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社会转型与职业分层
- 田丰
- 15791字
- 2025-04-07 16:08:14
第一章 社会转型、社会结构与社会分层
一 社会转型期的主要特点
与改革开放的前二十年相比,中国自进入21世纪以来十几年的发展可谓极不平凡。一方面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跃居全球第二大经济体。2007年,中国经济总量超越德国成为世界第三;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中国经济增长的势头受到外部经济环境恶化的影响出现下滑;2009年,在付出沉重代价之后经济增长“保八”成功;2010年,中国经济总量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经济成绩光鲜夺目的背后,翻开硬币的另一面却发现社会发展存在着不少问题——城镇化水平提高和农村社会的停滞不前、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地位和困境、家庭结构和功能的变迁、高等教育的普及和公平性下降、流动人口的增加和社会保障的滞后,以及人口构成的转变和老龄化危机等,这些社会面的问题并没有因为经济增长而减弱,反而成为掣肘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负面因素。因而,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经济发展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社会问题,社会结构这只“看不见的手”(李培林,1992)不能被忽略,对新时期社会结构的新特点、新问题和新阶层的研究亟待加强。研究社会结构先要分析社会转型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特征,这些社会发展特征都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当前和未来社会结构状况和走向。
(一)经济发展从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新常态”过渡
回顾1991年到1999年,中国经济增长率年均为10.7%;2000年到2011年,中国经济增长率年均为10.2%;从2012年到2015年,中国经济增长率年均为7.5%。从统计数据来看,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过渡到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基本形成。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并不简简单单的是经济增长率维持在中高速水平,其对社会结构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经济发展方式从强调规模和速度的粗放型增长转变为强调质量和效率的集约型增长,经济增长结构从扩大增量向调整存量、优化增量并重转变,经济增长驱动从外向依赖型向内外需双轮驱动型转变,总体上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新阶段演化(见图1.1)。

图1.1 1991~2015年中国经济增长率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数据。
从西方主要国家的历史演进来看,经济经历一个较长时期的高速增长阶段后自然回落到中高速,甚至中低速的经济平稳增长态势,这是规律性的变化。对追赶型的经济体而言,中国在完成工业化之后必然要推动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长极,尤其是如何扩大内需,刺激国内消费,形成中国经济的内生性增长驱动模式。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除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之外,一定程度上还反映了中国社会基本面对国内经济的影响,最主要的影响因素如下。
(1)中产阶层成长缓慢。现代社会中产阶层是一支具有巨大影响力的社会力量,不仅体现在社会文化、意识形态等领域,而且体现在经济收入、消费品位等方面。一般认为庞大的中产阶层由于其政治态度偏向于稳重,职业收入稳定能够带动国内消费,是社会稳定的安全阀、稳定器。中国政府也多次强调要建立一个以中产阶层为主的橄榄型社会。尽管政府、机构和学界都提出了不同的测算标准和测算结果,但中国社会当期没有形成占据多数的、稳定的中产阶层是不争的事实。仍然处于形成阶段的中产阶层无论是在政治态度上,还是在经济消费能力上,都不足以拉动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缺乏庞大的中产阶层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影响是长远的,中产阶层的消费能力和消费倾向决定了国内需求的大小,在国际经济拉动趋缓和投资拉动效应递减的大背景下,中产阶层的数量和比例直接决定了经济增长的速度。
(2)贫富差距没有显著缩小。改革开放之后,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口号的带动下,中国打破了平均主义大锅饭体制,建立了效率优先的分配体制,但先富效应并没有带动共富的结果。用国际上普遍承认的基尼系数来衡量,自2000年以来,中国基尼系数始终保持在0.4以上,而0.4则是标志着一个国家或者社会是否存在明显的贫富差距的标准线。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基尼系数达到峰值,为0.491。此后开始缓慢逐年回落,但仍然远高于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基尼系数不仅代表了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贫富差距状况,而且导致贫富差距过大的利益格局对社会结构和社会心态产生巨大的潜在影响。出现贫富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是利益格局的扭曲和社会公平机制的匮乏(李培林,1995),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中可能会存留一个社会底层群体,他们对社会不满的负面情绪能够感染社会总体心态,引发普通民众对政府的不满和对富人的仇视。最重要的是,贫富差距拉大带来的经济恶果表现为,有消费意愿的穷人没有钱来消费,而富人的消费意愿比较低,进而形成国内消费不振、经济增长速度降低的恶性循环(见图1.2)。

图1.2 2003~2014年中国基尼系数变化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数据。
