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抱歉,我不想加入堂口

周仙民坐上了邱立的马车,颠簸在洛圣都市区的泥淖中。

“你功夫这么好,哪里学的?刚才看你给那个人针灸,你是郎中?听你口音是北佬,但你还会英文?你这么强的吗!”邱立一连问了好几个问题,表情单纯得像个青春期男孩。周仙民不知该先回答哪个问题,索性沉默不言。

“我是华商公所的,这里才是洛圣都唯一合法的劳务工会。”邱立像是自言自语,“他们都是堂口,砍人的帮派,不是合法生意人。我介绍你去钢铁厂工作吧,看你身体这么好,一定很赚的!每周4美金,你存到钱后记得给我50美金就好,否则拿不到华商公所开具的无负债证明哦!没有这个证明,不能坐船回老家的。”

“那我现在去钢铁厂吗?”

邱立摘下帽子,把粗粗的长辫盘在头顶,再用礼帽盖住。留住辫子是华人最后的信仰,而藏起辫子是对洋人的妥协。周仙民刚到美利坚,还不懂这些。

“先带你去找个地方住下来。公寓就不推荐你去了,那里都是堂口的势力范围。唐人街有家旅店,里面住的都是和你一样的北佬。老板人很好哦,旅店里以前也有个坐堂郎中,可惜前几个月牵扯到堂口纷争被人砍死喽!”

他的口音带着浓重的粤语腔调,叽叽喳喳讲述着唐人街往事。

一路听下来,周仙民只觉得唐人街这地方是人间炼狱,一不小心就会命丧于此。

“唐人街这么恐怖?”

邱立瞪大眼睛,笑着回应:“恐怖才有钱赚嘛!不然我们背井离乡到美利坚做什么,真的给他们做贡献,帮他们建设家园?噢哟,到旅店了!”

马车哐当一声停了下来,周仙民佝偻着才能勉强跳下车。

巨大的唐人街牌楼矗立眼前。

“从这里开始,里面就是唐人街了。”

牌楼旁边有个门脸不大的二层红砖楼,有明显的美利坚式风格,但房子内部的装潢却是一派华人气息。门口有块木匾,用颜楷写着:四海旅店。

店主叫林莫白,四十出头、中等身材,待人接物和和气气,就是瘸了一条腿。

邱立走后,他对周仙民说:“华人在美利坚地位低,我们北方人的地位更低。记住,唐人街的人都不可信。”

……

周仙民从洗浴间出来,踏在老旧的地板上发出吱吱响声。

几个穿着西装,正围在柜台边的壮汉循着声音,露出了凶恶的面目。

“是他吗?”

“是他。”

回话的人,刚刚就出现在码头招工的队伍里,周仙民对他的模样有些印象。

“和我们走一趟。”

语气像是命令。

仅凭粗粝的外表和凶狠的目光,周仙民就能猜出这些人堂口成员的身份。来时听邱立讲过唐人街帮派的事迹,俨然是欺压同胞的黑恶组织。

他讨厌这样的人,想拒绝。

但自己初来乍到,好不容易找到栖身之所。要是得罪了帮派,害得林莫白的旅店也受到影响,不但丢了住处,还会给别人带来麻烦。

出门在外讲个义字,不要牵连无辜的人。

“走吧。”

……

洛圣都唐人街,横竖不过几条街的距离,却林立诸多灰色产业。

从旅店走出没几步,一家没有挂招牌的小店里飘来阵阵异香。这味道他从没闻过,但一瞥之间看见面如枯槁却满脸享受的男人从门里走出。

他大概猜到,这是个烟馆。

再往前走,是一栋二层小楼。夜色初临,暧昧的霓虹灯后闪过衣着清凉的倩影。

唐人街上的支柱产业不过如此了。

不过几分钟的路程,西装壮汉把周仙民领到一家名为“回春”的酒吧。

“你进去吧,有人在等你。”

壮汉拉开门,不容他做出任何质疑,另一人就将他推了进去。

酒吧内部装潢寒酸到了残破的地步,木质吧台残缺,地上的砖面坑洼,通向二层的楼梯扶手也只剩下几根朽木。屋里挤满了人,着装出奇的一致,都身穿黑色西装,白色衬衣领口系着红色领带。这些人的眼神也同样警惕,或者说是充满恶意。

