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李绅的人格与思想

一 人心莫厌如弦直——李绅的人格追求

在唐代,知识分子往往受多种思潮影响,在人品与人格方面表现出复杂性和丰富性。李绅却不一样,虽然他与佛教徒接触甚多,但几乎不受其影响。其一生谨守儒业,奉儒为官,以儒家的教义严格要求自己,坚持自我的修养与人格的追求。正如他在《初出淝口入淮》一诗中所言:“人心莫厌如弦直,淮水长怜似镜清”,这是他对自己人品与人格追求的写照。

李绅的先族虽然不是正宗的山东旧族,但是至少从他的曾祖李敬玄开始就非常重视儒家传统教育。《旧唐书》云李敬玄“博览群书,特善五礼”[80];李绅父亲李晤“笃於家行,饰以吏事,动有常度,居无惰容”[81],很有礼仪风范;李绅的堂兄李纾也以善礼闻名,卒赠礼部尚书[82]。童年开始李绅就接受母亲的儒家经典教育,由于父亲的早逝,家境的窘迫,以及寄托着恢复家世荣耀的殷切愿望,李绅所受的教育自然会比一般小孩更为严格,因而更容易让他对于儒家理念自觉接受与遵循。当李绅有独立的思考能力,在面临其他思想,诸如释、道等的影响时,就能够坚守儒家而不偏移。在这样一种教育背景下,李绅对自我形象的设计是做一个“鲁儒”,这在他的诗歌中多次提到,如《忆过润州》“昔年从宦干戈地,黄绶青春一鲁儒”;《趋翰苑遭诬构四十六韵》“万戟分梁苑,双旌寄鲁儒”。显然,不管处于何种环境中,李绅都视自己为儒生,或者说以“鲁儒”自励,甚至自许。这表明李绅对自己有清晰定位,要求自己沿循儒家正统的礼法道路从政而不违拗,这实际上很难做到,历史上也鲜有其例,大多数人往往是随机应变,儒、法、释、道适时取舍,但李绅一生基本上是按照儒家的标准要求自己,一意笃行,坚持始终。从现存诗文中可知,李绅在日常的自我修养和人格锻炼中要求自己做到“‘直’‘清’‘贞’‘真’‘奋’‘谦’六端。”[83]“直”与“清”,是立身处世的问题。儒家认为正直是做人立世的标准,“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论语·雍也》)因此“达也者,质直而好义,察言而观色,虑以下人。”(《论语·颜渊》)而“狂而不直,侗而不愿,悾悾而不信”(《论语·泰伯》)之人往往很难赢得信任。“直”,也就是正道直行,不玩弄花招,坦诚相待,如李绅在告别滁州民众的依恋不舍时云“我无工巧唯无私”(《闻里谣效古歌》),这既是他内心的一种表白,也包含着对继任者的告诫与期待。不但真诚对民,亦忠诚为君,“忠诚贯日月,直己凭苍昊”(《忆东郭居》)。但是“物忌忠良表是非”(《逾岭峤止荒陬抵高要》),正是因为他的正直触怒了奸佞小人,“辨疑分黑白,举直抵朋徒”(《趋翰苑遭诬构四十六韵》),才有端州之贬和数经播迁。又如李绅在浙东时遭王璠诬构一事,“浙西六郡灾旱,百姓饥殍,道路相望,米价翔贵。是岁浙东大稔,因请出米五万斛,贱估以救浙西居人。诏下蒙允。是岁王璠不奏饥旱,反怒邻境所救,以为卖己。遂与王涯合计,诬构罔上,奏陈米非官米,足私求利。及璠伏诛,蒙圣恩加察奸邪所罔。”(《却到浙西》诗序)但李绅并没有因此而改变自己的处世之道与原则,反而随时会提醒和鞭策自己“人心莫厌如弦直”,要求自己不断追求六端,永不满足。古谣云:“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84],这在唐代同样存在,李绅大声疾呼正义、正直,实际上,也是在向这样一种不合理现象表达自己的不满并发出挑战。另外,李绅也认识到,作为封建官吏,对“清”的要求同样重要。“直”是处世原则,“清”则是为官之道。李绅所处的时代,朝政混乱,官吏贪鄙,民不聊生,要想获得百姓的信任与拥戴,就必须“直”和“清”。李绅治理州县时常以古代清廉之士勉励自己,“春日迟迟驱五马,留犊投钱以为谢”(《闻里谣效古歌》),“留犊”用的是三国时魏人时苗的典故,时苗为寿春令,就任时驾黄牸牛,“居官岁余,牛生一犊。及其去,留其犊,谓主簿曰:‘令来时本无此犊,犊是淮南所生有也。’”[85]“投钱”用的是郝子廉的典故,“太原郝子廉,饥不得食,寒不得衣,一介不取诸人。曾过娣饭,留十五钱,默置席下去。每行饮水,常投一钱井中。”[86]事实上李绅也是这么做的。如他在《移九江》一诗中云“容膝有匡床,及肩才数堵”,又在《溯西江》一诗中云“一身累困怀千载,百口无虞贵万金”,可知他在各地任职时都能清廉自守,这也是他每离开一地时,百姓不舍之重要原因。在李绅看来,“清”是一种境界,也是个人修养的高度,而不是刻意追求的。“壶冰自洁中无玷,镜水非求下见鳞”(《宿越州天王寺》),壶冰的冰清玉洁,水的清而见鳞,都是自然而至,需要长期的修养与追求,“淮水长怜似镜清”,即要像淮水一样长期珍惜、保持,才能永葆清澈、清廉。这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贞”与“真”是道德品质问题。“贞,正也”[87]为君子四德之一,有此可以获得人信任,“贞则信也”;可以使事情成功,“贞者事之干也”。“贞”是儒家至宝,不能轻易丢弃,君子应该常保有贞心。有贞心即为“真”,否则就失去了本性。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莲、梅、竹、松、桔等都是品性端正、道德操守的象征,被视作君子的化身。李绅的诗文中常以此自比,借物寓情,寄托深思。如《重台莲》一诗,称赞莲“自含秋露贞姿洁,不竞春妖冶态秾”的贞洁自重本质;《桔园》一诗,赞美桔“怜尔结根能自保,不随寒暑换贞心”独立不迁的精神,这些都可以看作是李绅对其自身的勉励与追求。贞心人人有,但要保持它却是很难的事情,往往要经历各种艰难的考验,莲和桔之所以值得赞美,其原因正在于此。其他如竹,“东南旧美凌霜操”(《南庭竹》);梅,“任落东风伴春雪”(《早梅桥》),都具有类似品质。而最为李绅赞赏的是松的节操,孔子云:“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88];荀子也云:“岁不寒无以知松柏;事不难无以知君子。无日不在是。”[89]他们都把松看作是君子坚守节操的最好象征。李绅写于早年的《寒松赋》正是秉承了这样一种思想和精神,可见其很早就开始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君子意识:

