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理论与思考

中国文学史料研究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

考虑到樊骏先生的长文《这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关于中国现代文学史料工作的总体考察》[1]以及刘增杰先生的《中国现代文学史料学》“源流篇”[2],对中国现代文学史料工作作了比较全面、系统的总体考察,已无须赘述,本篇的任务是,一方面另辟蹊径,从中国文学史料研究的全局视野,回顾总结20世纪前期的中国文学史料研究;另一方面,指出樊文和刘著没有谈到的近年中国现代文学史料研究存在的若干新问题,并作出思考。

一 20世纪前期中国文学史料研究主要成就

现代中国社会经历着剧烈的动荡。外敌侵略、国内战争和其他政治动乱、文化震荡,多次对历史文物和文献造成严重的破坏,给文学史料工作造成了极大困难。尽管在这样的背景下,仍有诸多有志学者不顾艰辛困苦,致力于文学史料发掘整理,取得了重要成绩。

(一)大批新史料的发现促使文学史料的来源和类型多样化

1925年,王国维受清华学生会邀请作公开讲演时说:“今日之时代,可谓之发见时代,自来未有能比者也。”[3]20世纪前期中国文学史料研究最突出的成绩,就是新史料的发现。所谓新史料,据陈寅恪解说,“并非从天空中掉下来的,乃指新发现,或原藏于他处,或本为旧材料而加以新注意、新解释”[4]。也就是说,新史料分为两类:一类“原藏于他处”,另一类“本为旧材料而加以新注意、新解释”。

“原藏于他处”的史料原本不为人知,后被发现。这类文学史料在20世纪前期层出不穷,金毓黻总结了六种“最有价值者”:“一曰殷墟之甲骨文字,二曰敦煌及西域各地之汉、晋简牍,三曰敦煌石室之六朝、唐人所书卷轴,四曰内阁大库之书籍档案,五曰古代汉族以外之各族文字,六曰各地之吉金文字。”[5]当然这类史料不止六种,如1927年郑振铎在巴黎和伦敦发现的古代文学文献史料,不论数量还是价值,都弥足珍贵,却不在这六种之内。

还有一种“本为旧材料而加以新注意、新解释”的新史料。这类新史料原先大都为人们所知晓,但直到20世纪前期才被当作文学史料加以重视,其范围相当广泛,包括集部以外诸书、民间曲调、日常实物等。不止“集部之书”,“进入民国后,‘六经皆史’的观念更进一步发展到把过去的文字记录全部看成历史材料”。[6]这样的文学史料在以往是不被留意的。

依据“新注意、新解释”,可以把旧材料转变为新史料,这体现了史料观念的更新。18—19世纪的乾嘉学派,虽然识文字、通训诂、精校勘、善考证,其目光却从未离开中国历代文献典籍。在他们看来,即便最广义的“史料”也只包括过去一切文字记录。进入20世纪初,王国维创“二重证据法”,不仅使“地下之新材料”取得与“纸上之材料”并肩的地位,极大地丰富了文学史料的内容、拓展了文学史料范围,而且这两类史料相互印证为史料辨伪提供了方法论方面的保障。到30年代,“二重证据法”发展为“三重证据法”,即“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正”“取外来之观念,以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7]“地下之实物”“异族之故书”以及“外来之观念”得到重视并加以利用,遂使20世纪前期文学史料的来源和类型比前代丰富多样。

1.文学史料来源更加丰富

文学史料的来源从国内档案馆、图书馆和私人藏书,扩展至海内外一切藏书场所;从地上的文献,扩展至地上和地下一切文献与文物。

例如,郑振铎的《插图本中国文学史》(北平朴社出版1932年版)以丰富新鲜的史料著称。书中不仅使用敦煌文献,还大量引用本人及他人在海外发现的古籍善本和珍稀图片。

尤须提到五四以后报纸杂志等新媒体成为重要的文学史料来源。

尽管晚清时期梁启超就发现“自报章兴,吾国之文体,为之一变”[8],但报纸杂志却长期被排除在文学史料之外。姑且不提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前的文学史写作,即便1922年胡适撰写的《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1929年陈子展出版的《中国近代文学之变迁》,论述“文学革命”兴起的诸多原因时,都忘了报刊出现的意义。倒是英年早逝的历史学家张荫麟在1928年仔细讨论了报章作为新史料的重要性:

又近世有一种新史料,为古人所未能梦见,厥为报纸(中国在唐代已有朝报,然其性质不能与近日报纸比)。此种史料之重要,西方史家已深切感及,惟今日中国史家尚鲜注意之。[9]

