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内自贸区的相关研究

国内自贸区研究文献比较多,研究视角虽然不尽相同,但从大的方面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自贸区建设发展研究。王轶南、韩爽(2017)分析了我国自贸区发展的战略布局,并通过借鉴美国、韩国和巴西等国自贸区建设的先进经验,提出了我国自贸区发展的升级路径选择;杜国臣等(2020)分析了我国18个自贸区各自的核心特色和优势、进一步发展面临的主要障碍,提出了未来在服务贸易、金融改革、数字贸易、投资安全等领域进一步改革和创新的方向和路径;黄建忠、吴瑕(2020)以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为例提出了差异化试验条件下自贸区产业升级的路径与对策;夏海霞(2022)提出以世界自由区组织繁荣指数框架建设中国自贸区的方案,包括知识基础、安全区域、技术准备、创业环境、中小企业发展、创新投入、环境友好、工作场所、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指标;王冠凤(2014)基于平台经济视角提出了贸易便利化下上海自贸区跨境电子平台建设策略;马莉莉、王喆(2022)分析了数字化浪潮下自贸区数字化转型的必要性和障碍,并提出了建设数字自贸区的路径和政策建议。

第二,自贸区的影响研究。自贸区相关的大量文献是关于自贸区的设立对区域经济、经济结构、增长质量等方面影响的研究。自贸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增长的机制包括资源配置、创新驱动、直接投资和技术溢出,并且自贸区通过贸易便利化可以对贸易结构、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起到推动作用,由于外部环境和内部结构的改善,自贸区可以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赵亮,2022)。胡艺等(2022)通过中国的地市级面板数据考察了内陆自贸区的经济效应。研究结果表明,内陆自贸区的设立既有辐射效应,也有虹吸效应,但整体辐射效应大于虹吸效应。辐射效应主要体现在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和专利申请量方面,虹吸效应主要体现在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孙海波、陈健生(2021)运用合成控制法实证检验了四川自贸区的设立对经济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自贸区的设立明显带动了四川省经济的快速增长,并且自贸区的制度创新和改革促进了要素流动,激发了企业的经营活力,改善了营商环境,推动了对外开放的高质量发展。邱冬阳等(2022)基于准自然实验的实证研究发现自贸区的设立显著推动了所在地区的经济增长,但存在地区差异,沿海地区大于内陆地区,东部地区大于西部地区。王爱俭等(2020)实证检验了自贸区设立作用于经济增长的机制和路径,研究发现,自贸区的设立有力推动了区域的经济增长,但不同批次的自贸区影响效果存在显著差异,越晚效果越不明显,建议不同自贸区结合区位特色和资源禀赋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路径。王军等(2023)基于资源配置的视角分析了自贸区设立作用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机制。自贸区的市场化制度创新有利于矫正资源配置的扭曲和市场分割,从而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并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增长。

总体来说,自贸区主要通过投资效应、贸易效应和创新效应等作用于经济高质量增长(李子联、刘丹,2021)。具体来说,投资效应方面,司春晓等(2021)采用双重差分法实证分析了自贸区设立对外资的影响,回归结果显示,自贸区的设立促进了外资的流入,特别是内陆自贸区增长幅度更大,沿海地区珠三角地区比较显著。不同批次的自贸区对外资引入的影响也不尽相同,同时结果还显示,自贸区引资对相邻地区有虹吸作用。项后军、何康(2016)通过自然实验专门研究了上海自贸区设立对资本流动的影响,发现自贸区的设立有力地推动了对外投资。韩瑞栋、薄凡(2019)实证发现自贸区的设立有力地推动了资本的双向流动,特别是对外投资的发展。贸易效应方面,何勤、杨琼(2014)采用贸易引力模型对上海自贸区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行了实证研究,证实了贸易便利化水平是对进出口总额影响最大的因素。康继军、郑维伟(2021)对四川、重庆、湖北、河南和陕西五大内陆型自贸区的贸易创造效应进行了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自贸区的设立有明显的贸易创造效应,出口创造效应大于进口创造效应。创新效应方面,刘秉镰、王钺(2018)通过准自然实验专门考察了自贸区的设立对区域创新能力的影响。结果显示,自贸区的设立显著提升了区域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王亚飞、张毅(2021)采用双重差分法和广义距法证实了自贸区的设立提高了全要素生产率,且随时间的增长效应递增。更具体地说,自贸区的设立对技术进步的作用显著大于对技术效率改善的作用。

微观方面,敬莉、孙哲远(2023)采用上市公司的数据实证了自贸区设立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许江波等(2022)以上市公司为例实证分析了自贸区的设立对公司价值提升的作用机制。自贸区政策可以显著提高企业的投融资规模、改善企业的经营方式,从而带来企业价值的提升。方云龙、刘佳鑫(2021)采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数据实证检验了自贸区政策实验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结果显示,自贸区的设立显著提升了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创新机制包括自贸区的试错机制、投资和贸易便利化,创新途径包括内源创新和外源创新。

第三,自贸区制度创新研究。孙元欣(2014)和田云华等(2015)分别通过比较国内外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结合上海自贸区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提出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创新的方向;郑崇明、倪星(2022)提出了基于绩效—风险框架下上下级创新互动的四条路径和逻辑:请示授权—风险缓冲、扩大创新—高位推动、及时止损—行政干预、自主探索—默许观望;李蕊、沈坤荣(2022)分析了特惠需求与普惠视野下的自贸区知识产权制度创新的逻辑,并提出了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和执法建议;陈豪(2022)以浙江自贸区制度创新为视角分析了长三角港航一体化的央地关系制度悖论,应以“事权法治制度一体化”的方略,以“三大清单”为路径,提供有效制度供给,促进中央和地方的良性联动;郭高晶、孟溦(2018)讨论了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变,需要对传统权力结构进行重组,重塑利益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