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雪莉·杰克逊城堡内(外)的人生

乔纳森·勒瑟姆(1)

十几二十年前,我常跟人玩这样的一个小把戏;我好奇它是否依然奏效。当有人问我,我最喜欢的作家是谁时,我会说“雪莉·杰克逊”,并预计大部分人会说他们从来没听说过她。这时,我便会装模作样、洋洋得意地回答:“你读过她的作品的。”当我的谈话者表示怀疑时,我就会描述《抽彩》(2)——它依然是历史上入选文集次数最多的美国短篇小说,我打赌,肯定也是《纽约客》发表的最具争议和最受声讨的处女作——不出所料,几秒钟内我的“受害者们”就会惊讶地瞪大眼睛:他们不但读过它,而且永远都忘不了它。然后,大家夸我懂“读心术”,我便会欣然接受这种称赞,虽然这个小把戏实在是太过简单了。但我不认为它会失效。

杰克逊是美国小说界一种难以言说的存在,她的成就太重要了,所以不能把她称为文学界的幽灵,她的作品依然在出版销售中,所以谈不上“被重新发掘”,然而她就这么隐匿在众目睽睽之下。她既始终被低估,又始终被错误地归类为一个写高档恐怖小说的作家,事实上,她的作品中只有一小部分包含了超自然的元素(亨利·詹姆斯写了更多的鬼故事)。尽管她在写作生涯中始终受到评论者们的赞扬,但她从未被欢迎进入任何经典或流派;她不是任何主流批评家的心头之好。杰克逊技艺上佳,备受阅读她的作家们的激赏,但称她为一名“作家眼中的作家”却显得太自以为是了。其实,雪莉·杰克逊自发表作品以来,就是一名成功的“读者眼中的作家”。她最著名的作品——《抽彩》和《邪屋》(3)——比她本人更出名,而且已经作为永恒的艺术品融入了大众的文化记忆,它们似乎比实际要显得古老,像神话或原型一样让人产生共鸣。她的作品犹如民间传说般为人所熟知,哪怕是她相对不出名的作品:《查尔斯》(4)和《有花生的寻常一天》(5)(你读过这两个故事中的一个,虽然你不一定记得),以及她最后的一部长篇小说《我们一直住在城堡里》。

尽管杰克逊轻描淡写地间接解释过她的生活和艺术创作中的巫术元素(早期一则印在她的书勒口上的作者生平曾把她称为“一名身体力行的业余女巫”),但她的主要题材则恰恰是超自然灵异的反面。她的作品——六部完成的长篇小说和二十多篇风格强烈的短篇小说——其不可否认的永恒核心却是一种漫无边际、触手可及、来源于日常生活的邪恶,种种平凡的人类完形(6)构成了这些故事的病态背景底色:一座村庄,一户人家,一个自我。她挖掘出常态中的恶毒,记录编目从众和压抑是如何沦为精神错乱、迫害和偏执,转变成残忍、受虐和自残。像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和帕特丽夏·海史密斯一样,杰克逊的主旨是共谋和否认,以及在人与人之间奇怪流动的内疚。她的作品犹如一部此类状态的百科全书,而且能让她的读者产生一种共谋感,无论他们是否喜欢这种感觉。当然,这点在《抽彩》所引发的惊人反响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一包包谴责故事“令人作呕”“变态”和“恶毒”的仇恨邮件,无数取消订阅的要求,还有让杰克逊永远也不要去加拿大的警告。

以《抽彩》宣告了她创作的主旋律后,杰克逊在发表《抽彩》前刚刚完成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穿墙而过的路》(7)问世了——杰克逊致力挖掘内心深处让她自己感到恐惧的感觉,并从内部对它们发起探索。杰克逊的传记作者朱迪·奥本海默(8)说,在杰克逊太过短暂的人生的最后阶段,作者几乎完全沉沦在怀疑和恐惧之中,尤其是一种悲惨且不可理喻的“广场恐惧症”(9)——这有点像是对她自身角色的可怕嘲弄,无论是在实际生活里,还是在她文风轻快、埃尔马·邦贝克(10)式的畅销书《与野人同居》和《抚养恶魔》中,她都是一名家庭主妇。然而,无论杰克逊在人生的最后阶段是多么痛苦,她的作品却变得越发凝重,从《抽彩》对狡诈权威的揭示逐渐沉淀蜕变为呈现道德的暧昧、情绪的不安和自我审视。她的长篇和短篇小说变得越来越怪异和个人化,也越来越有趣,《我们一直住在城堡里》是这个转变的顶点,我认为它是杰克逊的一部杰作。

