

徐贞茹在李可当兵没几天就去世了,李均觉得这是他的错,当年把李可腿打断一条,那他婆娘就不会走了。

李可到后来连奔丧都没赶上,等到转业后,就回了家。

过了几年,李均也快不行了,想着给李可寻摸一个媳妇。

但儿媳妇还没寻到,一封雪境的信倒是寄了过来。

还好李可认字,读完后,李均抹了几回眼泪。

想着让儿子也代笔写封信,信很长,李可听着李均唠叨,慢慢写着。

刚寄没多久,李均也走了,在李可办完丧事,相亲的姑娘也黄了。

等李可缓过来,雪境的信也寄了过来,里面倒是有几张照片,一个中年人身穿军装。

李可翻出来一本相册,里面有他爹年轻时的照片,还有一张合照,两个娃娃排排坐。

李可想了想,拍了一份电报,出来时一脸肉疼。

几个字都能整上几两五花肉了,真踏马是惜字如金啊。

不到两日,电报就拍了回来,里面说让他来雪境一趟,路钱他们给。

李可光棍一条,拿着一个藤条箱,就去了火车站。

等到了雪境,他看到了躺在病床上的大伯。

当他翻看着李可带来的相册时,一时间不由得泪流满面。

大伯李勋并没有说什么,只是让自己的儿子好好招待下李可。

大伯的儿子名字叫李文,李文倒是准备回到内陆发展,这些年也一直在内陆倒腾生意。

当时他带着一些用报纸包裹一些土特产带给老爷子时,刚好被李勋看到了那篇寻人启事,毕竟是十几年的老顾客了。

报社也算是为了不浪费版面,开了个大的。

真像是顽强的小强,报社老板可能也是为了一种情怀,毕竟他要真靠这吃饭,八成得去卖屁股给别人踢。

雪境这里全是雪,当然这是一句屁话。

李可初次来到这里时当即就被雪原的辽阔给惊呆了。

当真是银装素裹,万里无云。

不免一时间豪气干云,啧,大丈夫岂能郁郁久居人下。

这时一群姑娘从路口走过,明亮的阳光,轻柔地飘洒在这群青春靓丽的少女身上。

左边金发碧眼的少女,肤如凝脂,明眉皓齿。

糟糕,是心动的感觉,李可又决定了,这里是他的第二个故乡。

李可说干就干,在打听到温娜的名字后。

他就开始了正式追求,首先得在当地有一份工作。

从大伯家里离开后,在当地租了一个房子,他依靠优秀木匠手艺在雪境克林建设兵团县有了不错的名气。

毕竟,李可不仅手艺好,脑子还灵活。做好的衣柜和椅子都够好看且结实。

李可打听到温娜家里是开农场,就打着木匠的名号上了门,准备免费给他们打一套衣柜,说是让他们多介绍一些客户。

刚好温娜也在场,她看着李可认真工作的样子不由的感觉有种异样的感觉。

等到李可彻底在这里扎根,他去温娜家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了。

温娜有没有喜欢的人呢,那肯定有,又不是没童年。

但可是温娜喜欢的人,有点花心,喜欢的人比较多。

李可很认真的工作,他当然知道温娜在看他。

随便就上去追求一个少女,除非对方不正常,否则绝对会给你耳光。

李可不要耳光,他想要妻子。

几乎所有靠近温娜的适龄男性,都被李可熟悉后,根据危机程度,挨个敲了闷棍。

关系好的躺的时间就长点,关系不好,那就短点。

啧,不好还敲。

丧心病狂。

还没等温娜反应过来,几乎和她有关系的男性都满仓进入医院,静休了。

还好温娜喜欢读书,认识的人不算太多。

李可的心思就连温娜父母都知道了,但温娜只当李可是朋友。

啧,牙酸,那不白打了。

李可没法,听说温娜喜欢读诗。

绞尽脑汁开始学写诗

从简简单单的两三句

我偷偷碰了你一下,

却不料你如蒲公英散开,

此后到处都是你的模样。

到后来一连串的诗。

让的温娜像是红透了的苹果,蒸腾起热气。

李可开始笨拙地学习成为温娜喜欢的模样。

后来在狩猎节上,李可的猎物是全场最多的,成了第一。

李可高举着奖牌,回头看向温娜,阳光散落在他的肩头。

“他是个勇士,对吧?温娜。”

温娜的妈妈温柔的问道。

温娜爸爸在看出李可的心思后,偷摸打听了李可的背景。

当他得知李可的大伯是本地的警备部副处长,立刻觉得李可是个好女婿。

而李可追求温娜付出的努力,他也看在眼里,当然,李可当初敲闷棍的动作,他也多少猜到点。

男人够狠,有血性,他还是很满意的。

虽然其中被砸晕的有一个是他表侄子。

至于说要是他结婚后会打温娜,在李可提出准备在本地定居时,温娜爸爸也就放心了。

李可敢打,那温娜爸爸就敢拿猎枪塞进他的屁股。

然后他们就结婚了,李可牵起了温娜的手。

就像现在,李可牵住了温娜柔软的手,他侧了侧身子,另一只手拨开怀里的兽皮大衣。

温娜看着里面的婴儿,柔顺的白发,圆嘟嘟的小脸,正酣睡着。

温娜惊讶道

“这是你的孩子?你有私生子吗?可。”

李可得意洋洋道

“是一位叫做温娜的女士生出的孩子,你看他多可爱。”

温娜给了李可一个娇嗔的白眼,李可有时候总会开些不靠谱的玩笑,像个幼稚的小孩,温娜当然也会配合李可的玩笑,就像现在李可配合温娜一样。

李可对温娜的爱,不仅没有被流逝的时间吹散,反而像是醇厚的酒浆,变得更加深沉而热切。

温娜看着李可笑眯眯的眼神,他的眼中仿佛只有她。

温娜用手轻轻摸了一下李可的脸,她从李可的怀里抱出这个婴儿。

这时李温庭打开门,也站在门口将外套挂在衣柜里,一件少年的米其色御寒服,关上门后。

他一眼就看到了火炉旁的爷爷奶奶。

“爷爷,奶奶你们在干什么呢?”

温娜只是看了一眼李温庭,并没有多说话,坐到了沙发上。

屋子里的温度很暖和,李可招招手,让李温庭过来。

李温庭也安静了下来,他走到温娜的旁边,一下子就看到了温娜怀里的婴儿。

“一个可爱的小男孩。”

李可轻轻说道。

“是的,你看他多安静。”

温娜也说道。

李温庭也伸出手,碰了碰婴儿的小脸蛋

“他叫什么名字?”

李温庭问道。

“我记得,那个铁皮上有一段文字。”

李可努力回想着铁平台上面的字,似乎是一段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