张荫麟接下来讨论了报纸作为史料的三大优点,以及可能存在的九种弊病。可惜当时的中国文学史研究者似乎并未留意这篇论述报纸杂志文章之史料价值的宏文。当然,这么说并不意味着文学界无人把报章视为史料。大约从20世纪30年代初期开始,越来越多的文学史写作把报纸杂志作为新文学史料主要来源。文学史写作之倚重报刊,“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阿英的积极尝试。”[10]阿英不仅编辑出版《晚清文艺报刊述略》(包括《晚清文学期刊述略》《晚清小报录》和《辛亥革命书征》三种;前两种收集近现代文艺报刊史料),还将报刊史料引入文学史写作,编成《晚清小说史》(1937)。据统计,中国现代文学期刊有3504种。[11]这些期刊,在新文学诞生之后不久就成为新文学选本的主要来源。如1918年8月许德邻编的《分类白话诗选》(崇文书局出版,该书又名《新诗五百首》),收诗233首(组)。“此集为初期新诗之最完备的选集,各主要杂志、主要报纸上的著作,网罗靡遗。就资料言之,此集当为最佳。”[12]这些期刊还成为现代文学研究和文学史写作的主要材料。如朱自清的《中国新文学研究纲要》(1932),其材料主要来自《新青年》,《每周评论》《小说月报》《论语》《语丝》《晨报副刊》等期刊。

2.出现了口述史料、分体史料、专题史料和书话等新的史料类型

近代以来文学观、文学史观的流变,刺激了文学史料的类型不断拓展。最先是小说戏曲在清末民初成为多数人认可的史料类型,接着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激荡下,民间的歌谣、说唱、鼓词等相继被列入史料范围。刘半农不但相信“歌谣中也有很好的文章”[13],还与沈默尹、周作人等在北京大学面向全国征集歌谣,并予以公布、刊发。当时有人明确指出:“歌谣是民俗学中的主要分子,就是平民文学的极好的材料。”[14]歌谣运动在文学史料学上的意义,并非只意味着增添了一种新的史料类型。以往的史料仅限于文字形式的文献和非文字的实物,而刘半农他们征集的歌谣却有不少直接来自民间的口头流传。1920年8月郭绍虞撰文论及歌谣:“不管是田夫野老的所唱,是樵人渔父的所唱,或且出之于十三四女孩儿的口中,就歌辞来讲,情景总是很深,趣味总是很浓,声韵又是无不调和的。”[15]口头流传的歌谣被纳入文学史料,标志着一种新型史料开始被认识,这便是口述史料。

民歌等口述材料被确认为史料之一种,意味着在小说戏剧史料之外,出现了一种新的分体史料。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期,新诗史料、辞赋史料、骈文史料、韵文史料等分体史料都得到一定程度的整理出版。

这一时期还整理出版了一些专题性史料。妇女专题史料,如施淑仪编《清代闺阁诗人徵略》(1922);宗教诗歌史料,如张仕章编《中国古代宗教诗歌集》(1926)。

除了上述,现代作家和文学研究者写作的书话,也成为一种新的文学史料。与古人书跋和书事笔记不同,近代以来书话的版本目录色彩褪减,注重介绍现代书刊的内容、版本、流布和递传状况,是史料搜集、整理、辨析、阐释等方法的总结,属于掌故类、史料研究心得一类的文献。朱金顺谈论唐弢的书话写作时说:“写书话,既是他的散文创作,也是他的新文学版本研究。也许后者更被他看重,作为文学史家,他的研究是从原始资料的收集和开掘开始的。研究的笔记,获得新版本的题跋,就变成了一则则的书话。”[16]主要以新文学版本为研究对象的书话,其本身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例如唐弢的书话《线装诗集》详细描述《忆》《志摩的诗》等集子的装帧形式,保存了新诗集装帧方面的史料信息。除了唐弢,周作人、阿英、赵景深、周越然也出版过书话文集,另外,茅盾、老舍、郭沫若、叶圣陶、朱自清等新文学作家都有书话问世。虽然如此,书话作为一种新史料的价值,至今仍未得到学界充分认识。整理出版现代作家书话,仍是任重道远。

3.小说戏剧史料成为主要的史料类型

在新兴文学史料类型中,小说戏剧史料的数量最多、影响最大。

20世纪以前小说戏剧属于“不登大雅之堂”的文类,直到世纪之初中国古代小说和戏剧研究才在西方影响下草创。当时处于西学东渐、自新图强的特殊历史文化语境下,人们关注的是小说戏剧的社会启蒙功能,偏重于论的一面,即便在文学史写作中提及,也大多点到为止,因而小说戏剧史料的收集未能受到应有的重视。进入20世纪,随着小说戏剧在文学中的地位上升,小说戏剧史料迅速成为重要的文学史料类型。其间,不仅涌现了一批文学史料名家,如戏曲史料名家王国维、董康、郑振铎,小说史料名家鲁迅、阿英,还出现了一批堪称经典的小说戏剧史料书籍。

