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分别
- 血炼巅峰,你真在符文之地修真?
- 御剑探花郎
- 2660字
- 2025-01-05 21:49:10
精纯气息仿若有生命一般,不肯坐以待毙,瞬间化作一把尖锥,朝着灵气包围圈薄弱之处冲去。
吴求索岂会给它这个机会?
急忙调转灵气“加固防线”,同时稳步收缩包围圈。
因他只试探性抿了一小口血,这股精纯气息虽然蛮横,但数量太少、势单力薄。
与吴求索体内灵气相比,如同小丘面对高山,蝼蚁面对巨象。
在绝对的数量面前,精纯气息的一切挣扎,都是徒劳,无法改变其被吞噬的命运。
包围圈逐渐收紧成牢不可破的圆环,将精纯气息彻底困住。
又进一步压缩成一个极小斑点,彻底抹除了精纯气息的所有踪迹。
反复呼吸数次,吴求索体内的汹涌终于重新归于平静。
他能清晰地感知到,自身的灵气浓度,已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倪剑鬼的灵气,已被他完全驯服同化,成为他体内灵气的一部分。
心念一动,吴求索光华闪动的双眸之中,有些压抑不住的兴奋。
看来,其他修士的血液,也和寻常人血一样,也能用来滋补自身,且效力更佳。
只不过因为其血液中含有灵气,需要先经过吞噬和同化,方能纳为己用。
明确了这一点后,吴求索又马不停蹄的,开始了新一轮的修炼。
为保证自身灵气充盈,且每次都能在灵气数量上对倪剑鬼的灵气形成压制。
吴求索每次都只喝下一小口血液,待到彻底炼化后,方才再饮下一口。
不出两日,便将倪剑鬼的血液尽数炼化。
直接吸纳其他修士的灵气化为己用,此等修炼方法,足以称得上是十分无赖,且提升幅度亦是极大。
这两天里,吴求索体内的灵气浓度,又提升了两成,达到了遭受诅咒前的十分之八。
随之而来的,是身体能力的一些新的异变。
他的肌肉骨骼,像是在被钢铁浇筑过一般,一天变得比一天坚硬。
拿小木锤轻敲指骨,竟会发出清脆的“铛、铛”声响,如同在敲击钢板。
与此同时,吴求索的体重,也正以惊人的速度攀升着。
受伤之前,他不过一百一十多斤。
眨眼间,便已增长至如今的一百三十多斤。
然而他的身材并未因此发福。
仅仅是苍白的脸色变得红润,凹陷的脸颊变得光滑饱满,展露出少年独有的俊朗气质。
体重剧增,身材却无变化,身体比之前更加结实。
这说明,肌肉与骨骼在体内进行了浓缩。
吴求索在受伤昏睡期间,曾三次大量地饮用人血。
加上后来饮用倪剑鬼的血液修炼,再加上平日里时不时地浅尝两口。
他所摄入的人血,总数竟达到了惊人的二十斤之多。
这重量,与体重增加的部分刚好相符。
明白这些之后,吴求索做出了一个情理之中的推断。
在自己受伤昏睡之时,体内各部分破损严重,皆需吸收血液滋养恢复。
恰逢此时,自己又在无意识之中饮用了大量血液。
于是身体的各个部分,开始疯狂地吸收这些血液。
在进行自我治疗的同时,无形中锻造了筋骨,使得身体素质得到了质的飞跃。
摩挲着宛若新生的皮肉骨骼,吴求索有些惊愕地喃喃自语。
如此看来,在恢复伤势的日子里,他的实力,竟也一直在变强。
身体强度的惊人飞跃,灵气浓度的不断提升,让吴求索萌生了一个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念头。
凝结灵晶!成为真正的武者!
