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比小说更魔幻。
我,冉明翰,活了六千三百岁的老人,封神时代的幸存者,现实主义躺平者。
此刻,我瘫着,生无可恋。
为什么呢?
话要从三年前说起,我捡了一只未知物种——饕餮。
俗话说得好,长的越怪判得越快。
起初,我只知她是无家可归的流浪者。
后来,她露了原脸,我才知她是饕餮。
不知道捡到饕餮,会不会进去得更快。
这玩意儿不知道能不能上交,毕竟养不起,养了也怕被请喝茶。
“冉明翰,快起来,我饿了。”
我撇头瞥眼,看着笙梦翻冰箱,冰箱里的东西都被她吃完了。
“没了?”
她还好意思问。
那可是一周的伙食,好家伙,你一来就吃没了?!
我决定了,明天要把你送走。
“冉明翰,你什么眼神?”
那只饕餮还好意思问。
笙梦人畜无害的清秀外表,我看着后悔极了。
外表会欺骗任何人。
特别会骗一个无辜又穷的人。
前天,她还好好的,说好了只来吃一碗香喷喷的荞麦面,没想到进了家就说来到我家是我的荣幸,要长久住下去了。
还露出了青面獠牙,赤裸裸地威胁。
“哎,当初以为只是个小姑娘,没想到见鬼,捡了你这么个玩意儿!”
果然,颜值决定一切。
我不满,瘫在沙发上,心里打底不舒服。
“我警告你,嘴巴干净点儿,我心情好你还能多活,心情不好你就是储备粮。”
她舔了舔手指上的辣油,贱兮兮地看着我,就像看一坨肉。
好家伙,反客为主了!不给她点厉害,是不是要在我面前开染房了。
“我劝你,别总想吃我,你没那个能力。”
我丝毫不慌,毕竟她又不是没试过,她也吃过瘪。
笙梦悻悻然看着我,摸了摸下巴,至今都还记得我那一拳有多疼。
“话说,你就不想回去吗?”
我坐起身,站起来转身问。
“回哪儿去?”
“从哪儿来回哪去呗。”
“我不记得……”
我扶额无语,看来这家伙已经赖上,赶肯定不好赶了。
“怎么可能不记得,你总记得你是龙生的吧?”
龙生九子,子子不同。
“我不回。”
笙梦斩钉截铁,仿佛下定了某种决心。
好家伙,原来是装失忆,过去三年合着是我心善,活该被骗。
“行行,你不回去,总得付房租交伙食费吧!”
我看着她,她窘迫看着我。
我撇过脸,不理她,想了想,又转过脸,死死地看着她。
对视良久,她脸上了红晕。
“好吧,我给,我给,还不行吗!”
笙梦从嘴里掏出一块金子,递给了我。
我捂着鼻,嫌弃,从兜里拿出手帕,接过笙梦手中的东西。
“啧啧,你……”
“我给了一斤黄金,应该够了吧?还有什么不满的。”
“你们饕餮都是这么不讲卫生吗?都是新时代的妖了,都不知道与时俱进吗?”
“你有完没完,不要可以还给我。”
笙梦准备从我手中夺过黄金,我躲过了她的手,顺势将黄金放进了兜里。
笙梦趁我不注意,将手伸进了兜里,什么都没摸到。
“咦?”
这小姑娘模样,歪着头看着我,一脸懵圈。
“哼……”
我打开她的手,拖拉着鞋,走进卧室,不再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