1909年王国维出版的《曲录》共辑入曲目3178种,此书不仅为他以后的戏曲史写作奠定了坚实基础,而且成为后来戏曲史研究者必备的基础性资料;1916年王国维与罗振玉将从日本三浦将军处发现的《大唐三藏法师取经诗话》小字本影印出版,第二年,他们又将在日本发现的《大唐三藏法师取经诗话》编入《吉石盦丛书》影印出版。董康对古典戏曲史料的整理之功不可没。1917年他所辑《诵芬室读曲丛刊》是“20世纪戏曲研究史上第一部古典戏曲理论史料和戏曲史料汇编”; 1926年上海大东书局出版的《曲海总目提要》,汇录了自元至清代乾隆年间684出杂剧与传奇的剧情考证、故事来源和作者简历,其中颇多今已失传的作品,弥足珍贵,被誉为中国所有记载剧本的书籍中内容最丰富和详尽的一部。董康另著有《曲目韵编》2卷,计北曲588个,南曲1061个,成为研究中国南曲与北蓝、古戏曲音乐不可或缺的参考资料。继王、董之后的郑振铎在发掘整理和出版戏曲史料方面的贡献尤为突出。如1938年郑振铎从苏州某书贾处买下《脉望馆钞校本古今杂剧》(又名《也是园古今杂剧》)64册,包括钞本173种,刻本69种,共计242种,其中136种是湮没了300多年的孤本,像《破窑记》《五侯宴》等29种元人杂剧系首次发现。书中的内府本杂剧每出后附有“穿关”,注明演出装扮、服饰、道具等,为研究明代宫廷演出的舞台美术提供了详尽的资料。这个重大发现,“在近五十年来,其重要,恐怕是仅次于敦煌石室与西陲汉简的出世的”[17]

小说史料方面,古代小说目录的编纂引人注目。作为一种学术专科,古代小说目录的编纂经历了三个时期:黄摩西、徐兆玮、鲁迅——准备期,郑振铎、董康、马廉——发轫期,孙楷第——创建期。[18]鲁迅、郑振铎等先生钩沉、编纂的古代小说书目及其史料价值,今已众所周知。而孙楷第编纂的三种古代小说书目,却很少有人提及。这三种书目(1932年撰的《日本东京所见小说书目》六卷、《大连图书馆所见小说书目》一卷、1933年撰《中国通俗小说书目》十卷),“对于初研究小说的人是有益的”[19]。孙楷第《中国通俗小说书目》的出版,“意味着具有学科意义的通俗小说专科目录的正式建立”[20]。其在通俗小说书目研究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除了古代小说目录方面取得如许成绩,近现代小说目录的编纂也成绩突出。阿英成书于20世纪40年代、50年代正式出版的《晚清戏曲小说目》,收晚清戏剧161种,晚清小说1070种(创作小说462种、翻译小说608种), 1957年又出增补本,收创作小说478种,翻译小说629种,共计1107种,较前增补37种。这个书目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对于一般近代文学研究者具有引路人的作用。直到今天,许多研究近代小说和戏剧的人都以此书为参考资料,其史料价值和历史贡献不可抹杀。

(二)文学史料整理出版的热情空前高涨,成绩卓越,出现了相关方面的史料专家

论及20世纪的文学史料工作,不能不提“整理国故”运动。胡适发起这场运动,固然与当时方兴未艾的新文化运动有关,但也与他本人对古籍整理工作的认识和态度不无关系。胡适在1922年9月1日的日记中写道:

从前我们以为整理旧书的事,可以让第二、三流学者去做。至今我们晓得这话错了。[21]

这句话说明他开始改变以往轻视文献史料整理的观念。正因为认识到“整理旧书”并非只配“让第二、三流学者去做”,所以即便是像胡适这样的新式学者也觉得应该参与进来。

胡适不光是口头上呼吁“整理旧书”,他还身体力行,以研究白话小说的学术问题为切入点,完成《红楼梦》《水浒传》《醒世姻缘》等小说考证。在胡适从事小说考证之初,中国学术界对小说史料的发掘整理正处于起步阶段。蒋瑞藻的《小说考证》于1920年出版,所汇集的一些小说资料极为杂乱。鲁迅的《古小说钩沉》《唐宋传奇集》《小说旧闻钞》整理钩沉了若干种小说文本;1923年出版的《中国小说史略》在史料建设上的最大贡献,在于对明清小说分类。胡适在研究中也曾参考过这些资料,但多数资料是他通过各种方式和各种渠道获得的,更重要的是他采用了新的科学方法进行细密深入的考证,解决了许多学术难题。

“整理国故”不仅得到刘师培、吴梅等旧派学者响应,还受到新文学作家重视。文学研究会对“整理国故”作了积极的回应。他们强调说:“现在研究文学的人,往往把‘整理国故’和‘新文学运动’看作两件绝不相涉的事情,并且甚至于看作不能并立的仇敌。其实这是绝大的冤屈!因为他们俩在实际上还是各有各的位置,各有各的真价,尽有相互取证、相互助益的地方。”[22]“整理国故就是新文学运动当中一种任务,他的地位正和介绍外国文学相等。”[23]郑振铎主持的《小说月报》“整理中国旧文学”横跨了三个栏目——“论丛”“整理国故与新文化运动”和“读书杂记”。此外,新文学作家还有过两次大规模的集体“整理国故”举动。第一次是1927年6月,《小说月报》第17卷以号形式出版“中国文学研究”专号,分上下两册,80余万字。作者阵容集中了当时的精兵强将,除国学大师梁启超、陈垣外,大部分都是新文学作家,如郑振铎、沈雁冰、郭绍虞、俞平伯、朱湘、刘大白、台静农、滕固、陆侃如、许地山、胡梦华、谢无量和钟敬文等。第二次是赵家璧主编的《中国新文学大系(1917—1927)》, 1935—1936年由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出版。全书分为10卷,阿英编选。《建设理论集》《文学论争集》和《史料索引》选辑近200篇理论文章。编选创作的7卷,共收小说81家的153篇作品,散文33家的202篇作品,新诗59家的441首诗作,话剧18家的18个剧本。这一套文集保存文献的用意及其史料价值,是毋庸置疑的。由各方面代表作家参与编纂《中国文学新文学大系》,此后成为整理出版文学史料的一种传统,至今已出到第5辑(1976—2000)。