松之生也,于岩之侧。流俗不顾,匠人未识。无地势以炫容,有天机而作色。徒观其贞枝肃矗,直干芊眠。倚层峦则捎云蔽景,据幽涧则蓄雾藏烟。穹石盘薄而埋根,凡经几载;古藤联缘而抱节,莫记何年。于是白露零,凉风至;林野惨栗,山原愁悴。彼众尽于玄黄,斯独茂于苍翠。然后知落落高劲,亭亭孤绝。其为质也,不易叶而改柯;其为心也,甘冒霜而停雪。叶幽人之雅趣,明君子之奇节。若乃确乎不拔,物莫与隆。阴阳不能变其性,雨露所以资其丰。擢影后凋,一千年而作盖;流形入梦,十八载而为公。不学春开之桃李,秋落之梧桐。乱曰:负栋梁兮时不知,冒霜雪兮空自奇。谅可用而不用,固斯焉而取斯。[90]

松生长在悬崖边,历严寒酷暑,不改其性,“落落高劲,亭亭孤绝”,不正是君子的写照吗?联系到李绅早年拒代李锜草檄一事,荦荦大节,临危难而不惧,无愧于君子行为。故沈亚之评道:“绅职锜肘腋下,举动顾盼有一不诚,则支体立尽众手。而绅亦不顾,而晓然自效如此,可谓临大节而不可夺者耶!”[91]这“临大节而不可夺”就是李绅自己所说之“君子之奇节”,也是其“贞姿洁”“贞心”的最好注释,洋溢着对其人格的高度赞扬。