(3)社会保障仍处于低水平覆盖阶段。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的十年探索之后,在2000年之后进入了社会保障的全覆盖阶段。根据媒体公布的相关部门统计数据,中国目前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超过了80%,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超过95%。从一般社会保险覆盖率超过90%可以视为全民覆盖的观点来看,中国社会保障接近或者已经实现了全民覆盖。中国社会保障的特点在于,无论是基本养老保险,还是基本医疗保险,虽然保险覆盖率提高迅速,社会保障水平却偏低。众所周知,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实际上是增加了人们的持久性收入,相当于为普通民众编织了“社会安全网”,能够起到促进消费的作用。而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保障模式的后果就是没有解决人们的后顾之忧,在没有安全感的社会生活中,人们就会增加预防性储蓄,减少和抑制当期的消费,进而影响国内消费需求的增加,导致中国储蓄率较高、消费率较低的现状,难以形成中国经济增长的内生型动力。
综合上述三点,中国经济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既受到国际经济环境进入一个衰退周期的外在影响,也是赶超型国家自身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还会受到社会基本面的影响。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片面地强调经济发展,忽略社会发展和社会制度完善,难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自均衡状态,反而会受到社会发展滞后的负面影响。现实中,中国经济发展在过往三十年不可谓不成功,但社会基本面建设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速度,社会发展面临的诸多制度性障碍没有破除,一些明显的社会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最终没能形成对经济增长的有效支撑。反过来说,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也给社会发展提供了一个转折性的契机。如果能够仅仅把握“新常态”下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了解社会建设的最迫切诉求,也能够推动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优化、调整,形成有利于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的橄榄型社会。因此,对社会结构和职业分层的研究和关注也必然会成为社会转型期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二)新型城镇化从土地城镇化向人口市民化转变
21世纪以来,中国城镇化进入一个快速发展阶段。2000年,城镇化率只有36.22%,2010年城镇化率增长到49.68%,2014年城镇化率达到54.77%,平均每年以超过1个百分点的速度呈线性增长态势。单从城镇化率和增长速度来看,虽然与发达国家还存在比较明显的差距,但是,毫无疑问,中国城镇化发展处于近乎空前绝后的黄金期。可是,如果把城镇化的质量作为考量的指标,特别是把人口市民化作为主要标准,就会发现人口城镇化的水平远远落后于土地城镇化的水平。人口城镇化滞后的主要原因是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依然存在,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不仅仅体现在户籍制度上——把人口区分为非农业户籍和农业户籍,还直接体现在城乡在基础设施、社会福利等诸多领域的差距上。只要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不被打破,附着和隐藏在户籍背后的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和社会投入制度不改变,农村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就会保持原样,不会有太大的改善,因此必须推进新型城镇化,方能解决问题(见图1.3)。

图1.3 2000~2014年中国城镇化率变化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数据。
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在于人口的城镇化,而非土地的城镇化,人口城镇化并非简单地在户籍登记系统里更改人们的户籍属性,而是需要解决农村人口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就业问题、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均等化问题、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问题,以及如何转变他们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等诸多问题。
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推进人口市民化,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市民化人口的就业和职业问题。新型城镇化把人口作为主体推进城镇化必须要在城镇地区内给农村人口提供足够多的就业岗位,要确保农村人口城镇化之后能够自食其力地解决生计问题,能够在城镇地区实现稳定的就业。如果农村人口不能自食其力地稳定就业,那么,势必会对新型城镇化造成负面影响,反而可能成为城镇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由此,新型城镇化解决人口城镇化的问题,关键在于就业。而农村人口来到城镇就业,属于典型的职业流动。从职业来看,农村人口在没有进城、没有城镇化之前,绝大部分的身份是农民,而农民指的是从事与农业劳作有关的职业人群。进城之后,显然农村人口不可能再继续从事与农业有关的劳作,其职业身份会出现转变。从就业者的产业分布上看,人口城镇化必然带来人口就业结构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转移,而以往中国城镇化过程中,农村人口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转移多是自发的市场行为,他们自己来到城镇,通过自身的社会关系网络来寻找工作,政府无须多加过问。