“整理国故”主要是用新的科学方法整理文献古籍,当时差不多与它并行的歌谣运动,则把文献史料的价值取向引至民间化立场,眼光从贵族转向平民,从雅致转向通俗。1918年刘半农、沈默尹、周作人等以北京大学的名义向全国征集民间歌谣,1920年12月15日沈兼士、钱玄同、周作人在《北京大学日刊》联名登出了《发起歌谣研究会征求委员》的启事;1922年,创办《歌谣》周刊。这一系列行动,虽然由北京大学的教师发起,却得到了民众多方面的热情支持。“本是一校的刊物,而竟引起全国各省各地的爱好者,以至苏联、英、美、法、德、日的学者们的注意,购买《歌谣》周刊并通信访问。作文的也不只本校教授同学,甚至印刷工人,学校工友,都投稿写文章讨论。那时真是想不到的热闹。也真有爱好者而入了迷,每逢星期一,一早就跑到北大一院号房等着周刊(朱自清就是其中一位)……”[24]在歌谣运动的引领下,来自民间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歌谣、传说故事、童话、谚语等都被纳入文学史料范围。

在20世纪20年代歌谣运动、“整理国故”运动的基础上,30年代出现了整理出版古代戏曲史料的热潮。其中,以京剧史料的搜集整理最引人注目。齐如山的《中国剧之组织》《京剧之变迁》《国剧身段谱》《脸谱》《国剧简要图案》等书,为京剧研究作出了重大贡献。周明泰著《几礼居戏曲丛书四种》(1932—1940),收录《都门纪略中之戏曲史料》《五十年来北平戏剧史材》《道咸以来梨园系年小录》(后易名为《京剧近百年琐记》)、《清升平署存档事例漫抄》4种戏曲史料书籍等,均是研究京剧的重要参考资料。此外,还有张次溪所编《清代燕都梨园史料》(1934)和《清代燕都梨园史料续编》(1937)、王芷章撰《清代伶官传》(1936)、天柱外史撰《皖优谱》(1939)。

郑振铎在古代戏曲史料整理方面作出了杰出贡献。郑氏极为重视戏曲史料的发掘、收藏和刊印。他编订的最早的戏曲目录当属《中国的戏曲集》,收“所见过的戏曲选集”12种。接着编订了《关于中国戏曲研究的书籍》,收“所见过和所知道的关于中国戏剧研究的书籍”30种,为《重订曲苑》《增补曲苑》《新曲苑》《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的编订提供了必要的目录依据。而《中国戏曲的选本》则收个人所见所知、最流行的选本16种。此外,他还在戏曲作品、著作版本的收藏与鉴定,曲文献点校等方面取得瞩目的成绩。[25]郑氏还很重视史料的运用。他的几种文学史著作,从1927年出版的《文学大纲》到1938年出版的《中国俗文学史》,莫不以史料(尤其珍稀史料)丰富著称。《插图本中国文学史》完稿后,他自豪地声称:“本书所包罗的材料,大概总有三分之一以上是他书所未述及的。”[26]

如果说20年代的主要成就在于文献古籍的发掘、整理和出版,30年代和40年代则以有意识地整理出版新文学史料为特色。关于新文学史料的整理出版,尚在新文学诞生不久就有人在做。但那时此类工作属于自发性质,直到30年代才有了自觉的意识。刘半农在五四前后搜集了8位诗人的26首白话新诗手迹,“当时所以搜集,只是为着好玩,并没有什么目的,更没有想到过了若干年后可以变成古董。然而到了现在(1933年——引者按),竟有些像起古董来了。”冯沅君在1933年看到这批手迹,感慨地说:“那已是三代以上的事了,我们都是三代以上的人了。”[27]第二年,张若英在《中国新文学运动史资料》“序记”里坦言,他也有刘半农、冯沅君那样的体会。张若英甚至感觉到新文学史料的整理和出版,已经非做不可。因为,“在不到二十年的现在,要搜集一些当时的文献,也真是大非易事。要想在新近出版的文学史籍里,较活泼较充实的看到当时的一些运动史实,和文献的片段,同样的是难而又难。”他进而意识到了整理出版新文学史料的重大意义:“为着搜集的不易,与夫避免史料的散佚,择其主要的先刊印成册,作为研究的资料,在运动上,它的意义是很大的。”[28]正因为整理出版新文学史料的意识从自发到了自觉阶段,这一时期不仅有《中国新文学大系(1917—1927)》这样大规模的集体之作,有张若英《中国新文学运动史资料》那样由个人编纂的史料集,而且整理新文学书目也提上日程。例如,1933年9月出版的王哲甫的《中国新文学运动史》一书附录《新文学创作书目一览》,其中有新诗集100种。1937年1月《文学》第8卷第1号刊出新诗专号,这本厚达299页的带有总结性的专号除刊有茅盾《论初期白话诗》、穆木天《郭沫若的诗歌》、石灵《新月诗派》等诗论外,还刊出曲鸿、韩学勤、柳倩合辑的《新诗集编目》,编目共收录诗集400多种。抗战期间,出现了记录抗战文学的史料集,如阿英的《抗战期间的文学》(1938)、卢冀野的《民族诗歌论集》(1940)和蓝海的《中国抗战文学史》(1947)等。蓝海的《中国抗战文学史》“为建国前最后一部新文学史类的著作,也是新文学研究中第一部阶段史”[29],但作者有意做保存史料的工作。“写这本小册子的目的便是企图弥补一部分缺陷,保存一部分史料,使它不至全部失散。”[30]毋庸置疑,这些文学史料的整理出版,为新文学史写作奠定了基础。1930年左右编辑出版《中国文艺论战》《鲁迅论》的李何林后来说:“这两本资料性的书给我在十年后编写《近二十年文艺思潮论》打下了初步基础,也培养了我以后教学‘中国现代文学’、‘文学理论’、‘鲁迅研究’的兴趣。”[31]