如果说“直”与“清”“贞”与“真”这四端是李绅人格追求的理想结果,那么,“奋”与“谦”则是李绅对自我修养的必然要求,这与其家庭背景有关。李绅虽然家世不凡,但到他父辈时已家道中落。他从小就遭遇不幸,体弱多病,父亲早逝,家境贫寒。不过,这样的家庭环境反而磨炼了他的意志,养成了他自强不息、奋发有为、坚持不懈的毅力和精神品格。同时,家族曾经的荣耀又给了他巨大动力,激发他强烈奋斗的决心。所以他在少年时代就有很高的志向和宏大的理想,不甘于做一个平庸之人。他回忆少年之时曰:“顷年无锡闲居,里人献鹤雏,余驯养之。周岁,羽毛既成,见其宛颈长鸣,有烟宵之志。开笼放之,一举冲天,复回翔之,乃去。”他并不仅仅是写鹤,鹤已是他的化身。接下来他赞道:“羽毛似雪无瑕点,顾影秋池舞白云。闲整素仪三岛近,回飘清唳九霄闻。好风顺举应摩日,逸翮将成莫恋群。凌励坐看空碧外,更怜凫鹭老江濆。”(《忆放鹤》)他高远的志向与宏大的愿望在此展露无遗。为了实现这样一种理想,他“曳娄一缝掖,出处劳昏早。醒醉迷啜哺,衣裳辨颠倒”。(《忆东郭居》)刻苦就读于惠山,直至壮岁出游。后来应试中第,但仕进之路却又多舛,李绅都能从容面对,再次奋起。为李锜掌书记,几遭厄运,李绅轻松应对,“谈笑谢金何所愧,不为偷买用兵符”(《忆过润州》);正当平步青云之时,复又抵朋徒,贬荒州,悲愤之余,却又坚信“今日病身悲状候,岂能埋骨向炎荒”(《江亭》)。后来李党当政,李绅再复启用,此时他花甲已过,体质不佳,时有病疴缠身,仍奋斗不止,“疲骖岂念前程税,倦鸟安能待暮还”(《肥河维舟阻冻只待敕命》之二),“羸牛未脱辕,老马强腾骧”(《奉酬乐天立秋夕有怀见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92],李绅以他的一生来践行和诠释什么是奋发有为、积极进取。正如他自己所云“一生累困怀千载”(《溯西江》),以千载的圣贤为榜样,愈挫愈奋起。不过,李绅更让人注意的是他对百姓的谦虚态度。古代封建官吏,常以百姓父母官自比,因而可以对百姓颐指气使、作威作福,但李绅没有,反而经常认为自己有愧于当地百姓,“淮阳效理空多病,疏受辞荣岂恋班”(《肥河维舟阻冻只待敕命》之二);“海隅布政惭期月,江上沾巾愧万人”(《宿越州天王寺》),可见李绅是对百姓保持敬畏之心的。唯其敬畏,才能常抱谦虚。更为可贵的是,尽管李绅政治才干突出,业绩非凡,每至一地,都能受到百姓拥戴,但他从不志得意满,反而更加自谦,“谬履千夫长,将询百吏情。下车占黍稷,冬雨寒粢盛。望祷依前圣,垂休冀厚生。”(《渡西陵十六韵》)“充分表现出李绅既勤勉又谨慎更谦虚的不可多得的一面。”[93]这种修养是值得我们当代人学习的。

李绅一生信奉儒学,排斥佛老,自比鲁儒,这就决定了他必然以儒家的方式去修身养性,去追求自己理想的人格。“直”“清”“贞”“真”“奋”“谦”,虽不是他人格的全部,却是他能够“自伸其才,以名位终”(《新传》)的主要原因,不过,这也是造成他“虽没而坐湘冤”的根本原因。

二 素丝琴瑟自谐声——李绅的社会理想

李绅《皋桥》诗云:“伯鸾憔悴甘飘寓,非向嚣尘隐姓名。鸿鹄羽毛终有志,素丝琴瑟自谐声。故桥秋月无家照,古井寒泉见底清。犹有余风未磨灭,至今乡里重和鸣。”这首诗虽然说的是家庭和民风的问题,却向我们大致勾勒出李绅以儒家伦理观念为基础的理想社会模型:民风淳朴,百姓安居,家庭和睦,自给自足。

