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化资源的内涵

文化资源早已在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中被广泛利用,然而由于研究视域的差异,学者对文化资源内涵的理解不尽相同,因此关于文化资源的内涵,学界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相对于其他资源来说,文化资源是一种特殊的资源,是具有文化属性的各种资源的总和。有的学者认为,人类发展进程中所创造的一切含有文化意味的文明成果以及承载着一定文化意义的活动、物件、事件以及一些名人、名城等,都可以认为是某种形式的文化资源。有的学者指出,文化资源是人类所创造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遗产的总和,它对人类社会的意义,就像生物多样性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一样重要。

第二种观点认为,文化资源是一个与价值相关的概念,文化资源的价值包括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等。有的学者从资源角度分析,强调了文化资源的经济利用价值,也就是说,文化资源作为经济的生产要素,可以被加以利用,生产出满足人类需求的文化产品或文化服务。有的学者从文化角度分析,认为文化资源能够被作为生产要素,是因为人们对其文化价值的追求。

第三种观点认为,文化资源的根本属性就是其文化价值属性,而文化价值是由人类精神劳动创造并通过一定时间积累起来的。不论是人类历史中遗留的文化遗产,还是现代的文化资源都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文化价值的传承、积累和再创造。

综合上述三种观点,我们可以将文化资源的内涵界定为:文化资源是人类发展进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资源和精神资源的总和,其具有一定的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并且能够作为生产要素投入到生产活动中,生产出满足人类需求的文化产品或文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