最深处的酒桌上,摆了一盏点燃的煤气灯。一个头戴瓜皮帽,身穿暗花对襟短褂的老者坐在桌前,正细细打量刚进门的周仙民。

老人眼角堆满褶皱,眼神凌厉却不冷傲。他甚至面带鼓舞地向周仙民开口道:“小伙子,欢迎来到唐人街。”

这场景很像电影里的情节,初入江湖的少年人误打误撞进了帮派的地盘,照理说应该客客气气和各位大佬打声招呼,寻求一方庇护。

可周仙民压根不想进入江湖。

见他不答话,老者换了副面孔继续说道:“下船以后没人告诉你,到了唐人街要先拜码头吗?”

周仙民仍不答话。

他已经在心里盘算着,万一动起手来自己有多少胜算。

面前这些帮派明摆着刁难他,或许和码头的那场比武有关,又或者,这就是唐人街的生存之道。

“介绍一下,我叫李广仁,我的堂口叫回春堂。”

回春堂,听名字很像个医馆。

“听说你的身手不错,加入回春堂吧。”李广仁微笑着说道。

“邱立给我找了份钢铁厂的工作。”

“钢铁厂不过每周四五美金的收入,可惜你的好身手了。”

“我来美利坚,只想踏踏实实生活,赚些钱,不想加入帮派。”

“年轻人,说话之前要想清楚。”李广仁摆摆手,站在吧台边的年轻会意,给周仙民拿了杯酒。“喝杯酒,慢慢想,不着急。”

周仙民听得出这是威胁。

他没有和帮派打交道的经验,但也没人能强迫他做不喜欢的事。

杯中琥珀色的酒液被他一饮而尽。“谢谢,我还是想做个劳工。”

他把酒杯放在吧台,在众人冷峻的目光中走向门口,却被两个年轻人拦了下来。

门外的壮汉翻起门板并在一起,把大门关死。

李广仁幽幽说道:

“不管你以前在哪,到了唐人街就要遵守唐人街的规矩。不拜码头,不入堂口,任你拳脚再厉害,打得过我们几百个人?堂口让你加入,你就要给面子。”

看着李广仁脸上的笑里藏刀,周仙民也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初到美利坚总要服个软,不然以后的日子就剩下打打杀杀了。

“大佬,其实我是个医生,我到美利坚只想过些太平日子。我医术很好,等我以后存够钱开个医馆,也叫回春堂怎么样?”说着,他去吧台上又要了杯酒,走到李广仁面前恭恭敬敬行了个礼,举杯饮尽。

“李伯,码头我拜了,希望日后高抬贵手,多多扶持。”

周仙民把头垂得很低,姿态卑微,脸上也堆着笑容。

“不错,我就说你这样的年轻人,一定懂规矩。”

“那我就不打扰各位的雅兴了,告辞了。”周仙民低着头退了几步,转身发现门口的守卫还在虎视眈眈。

“二位兄弟,借过一下。”

他刚伸出双手想要轻轻拨开守卫,却被两人重重推开,踉跄了几步。

楼上传来吱吱嘎嘎的木板摇曳声。

一个身形庞大如蛮牛,肥厚脂肪包裹着结实肌肉的力士走下楼。

每走一步,楼梯便发出一声震颤,摇摆如风中细柳让人不由得心惊胆战。

李广仁一挑眉:“这是我们的红棍冯雷,曾经的武举人。你和他过过招吧,如果赢了就可以不加入堂口。”

酒吧里的回春堂成员默默把大厅的桌椅搬到四周,让出了一片空地。

周仙民看着地上斑驳的石砖,还有桌椅、吧台上木料断裂的痕迹,感慨自己的后知后觉。

原来这酒吧就是堂口的演武场。

他啧啧嘴,从船上下来就没消停过,没完没了地打架。

洛圣都这鬼地方到是什么人间炼狱啊!

大门被封死,冯雷也走到自己近前,以掌撑拳行了江湖礼。

堂口的打手们拎起十几盏煤气灯,酒吧仿若变成了灯火通明的擂台。

无处可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