《抽彩》和《我们一直住在城堡里》互相交织的主题就是发生在新英格兰小镇里的迫害;两者中的小镇,都颇具辨识度,被认为是佛蒙特州的北本宁顿(11)。杰克逊在那里度过了她的大部分成人岁月,她是文学批评家斯坦利·埃德加·海曼(12)的妻子,斯坦利在附近的本宁顿大学教书。在很大程度上而言,杰克逊到佛蒙特州时就已经分身两人。一个人是战战兢兢的丑小鸭,成长过程中被一个对礼仪偏执的市郊母亲(13)吓坏了。这一半的杰克逊是她从一开始就才华横溢地写进短篇和长篇小说里的鲜活人物:一个羞涩的姑娘,个性难以捉摸。杰克逊的另一半是孤傲的叛逆者,她与海曼的婚姻让她不再害羞——海曼本身就是一个滔滔不绝的自负之人,典型的1950年代纽约犹太知识分子,养育四个吵闹的高需求小孩所带来的内在震撼也让她无法沉默。小镇害怕和厌恶这个雪莉·杰克逊,偶尔甚至迫害她,最后这点取决于你相信哪一个版本的故事。小镇居民对大学有种天然的排斥,作为古板狭隘乡村里的一名怪异新来者,杰克逊注定要承受大家的反犹和反智态度。乡下人的敌意帮助成就了杰克逊的艺术创作,这一过程最后产生的反作用是,后者的成功助长了前者的敌意。《抽彩》取得丑闻般轰动的成功之后,小镇上便有了一个几乎肯定是假的传说,说的是杰克逊有一天被小学生们扔石头攻击,然后她就回家写了《抽彩》的故事。(大揭秘:1980年代初我曾在北本宁顿住过几年,跟杰克逊在二十年前有过节的几个当地人依然在镇广场上闲逛,《抽彩》的传奇故事正是发生在那里。)

在《我们一直住在城堡里》一书中,杰克逊再度写到迫害,这一次她在强劲的笔力中融入了一些欢欣的情绪,把故事从客观的社会批评领域抽离出来,变成了一则个人寓言。杰克逊用了一个她从开始写作便致力完善的策略,即把她自己的方方面面投射到同一个故事里的不同人物身上,杰克逊把她自我的两半委派给了古怪“残缺”的两姐妹:姐姐康斯坦丝·布拉克伍德,过分敏感,整日担惊受怕,不能出门;妹妹玛丽凯特·布拉克伍德,则是一个任性、精力充沛且爱好恶作剧的人,她了解自然,适应四季更迭,习惯于死亡,显然是毒死布拉克伍德家族所有其他成员(除了朱利安叔叔)这桩未破罪案的元凶。

三名幸存者——康斯坦丝、玛丽凯特和虚弱却忙于起草书稿的朱利安叔叔——一起住在他们位于小镇外围的大房子里,反复重温过去的创伤,不断抵制变化,始终回避对自我的认知。康斯坦丝严格按时烧饭打扫,仪式般地纪念着已经消逝的过往家庭生活;玛丽凯特则在树林里实施她的魔法,去危机四伏的镇中心购物,在那儿与村里小孩们的恐怖嘲笑作战,小孩们把布拉克伍德家的下毒案编成一个节奏单调的校园传奇故事到处宣扬。朱利安叔叔全靠康斯坦丝的照顾,他一直在慢慢地写书稿,一部家庭历史,试图以此来理解那桩让他的小世界家破人亡的事件。朱利安有点像是小说读者们的代言人,他提出问题(“为什么砒霜没有被放在兔肉里?”),并提供对问题的推测(“我的侄女不是一个狠心的人;此外,当时她以为我也是他们中的一个,尽管我该死——我们都该死,难道不是吗?——我觉得轮不到我侄女来指出这点。”),这引发了我们对事件的好奇心,玛丽凯特,我们的叙述者,似乎特别急于忘掉这些事件。

玛丽凯特的叙事语态——不加修饰,肆无忌惮,剃刀般尖锐——是本书的成功之处,也是贯穿这个欢乐解体的小寓言的主线。虽然玛丽凯特在全书第一段就说明自己十八岁,但她感觉上年纪更小,她的语态类似于卡森·麦卡勒斯《婚礼的成员》中的弗兰琪(14),或查尔斯·波蒂斯《大地惊雷》中的玛蒂(15):一个典型的没有性经验的野丫头。不过,玛丽凯特要令人不安许多,正是因为她已经是一名成年女子了;正在她体内升华的东西不再会被青春期化解。的确,杰克逊的特点就是,书里几乎完全不会写到性,因而不用说,性的缺失却让性无处不在。