以自身灵气为引,吸引天地间游荡的灵气入体,将灵气与生命精魄融合,最终凝结出灵晶。
有了灵晶,便有了充足的灵气,方可施展真正的武道。
吴求索现在习得的这些招数,诸如舞巅指、碎石裂骨手,并不是武道,只能算是武技。
武道与武技虽仅一字之差,可威力却是天差地别。
正因为武道威力太过强大,所以对灵气的消耗、身体的负荷亦是极大。
唯有成功凝练出灵晶的武者,才有资格修炼武道。
通常而言,修士的灵性阶位越高、灵气越精纯,凝结灵晶的成功率便越大。
遭受诅咒之前,吴求索的灵性为最高阶十阶。
那时他年仅十岁,便已一只脚踏入了武者门槛。
时至今日,他的灵性与灵气正在逐步恢复。
估计不久之后,就能恢复到诅咒前的水平。
到那时,便是凝结灵晶的最佳时机。
深思熟虑之后,吴求索决定先在码头停留些时日。
待灵性、灵气完全恢复至原先水平后,再回加蓝岛,专心凝结灵晶。
漂泊在外的游子,出人头地之后衣锦还乡,此乃人之常情。
与家乡阔别两年的他,实在太想回去看看了。
以至于到了魂牵梦绕、难以安心的地步。
当得到吴求索过些日子就要离开的消息后,察克眼中的光芒,顿时黯淡了几分。
谁不知道,吴求索如今是码头上最有权势之人。
一言九鼎,说一不二!
大树底下好乘凉。
察克跟着吴求索,牢牢掌管了济生堂不说,还仗着吴求索的余威,俨然成了码头上的二号人物。
任谁见了,都得恭恭敬敬地尊称一声:“察爷!”
如今这棵大树要走,察克顿时如丧考妣,当场就抱住吴求索的大腿,哭了起来。
“小爷啊小爷,您走了我可怎么办啊?”
察克也不管是真哭还是假哭,鼻涕一把泪一把的,模样甚是凄凉哀伤。
吴求索十分嫌弃地撇了撇嘴,连忙把腿抽了出来。
男男授受不亲,况且察克还是个五十多岁的老瘪黄瓜,传出去影响多不好。
“我走之后,你就继续当你的医馆老板。记住,要做个救死扶伤的好医生。还有,别老用放血疗法和截肢疗法,那玩意儿不是人受得了的。”
察克抹着眼泪,喉咙哽咽地哀求道:“小爷,要不您别走了?我给您当一辈子牛马。”
“行了行了,别聒噪了。我如果有空,会回来看看的。”
刚从察克的胡搅蛮缠中脱出身来,吴求索还没喘两口气,又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沈兰。
今日她打扮得极为漂亮。
略施粉黛,淡雅的妆容,恰到好处地凸显出她那充满灵气的五官。
纤纤细腰,盈盈一握,令人不禁心生将其揽入怀中的冲动。
一袭白色长裙,裙摆随风轻舞,宛如一朵盛开的白莲。
这般模样,就连一向沉稳的吴求索,也不禁有些动容。
好家伙,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小妮子如此漂亮?
沈兰此番前来,是想送他一件礼物。
一个她亲手编制的贝壳手环。
吴求索欣然收下,当即戴在手上。
听说对方这几天就要走,沈兰总感觉心里缺了一块儿什么,心里有些话想说,但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沈兰明白,自己和吴求索之间的距离,正在无形中渐行渐远。
很多事,不是她一厢情愿,就能有结果的。
她能做的,只是默默祝福着吴求索,飞得更高更远罢了。
残阳如血,洒在宽阔的甲板之上,将一切都染成了橙红色,像是在预示着一场充满悲怆的离别。
“你还会回来吗?”
沈兰目光紧紧锁定在吴求索身上,眼中有不舍、有无奈,更多地则是深深的眷恋。
吴求索亦是有些惆怅地望着海面,半晌,才略有失神地淡淡道。
“会回来的。”
晚阳下,托比厄斯和格雷福斯仰在躺椅上,吹着海风,也望向甲板上的沈兰与吴求索。
格雷福斯吞云吐雾,有些沮丧地摇摇头道:“托子,你说我什么时候也能像他一样,有这么好看的女孩儿关心在乎呢?”
“瞧你这副邋里邋遢的德行,这辈子恐怕是没有希望了!”
托比厄斯用帽檐遮住脸颊,摆出副认真模样,不假思索地说道。
“……”
格雷福斯破了大防,当即从躺椅上跳了起来,要拿烟头来烫托比厄斯。
二人嬉戏打闹的声音,与晚霞一起,随着海风散落到天上,直至很远很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