也许是受幼年孤单和凄凉的生存环境的影响,李绅少年时就试图去构建自己理想的社会生活,但是苦于自己幼稚的思想和简单的人生阅历,这一切想法都只能是茫然,其《忆东郭居》诗云“昔余过稚齿,从师昧知奥。图怀利物心,不获藏身宝。”尽管有济世利物之心,却受自身思想和条件所限,无法贡献一己之力。应试前后,漫游江浙,开始接触不同民众,广泛了解他们的实际生活,李绅以儒家的社会理想为基础,开始形成他自己的构想。贬谪端州后,除了分司东都和入相,李绅大部分时间是在地方度过,先后在刺滁、刺寿、刺越、牧洛、牧淮,可以按自己的理想去治理地方。首先针对当时苛捐杂税众多,百姓负担沉重的情况,李绅主张轻徭薄赋,以纾民困。从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开始,唐王朝实行两税法[94],客观上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国家赋税收入,但在实施过程中却滋生了许多流弊。主要是地方官府特别是方镇贪婪,巧立名目随意加税,以及故意变更租纳,将谷帛转为钱缗,农民倍受盘剥,苦不堪言。白居易在《重赋》一诗中指出:“国家定两税,本意在忧人。厥初防其淫,明敕内外臣。税外加一物,皆以枉法论。奈何岁月久,贪吏得因循。”其结果是“当今游惰者逸而利,农桑者劳而伤。所以伤者,由天下钱刀重而谷帛轻也。所以轻者,由赋敛失其本也。……至乃吏胥追徵,官限迫蹙,则易其所有,以赴公程。当丰岁,则贱籴半价不足以充缗钱;遇凶年,则息利倍称不足以偿逋债。丰凶既若此,为农者何所望焉?是以商贾大族乘时射利者,日以富豪;田垄罢人望岁勤力者,日以贫困。”[95]李绅在白居易之前已对两税法带来的流弊进行过揭露,且思想上更为深刻。其《古风二首》之一云:“春种一粒粟,秋成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96]丰收之年,农夫却要忍饥挨饿,甚至饿死,诗人以一种反常的现象来揭露赋税的沉重,不但让人警醒,为之哀痛,亦让人思考这不合理的深层原因,具有深刻的社会效果。霍松林先生评此诗曰:“惊心动魄”[97],此言不虚。可见,不管是从维护唐王朝的长远利益,还是从关心民瘼的角度出发,李绅都是坚决反对过分压榨百姓的。李绅认为,赋税应当“合量出入”“计必平均”,过分征收或“瘠鲁肥杞”,会使百姓“职劳不来”,致有“东人之叹”[98]。在后来的施政当中,李绅也坚持这一主张,在自己能力许可的范围内,尽量减轻百姓负担,以便其休养生息。如前所提到的大和八年(834年),李绅不惜得罪浙西观察使王璠及权相王涯,以浙东米贱估相救。

其次,针对当时地方治安混乱,民众不保的现状,李绅在主张严刑峻法的同时,认为更要以仁理民,宣扬儒家礼义教化,齐民风、淳风俗。中唐时期,随着政治的日渐腐坏,中央对地方控制削弱,官吏贪腐与不作为,导致民风不古,社会充满了动荡不安的因素。如“贞元时,德宗行姑息之政。王武俊、王士真、张孝忠子联为国婿。宪宗初宠于頔,来朝,以其子配以长女。皆挟恩佩势,聚少侠狗马为事,日截驰道,纵击平人,豪取民物,官不敢问”[99]。沈千乘为“新安大豪,结椎剽掠之党,为之囊橐,弄兵潢池,虞刘我民,桴鼓之声相闻,郡国二千石不能禁”[100]。李绅除河南尹前,洛阳“里巷比多恶少,皆免帽散衣,聚为群斗;或差肩追绕击大球,里言谓之‘打棍谙论’,士庶苦之。车马逢者不敢前,都城为患日久。”(《拜三川守》诗序)李绅到任后,以革弊为急,采取强硬措施,坚决打击不法之徒,当地治安很快为之肃然,无复前患。又在当宣武节度使时,“大梁城北门,常扃锁不开,开必有事。公命开之,骡子营骚动,军府乃悉诛之,自此平泰矣。”[101]宣武节度使负责拱卫两京,宣武不稳,必然影响两京。之前历任节度使对骡子营骚动往往纵容姑息之,但李绅以铁腕手法迅速治平,可以想见其雷厉风行之刚严作风。李绅这种作风一如既往保持到淮南,“既治淮南,决吴湘之狱,而持法清峻,犯者无宥,有严、张之风也,狡吏奸豪为之敛迹。”[102]后来李绅获罪,与此也有一定关系。当然李绅只是对恶少、狡吏等奸佞不法之徒使用严刑峻法,对普通百姓则能宽以相待,以仁理民,希望通过转变民风民俗来改造社会。在李绅看来,严刑峻法只是一时之策,真正要长治久安,就必须行仁治,以礼义治天下,所以他每至一地,都大力宣扬儒家礼义教化,冀图改造民风。“恺悌思陈力,端正冀表诚。临人与安俗,非止奉师贞。”(《渡西陵十六韵》)在洛阳恶少遁走之后,李绅并没有沾沾自喜,反而意识到民风治理的艰巨,他勉励自己要“恭承宠诏临尹洛,静守朝章化比闾。风变市儿惊偃草,雨晴郊薮谬随车。改张琴瑟移胶柱,止息笙篁辨鲁鱼。唯有从容期一德,使齐文教奉皇居。”(《拜山川守》)他在洛阳治理民风的效果显然是有效的,除为宣武节度使时,当地百姓“日晖红旆分如电,人拥青门动若雷。伊洛镜清回首处,是非纷杂任尘埃”(《拜宣武节度使》)。可见当地民众对其拥护之热烈。同时,李绅主张与民同乐,改善官吏与百姓的关系,“戏鼙千卒跃,均酒百壶倾。乐与师徒共,欢从井邑盈。教通因渐染,人悦尚和平。”(《到宣武二十韵》)这和孟子的仁政爱民、与民同乐思想是一致的。

