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康霖读书笔记(续集)
- 缪明杨主编
- 3780字
- 2024-12-10 09:11:26
九 读《资本论》第三卷第二十五章笔记
编者导读:这一章的内容是马克思揭示商品流通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从而对信用、对银行券的流通、对汇票的信任、对货币流通膨胀等方面的影响。马克思揭示的弊端有:一家公司与另一家公司勾结,发出商品,开出汇票,由银行背书、贴现,骗取银行垫支;这种“空头汇票”导致汇票过度膨胀,产生虚假购买力;银行之间开出汇票不以商品交易为条件,等于过度地发展货币;“空头汇票”还涉及利益分配,因为它有利息;利息率的变动决定于法律和传统。
一个经营工业品的商人在曼彻斯特购买商品,并且通过伦敦的一家可靠的公司把商品运走;当伦敦的这家公司证明一切都已按照合同办妥时,这个商人就凭这批运往印度、中国或其他地方的货物,向伦敦的这家公司开出一张以六个月为期的汇票;然后银行界参加进来,替他把这张汇票贴现。所以当他必须对这些商品进行支付的时候,他已经通过汇票贴现而拥有货币了。
这说明出口商与另一家公司勾结起来,制造“空头汇票”。照理,应当是出口商把货物卖给别个国家进口商以后向别个国家进口商开出汇票。可是,现在货物并没有卖出去而只是运出去了,就开出了汇票。向谁开呢?向发出商品的公司开。这等于是帮我发货的人就是买了我的商品。开出汇票以后,由发货人背书(即承诺)然后向银行贴现,这是骗取银行垫支。(卖方借贷)
由于汇票期长(通常为六个月),银行向发运人收款时,出口商货物已运到别国出口了,进口商人已付款给出口商人,这时即由出口商去归还银行的贴现。
在第二十五章里,马克思大量地引用了一些资产阶级银行家关于经济学的著作和通信,目的是想用他们的话,用实际资料来说明一些观点。
马克思引用威里瑟姆约克的银行家《关于通货问题的通信》,是想说明:①汇票是通货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数量比流通中的银行券真实货币的总的数量还要大。但是汇票要以银行券和金为基础(马克思借用他的话,把汇票比喻成“上层建筑”),因为汇票会产生贴现,银行券会要求兑现。如果这个基础变得过分窄小,汇票这个上层建筑的坚固性就会处于危险境地,也就是说如不能满足贴现的要求,不能满足兑现的要求,就要影响汇票流通和银行券流通。②会产生汇票过度膨胀。汇票的产生本来应以实际的买卖为条件,但有人不以实际的买卖为条件,而是人为地制造空头汇票,这样就会制造虚拟资本。如“人们在它流通的汇票到期以前又开出另一些代替它的汇票”。汇票是代替货币的凭证,汇票流通就是代替货币流通,以实际的买卖为条件开出的汇票是有货物保证的,即出卖货物以后债权人开出汇票,可以凭此作为货币去卖,如汇票贴现即提前得到了货币,卖者也就凭贴现得到了货币去买货物。但空头汇票不一样。空头汇票是当事人双方勾结,我发出一些汇票,你承兑,然后拿到银行去贴现,这实际上是甲以乙作为保证还款的人向银行骗取借款,这样就虚拟了社会购买力(真实地讲,贸易是出售产品后形成的,是交换价值的转化)。向银行骗取的钱可以作为资本,不过这是虚拟资本。
马克思引用詹惠博赞克特在《硬币、纸币和信用货币》的话说明,银行每天需要用来作为支付的货币,可以大大小于总的需求支付的额度,因为通过转移汇票和存款可以代替货币的职能。
汇票的转移要背书(即付款人承认支付)。背书一次转移所有权一次。
信用是什么?信用是一种信任。一个人把一家的资本委托给别人到期后偿还,就是借用。委托又称贷放(借给你),有货币贷放有商品贷放,货币贷放包括银行券、现金支取凭证。
马克思引用沙科凯兰的话说明,借和贷是不断交替发生的。甲借给乙,乙借给丙,丙借给甲,这种互相供货的增加和发展,构成信用的发展,而互相借贷的增加和发展正是商品经营业发展的结果。
马克思分析了信用制度发展的另一方面即货币经营业的发展,货币经营业者把货币集中在他的手中,然后进行货币的借入和贷出。
货币经营业是货币资本的实际贷出者和借入者之间的中介人。
马克思讲银行对银行也可以开出汇票。
顾客向银行贴现,银行开出汇票给顾客,顾客凭此向另一家银行贴现,这种做法对银行来说等于取得了造币的特权。
银行向银行开出汇票,不是以商品交易为条件的,它这样做等于过度地制造货币。
马克思引用詹威吉尔巴特《银行业的历史和原理》说明:银行资本是由什么组成的?投资(银行资本家的投资)加上借入资本。借入银行资本有三条途径:①接受存款,②发行本行的银行券,③开出汇票。银行运用资本的方法贷款吸取利息,提供支付凭据到期收回并取得利息,代收货款。不发行银行券的银行家怎样建立自己的资本?汇票贴现,借助贴现来增加自己的存款。你向我贴现,你的贴现以一笔钱存在我这里。用转账的办法节约流通手段,这样腾出来的货币再用来贴现。汇票的到期与银行券的流回不完全一致。
