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这本书还你了

每个人的脑子里都有两本书,一本属于人生,一本属于自己。

属于人生的那本早已既定好了情节,等着你去发掘;

属于自己的那本悄悄隐匿在心底,依然有迹可循。

大学那会我遇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这是我们的第二次遇见。

上一次我们认识是在中考,她穿着橘红色的小裙与鹅黄色的上衣,扎着一头低马尾,深褐色的眼睛灵动闪亮,仿佛孕育着漫天星光,额头上一抹雪白与长长的睫毛在阳光的辉映下美丽动人。

我们都在镇上的中学读书,学校取年级前一百名前往县一中考试。她是实验班,我在平行班,按理说平行班的人是没有机会去到县一中考试的,但偏偏我就是那个例外,到了初三脑子忽然开窍奋笔疾书,硬生生挤进了年级前列。

学校为我们租了三层宾馆,两层男生一层女生,隔壁的饭店也被包了下来,大家考完试就自觉去那里吃饭,吃完便陆陆续续回去休息。

我吃饭比较慢,她来的也比较迟,后来她那桌的已经被吃的差不多了,便来我们桌夹菜,好巧不巧我们看上了同一盘菜,两人便抢了起来,她抢赢了菜,我抢了她一小段未来。

我们上了不同的高中,她在重点高中,我在普通高中。她胆子小小,我胆子大大,她不敢带手机去学校,我的手机常驻口袋。她一周有一节电脑课,在周五上午最后一节,刚好我那节是自习课,由于学校时间安排不一样,我们只有二十分钟的聊天时间。每周到了那个时候我就拿起手机跑去厕所,只为好好对待那二十分钟。

我会提前在那天上午把想说的话整理好,写成小纸条,上面简单标注,发消息时便拿在一旁,提醒自己。那是我每周最开心的二十分钟,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我说昨天吃了烤肠,她说今天班主任好凶,两人拼命打字,只为把最近发生的事互相倾诉。

好巧不巧,后来赶上了疫情,我们的假期无限延长,两人都喜欢玩同一款游戏,自此除了每天处理网课,剩下的时间不是在聊天就是在玩游戏。她刚接触没多久,我那时已经是三年老玩家,我擅长刺客打野,她喜欢嫦娥走中。每次玩游戏她都说要带我摘星星,自此我便改玩辅助,协助她取下敌人首级,夺得胜利。

除非实在输的太惨我才会掏出自己的刺客上分。她喜欢唱歌,我喜欢听她唱歌,她唱歌很好听,在我眼里即使是专业的歌手也不及她半分,她让我给她的主页点个关注,这样以后我就是她的粉丝了,她会罩着我,我不但点,还会给她的作品送花,我们有一套自己的计算公式,六个花叫做仗义,每次我送她六个花她就说我仗义,因此直到现在每次听到六这个数字我的脑子里面都仗义来仗义去。

至此,我们关系从她带我摘星星的好战友变成了偶像与粉丝。她是偶像,我是粉丝。我曾经问她她的偶像是谁,我想知道能让偶像都喜欢的偶像会是哪一位明星艺人,她的回答出乎我的意料,她说她的偶像就是她自己,至此我成了她的小粉丝,天天跟在她的屁股后面。

我们换上女鬼的恐怖头像打电话去吓人,看到电话被挂,一小段时间后又打进来,看到别人被吓到的那一刻我们心里面成就感满满,后来她说她是公主,让我当小弟,那我就当小弟吧,反正和当粉丝应该没什么区别,都是继续跟在她的屁股后面。

我认识一位公主,她说条条大路通她家,我称她为罗马公主。

世界上所有的公主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好看。

同时所有公主也都有一个共同特点——爱欺负人。

但公主本就应该是欺负别人的一方,被别人欺负了那还能被称作公主吗?

答案依旧不会变,公主就是公主。

她问我她好不好看,我说好看,她就会很开心。公主都是小孩,你跟个小屁孩较什么劲?你夸她好看,她就会给你看美女,然后把她拍的美美的照片全部一股脑发来。

QQ有一个闪照功能,安卓手机是不能保存闪照的,但是苹果手机的系统不受限制,她每次发的照片都以闪照形式发送,然后都会被我偷偷保存在相册,每一张我都珍藏,后来换了手机,只有一部分照片被保存在了苹果云,手机号也不是我在用,因此也有许久没有看过我的藏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