在实践中,寿州霍山县是李绅治理过的最为成功的地方。李绅任寿州刺史前,“霍山县多猛兽,顷常择肉于人,每至采茶及樵苏,常遭啖食,人不堪命。”(《虎不食人》诗序)当地官民为除虎患,“至春常修陷阱数十所,勒猎者采其皮睛。”[103]李绅至后,“悉除罢之”,大力宣扬礼义教化,“每推至化宣余力,岂用潜机害尔生”(《忆寿春废虎坑》),虎“亦变仁心去杀机”(《虎不食人》),不再加害于百姓,与民和谐共处,从此百姓安居乐业。初看起来这似乎是个美好的童话,细思之,才明白李绅是有深意的。这里的“虎”是有象征意义的,李绅云:“寿人多寇盗,好诉讦,时谓之凶郡,犷俗特著。”[104]所以刘明浩先生认为:“李绅地方之治还有一点是‘惩黠吏’‘惩恶少’,他在《忆寿春废虎坑》中,要本性不及豺狼恶毒凶辣的老虎‘休逐豺狼止贪戾,好为仁兽答皇明’。这里的‘虎’显系上述的‘吏’与‘少’”[105]此说有理,不过笔者以为,李绅诗中的“虎”还暗指地方上的苛政,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106],李绅正用此意。显然,李绅有他自己建立在儒家思想基础上的一套政治理念,即要治理好地方,让百姓真正安居乐业,不但要惩治黠吏、恶少,还要去除苛政,恢复正常的赋税徭役,并大力宣扬儒家礼义教化,齐民风、淳风俗,标本兼治。按照这样一种理念,李绅在《闻里谣效古歌》一诗中描绘出了他理想中的百姓生活图:

乡里儿,桑麻郁郁禾黍肥,冬有褴襦夏有絺。兄锄弟耨妻在机,夜犬不吠开蓬扉。乡里儿,醉还饱,浊醪初熟劝翁媪。鸣鸠拂羽知年好,齐和杨花踏春草。劝年少,乐耕桑。使君为我剪荆棘,使君为我驱豺狼。林中无虎山有鹿,水底无蛟鱼有鲂。父渔子猎日归暮,月明处处舂黄粱。

不过,这已经被历史反复证明了是无法实现的乌托邦式社会理想,李绅的时代无法实现,既使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依然无法实现。

三 静居难识梵王心——李绅与佛教

与大多数唐代文人一样,李绅一生与佛教有着不解之缘,文学创作受其影响也极大。在现存的诗文作品中,有18首诗歌,3篇文,都与佛教有关,有的是直接阐发佛教义理,如《寿州法华院石经堂记》《题法华寺五言二十韵》等;有的是为大德高僧、寺庙撰写碑铭,如《墨诏持经大德神异碑铭》《龙宫寺碑》等;有的是游赏题咏,借此抒写人生感慨,如《开元寺石》《忆登栖霞寺峰》等;还有追念与僧人的深厚情谊的,如《鉴玄影堂》等。其在诗文中反复提及佛教,很容易让人产生李绅信佛的感觉,如孙昌武先生在《中国佛教文化史》中就认为李绅“终生怀抱对佛教的亲近感”[107]。其实这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如果我们再进一步分析李绅的言行,就会发现这种观点并不准确,现实中的李绅对佛教的态度是复杂矛盾的。