但这一职业流动模式的弊端已经完全显现,一方面是农村人口流动到城镇,就业层次不高,大部分堆积在城镇劳动力市场底端就业,难以实现职业向上流动。另一方面是农村人口在城镇从事的多属于城镇人口不愿意从事的脏、差、累工种,收入不高、待遇不好,很难让他们在城镇真正实现经济融入和社会融入,最终不得不回流到农村社会,转而形成了城镇留不住、农村不愿待的恶性循环。最终随着中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反而在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出现了“民工荒”这一令人匪夷所思的现象。因此,在新型城镇化的路径下,必须改变农村人口依赖自身社会关系网络寻找工作的自发性行为,政府必须合理、有效地培育和引导农村人口的就业能力和就业观念,特别是通过合理、有效地培育和引导农村人口的就业能力和就业观念,为其实现向上职业流动提供帮助。由于农村人口流动到城镇本身不带有长期居留的预期,且又缺乏足够的技能,因而,他们的择业行为往往呈现短期化的特点,没有长期的职业规划,这也是新型城镇化必须解决的问题,也必将影响到中国社会结构未来的变化。
推进人口市民化还需要解决城镇社会公共产品供给均等化的问题。以往的调查研究发现,在人们对自身主观社会阶层或者主观社会等级认同感的影响因素中,能否获得相应身份认同是一个关键变量。身份认同通常体现在日常生活之中,公共产品供给是否均等化则直接影响到人们对日常生活的感观。公共产品供给最为典型的是子女教育问题,子女教育问题也是影响农村人口城镇化过程中职业代际流动,或者贫困代际传递的关键因素。在现行的教育体制之下,农村人口的子女在城镇地区上学、高考仍然存在诸多显性和隐性的制度性障碍。比如说,一些大城市为了确保本地人口的教育机会,不允许外地务工人员的子女在本地参加高考,即便允许参加高考,也不允许报考本科以上的院校。再比如,法律规定农村人口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以就近入学,但相应的地方法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优先招录本地户籍人口的子女,在有空位的情况下,才招录外地务工人员的子女。与教育制度类似的规定还有很多,这些多属于国家法律规定的公共产品的供给,但教育的影响是最为深远的。因为在城镇化过程中,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其本身的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都完全处于劣势,他们自身和他们的下一代想在城镇定居下来,并实现在社会中的向上流动,最有希望的途径就是通过教育来实现。一旦教育这条向上流动的通道被城镇社会堵死,那么他们身上将会出现阶层固化、贫困的代际传递,以及可能在一个庞大的人群中产生贫困的文化,甚至可能导致社会结构的病态化。
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是衡量人口市民化程度最容易测量的指标,也是最受关注的指标。在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下,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在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上是截然不同的,农村人口即便来到城镇地区务工也无法获得相应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这一状况甚至被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化。比如,长期以来城乡居民分别适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有些地区还专门针对到本地务工的农民工出台了相应的农民工医保制度,这些都是被制度化的城乡差异,如果不能够解决这些已经被制度化的城乡差异,那么人口市民化很难实现。直到近两年,政府才出台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实际上,新型城镇化成败的关键在于能否形成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传统的观点认为农村人口可以把他们所拥有的土地作为社会保障,从而无须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现实却是,如果没有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村人口进城后没有医疗保险、没有养老保险,很难在城镇社会中立足,不能实现在城镇地区的社会融入,更无法实现人口的市民化。而只有在建立统一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体系之后,在城镇化过程中农村人口和城镇人口才有可能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中国城镇化水平最近二十年在市场化的推动下有了长足发展,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对社会结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城乡二元分割制度依然会持续存在较长一段时间,农村人口市民化的进程还有许多难题亟待破解。从长远来看,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和人口市民化步伐的加快,其对社会面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尤其是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定居之后,他们成为城镇社会结构的一部分,未来他们能否有足够的向上流动机会则是决定中国社会发展方向的关键。如若农村人口进城后只能沦落为城镇社会的最底端,那么社会将会面临着一系列的不稳定因素。
(三)社会组织从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发展
“单位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形式,主要在城镇地区以国有或者集体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机关单位等形式存在。在计划经济时代,单位不仅是人们的就业和工作的主要场所,而且是覆盖一生社会资源分配的主要渠道,包括集生老病死等各种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于一身的社会组织。可以说,在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在中国社会结构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一方面它与人们的就业和工作有紧密的联系,进入一个单位就获得了一个稳定的职业和一份可靠的收入,其职业地位要高于没有单位的就业人口;另一方面它还代表着公有制经济体制下的各种福利,无论是子女教育,还是父母养老,单位都渗透到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单位制一统天下的时代,中国大部分城镇人口都被“分配”到不同类型的单位制中,脱离了单位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脱离了城镇的主流社会,也无法获得相应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可以说单位是联系社会与家庭和个人的桥梁和渠道,一旦这个桥梁和渠道断裂,家庭和个人与社会的隔绝将难以避免。
