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殷红的花朵
- (英)约翰·高尔斯华绥
- 1523字
- 2024-12-17 17:19:58
二
经过反复考虑,我打消了翻译此书的冲动,把书还掉。
为什么呢?
我当然想到自己精力有限,能让我自由支配的时间不多,还是把心思集中在诗歌翻译上吧。再说,译诗——特别是抒情短诗——可以凭兴趣进行,遇上喜欢的就译,不喜欢的就不译;译得出就译,译不出就不译,“掉头”比较方便;而且一首短诗不用很长时间便可译出初稿,尽管以后还得修改,但译出了初稿,事情就告一段落,就有完成一项工作的愉悦,而经常在译不同的诗,精神上比较放松,不容易有负重感。相比之下,译长篇小说有点像在漫长的黑洞洞隧道里赶路,要走到出口方才“重见天日”。
然而真正使我止步不前的,恐怕主要还在于担心——怕钻进的这条隧道前面没有出口,或者在隧道的出口处会遇上什么祸事。就是说,尽管我想把书译出来,但对于能不能、适合不适合出版,或者出版之后可能引起什么后果,却心存疑虑。
为什么这样呢?
说来也怪。本书中三个故事虽然很好看,但扼要地讲起来却有点“难听”。因为其中的爱情或恋情都比较“出格”,用现在大为流行并远为文雅的话来说,这些都涉及婚外情或婚外恋,而且有些“情节”似乎还颇为“严重”。下面就简略说一说故事梗概。
主人公莱恩南品貌端正,富于艺术才华,热爱大自然与美而从无征服异性的野心。十八岁左右,他是牛津大学的好学生,很受导师年轻妻子的钟爱。这位奥国美人比莱恩南大十六岁,原先她那份钟爱里还带有母性成分,但后来爱改变了性质。她感觉到这点之后,虽然也感到吃惊并想摆脱这种感情,却难于自拔。接着,在去阿尔卑斯山旅游中,她开始挑逗、引诱莱恩南,激起对方本能的反应。但莱恩南这种青春激情尽管来得迅猛,却经不住距离和时间的小小考验。热情很快冷却,导师夫人也开始清醒并迅疾撤出。
发生这件事以后,莱恩南不得不离校出国,去罗马和巴黎专攻艺术。六年后学成回国,他偶遇欣赏其艺术的议员夫人,由于年龄相仿,又有共同的兴趣爱好,他们从相识到相知。然而不知不觉中,纯洁的友谊中渐渐萌生爱情。接着,在去蒙特卡洛旅游中,他们一不小心,在对方的面前流露出深藏的感情,于是双方的爱意汇成了一股炽热又深沉的爱。莱恩南终于说动对方私奔,但就在准备远走高飞的夏夜,他们的爱情之舟突遭倾覆,致使他心爱的人惨遭灭顶。
又过了二十多年,四十六七岁的莱恩南已成了知名艺术家,温柔贤慧的妻子是他青梅竹马的伴侣。这时他遇到一位早年同学,见到其非婚生独女。这同学虽然心地不坏,但终生迷恋赛马和酒色,不理家事。十七八岁的女儿因母亲早逝,一向生活在孤独和寂寞之中,只能与马、狗、猫为伴,有时也画画消遣。莱恩南碍于老同学情面,又同情这姑娘身世,答应教她绘画。随着接触增多,这热情大胆又极富魅力的少女竟不顾一切追求他,把他逼到命运的十字路口:要这情窦初开的姑娘,还是要相伴多年的忠诚妻子?最后,他终于斩断情丝,带着妻子去欧洲大陆。(3)
要译书,总得写个选题报告,把要译的东西介绍一下。上面这个梗概因为还有些铺垫,看来也许还不太触目。但如果简略到三言两语,恐怕有“量变到质变”的效果:“春”讲的是主人公受到比他大十六岁的导师夫人诱惑,“夏”讲的是他同有夫之妇相爱并一起私奔,“秋”讲的是他与同学之女的感情纠葛。
这样的梗概在当时,是很多人难以接受的,这里可以举两个例子。
我曾译过美国女作家布勒许(1902—1952)的短篇小说《夜总会》,这篇东西视角独特,内容干净,既无包房,更无三陪小姐,甚至没有灯红酒绿,相反,倒还颇有“教育意义”,但是就因为标题叫“夜总会”而遭婉拒。
另一个例子发生在别人译作上。有一家外地出版社重印了傅东华先生翻译的《飘》(4),吸引了颇多读者,但接着就有听说很开明的报界名人撰文责问:《“飘”到哪里去?》(记忆中如此)。还有不少社会知名人士在报上呼吁:要注意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