佛教有“缘起”之说,又认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李绅青少年时期与三位僧人大光、修真、鉴玄的交往似乎注定其与佛有缘,但事实并非如此,李绅并没有遵循佛教徒的轨迹开启自己的人生。僧大光,本姓唐,肃宗皇帝召对禁中,因赐名大光,属天台宗,师承无考。李绅自幼便与大光结缘,“生未期岁,乳病暴作,不啼不览者七辰。师(僧大光)至,命乳母洗涤焚香,乃朗念《法华》至《功德品》,遂起席而坐,拱而开目。师饮以杯水,遂命乳哺,疾乃随愈。大师视而笑曰:‘汝何愿返之速乎?’因以法师易余幼名。”[108]诵经治病以感化信徒,本就是佛教常用的布道方式,大光救治幼童李绅,并以其法号易其幼名,本期望在李绅幼小心灵中播下释家信仰之种,但并未如愿。若干年后,少年李绅再遇大光,“贞元中,余甫弱冠,再游霅上。舟泊之次,大师伫于溪侧而笑,戏拊如儿童焉。余为州将饮醉於馆,大师引宿於道场。夜分将醒,白光满室,朗然如昼。睹大师晏坐,妙音方阐,若开毫相。经音既息,光亦随敛。余是年西迈,辞大师於法筵,抚余顶曰:‘尔得径山之言,我则无以为谕,行矣自爱。去留有时,空王教平等者护念。’”[109]显然大光试图利用李绅幼年留下的影响竭尽所能劝诱其笃信佛教,甚至皈依佛门,但此时的李绅早已倾心儒教,寒窗苦读多年,正踌躇满志,蓄势待发,一心求取功名,丝毫不为所动。大光无可奈何之际,也只能劝其“行矣自爱”。

无独有偶,另一位僧人修真亦反复明言李绅与佛有缘,李绅《龙宫寺》诗序云:“贞元十六年,余为布衣,东游天台。故人江西观察使崔公,以殿中谪官,移疾剡溪。崔公坐中有僧人修真,自言居龙宫寺,起谓余言,异日必当镇此,为修此寺。时以狂易之言,不之应,僧相视久之而退。至元和三年,余以前进士为故薛苹常侍招至越中。此僧已卧疾,使门人相告:曩日所言,必当镇此,修寺之托,幸不见忘。僧又偶言寺中灵祇所相告耳。余问疾而已,不能对。及后符其言,而讯其存没,则僧及门人悉已殂谢,寺更颓毁,惟荒基余像而已。因召僧人会真,余出俸钱为葺之,累月而毕,以成其往愿。”[110]在《龙宫寺碑》中所载亦大致相同。李绅文中叙述的他与修真的故事,其实和一般的佛缘故事在模式上基本一致,但并不能就认为李绅在编造,这其中当然有巧合,如李绅先后三至越中,特别是最后一次以浙东观察使镇越中,正应了修真之言,但也有可能是修真在故意制造他与李绅的佛缘。从李绅的记载来推测,修真与大光应是同辈僧人,他们所主持的龙宫寺与法华寺也都在会稽一带,所以修真与大光应该是相识相熟的,那么,大光诵《法华经》治愈李绅乳病一事修真也定然知情。因此,修真出于与大光一样的目的,在前一事件形成的心理暗示的基础上,试图利用预言来强化李绅与佛之缘。不过,李绅并没有进入其设置的情境,反而视之“狂易之言”。但事情就是这样凑巧,于是就有了这段佛教徒们津津乐道的佛缘故事。可即便如此,李绅也始终不认为他与佛有缘。修真初次言及此事时,李绅是十分惊诧的,“余以为孟浪之词,笑而不答”[111],修真也只好“相视久之而退”。元和三年,修真又以“寺中灵祇所相告”强调此事,李绅同样不为所动,“问疾而已,不能对。”大和八年(834年)李绅决定捐资修建龙宫寺也并非是因为信仰,仅是因为追念故人,“以成其往愿”,同时希望可以“普利群生,罔资己力”。可见,尽管修真苦心设计,不厌其烦地加以诱导,希望李绅皈依佛门,或成为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但李绅并不为其所动,始终与佛家保持一定的距离。