改革开放之后,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崛起,以公有制单位为单一主体的社会组织格局被打破,非公有制经济在20世纪90年代快速扩张之后,成为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奇迹的重要推动力量之一,无论是增加工业产值,还是拉动就业,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成为中国社会组织中不可忽略的一股力量。单从就业来看,从2000年到2014年,中国城镇就业人口从23151万人增加到39310万人,在公有制单位就业的人口数量从9601万人下降到6849万人,城镇就业人口中在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比例从41.5%下降到17.4%,下降超过了24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公有制单位在社会组织中单一主体的格局已经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多元主体的社会组织格局,非公有制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结构成型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社会组织从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发展的趋势不仅改变了人口的就业格局,而且深刻地改变了社会资源的分配格局。在单一主体的单位制下,国家统一配给的有限社会资源按照单位组织的渠道向下逐级分配,个人的利益和单位的利益是捆绑在一起的,很大程度上,单位的好坏决定了个人利益的多寡,个人对单位有很强的依附性。在社会组织多元主体格局下,社会资源无论是从来源,还是从分配渠道上都产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也被称为“再分配体制”,其意指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系下,国家对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全面控制和垄断,利用行政体系和指令性的计划对资源进行配置。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国家行政力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市场交换等资源配置方式处于从属地位,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经济运行可以视为一个自上而下的再分配过程。在社会组织多元主体格局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资源配置中从发挥基础性作用到发挥决定性作用,“再分配体制”的影响已经大幅度下降,个人对单位等社会组织的依附程度大幅降低。
社会组织多元化的影响能够直接或者间接体现在社会结构上。尽管曾存在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个人对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强依附关系不再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但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影响力依然存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往往也被社会公认为在社会结构中处于最顶端的、经济社会地位最高的职业群体。社会上也通常把这部分在公有制单位就业,且有公有制单位编制的职业人群称为“体制人”,意为他们在体制内就业,能够受到体制的保护。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职业人群被称为“社会人”,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结构相比,公有制单位之外职业群体的经济社会地位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比如,私营企业主群体,他们在经济上的成功极大地提升了自身的社会地位。还有外企的白领,一度被认为是中国社会“小资”群体的典型代表,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展现出了与西方发达国家更为接近的生活方式,在社会文化上一度成为整个社会竞相模仿的对象。另外还有老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单位被兼并重组或者改制拍卖,他们不但失去了经济上的依靠,而且失去了政治上和社会上的地位,沦落为社会的底层群体之一。总体来讲,非公有制单位中就业人群则属于在完全市场化的劳动力市场中寻找就业机会,而在公有制单位就业则没有那么灵活,不能够完全体现劳动市场的变化。无论是公有制单位,还是非公有制单位,社会中每一个就业者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受到自身职业地位和所属社会组织属性的双重影响。在社会组织从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发展的过程中,个人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和分布也同样会出现多元化的趋势,且在判断和分析一个人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职业阶层时,也需要充分考虑社会组织多元化带来的影响。既要考虑其自身职业位置,还要考虑其所在社会组织的影响(见图1.4)。

图1.4 2000~2014年中国城镇就业人员和公有制单位就业比例变化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数据。
