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迷失唐人街

夜晚的唐人街,是洛圣都市区里最热闹的地方。

华人最懂享乐,妓馆堂而皇之矗立在街边,透过二楼窗户,可以轻而易举看清屋子里薄纱披肩的少女胴体。从工厂赚到血汗钱的华工,会在每个发薪日的晚上敲开少女的房门,享用过美味之后再去隔壁的烟馆里消遣一番。

这些灰色生意是华人堂口的经济支柱,为了这个稳定的饭碗,远渡重洋的华人擅长在满是乡音的唐人街上,与同胞刀兵相向。

混乱市井的背面,是真切的存在感。

烟馆隔壁的杂货店,门口从早到晚摆放着新鲜蔬菜和水果。

周仙民很想买一颗卖相极佳的苹果,让果肉在口腔汁水四溢。他刚要放下手中的苹果,摊主却堆满笑容让他拿去吃。

他摆摆手:“我没有钱。”

摊主一愣,慌张地拿出一个牛皮纸袋,挑拣苹果装进去。摊主身形瘦弱,拣苹果的手微微颤抖,不知是害怕还是病了。

杂货店名叫“李记”,周仙民并没有姓李的熟人,只当是漂泊在外的华人互相帮助。他拿了一个苹果,顺着霓虹灯的光影,穿梭在酒鬼和烟鬼之中。

他迷路了。

穿过一片灯红酒绿,街道暗淡下来,街边昏暗房间里传出骨骰哗啦啦的响声,还有不绝于耳的叫骂声。路边那些凶神恶煞的汉子,也从黑色西装换作深灰色长衫。

周仙民对赌博毫无兴趣,漫无目的走了半天,他想问问赌场门口的人,四海旅馆怎么走。

可他的身形刚显露在昏黄的灯光下,那些身穿长衫的年轻人像是猎人发现落单的病虎,一拥而上围了过来。他们个个横眉立目,口水四溅呼喊着潮汕话。

“滚啊!”

“找死啊!”

“噗娘母!”

“……”

恍然之间以为这些人要抢苹果,周仙民抬起手连连后退。当看清这些人的衣着,虽然听不懂骂了些什么,但从他们自信的气势里依稀能猜出:这里面好像有谁妈的事。

他轻轻挡住了众人的推搡,退到开阔地。

“我就拿了个苹果,不至于骂这么脏吧!”

一个身材矮小,长衫鼓鼓囊囊,好像腰间塞了东西的年轻男人冲了过来,梗着脖子恶狠狠地盯着周仙民。他指了指周仙民头上的帽子:“滚回去。”

周仙民不明所以,摘下帽子扫了两眼,并没发现有什么异常。

除了帽檐有一圈青碧色的丝绒。

矮个子见周仙民没反应,怒吼一声,撩起长衫从腰间掏出一把斧头,摇晃着逼近。

“哎哎哎,有话好好说,我今天都打了两场架了,不能让我休息一下吗!”周仙民又往后退了几步。

“噗娘母!”

众人一拥而上,或赤手空拳,或手持刀斧,奔着周仙民而来。利刃划破空气,泛出一股肃杀之气。

周仙民向后纵跃,转身后摆腿直击一人下巴。

又一人反握匕首而至,跳跃至半空中被周仙民侧踢迎击,飞出三米远。

身材矮小手拿斧头的青年怒吼一声给自己壮胆,挥动着手斧冲击,可惜没跑几步,脸就撞上了周仙民正蹬出的鞋底。

三人只在一瞬之间被击倒,坐在地上发蒙。

“你们他妈有病啊!打打打就知道打!”周仙民啃了一大口苹果,“一下船先和洋人打了一架,刚才又被抓进堂口比武,怎么走在大街上还得打啊!”

他越说越气,把手里所剩无几的苹果核砸在矮个子脸上。

“你们是谁?想干什么?”

“这是武胜堂的地方,回春堂不能来,你不知道吗?”

街角走出几个同样身穿灰色长衫的壮汉,边靠近边说。

回春堂?

