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小弟张阿狗

把银钱和食物收入己方栏目,李曦就要关闭交易栏。

不过这时他余光瞥见己方栏目的顶部,那标注有‘11/30’的字样,顿时引起了他的注意。

经过取出取进几次尝试,李曦明白这应该是负重限制。

一单位的食物无论野菜还是肉干,其重量都是5。相比下衣服和蓑帽就很轻,0.5,0.6的,20件才抵一单位食物。

单刀倒是重些,不过重量也就1.1左右,勉强抵两件衣物。

“这个负重量,好像会随队伍规模的提升而增长…”

呢喃一声,李曦关闭栏目,顿时就见定在空中的雨水迅速下坠,停滞的世界瞬间鲜活了起来。

“李,李大哥…”

身侧传来弱弱的呼喊,李曦转头一望,就见先前那个出来助阵的少年正缓步走来,其冻得发白的小脸上满是震惊与拘谨。

少年不高,手中紧紧握着的扁担比他个头还高。其人瘦骨嶙峋,寒风吹过掀起褴褛的破麻衣,叫人可以清晰瞧见他那皮包骨头的胸口,还真就瘦成排骨了…

“阿狗…真是个好小子啊!”

望向少年老实巴交的脸庞,大量记忆顿时涌入李曦脑中,既叫他知晓了眼前少年的名字,又让他明白了当下的处境。

穿越是铁板钉钉了。

现是光和七年,通俗点就是后世人常说的东汉末年那个时期。眼下三国还没建立,腐朽的汉王朝也没到名存实亡的地步,刘宏尚且在位,还能活个好几年。

自己是魂穿,原主也叫李曦,也是个平民百姓。当然不同年代的民,其处境完全是天差地别!

东汉的李曦是冀州中山人,世代耕种祖田,虽要忍受官吏剥削、土豪欺压、地痞霸凌,但勒紧裤腰带,日子还勉强可以维续下去。

光景越来越差,近些年皇帝宠爱阉宦,十常侍的大名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宦官家的子弟便在民间欺男霸女大肆敛财。他们是真横行无忌,做出无数突破下限,可谓丧心病狂的事,地方官府根本不敢管。

或者说…地方官的黑心程度也差不了多少,只是没明着来。

反正原主记忆中,阉党子弟出来横行霸市,差不多就是各种压迫下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无数底层民众彻底被压垮被逼死…

于是今年初,黄巾起义爆发。

城池被攻破,仓储被洗劫,平日看似牢不可破的豪强坞堡,在密如蚁群般的黄巾围攻下,基本就没几家能挺住。

起初原主是窃喜的,没谁不想看到剥削自己的老爷被乱刀砍死,可没过多久,原主和似如原主的中立百姓就笑不出来了。

黄巾三十六方,随便一方都成千上万,而人是要吃饭的。

从中上层搜刮来的粮食,并不足以完全抵上这个缺口。

并且黄巾虽猛却缺乏军事素养,很多时候,打仗都是靠杂兵的人命去填,几场硬仗下来杂兵就不够用了…又该如何?

新的强权又盯上旧的羔羊,即便他们就出自这里。

粮食被抢光,甚至连粮种都被抢去,为避免被直接抓走充当攻城消耗品,东汉的李曦随波逐流,举家随本地百姓一同往幽州逃去。

此处已临近代郡边界,流民到处都是,有的成百上千乌泱泱,有的就如眼下这般几十人为伍。也谈不上什么同乡不同乡,反正哪的人都有,命途都一样的多舛。

身旁这少年张阿狗,便是原主在流离路上结识的孤儿。原主心肠好,曾分了半块饼给快要饿死的阿狗,对方也记恩,刚冒着身死的凶险,到底是出来助阵了。

“阿狗,来…”

望着前方有些局促不安的少年,李曦露出微笑。

他大步上前,变戏法般从怀中摸出两块肉干来,自己啃食着一块,另一块则直接塞入阿狗手中。

“好小子!唔…从今往后跟哥混,保你吃香喝辣!”

大口啃咬着自己的那块肉干,李曦是真饿了。饥饿是最好的调料果真不假,手上这块风干肉仅有一点淡淡的咸味,其实还有些腥涩,但眼下他只感到美味。

“李大哥,这,这是……”

看着手中沉甸甸的风干肉,阿狗顿时双眼圆睁。

少年不禁舔了舔嘴唇,却终还是强迫自己移开了视线。

就见他吞咽了口唾沫,咬牙道:“这肉太贵重!我也,也没帮上什么忙,贼人都是大哥你自己解决的!我不能拿,真不能…”

“诶,给你你就拿着!”轻拍少年肩膀,李曦故作皱眉。

“不拿李哥的肉,是不愿跟李哥混?还是看不起李哥?”

“啊,没没没!我发誓,我真的没这个意思…”

“那就把它吃了!”

“额,这,好,好吧…”在李曦的注视下,腹中早已饿得火辣的张阿狗稍作迟疑,还是掰开肉干,撕扯了一小块喂入嘴中。

小口小口的细细咀嚼,品尝着那股淡淡的咸味,少年很快便露出幸福的笑容。

平日他就挖些野菜和草根度日,连半张饼一碗饭都是奢望,又何曾品尝过肉的滋味?

简易加工的粗制肉干对他而言,就已是无上的美食!

泪水莫名涌出,混合着雨水顷刻就模糊了视线。阿狗忽然小心翼翼的将肉干包裹入怀中,用破衣迅速包叠了好几层后,便在李曦错愕的目光下重重跪地,继而叩首!

“从今往后,阿狗的命就是李大哥的!哪怕再凶险也任凭驱使!若有二心,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李曦怔了怔,立刻便将跪向自己的少年强行扶起。

也就在此刻,他发现视野底部又陡然增添了一个部队图标!

随李曦望去,部队图标顿时扩展开来。与交易栏相仿,部队栏也呈左右两面,右边是属于李曦的,左边则是可以操作的。

此刻李曦这显示着(1/20),在人数限制的标注下边,只有他自己一人,而待选框里则有一个少年张阿狗…

一时大喜过望,李曦立马将张阿狗拉进自己的队伍。

骑砍没有肢解,也没有叛变这个机制,只要能拉进部队,基本就是死忠,不发军饷都只是扣士气。除非没饭吃连军粮都消耗完了,但就是到这个地步,部队框里的部下也最多只是逃离,绝不会叛变背刺…

好啊!这拉进来,就是绝对忠诚的自己人了!

“不说这些,好好干,有我一口肉就有你一口汤喝的。”

关闭栏目,李曦拍了拍阿狗的肩膀,旋即开始拾捡战利品。

其实也没什么好捡的,就是取来蓑帽、布衣、草鞋,为自己和新收的小弟换上。

至于土路两旁那群流民,他们早爬起来了。也是直勾勾的盯着李曦两人吃肉捡装备,基本都是满脸艳羡,馋得不断吞咽口水。

不过既是畏惧李曦凶猛,又惭愧自己刚才毫无作为,众流民仅是隔着老远观望,没敢上来搭话。

李曦一眼望去,人群还会敬畏的低垂下脑袋。

至于李曦,自然也没有找这些人麻烦的意思。

这帮流民固有可恨之处,但又何尝不是可怜之人?行凶的不是他们,他们仅是对自己与团体的悲惨境遇不做反抗,最多说可悲,但真没有罪。话说若非自己有神奇之处,这伙人哪怕全豁出去,最终就算战胜贼兵,起码也要死个十几人。

如此惨痛的代价,还真未必比被抓去当杂兵好多少。

无需苛责,当然,也无需帮助。李曦现在没有施展仁德的能力,也不太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