社会组织多元化发展本身对中国社会结构的影响是深远的,可是还要看到最近一些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逆向变化。由于体制改革不到位、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落后产能淘汰等诸多方面原因,近些年“国进民退”被社会各界公认为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所谓的“国进民退”指的是在某些经济社会领域,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的进入,导致民营的非国有社会组织的退缩和萎缩,这也反映出在当前中国经济社会体制下,非公有制社会组织的尴尬处境。但无论如何,与计划经济时代相比,社会组织的单一主体特征已经被多元主体特征所取代,组织数量和组织类型增加,组织形式和组织结构变革,组织的独立性大大增强。
(四)家庭成员数量减少和家庭结构小型化的趋势日益明显
随着中国现代化、城镇化、工业化的进程,中国家庭结构小型化的趋势日益明显,2013年,中国家庭户平均人口数首次下降到3人以下水平。在家庭结构小型化的影响因素中,普遍认为是现代化对家庭的影响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中国现实情况来看,最主要的变化还是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虽然计划生育政策尺度近年来逐步放开,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短期内却难以看到生育政策放开对提升家庭成员数量的拉动效果。在家庭成员数量减少的同时,家庭的代际数量也趋于下降,一代户家庭比例不断增加,三代及三代以上户家庭比例不断下降,由此带来的影响是家庭结构不仅是小型化,而且家庭关系也日趋简单化(见图1.5)。

图1.5 2008~2013年中国家庭平均人口数变化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数据。
中国家庭变迁对社会结构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一般在衡量一个人经济社会地位及其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时,家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背景因素,因为很多可以用来测量社会等级的指标与家庭存在着潜在的紧密联系。比如,在中国社会中,家庭的声望与个人的声望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俗话说出身于名门望族,指的就是家庭声望与出身于这个家庭个人的声望之间的相关性。在衡量社会等级的指标中,消费是另一个普遍被接受的以家庭作为计量单位的重要指标,最典型的是住房、耐用消费品等消费项目都是以家庭为计量单位,而不能以个人作为计量单位。而收入作为决定个人经济社会地位最重要的指标之一,既可以是以个人作为分析单位,也可以是以家庭作为分析单位,在以家庭作为分析单位时,与家庭成员的类型、是否有儿童、是否有老人,存在密切关联。虽然在很多社会分层领域的研究中,把家庭户中的男性作为家庭所属社会阶层的主要对象,实际上,如果要给家庭赋予一个社会等级或者社会阶层属性的话,还需要充分考虑夫妻双方所处的社会等级和所属的社会阶层。毫无疑问,在现代,社会家庭变迁对社会结构的影响是普遍存在的,也是不可忽视的。
在中国,推动家庭变迁的动力还包括女性的普遍就业,这也是影响中国社会结构变化的重要因素。与西方发达国家和东亚先发展地区相比,中国女性的劳动参与率明显要高,特别是在“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思维惯性下,全职家庭妇女的数量和比例都很低。即便是在农村地区,妇女不但要更多地承担日常的家务劳动,还要参与田间劳作。在城镇也是如此,大部分女性都有自己的职业,从事相应的工作,获得一定的报酬,完完全全脱离劳动力市场的全职家庭妇女直到最近一些年才开始有较大数量和比例的出现。女性在经济上的独立对社会结构的影响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是在社会结构中,特别是职业分层视角下的社会结构中,应该把女性视为同男性一样来分析其社会结构和社会等级,而不是像西方一些社会分层研究者只把家庭中的男性作为衡量家庭社会等级和所处社会位置的准绳;另一方面,由于女性在家庭中的作用不可忽视,甚至可以与男性获得近似或者同等的社会地位,那么在研究社会分层和社会结构时,应当更充分考虑家庭作为一个整体性的影响,而不是简单地考虑个人,忽略了家庭在社会结构中的整体性。在西方既有的研究中,把家庭作为一个整体来分析社会结构和社会阶层的研究是不多见的,原因就在于女性的劳动参与率不高,如果把家庭整体作为分析单位很难解决一些分析上的技术性难题,比如典型的中产阶层家庭中的女性多为全职主妇,那么在测量时就缺少了女性的就业信息。而处于社会结构低端的家庭,女性的劳动参与率可能要更高一些,因为她们被迫要获得就业收入来解决家庭生计问题。因而,在很多社会结构和家庭有关的分析中,都只是简单地使用了家庭成员和家庭结构的相关信息。在中国,家庭夫妻双方都进入劳动力市场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应该在研究个体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和社会分层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家庭作为一个整体性的分析单位来考察,从此种意义上讲,不能忽视家庭变迁对中国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分层的影响。
(五)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快速进入大众化阶段
按照马丁·特罗对高等教育发展阶段的划分,同龄人口中接受高等教育人口比例低于15%时属于精英教育阶段,在15%~50%时属于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在50%以上属于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当年20~24岁人口中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人口比例超过25%,25~29岁人口中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比例超过20%。可见,发轫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中国高校扩招在短短的十几年内把每年新入学的大学生人数从几十万人增加到几百万人,迅速地将中国的高等教育推向大众化阶段(见图1.6)。

图1.6 1977~2011年中国高考录取情况变化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数据。