周仙民看着这些人头上的瓜皮帽,又摘下自己头上那顶帽子,似有所悟。

“老东西摆了我一道。”

他回忆起,回春堂成员的帽子上,都有一道青碧色的丝绒。

想来,这就是堂口的标志。

“我不是回春堂的。”周仙民扔下帽子摊开手,“有点误会,抱歉。”

如果道歉有用,还要堂口做什么。

武胜堂的打手从腰间取出武器,迈着大步靠近周仙民。

在海上漂了两个月,吃不好睡不好,下船之后才囫囵吞下一碗面,吃了半个苹果。体力消耗太大,一阵疲惫感猛地袭来。

“我现在走,别动手。”他伸出双手放在胸前,想以示弱的姿态脱身。

但这些打手全然不理,咆哮着举起武器冲杀过来。

“唉——”

周仙民长叹一声,好像唐人街除了拳头之外,没有其他道理可讲。

他轻甩双手,已经做好了开战的准备。

就在他即将出手的一瞬间,远处昏暗的赌场外传来人声。

“住手!”

打手们像是听到指令,连忙站住脚,转身望向那个声音。

戴着眼镜,书生模样的瘦高青年被手下簇拥着,来到周仙民面前。他细细打量着,目光一闪:“你是今天码头上比武的北佬吧?加入回春堂了?”

“我不是回春堂的,这帽子只是顺手戴上而已。”

书生眉眼清秀,细长眼眸清冷摄人。他上下审度周仙民的打扮,许久才开口:

“既然没加入回春堂,要不要来我这里做工?你的身手我见过,我愿意保举你做红棍。”他伸手指点四周的店铺,“这些都是我们武胜堂的场子,回春堂怎么和我们比,你应该看得清清楚楚。”

又是帮派的招募。

周仙民依然老法子。

“我只想做个普通劳工赚点钱,没本事打打杀杀过日子。希望大佬高抬贵手。”

话音刚落,书生鼻腔里哼出一声,甩手便走。

“不做就不做,以后这地方少来。”

走不多远,手下人追上去询问:“军师,为什么放他走?”

“能戴着回春堂的帽子,很明显已经去过回春堂了。李广仁招募不来的人,你们几个够他打?”

“还有,李广仁那老东西把帽子给他,明摆着让我们借刀杀人。你们有这么好心,替他做事?”

……

唐人街方圆不过几公里

周仙民在外晃荡足有一个小时,才认清几条主干道,一路询问回到了四海旅店。

老板林莫白见他回来,长舒一口气。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真怕你被他们揍一顿。”

旅店大厅的圆餐桌上摆了一只铜火锅,烧红的木炭滋啦作响,煮沸了锅中的清汤。这是专属于北方人的秋日浪漫,只是没有上好的羔羊肉,看着盘子里薄薄切了不少鲜红粉嫩的牛肉,周仙民胃口大开。

林莫白拖着一条瘸腿,拉着他坐在桌边。

“我们这里的规矩,来了新人都要吃一顿铜锅涮肉。”

四海旅店里住的都是北方人,饮食习惯差异不大,这种在南方人眼中过于另类的口味,让每个身处美利坚的北佬吃到动容。林莫白又拿出一瓶威士忌,以火锅为引,美酒入肠后的众人看着锅里升腾的热气,无不发出感慨:

“真想回家啊!”

周仙民问道:“日子过得这么糟心,不如赚几年就回家。”

“在这卖命给自己赚钱,回去?老佛爷一顿饭吃百十道菜,每道菜都是你肋骨上拆下来的肉。”

“那群杂种X的!”

……

洛圣都市区,远离唐人街的一片富人区,华商公所正坐落于此。

公所坐拥一栋三层小楼,一层的办公室黑了灯,楼上的会客厅却灯火通明。

邱立正站在长桌前恭敬而立,对着面前背向他的老人汇报工作。

“老板,今天的船上有个身手很棒的北佬,几秒钟就把卢迪放倒了。”

那人左手轻抚梳成背头的银发,右手指间夹着一支泛着油润光泽的雪茄。

“这人叫周仙民,看起来没什么脑子,或许是一把出色的刀子。”

被邱立称作老板的老者缓缓转过身,吐出浓云般的烟雾。

“再验验成色。”

邱立摘下帽子鞠了一躬:“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