(三)文学史料的发掘、整理和出版促动文学史写作多元化、文学史类型多样化

中国文学史著,多数是为了教学需要编写的讲义。由于是讲义,在具体编写时自然要切合教学实际需要。比如,教师不便也没必要口述或在黑板上抄写讲授中需要引述的材料,以免学生听不懂或占用课堂时间。所以,20世纪初期的文学史讲义以相当大的篇幅摘录作品原文。黄人《中国文学史》皇皇数百万字,摘录作品原文占去三分之二。刘师培的《中国中古文学史》,甚至几乎全是资料。据此我们可以说,重史料、少阐述是早期讲义型文学史写作的基本特征。

到了20世纪20年代,不断发现的新的文学史料格外引人注目。为了阐释新发现的文学史料,教师必须在讲义中作出分析、讨论,有时甚至还有必要考订新史料的真伪,这样一来,阐述在文学史著中的篇幅加大。另外有些编者,由于本人既有深厚的史料积累又有独到的文学见识,故难免在文学史写作中时而发表议论,如鲁迅编写《中国小说史略》。在此背景下,以阐述为主的专家型文学史写作应运而生,并且迅速成为主要的文学史写作方式。如胡适、胡怀琛、陈子展、罗根泽、杨荫深等人的文学史写作都如此。

一般的读者,既不需要大量阅读史料,也不需要了解专家对文学史的精深见解。也就是说,不论重史料的讲义型文学史写作,还是重阐述的专家型文学史写作,都不能满足一般读者的需求。赵景深注意到这点,他说:

从来编中国文学史的,有几点我不大满意:……(二)不合普遍阅读,许多现今出版的文学史,只可供文学专家的参考,不能当做普遍的读物。一则份量太多,二则列举太多,三则嫌其干燥。[32]

鉴于这种情况,赵景深决心写出一部“能当做普遍的读物”的文学史,这便是1928年出版的《中国文学小史》。这是一部普及型的文学史。赵景深认为,普及型文学史写作,必须“分量不可太多,只列举些重要的文人而有集子可读者,并附举易得的、价廉的书目”,“用较美的叙述,使人读起来略感到一点兴趣”。[33]不过他同时也指出,即便普及型文学史写作,也需要“新鲜的材料”,因为“新鲜的材料是普通读者希望读到的”。

讲义型、专家型、普及型三种文学史写作相继出现,体现了文学史写作多样化的趋势。在编者对史料发掘整理的影响下,这三种文学史写作方式经常互相转化或兼容。比如,当年鲁迅的初衷是编写《中国文学史略》讲义,由于他事前做过大量的古小说钩沉、考证,不知不觉间,就以专家的眼光和方式来编写这部书。

以今人的眼光来看,文学史写作方式的多样化,满足了不同读者的需求,是文学史写作步入成熟阶段的表现。但笔者所作的统计表明,在三种文学史写作方式中,专家型最常见,尤其在20世纪30年代以后,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二。前文已述,专家型文学史写作以阐述为主。由于这种阐述是夹杂大量术语的专家之言而非日常用语,在专家型文学史写作成为主流的背景下,文学史写作离普通读者越来越远,文学史书籍越来越不“好看”。更严重的是,强调阐述在文学史写作中的地位,很容易把人引向“以论代史”的歧途。40年代之后的文学史写作,大多有这个毛病。

20世纪前期的文学史料工作,不但影响文学史写作的方式,还是文学史类型化的直接动力。

新史料对于中国学术可谓居功至伟。王国维说:“古来新学问起,大都由于新发现。”[34]陈寅恪也说:“一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与新问题。取用此新材料,以研求问题,则为此时代学术之新潮流。”[35]就20世纪前期文学史写作而言,不论小说戏剧史等分体史写作在30年代成为潮流,还是妇女史、文艺思潮史等专题史的出现,都与相关新史料的发现有直接关系。试以小说戏剧史写作为例。