从1977年恢复高考到90年代中后期高考扩招,中国大学就是培养社会精英的主要机构,高考发挥着推进社会流动的重要作用。考虑到中国高考的激烈竞争以及严进宽出的制度设计,高考扩招之前能够考上大学本身就已经是成为精英的标志之一。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在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过程中,计划经济体制被打破,大量非公有制经济的出现,对“红”的要求有所下降,而“专”反而因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匮乏占据了更重要的位置。在高考扩招之前,中国高等教育一直具有强烈的计划经济色彩,以为国家直接提供合格的精英人才为目标,国家在政策、规划和经费上都严格控制,无论是招生就业,还是专业设置、院系布局,都由国家计划性指令来完成。国家“包产包销”、给予干部身份和城市户口的优待,在当时缺乏向上流动路径的中国社会中,上大学就是一个人的命运转折点。而在百里挑一、淘汰率高的高考制度面前,能够跨过高考这个独木桥、成为一个大学生必须有足够的智力和毅力支撑,大学生本身就是一个已经被证明了的精英群体,故而大学就是中国精英生活和学习的聚集地和象牙塔。这一时期,高等教育体系的功能仍然主要是精英招募,除了严酷的高考制度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市场化转型的初期,中国社会结构中仍然没有出现一个规模较大的社会精英阶层,因而,其精英再生产的功能是处于次要地位的。
高校扩招之后,每年招生的名额从几十万人扩大到几百万人,从严进宽出的制度设计变更为宽进宽出的制度设计。虽然国家仍然通过行政化的手段掌控着高等教育体系,但国家不再负担学生学费,不再给予干部身份,也不再通过计划指令来解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大学毕业生也不再等同于社会精英。几乎是在高考扩招的同时,中国高等教育体系对高校的等级进行重新划分。以往高考是按照重点大学、普通大学和专科学校来划分;1995年“211工程”启动,着重发展“面向21世纪的100所重点大学”;1998年提出“985工程”,要创建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这说明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同时,以国家主导的模式圈定了一些基础比较好的重点高校作为“精英大学”来发展,“985”和“211”大学承担的精英教育功能是确证无疑的,同样以国家主导的模式维系着精英教育的传统。
现阶段,虽然高等教育体系迅速从精英教育阶段过渡到大众化阶段,但实际上是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两轮并驱”的模式,“985”和“211”大学承担的精英教育与其他高校承担的大众化高等教育是并存的。有研究表明,在高考扩招之后,中国高等教育不平等的状况更加严重,这一点在一些“985”和“211”大学更为明显。这说明,在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两轮并驱”的模式下,高等教育体系精英招募功能依然存在,但精英再生产的功能却比以前更为明显了。
高等教育在精英理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首先,精英理论强调后致成就是决定社会地位的关键因素,这与高等教育能够提高个人知识和技能不谋而合。在现代社会中高等教育是提高个人能力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高等教育是一个人通过后天努力获得经济社会地位的重要路径。其次,从西方国家的经验来看,高等教育是精英群体维护自身地位的重要手段,从贵族学校到私立大学都从属和服务于既有社会结构的精英塑造体系。最后,高等教育既是居于统治地位的精英群体维护自身地位的手段,同时也是孕育新精英群体的摇篮,既有可能像布迪厄所说的成为精英再生产的工具,也有可能产生新的精英群体打破既有的社会结构。
从社会学研究的视角来看,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对中国社会至少有两个方面的重大影响。一是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走向大众教育,其社会分化功能有所改变。以往中国高等教育是百里挑一的精英塑造机制的重要环节。所谓的高考一考定终身就说明高等教育的获得不仅仅意味着获得了大学学历,而且意味着身份的提高和向上流动机会的增加,也是普通人成为社会精英的前提条件之一。可以说,在高校扩招之前,大学是一道分水岭,高等教育承担着塑造社会精英的社会功能。在高校扩招之后,高等教育就是一个学历、一个资格,而不再是与社会精英紧密联系的区划标准。“文凭贬值”和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现象都说明高等教育不再是社会精英的充要条件。高等教育精英化色彩淡薄的背后可能蕴藏着中国社会流动机制的变化,过去通过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的向上流动,这种模式必然会为此而改变。
二是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改变了中国人口构成,社会结构也必然会随之改变。从人口构成来看,近年来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比例不断增加,现在年轻人中每四五个人就有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随着时间推移,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占同龄人的比例还将持续增加,这意味着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有可能从少数人变成多数人,而社会精英只是少数人。这种情况下,按照是否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划分标准,在社会中占据较小比例的精英群体将转化为占据较大比例的大众群体,其社会精英的地位就会丧失,会从中“诞生”新的社会精英群体。可见,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的变化必然会带来社会结构的改变。
(六)人口流动从钟摆式迁移向中长期居留转变
中国作为一个有着十三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存在着极其明显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加之城乡户籍和社会保障等制度上的区隔,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人口流动的规模是极其庞大的。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如表1.1所示,2008年中国从农村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数量超过2.25亿人,到2014年,农民工数量接近2.74亿人。这还没有加入非农业户籍的流动人口,比如从中小城市流动到大城市的城镇人口。