另一位僧人鉴玄是李绅青少年时期读书惠山寺的好友,《重到惠山》诗序云:“再到石泉寺,内有禅师鉴玄影堂,在寺南峰下。顷年与此僧同在惠山。”[112]虽然李绅与鉴玄长期交往,并且经常听其诵经,“深夜月明松子落,俨然听法侍生公。”(《鉴玄影堂》)但李绅似乎对此免疫,一心只读儒家圣贤书,为将来参加科举求取功名奠定基础。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青少年时期的李绅虽然与佛教人士有着不解之缘,但并未受到他们的影响,而是始终与他们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这也是后来佛教人物批评他“素于空门寡信”[113]的主要原因。李绅青少年时期就对释家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与当时的大多数文人表现出不同的一面,如其好友白居易、元稹、刘禹锡等人自幼就深受佛教影响,儒释兼通。白居易青年时就在洛阳拜圣善寺凝公为师,其《八渐偈序》云:“初,居易常求心要于师,师赐我八言焉。曰观、曰觉、曰定、曰慧、曰明、曰通、曰济、曰舍。由是入于耳,贯于心,达于性,于兹三、四年矣。”[114]刘禹锡,早年曾在吴兴陪诗僧皎然、灵澈吟咏,其《澈上人文集纪》云:“初,上人在吴兴,居何山,与昼公为侣。时予方以两髦执笔砚,陪其吟咏,皆曰孺子可教。”[115]皎然、灵澈对少年刘禹锡的影响不仅是在文学上,也体现在其思想上,后来刘禹锡调和儒、释的思想形成与这段经历不无联系。元稹也是在青少年时期接受到佛教的影响,曾寓居长安开元观,与姨兄胡灵之“尽日听僧讲,通宵咏月明”(元稹《答姨兄胡灵之见寄五十韵》)。当李绅还在拒绝僧修真的佛缘求荐之时,元稹与白居易却早已入佛数年,“况与足下外服儒风,内宗梵行者有日矣。而今而后,非觉路之返也,非空门之归也,将安反乎?将安归乎?”[116]可见,青少年时期的李绅对于佛教的态度就与大多数文人不同,就连好友元稹、白居易都没能影响他的看法。基于青少年时期形成的这样一种基本态度,我们也就不难理解李绅会昌间支持李德裕毁佛的行为了。

客观而言,“会昌法难”的发生有其一定的必然性。中唐以后,佛教的发展打破了三教之间的平衡,带来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在政治上,人们担心佛教的“法统”取代了儒家的“道统”,韩愈在他的《原道》中就“把儒学的兴衰与国家的治乱兴亡联系起来,把振兴儒学、排斥佛老的斗争上升到维护民族文化传统、整顿纲纪的高度上来。”[117]但韩愈的担忧却并没有得到统治者的重视,反而因为其激烈的反佛主张而受到贬斥和流放。在经济上,“安史之乱”后均田制遭到破坏,寺庙占有越来越多的土地,大量流民也依附寺庙,入为僧侣,导致寺院经济极度膨胀,由于僧道有免税优惠,因而严重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德宗时彭偃就上奏言:“今天下僧道,不耕而食,不织而衣,广作危言险语,以惑疑者。一僧衣食,岁计约三万有余,五丁所出,不能致此。举一僧以计天下,其费可知。”“臣窃料其所出,不下今之租赋三分之一”[118]。作为外来宗教,佛教也更容易引起文人士大夫的忧虑和不满,因而历代主张抑佛甚至反佛之人不绝如缕。甚至像白居易这样的佞佛之士,早年对佛教及寺院经济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与民生危害也毫不讳言,“僧徒月益,佛寺日崇,劳人力于土木之功,耗人利于金宝之饰,移君亲于师资之际,旷夫妇于戒律之间。”“今天下僧尼不可胜数,皆待农而食,待蚕而衣。臣窃思之,晋、宋、齐、梁以来,天下凋敝未必不由此矣。”[119]不仅如此,随着地方失地流民对寺庙依附现象的普遍化,寺院僧尼也不断增多,难免泥沙俱下,一些佛教徒违反清规戒律、肆意妄为的行为更加深了人们的不满。如《条流寺院僧尼敕》云:“访闻近日僧尼等,或因援请托,以便参寻,既往来以为常,致奸讹之有倖。”又云:“访闻近日有矫伪之徒,依凭佛教,诳诱人情,或伤割形骸,或负担钳索,或书经于都肆,或卖药于街衢,悉是乖讹,须行断绝。”[120]李绅曾长期主政地方,对这类事件多有所闻见,对此更是深恶痛绝,如在其廉察浙东时就曾写诗规讽劝诫龟山寺僧徒。据范摅《云溪友议》卷上“江都条”载:“先是元相公廉察江东之日,修龟山寺鱼池,以为放生之所。戒其僧曰:‘劝汝诸僧好护持,不须垂钓引青丝。云山莫厌看经坐,便是浮生得道时。’李公到镇,游于寺,睹元公之诗笑曰:‘僧有渔罟之事,必投于镜湖。’后有犯者,坚不恕焉。复为二绝而示之,云:‘剃发多缘是代耕,好闻人死恶人生。祇园说法无高下,尔辈何劳尚世情。’‘汲水添池活白莲,十千鬐鬛尽生天。凡庸不识慈悲意,自葬江鱼入九泉。’”[121]虽然是应和之作,但仍可看出李绅的基本态度,特别是第一首更对一些僧徒的奸讹矫饰行为进行了辛辣的嘲讽,揭露了他们混迹佛门、不辨善恶、唯利是图的真实面目。所以李绅对这类虚伪的僧徒有时会不假仁慈,同样是《云溪友议》的记载,云:“有老僧诣谒(李绅),愿以因果喻之。丞相问:‘阿师从何处来?’答云:‘贫道从来处来。’遂决二十,曰:‘任从去处去。’”[122]这类僧徒纯以口舌之利行招摇撞骗之实,李绅处治虽稍重,但不失为对他们的一种棒喝,使他们警醒。这些经历和认识最终成为李绅在“会昌法难”中支持武宗与李德裕的重要思想基础。