文学革命时期,无论小说戏剧自身的创作还是有关古代小说戏剧史的研究,都开始走向建立规范、形成学科的成熟阶段。这一时期发现的许多重要古代小说戏剧材料,迅速被史家自觉地吸收进史著中。连俗文学中的宫调、宝卷、弹词等,也被视为有价值的新史料。如柳村任的《中国文学法发凡》“采撷叙述了很多特殊的新材料:像五代的变文,宋明戏文宫调讲史散曲以及明清的宝卷弹词之类”[36]。这些新史料,成为中国小说戏剧史写作发展的原动力。敦煌文献对王国维写作宋元戏曲史的触动,鲁迅辑录《古小说钩沉》《小说旧闻钞》为他编写《中国小说史略》所做的准备,乃众所熟知的实例。1923年胡适指出:“古小说的发现,尤为这个时期的特色。《宣和遗事》的翻印,《五代史平话》残本的印行,《唐三藏取经诗话》的来自日本,南宋《京本通俗小说》的印行,都可以给文学史家许多材料。”[37]直到1932年郑振铎仍观察到:“近几十年来,已失的文体与已失的伟大作品的发见,使我们的文学史几乎要全易旧观。绝不是抱残守缺所能了事的。”[38]郑氏因此不无感慨地说:“研究中国小说史和戏剧史的人,真要觉得如今是一个大时代。假如你写了关于这方面的一部书,每过了一二年,准保你要将你的著作修改一下。因为新的材料一天天的出现,逼得你不能不时时刻刻的在搜集、在研究。”[39]新史料的发现,“逼得你不能不时时刻刻的在搜集、在研究”,迫使不愿抱残守缺的史家去“重写文学史”。

20世纪前期的中国文学史料研究虽然取得上述主要成就,但是也存在一些难以忽视的问题。

第一,“在当时,中国现代文学史料工作还没有作为一项专门的学术任务,提上研究者的工作日程”[40]。1949年以前,虽有阿英、唐弢等做了一些新文学史料的搜集整理工作,但毕竟在民国学人中只是个别现象。而我们已从上述看到,20世纪前期中国文学史料研究主要成就,绝大部分属于古代文学方面的,极少属于中国现代文学史料研究的成就。像胡适、鲁迅、郑振铎、闻一多、朱自清等既是重要的新文学作家又是学者,花费了很多精力和时间在古代文学史料收集整理上,也显示出这方面的功力、见解和成就,却很少顾及中国现代文学史料研究工作。可以说,1949年以前,包括新文学作家在内的多数学者,对中国现代文学史料工作是比较忽视的,他们甚至尚未具备这方面的意识。

第二,20世纪前期的中国文学史料研究虽取得上述主要成就,但在史料范围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缺漏:

(1)大量海外文学史料未被发现和整理。由于历史原因,海外保存着大量珍贵的文献。19世纪以来,中国国内虽已陆续整理出版或公布了其中一部分,但由于20世纪前期处于民族危机和解放战争背景下,不仅民间学者无力大量复制、整理出版,政府部门也无暇顾及,以致尚有许多珍稀古籍不为中国文学史研究者所知。

(2)19世纪以来大量地下文献陆续出土,这对古典文学研究来说是一个巨大的福音。但许多出土文献尚未公布,原始资料还掌握在考古发掘人的手中,已整理公布的出土文献在文字释读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争论,导致研究和利用出土文献方面存在许多困难。

(3)民间流传的史料的重要性目前尚未得到学界的足够注意。包括谱牒、石刻、文书、日用杂书、剧本、唱本、民谣等在内的民间文学史料是学术研究的珍贵资料,但其流传范围相对狭小,收藏分散,有的一直口头流传,由于尚未得到整理,湮没失传的可能性很大。

(4)地区性、民族性文学史料基本上一片空白。地区文学史、民族文学史是中国文学史的分支,相关的文学史料是研究中国文学史写作与地域文化、民族文化之间关系的不可或缺的资料。遗憾的是,据笔者所知,仅1943年出版的徐梦麟《云南农村戏曲史》,保存了一些云南民间剧本和曲目。

以上四点缺漏,一定程度上可谓20世纪前期中国文学史料研究工作留给后人的难题。毋庸置疑,这四点也是1949年以后中国现代文学史料研究面临的刻不容缓的任务。

二 近年中国现代文学史料研究存在的新问题

在王瑶、唐弢、马良春、朱金顺、陈子善、刘增杰、解志熙、谢泳等几代学者的倡导下,近年来,中国现代文学史料工作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相应地,学界在这方面取得的成就十分可观。遑论成绩最丰硕的新文学史料研究,即使总体上明显处于滞后状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学(“当代文学”)史料研究,也在经过半个多世纪的艰难探索后,从认识到实践两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就。[41]但也存在几点应当引起注意的新问题:

(一)发掘整理工作迎合社会思想文化变动,以致出现不少不可靠的“新史料”