迁移理论通常把追求经济收益作为人口流动最大的推动力,中国当前的情况也是类似,除了异地求学的部分学生之外,绝大部分人口外出流动都是为了获得更好的经济收入,可以说追求经济社会地位的提升和生活收入水平的改善是中国人口流动的第一目的。故而,中国人口流动不仅仅是人本身的物理流动,还包括了职业流动、身份流动等社会流动在内的多重内涵。职业流动和身份流动恰恰又是影响和决定社会结构的最重要内容,所以中国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表面上只是人口自身的迁移,在深层次上更多的是带来社会结构的改变。
表1.1 2008~2014年农民工数量变化

中国人口流动的最大特点是节点集中的钟摆式迁移,其原因在于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制度之间的冲突。中国人传统上有很强的家乡情结,无论你身居何处,家乡终究是一个人的归处,特别是在春节这样举家团圆的重大节日里,远离家乡的游子都要回家过年,与家人团聚,然后再度外出务工。而现行的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存在的制度性障碍,导致举家迁移难以实现。大部分农民工家庭的流动方式主要是青壮年人口外出务工,老人和孩子留守在农村。钟摆式流动的最大弊端在于它给社会结构带来很大的不稳定性,试想,在一个十三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有五分之一的人口在周期性地流动,他们的工作地、职业、身份都处于周期性的变换状态,这个社会的社会结构也必然处于不稳定之中。特别是在经济社会发展出现波动的情况下,出现大规模人口流动和社会结构变化的可能性很大。最近两年,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小城市对人口落户的限制取消,为终结钟摆式的人口流动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也必将改变中国未来的社会结构。
从统计数据上看,有两个趋势值得关注:一个是举家外出流动的农民工数量在不断增加,其增加速度要快于非举家外出的农民工数量的增加速度。从2008年到2014年,举家外出的农民工数量增幅超过了25.1%,而个体外出的农民工数量增加了18.4%。考虑到在中小城市落户限制的取消和鼓励农民工在城镇购买住房措施的出台,农民工举家外出的增速将会持续高于个体外出的农民工增速,举家外出农民工的比例也将会持续提升。举家外出的农民工意味着在流入地安家落户,在职业和身份上比个体外出的农民工更加稳定,可能会减小社会结构的变动。
另一个需要关注的是,本地务工的农民工数量增幅也达到了24.4%,高于非本地务工农民工数量的增幅。随着产业转移和地区间外出务工收益差距的缩小,如果在农民工的流出地能够有足够多的就业岗位和劳动力吸纳能力的话,本地务工的农民工数量和比例必然也会持续增加。再加上,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转型,对外贸和出口依赖程度降低,外地务工农民工出现一定数量回流的可能性也将增大。
综合来看,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的前提下,中国大规模人口流动在短期内不可能出现快速消退的状况,但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城乡、地区之间务工收益差距的缩小,钟摆式的人口流动必然会向长期居留转变,由此也必然会对中国社会结构带来进一步的变化,特别是对提高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阶层分布的稳定性将带来很大的影响。
(七)老龄化社会资源从向下转移变为向上转移
受到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的影响,中国的人口结构出现了转折性的变化,不仅进入超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也进入了老龄化国家行列。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如图1.7所示,2001年,中国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超过9000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7.10%,首次突破世界公认的7%老龄化水平进入老龄化国家行列。此后,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龄人口数量和比例呈现双增态势,到2014年,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数量达到13755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也突破10%,中国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

图1.7 1995~2014年人口老龄化变化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数据。
以往研究中,研究者普遍认同的观点是,随着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和家庭生育子女数量的减少,在家庭内部代际关系中出现向下倾斜的特点,即子女成为家庭的核心,而老人在家庭中的权威地位不复存在,家庭代际的经济交流等出现自上而下的流动,而子女对父母的反哺式供养缺失,导致代际关系的断裂和老龄人口在家庭中和社会中地位的下降。
在现代社会中,社会与家庭两个方向的发展在现代社会中现实的表现就是社会制度,特别是攸关家庭生活和家庭成员保障、福利的社会制度,作为外在环境,与家庭自身作为内在核心之间的碰撞。社会与家庭的碰撞的表现就是社会向家庭生活的渗透,以及家庭作为应激反应的收缩,由此,家庭内部的代际关系很大程度上被演进为整个社会的代际关系,原本是家庭内部的资源配置也演变为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此中潜藏着老龄化对社会结构的影响,就是代际在社会资源分配上的冲突和矛盾。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中国现行的现收现支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存在较大的缺陷,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金缺口将随之扩大,而缺口部分必须由当代的青壮年劳动力人口来弥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4.8岁,按照一般人口发展的基本规律,预计到2050年前后,60岁以上的老龄化人口将占总人口的35%。