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国平衡发展指数理论方法

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从满足“物质文化需要”到满足“美好生活需要”,从解决“落后的社会生产”问题到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适应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要求,体现了党中央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和与时俱进的发展观。为了做好中国平衡发展指数的编制工作,我们重点从社会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出发,广泛搜集和梳理国内外相关指数的研究状况,在学习、研讨和借鉴的过程中形成中国平衡发展指数的编制思路。

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角度看,相关的指数研究主要围绕如何综合评价生活水平展开,且国内外学者常常采用“民生”“福祉”“幸福值”“生活质量”等概念进行定量评价和分析。目前,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GDP指标的局限性,逐渐淡化了以单一产出指标直接评价生活水平。不过,由于其复杂性,对于如何设计超越GDP的综合测度工具,不同学者的理解莫衷一是,评价的出发点也千差万别,由此产生的指数不计其数。从国际上看,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编制的人类发展指数(1)、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编制的美好生活指数(2)、社会进步协会编制的社会进步指数(3)是超越GDP的发展测度的代表性研究;在国内,围绕总体发展或某一特定领域发展的综合评价指数同样不胜枚举,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民生指数研究”课题组编制的中国民生指数(4)、国家统计局编制的小康指数(5)、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民生发展报告”课题组编制的中国民生发展指数(6)、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评价中心编制的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发展指数(7)等。

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角度看,学者通常不是直接以不平衡或不充分的字眼开展研究的。较为常见的是针对收入分配、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不平等问题的统计研究,他们一般采用基尼系数、泰尔指数、贫困指数等不平等测度方法对相关问题展开测度和分析。此外,还包括一些针对性别问题的研究,如性别不平等指数、全球性别差距报告(8)等,以及针对领域之间发展不均衡的指数,如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测度研究(9)等。

综合来看,相关的指数研究在测度目标和评价方式上侧重点有所不同,我们认为大致可将其分为三类:一是直接的发展水平测度,比如人类发展指数、中国民生指数等;二是不平等程度测度,比如侧重反映收入分配领域分配不平等程度的贫困指数、基尼系数、泰尔系数等,又如性别不平等指数、全球性别差距报告和美好生活指数框架下的不平等测度等;三是考虑不平衡因素的发展水平测度,可见的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人类发展指数基础上建立的经不平等调整的人类发展指数。

需要指出的是,国内测度发展水平的众多指数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对发展充分性的衡量,但很少能够兼顾对平衡性的衡量,不足以反映社会主要矛盾及其变化。而少数几个国际指数尽管在编制过程中考虑了发展不平衡(或不平等)因素,但其评价体系的设计往往倾向于针对西方发达国家,不适用于反映我国现阶段实际情况。这意味着,现有的指数或是没有考虑发展不平衡问题,或是即便考虑了但不具有适用性。鉴于此,中国平衡发展指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深入学习和理解社会主要矛盾科学内涵的基础上,建立平衡发展指标体系,制定科学的指数编制方法,进而监测和反映我国平衡发展状况与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