虽然“以史带论”已成为学界基本的共识,某些急功近利的研究者仍然有意无意地“以论代史”。比如,改革开放后,一度被“遗忘”的新月派成员沈从文、徐志摩等,成为文化界热捧的现代作家。一些论者怀着替新月派“翻案”的动机,搜集鲁迅、梁实秋之间论战的相关资料,得到不少贬低鲁迅、抬高梁实秋等新月派的“新史料”。这种情况,牵涉了文学研究中新史料的可靠性问题。

现代文学新史料的种类可谓丰富多彩,但大体可以分作文学作品、作家、文学现象、文学思潮等几大类。应该承认,在这几大类新史料中,只有语言文字所构成的作品才是我们研究的最可靠的“实在”。每个社会历史中的作家都处在变化中,譬如创作《志摩的诗》的徐志摩与《猛虎集》的作者徐志摩,就有较大差别,前者充满浪漫主义的激情,后者流露出颓废、茫然的意识。其实,作家不是也不可能是一个完全自我封闭的存在,我们对他的描述和评价,总是以他外在的社会性活动为标识,因此以作家为内容的新史料,可作为研究的参考资料,却不可作为独立的依据,因其不具有可靠性。文学现象、文学思潮作为文学外部研究的内容,同样不具备稳定的可靠性。与之相反,文学作品本身自它产生以后,就作为一个封闭的文本而存在,不论人们如何解读、阐释,它始终如一。据此,我们得出一个认识:文学作品以外的新史料的价值其实最终还是体现在它们与作品认知、作品解读的关系中。也就是说,文学作品以外的新史料只有在它们有助于人们对文学作品及其意义的把握时才有价值,否则就只能是一堆废纸。当然,这么说不是要否认文学作品以外的新史料的价值,而是想强调:如果不是为了更好地研究文学作品,而是怀着窥视作家生活隐秘的心思或其他目的,迎合社会思想文化变动中的趋势,发掘所谓“新史料”并视为珍宝,那便可能把现代文学新史料的发掘与整理引入歧途。在近年出现的“翻案”性新史料中,我们已经看到了不少不可靠的“新史料”不断被发掘整理。好像我们能够在一直受到正面宣传的作家身上找到一点污点或者艳闻一类的野史,就是惊人的发现,而在长期受到社会主流批判的作家身上找出一点光彩,也足以颠覆乃至重写文学史!

(二)制度性、地域性障碍

无须讳言,时至今日,某些规章制度和地域观念仍是中国现代文学史料研究中的障碍。樊骏在《这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关于中国现代文学史料工作的总体考察》一文中曾指出,大陆图书馆的“思想观念、方式方法、体制、作用等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藏轻用’的偏向”。他以两位学者在大陆江南各地图书馆不同遭遇的事实为例,指出其封闭垄断的方式、方法与体制如不改革,依旧故我,那么“那些珍藏起来的图书文献,不管内容如何重要,数量如何庞大,保管又如何妥善,只要不为人们所应用,与根本不存在没有多大区别,也就谈不上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和价值了”[42]。樊骏所说的现象今天依然存在,并无实质性的改变。不仅如此,制度性、地域性越发成为现代文学史料研究尤其搜集工作的障碍。尤须提及的是,档案制度在研究者和文献史料之间砌出了一道高墙。樊骏注意到,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档案制度“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档案馆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也使不少人因此不敢轻易前往查阅,更多的人或许还根本不知道自己可以从那里看到别处无法提供的大量有价值的资料。与一些档案事业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档案馆的业务是相当冷清的,远远没有发挥它在社会生活各领域所应有的积极作用”[43]。而20世纪80年代以后,虽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通常的档案保密三十年即可解密,但实际的执行并不理想,至今为止及时解密者所占的比例还不到总档案数的40%。这不仅限制了档案馆的功能作用,而且对当代文学研究及其史料学建构带来直接的影响”[44]。鉴于这一情况,吴秀明教授撰文提出:“在当下,尤其需要突破现行档案制度的束缚,拓宽史料研究的内涵与外延。只有这样,才能使当代文学史料及其制度建设在‘全景敞开权力’的情景下切实有效地得以推进。”[45]笔者完全赞同这个提议。这里想补充的是,不但要清除类似档案制度这样的制度性障碍,还要撇弃狭隘的地域观念。所谓狭隘的地域观念有二:一是指各地方修建的现代作家纪念馆、文学馆等,各自把一些珍稀文献史料视为地方上的“镇馆之宝”,轻易不展出,甚至秘不示人;二是忽视或轻视台港澳现代文学史料研究和海外华文文学史料研究。由于历史原因,台港澳现代文学和海外华文文学曾长期被大陆学界排斥或轻视,以致大陆馆藏台港澳和海外华文文学史料寥寥无几,有人于是讥笑说:“要在图书馆觅得一本境外的文学读本,可能比自费去新、马、泰的旅游还要困难”,“个人收藏的要超过国家图书馆”。[46]21世纪以降,随着华文文学研究的不断深化和拓展,台港澳现代文学史料和海外华文文学史料的发掘与整理逐渐为大家关注。然而,在多数大陆的现代文学研究者看来,它们在中国现代文学史料中仍然处于附属或次要的地位。以致有识之士不停地呼吁:华文文学史料的建设刻不容缓。[47]