马克思引用吉尔马特的话说:因为发行本行券的银行总是用这种银行券来支付,所以他们的贴现业务好像完全是用这个办法制造出来的资本进行的。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一个银行家用本行的银行券来兑付一切他所贴现的汇票,然而他所有汇票的9/10仍然可能代表实际资本。因为,他自己虽然只用本行的纸币来兑付这种汇票,但这种纸币不必在流通中停留到汇票到期的时候。汇票也许要三个月才到期,而银行券可能三天内就流回来了。
银行券是要兑现的,要兑现就必须有实际资本,所以贴现并不能制造出资本来。
在这里,银行券与纸币并提,说明银行券也是一种纸币。
存款是一项正常的业务。以商品来担保而贷给资本和汇票贴现形式借给资本所起的作用相同。后者出售,但未得现金,只得汇票。一定量的货币通过一系列的转移,可以成倍地增长为一个绝对无法确立的存款兑现。这个存款兑现是各银行存款的发展源,不是余额。存款额可能超过实际流通货币的若干倍。
同一个一定数量的货币,可以从一个人手里转移到另一个人手里,从一家银行转移到另一家银行,抵消任何一个可以想象的存款。
恩格斯说,用未售的商品担保得到贷款越是容易,这样的贷款就越是增加,仅仅是为了获得贷款而制造商品或把制成的商品投到远方市场去的尝试,也就越是增加。恩格斯指出,这是一种欺诈,后果又会如何呢?
他用1845—1847年英国商业史的数据说明,结果就必然造成市场商品大量过剩和经济崩溃。支付手段缺乏,利息升高,国债券和股票贬值。
这一过程可简述如下:B向C买东西,C是B的债权人。事情具体经过是:1846年,农业歉收,需要大量进口粮食。进口要外汇。英国出口的工业品,主要是采取委托销售的制度,即英国出口商委托在印度的商行销售而不是直接卖给外国进口商,因而外汇短缺。外汇短缺又要进口粮食,只有动用库存的现金,动用了库存现金,发行银行券的准备减少。按照当时英国银行的立法,就要减少流通中的银行券,减少流通中的银行券后,支付手段不足使支付陷于停滞,从而影响生产流通。这迫使英国政府于1847年10月25日宣布暂停执行银行法。
利息率是一定时期内的利息量和贷出的借贷资本量的比例。
一般利息率,是一定时期内货币市场上存在的一个固定的、既定的、一般的利息率。它从一般的定义上来说明利息率,如说年利为四厘,整个货币资本市场上的年利都是四厘。不像商品市场上,同一商品,这个企业以二元出售,那个企业以二元一角出售,另一企业以一元九角出售。这说明同样多货币被贷出,总是取得同样的利息,它说明利息是一个确定的量。
马克思说,利息率总是表现为一般利息率。这里所说的利息率既包括市场利息率,也包括平均利息率。全句的意思是说,市场利息率是一个确定的量,平均利息率也是一个确定的量。
平均利息率为什么是一个相对固定的明确的量呢?一般利润率是相对不变的,所以受一般利润率的影响,平均利息率是不变的。利息率对利润率的关系,同商品市场上价格与价值的关系相类似,利息率随利润率变动。
市场利息率是指一定时期内,金融市场上由借贷资本的供求状况直接决定的利息率。说由借贷资本的供求状况直接决定,意思是说没有中间环节。
市场利息率是一个固定的已知的量,但又是不断变动的。在货币市场上,货币资本作为一种商品具有一般的使用价值,它能满足各个特殊部门的需要,能与不同的部门,例如供给这种商品的货币资本家、需求这种商品的整个资本家阶级发生关系,所以借贷资本是整个资本家阶级共有的资本。因此在货币市场上,借贷资本作为一个总额与资本相对立,就只表现为货币资本家和需要这种商品的资本家之间的对立,也就是说不存在货币资本家之间的竞争。由于货币市场上只有这两者对立,因此如果利息率变动,则对所有借款人来说都发生变动,所以在他们面前总是表现为一个固定的量。
平均利息率是较长时期内,根据不断变动的市场利息率而计算出来的一个平均利息率,它在这个长期时期内,是固定的一般的。平均利息率是由市场利息率换算出来的。
中等利息率是由平均利息率和习惯、法律传统决定的利息率。在通常的情况下,平均利息率往往也是中等利息率,但它们之间又有不同。平均利息率是一个抽象的量,是一个平均数。中等利息率不只是一个平均数,还会是现实的量,如在许多法律诉讼中,当需要计算利息时,就必须把中等利息率作为合法的利息率。当它作为一个现实的量存在时,还要受习惯和法律传统行业的影响。
“自然”利息率,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认为,是指在货币平均分布的条件下,由现在的货币缺乏情况所自然决定的利率,即货币供求平衡时所形成的利息率。其目的在于说明市场利息率以自然利息率为中心上下浮动,和商品的市场价格围绕着商品的价值上下浮动一样。
(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