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电视新闻与纪录片

1984年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新闻学简明词典》、1988年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电影电视辞典》中,阐述了电视新闻的定义。电视新闻即“新闻电视片”“电视纪录片”,它是通过电视摄影、记者采访、镜头设计、拍摄、剪辑、写解说词、配音而形成的,可以系统、形象化地报道事物的发展过程。可见,纪录片和电视新闻作为电视媒体中常见的节目形式,都承担着信息传递和宣传教育等作用。二者之间既存在相似性,也存在一些差异。

1. 内容方面

电视新闻一般以正在或者新近发生的重要事实为关注对象,以从最新、最权威的角度,快速地向观众传递信息为己任。电视新闻更强调事实的新闻价值,关注事实自身的重要性、突发性、新鲜性和显著性等。

纪录片擅长深入地思考和探究某一问题、事件或事物。与电视新闻不同,纪录片一般不受时间跨度或新闻事实的限制,倾向通过深层次的思考和探究,挖掘出更多的信息,具有更强的主体性和原创性。例如,纪录片可以通过对历史、人物、事件等的回顾与关注,对当下、过去和未来进行多角度、深刻的解读,从而为观众呈现一个更加全面、深入的故事。

当然,关注对象和视角的差异也会影响时效性。一般来讲,内容的复杂程度会直接影响节目的长度,这也导致纪录片的制作周期更长,时效性相对较弱。

2. 形式方面

电视新闻注重满足观众的信息需求,为了保证事实的时效性,内容的表现往往以准确、直观为原则。电视新闻通常由主持人或者记者进行报道,采访对象一般遵循权威性、贴近性等原则,如相关领域的专家、现场目击者等。在事实呈现方面,电视新闻采用演播厅播报、现场连线、实地调查、采访等多元形式,其目的是准确直观、简洁明了、凝练生动地传递信息。

与电视新闻的表现形式服务于事实价值不同,纪录片的表现形式更多服务于观赏体验、文化艺术价值等。在声音处理方面,纪录片一般采用同期声、解说词和配乐等多种表现手法,让观众身临其境地体验被摄主体的生存境遇,感知其背后的情感故事等;在视觉处理方面,纪录片借助现场画面、情景再现、动画以及数字特效等多元方式,让观众深刻地理解和感受纪录片的主题和观点。

整体来看,纪录片主要通过丰富的视听手段,深入地观察、体验和记录被摄主体真实、生动的故事,呈现创作者对人性、社会、自然等问题多维度的探索和思考,引发观众思想、情感上的共鸣,促进观众的反思和社会的变革与发展。其中,声音和叙事是纪录片中的两个重要方面。

3. 制作方面

在后期制作,特别是在剪辑方面,纪录片和电视新闻之间有比较大的区别。剪辑不仅是对镜头的选择和排列,更是传达信息、构想、态度的重要手段,是电影最重要的技术和艺术手法之一。从魔术师梅里爱的偶然发现,历经格里菲斯、爱森斯坦等一系列大师及相关学派的努力,剪辑的艺术地位逐渐建立,理论体系日益完善。

(1)剪辑率

从剪辑率方面来看,纪录片的剪辑率比电视新闻高。剪辑率即镜头转换的速率,用以表示单位放映时间所包含的镜头数量。在剪辑电视新闻时,每个镜头序列所拍摄的镜头数量要比剪辑纪录片时少。这是因为电视新闻的声画素材主要为记录和呈现新闻事实服务,电视新闻的真实性要求其镜头保持相对完整。

剪辑纪录片时需要围绕着一个主题,形成单集完整的片段和系列完整的片段,同时还要考虑每一集之间的关联性。剪辑师需要利用熟练的技巧,在保持事件真实的基础上助推叙事的戏剧性,维持故事性或趣味性等。这意味着剪辑师必须更注重艺术性和创意性,而不仅仅是记录和呈现事实,因而纪录片的剪辑率更高。

(2)剪辑的审美性

从审美性的角度来看,纪录片比电视新闻更注重审美价值。由于电视新闻对时效性的要求比纪录片高,因此电视新闻的剪辑时间非常紧迫,剪辑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剪辑,有时候不可避免地会牺牲画面的审美性。

纪录片的剪辑时间比较长,而且剪辑师有相对充裕的时间获取和编辑镜头素材。因此,纪录片在审美性方面相对较强,其对画面和音效的把控更为严格,而且可以通过剪辑技术的运用,以及音乐、配乐的运用等,强调情感表达和艺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