(三)文体意识相对薄弱,缺乏从文体角度对戏剧、散文等文体史料的发掘和系统整理

以往人们发掘、整理资料,大多以作家、流派、社团作为归纳单位,这样固然是不错的,却也遮蔽了作家、流派、社团在文体方面的丰富性。这几年,各种以文体为脉络的专史(通史和断代史)多起来,如杨义先生的《中国现代小说史》、陈平原先生的《中国散文小说史》。以文体为研究脉络的专史和论文,显然需要相关的以文体为选编单位的资料。1931年陈梦家选编的《新月诗选》,对于研究新月诗派之重要意义,乃众所周知。1993年方仁念选编出版的《新月派评论资料选》,如今也成为研究新月派必不可少的资料。徐志摩的诗歌、散文为世人熟知,而实际上他的小说创作也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但他的小说散布在多种报纸杂志上,有些收入《徐志摩全集》,有些没有收入,以致人们不能对他的小说一窥全豹。顾永棣、顾倩编的《徐志摩小说全集》(学林出版社2005年版),可谓弥补了这一缺憾。鉴于此,如果我们能够加强文体意识,发掘、整理出版《新月派戏剧资料》《新月派散文资料》《新月派译诗译文》等资料书籍,将会促进我们对新月派的了解、深化对该派的研究。

(四)缺乏史料首发权意识

“史料的首发权”这一提法,来自谢泳教授在厦门大学中文系开的一门课“中国现代文学史料概述”。尽管后来谢泳在《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法》一书中详细阐述过“史料的首发权”,但至今了解的人不多,我们在这里借花献佛,重述一下他对史料首发权的两点强调:

(一)史料的首发权,主要指第一个发现史料的人,这里的发现包括两个意思,一是指出史料的出处并在相关文献中最早使用了该史料;二是指最早公开某项史料的运用范围,并强调了其重要性。

(二)强调史料的首发权,主要是为了尊重史料发现者的贡献,在这方面,发现史料的意义虽然不能和科学发现相比,但在基本的意义上,二者有相似的地方。[48]

就谢泳强调的上述两点,对照学界对史料来源的注释,容易发现我们多数人缺乏史料首发权意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史料的发现者自身缺乏首发权意识,在公开史料时不注明史料来源,没有有意识地强调其“首发性”。例如,《新文学史料》2005年第1期披露了《徐志摩一九一九年日记》,日记整理者宋炳辉先生就这份长达万言的日记缀以详尽的考辨和说明,文中多处引用陈从周等人的文章,却没有注明出处,甚至连引用他自己发现整理的《徐志摩一九一九年日记》也没有注明整理者,这导致后来研究者引用这份日记时,对他的整理之功不置一词,乃至事后有人质疑该日记整理版的可靠性。[49]

二是史料引用者缺乏首发权意识。引用史料时应在注释中注明其出处,这是现行的学术规范,也是学术道德的要求。然而,现行学术规范所说的“出处”,只包括作者、题目、发表时的刊名或出版机构、出版时间,没有首发者的名字。比如20世纪50年代初期《新文学史料》发布《闻一多家信》时,交代了这批信的发现者和发现的经过,但后来这批信收入《闻一多全集》,没有注明这些信息,以致现在的研究者从《闻一多全集》引用这批信时,已多数不知发现者和发现经过。

倘若研究者在引用史料时没有注明首发者,是因为其根本就没有首发权意识,尚属客观原因,那么下面这种情况,则属于研究者主观上有意忽视首发权——有的研究者明明知道他使用的是别人首发的史料,却在自己的研究中,故意不明确说明自己史料的来源、不注明首发者,忽略首发者及其工作,好像这些新史料及其学术意义是自己首次发现的。无须讳言,这种情况在考据性文章中最常见。

研究者有意忽视首发权的原因,固然各人不同,但时下一个不成文的学术规则,恐怕也难辞其咎。那就是,由于学界很看重一手资料,以至形成一条约定俗成的看法:转引或注明经他人发现、整理的资料,远不如一手资料有价值。为了给读者造成自己使用的是一手资料的印象,一些研究者明明是看到别人首发或首次引述了一则史料,却不说明是从别人那里看到并获得了史料方向,而是直接注明史料的作者和出处。尽管这种情况并非不符合学术规范,却是有意忽视首发权,是对首发者劳动的不尊重,当然也有不诚实的嫌疑。

鉴于上述,呼吁广大研究者重视和尊重史料首发权:

(1)发掘、引用或研究新史料时,注明首发者及其工作,至少注明首发者,并将这一标注内容作为学术规范,以示对自身或他人工作的尊重与纪念。

(2)一手资料固然可贵,但只要转引资料与原文对照无误,其价值并不比一手资料低,何况以他人研究成果为基础,本来就是学术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因而我们要改变轻视转引资料的观念,要如实、不厌其烦地标注出新史料的首发者及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