这是一个平静被打破的故事,原本布拉克伍德家剩下的三个人犹如壁缘(16)上的雕像,在大房子里过着静谧的日子。玛丽凯特把她的家庭变成了一潭死水,家庭成员就像她钉在树上的书,永远都无人阅读。堂哥查尔斯到来时,显然是为了寻找布拉克伍德家隐藏的财富(不过跟书里的其他每样东西一样,钱财像是一封失窃的信(17),就藏匿在大家的眼皮底下),他带来的一波混乱却并非完全是他自私的谋财任务所导致的。当朱利安叔叔提到他们的年龄时,他把我们引到了一种猜想的边缘:堂哥查尔斯三十二岁,康斯坦丝二十八岁。没有人——玛丽凯特尤其是不可能——会说康斯坦丝类似于艾米莉·狄金森,靠一丝不苟地操持家务、庇护残疾的叔叔和危险的妹妹来淹没她的性欲,但毫无疑问,查尔斯真正象征的是:男性原则。(朱利安叔叔显然是娘娘腔,可能还是同性恋——可以确定的是,正是因为他毫无威胁性,他才被允许在下毒案中存活下来。)

玛丽凯特娴熟于交感巫术(18),她用自然界人类存在前的原始元素来对抗自然发展规律所带来的危险:先是把泥土和树叶撒在查尔斯的床上,然后是放火——把女性的堡垒烧成灰烬,也比让它被侵犯要好。在消防员抵达大宅救火的场面(“男人们拖着消防软管,大脚踏进我们的门槛,把污秽、混乱和危险带入我们的房子”“彪形大汉们从前门闯进去”“在我们前门进进出出的黑色身影”)中挖掘出一番弗洛伊德式的潜台词是轻而易举的一件事——就像在亨利·詹姆斯的文字中挖掘弗洛伊德式的潜台词一样简单。从奥本海默写的传记中,我们了解到雪莉·杰克逊严厉反对这类诠释,亨利·詹姆斯肯定也会反对,但我们却可能应该代表他们这么做。问题不是杰克逊的叙述没有嵌入这个题材;问题在于这个题材的内嵌具有本能的诱导性和复杂性,是很多层意思中的一层,于是把这种诠释宣扬为理解如此细腻文本的关键会背离它原本丰富的模糊性。这本书里,性并不是唯一被升华的主题。另一个被升华的是伟大的美国禁忌——阶级地位:在《抽彩》里,潜在的阶级蔑视被冷静地具体化;《我们一直住在城堡里》一书中,奇怪的布拉克伍德一家意识到他们对村子的不屑一顾,也意识到他们所遭受的迫害证实了他们高贵的自我形象。

这种双重认罪是杰克逊构思的典型圈套:对她笔下的很多人物而言,沉溺于伤害之中是一种狂喜,遭受放逐、远离墨守成规的乏味群体——或家庭——不仅暗示着道德上的胜利,而且是一种波希米亚式的高人一等:我们一直住在城堡里(外),我们不想要任何其他生活方式。杰克逊,作为一位有名的母亲和一个痛苦的女儿,也把一个未解决的育儿争论像密码一般写进了她的小说里。在最危急的时刻,玛丽凯特撤退到了凉亭,想象她被谋杀的父母重新坐在家庭餐桌边,他们纵容她:“玛丽·凯瑟琳应该拥有她想要的一切,亲爱的。我们最爱的女儿,必须拥有任何她喜欢的东西……玛丽·凯瑟琳永远也不该受罚……玛丽·凯瑟琳必须被保护和珍爱。托马斯,把你的晚饭给你的姐姐吃,她想要再多吃一点……向我们钟爱的玛丽·凯瑟琳低头致意。”

这个场景有一种复杂的恐怖感,因为我们怀疑这些幻想既是消遣,也是对过往现实的重温。在别处,朱利安叔叔自言自语说,不知道太过受宠的玛丽凯特是否有良心。这个主题把《我们一直住在城堡里》跟二十世纪中叶那波隐含女权主义的“恶魔儿童”故事联系在一起,比如《坏种》(19)和《罗斯玛丽的婴儿》(20),还有以两姐妹为主角的恐怖电影《兰闺惊变》(21)。但杰克逊的这本书更像是被品特或贝克特改写过的《坏种》——的确,杰克逊把人生视为一座衰败城堡中的无谓传承,这让人想起两幕戏剧《快乐的日子》(22)中的前后对比,贝克特的维妮先是被焦土埋到腰,然后又被埋到脖子,但她自夸道:“正是这点让我感觉好极了。人改变自我适应环境的能力。人定胜天。”随着康斯坦丝和玛丽凯特的世界逐渐缩小,她们变得越发叛逆自我,随着威胁元素被彻底清除,她们的城堡越来越像一个精确代表(双重)自我的模型。最后当村民们忏悔他们的残忍,并开始在城堡门口的台阶上留下做好的饭菜和烘焙点心作为礼物时,局面成了玛丽凯特在凉亭里的假想的真实写照——只是这一次,摆在她脚下的献祭是现实,而非虚构。众人示好,为玛丽凯特加冕。她的帝国重回静滞。