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每五年上升约1岁,而平均退休年龄不足60岁,考虑社会医疗卫生条件的不断改善,中国人退休之后存活的年限将不断增加,即便不考虑经济波动的影响,人均养老金支付的压力也在不断增加。2010年发布的《中国的人力资源状况》白皮书称,到2035年,中国将出现2名纳税人供养1名养老金领取者的情况。故此可以看出,深度老龄化对社会资源分配机制即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衡量个人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与其能够获取或者调动的社会资源有直接的联系,通常认为等级越高的社会阶层调动和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就越强;反之,等级越低的社会阶层调动和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就越弱。深度老龄化则迫使整个社会资源的代际转移模式从当前的向下转移模式转变为向上转移模式,社会中每一个社会阶层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而不同社会阶层调动和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并不相同。在深度老龄化社会中,由于老龄人口数量和比例的增加,在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下,代际对社会资源的重新配置将会影响到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尤其是对处于较低等级的社会阶层影响更大,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结构的形成造成冲击。
此外,老龄化的影响还在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是否会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而受到负面影响。一般在总结中国改革开放之后高速经济增长时,劳动力人口富足的人口红利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解释因素,在深度老龄化社会中,人口红利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高供养比带来沉重的养老负担。根据发达国家既有的经验,老龄人口对社会资源的消耗是巨大的,老龄化社会国家很少能够再次实现经济的高速增加,而且中国尚未摆脱中等收入陷阱,一旦没有处理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负面影响,极有可能导致中国经济长期停滞不前,从而影响到社会结构的优化。
(八)小结:传统管控型社会向现代开放型社会过渡
伴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新时期的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更加强调人口的市民化,中国社会沿着现代化、城镇化的路径不断前行,但路径选择显然与以往不同。特别是在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阶段之后,整个社会的利益分配格局势必将出现新的变化,在增量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对社会资源的存量和增量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将是影响整个社会格局走向的关键。从单一主体的单位制走向社会组织多元化为社会中个人的发展增添了许多新选择,个人不需要再完全依附于组织的渠道,而可以在市场中获得相应的社会资源,单位组织作为社会资源再分配的渠道和机制作用尽管依然存在,且在某些情况下仍然发挥着主渠道的作用,但社会从严格的管控型向开放型转变已经成为趋势,社会资源分配和再分配模式也必将出现多元化的特点。
家庭作为社会细胞,其对社会结构和社会分层的影响是不能忽视的。在家庭规模日渐缩小、家庭关系日益简单化的情况下,家庭本身对个人的影响减弱,但在中国特别高的女性劳动参与率前提下,将家庭作为一个整体用以分析社会结构和社会分层存在着潜在可能,家庭成员中的男性和女性都应作为衡量其社会等级的标准。
高等教育的普及则意味着中国社会精英选拔模式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能够获得高等教育的机会,接受高等教育与成为社会精英之间的关联性减少,但普遍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社会精英群体必然会带来新的气象,未来社会中无论是政治精英、经济精英,还是文化精英,接受高等教育似乎将成为一种必备的条件。
在户籍制度不断松绑的情况下,流动人口在中小城市落户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在未来是否依然存在是影响中国社会结构的重要方面。一旦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转变为中长期的人口居留,不论是对人口的流出地,还是人口的流入地都将产生深刻的影响。对人口流出地而言,流出的人口往往是具有较高人力资本的青壮年人口,这有可能导致农村社会的空心化和农村社会结构的重新洗牌。对流入地而言,流入人口能否融入城市社会,以及他们在城市社会中所处的位置都将成为决定社会结构的新因素。如若流入人口无法融入城市社会,则很有可能在城市社会中形成一个以流入人口为主、与主流城市社会隔绝的社会底层,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除了人口流动之外,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也将引发社会结构的变动。人口老龄化势必引发整个社会资源在不同世代人群之间的重新分配,在现行的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障体系之下,老龄人口数量和比例的增多都要求整个社会资源向上流动,代际的社会冲突可能进一步加剧。
总的来看,中国在进入社会转型期之后,经济增长速度趋缓、新型城镇化推进、家庭规模小型化、高等教育普及、人口流动和人口老龄化等诸多因素共同影响中国未来社会结构的变化,也决定了未来社会资源分配和再分配模式、精英选拔和代际传承、社会流动和社会融入等诸多方面的变化,但中国社会从传统走向现代,从管控走向开放,从单一走向多元的趋势已经初现端倪。这些都是研究职业分层的社会大背景,也是在研究中需要考虑的众多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