(1) 乔纳森·勒瑟姆,美国作家,曾以小说《布鲁克林孤儿》获1999年美国书评人协会奖。

(2) 《抽彩》又被译为《摸彩》,是雪莉·杰克逊最著名的短篇小说,最初发表于1948年6月26日的《纽约客》,是美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短篇小说之一,也是美国高中阅读课必读的短篇小说。

(3) 《邪屋》是雪莉·杰克逊1959年发表的小说,曾入围当年美国国家图书奖,被视为20世纪文学史上最好的鬼故事之一。

(4) 《查尔斯》是雪莉·杰克逊的短篇小说,最初发表于1948年的《佳人》杂志。

(5) 《有花生的寻常一天》是雪莉·杰克逊的短篇小说,最初发表于1955年1月的《奇幻与科幻小说杂志》。

(6) 完形(configuration)是完形心理学(格式塔学派)的一个术语,该心理学流派认为人脑对事物的感知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且这个整体不等于简单的部件总合。

(7) 《穿墙而过的路》是雪莉·杰克逊于1948年发表的长篇处女作,小说以她儿时在加州伯灵格姆成长的经历为原型,描述了加州卡布里奥“胡椒街”上的一个中产阶级社区,社区里的居民都自视甚高,实际上却思想狭隘。

(8) 朱迪·奥本海默1989年出版第一本关于雪莉·杰克逊的传记,名为《心魔:雪莉·杰克逊的人生》(Private DemonsThe Life of Shirley Jackson)。

(9) 广场恐惧症(agoraphobia)是一种心理疾病,患者在陌生的公共场合会感到极度的焦虑和恐惧。

(10) 埃尔马·邦贝克是美国著名的幽默作家,从1960年代中期直至1996年去世前,她写了大量描绘美国市郊家庭生活的报纸专栏,极受读者的欢迎。

(11) 北本宁顿是佛蒙特州本宁顿郡本宁顿镇里的一个小村子。

(12) 斯坦利·埃德加·海曼是美国20世纪四五十年代颇具影响力的文学批评家。他跟杰克逊在1940年结婚,一起生育了四个子女。

(13) 美国经济状况良好的家庭一般都居住在市郊的住宅区,贫民窟则一般位于内城区。

(14) 《婚礼的成员》是美国女作家卡森·麦卡勒斯1946年发表的小说。弗兰琪是小说的主人公,一个生活在南方小镇、没有朋友的12岁小女孩,她整日幻想着参加自己哥哥的婚礼,并跟他们一起去阿拉斯加度蜜月。

(15) 《大地惊雷》是美国作家查尔斯·波蒂斯1968年出版的西部小说,讲的是主人公玛蒂回顾自己14岁时深入印第安人的领地追踪杀父凶手的复仇故事。

(16) 壁缘(frieze)是一个建筑学名词,指的是古典建筑柱石横梁与挑檐之间饰有浮雕的部分,常见于各种希腊神庙。

(17) 爱伦·坡写过一则短篇小说就叫《失窃的信》,故事中一封被高额悬赏的失窃信没有像人们想的那样被藏在任何隐秘的地方,而是被插在一个大家一眼就能看到的廉价卡片架上。

(18) 交感巫术(sympathetic magic),又称“模拟巫术”,是一种基于模拟和对应的巫术,通过使用跟人和事物相似或意义相关的物件来施法。

(19) 《坏种》是美国作家威廉·马奇在1954年发表的小说,讲述了一位母亲意识到自己看似甜美可人的8岁小女儿可能是几桩罪案的元凶的故事。

(20) 《罗斯玛丽的婴儿》是艾拉·莱文1967年发表的小说,是1960年代最畅销的恐怖小说。主人公罗斯玛丽和丈夫搬进新公寓后,她发现自己的邻居是一个邪恶巫师集团的首领,自己的丈夫也在邻居的影响下变得越发怪异。罗斯玛丽怀孕后一直怀疑邻居计划偷走她的孩子,以献给魔鬼,但包括她丈夫在内的人都不相信她的怀疑。最后,罗斯玛丽发现自己所怀的并不是丈夫的孩子,而是魔鬼的孩子。

(21) 《兰闺惊变》是1962年的一部美国恐怖片,改编自亨利·法洛1960年的小说,讲述了过气童星“宝贝简”把下半身瘫痪的姐姐布兰奇囚禁在豪宅里的故事。当时好莱坞的两大女星贝蒂·戴维斯和琼·克劳馥分别饰演简和布兰奇,两位女星间的激烈竞争关系也是影片最初大获成功的原因之一。

(22) 《快乐的日子》是著名剧作家塞缪尔·贝克特写的一个两幕荒诞剧,首演于1961年,维妮是里面的女主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