唐王朝与佛教之间的这种政治、经济、文化之间的矛盾冲突,在唐武宗继位时已经累积到必须要解决的程度,而泽璐之叛的发生以及因为平叛而产生的财政危机,则是促使武宗与李德裕下令灭佛的直接原因。李绅作为当时的宰相,李德裕在政治上最重要的盟友,当然支持灭佛的主张,并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史书对于会昌法难的记载主要集中在唐武宗与李德裕,几乎不涉及李绅,不过在日本僧人圆仁的《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中却零星记载了一些李绅参与其中的过程,如卷三云:会昌二年(842年)十月九日“准宰相李绅闻奏,因起此条流。其僧眩玄当诳敕罪,准敕斩首讫。左右街功德使帖诸寺,勘隶僧尼财物。准敕条流,天下大同。诸州府、中书门下牒行。”[123]可见李绅在作了大量实际调查的基础上,草拟出令寺院僧尼还俗的条例,武宗表示同意,并下诏全国颁行,这就是保存至今的《条流寺院僧尼敕》。这些条例是武宗时期毁佛的主要法令依据,李绅作为起草者,在武宗毁佛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可能是仅次于李德裕的重要人物。而其如此热情地参与其中,既是基于其一贯以来对待佛教的态度,也是缘于其主政地方时对寺院势力的过度膨胀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的清醒认识,特别是僧尼不守戒律、危害社会的行为,促使其利用武宗对佛教的不满制定条例规范僧徒的行为,但后来在实施过程中地方官员的矫枉过正及简单粗暴的方式造成的佛法之难,则恐怕是李绅始料未及和无法控制的。

李绅在《杭州天竺灵隐二寺二首》其二中云:“人烟不隔江城近,水石虽清海气深。波动只观罗刹相,静居难识梵王心。鱼扃尽琐龙宫宝,雁塔高摩欲界金。近日尤闻重雕饰,世人遥礼二檀林。”这首诗表达出李绅对待佛教的基本态度。李绅虽然与大德高僧有缘,他们也总是试图援引其入教,但李绅却总是与佛教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因为他所接受的儒家思想与佛家宣扬的理念相去甚远,他对佛教的认识就像雾里看花,“水石虽清海气深”,不能识其真谛,即使冥思苦想,终归“静居难识梵王心”。而更让李绅难以接受的是,“近日尤闻重雕饰”,佛寺日崇,“寺宇招提,莫知纪极,皆云构藻饰,僭拟宫居。”[124]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劳民又伤财。僧徒们内心也是“高摩欲界金”,贪图世俗享乐,不守戒律。这首诗作于开成三年(838年),与李绅对佛教的态度完全一致。

虽然李绅不像大多数唐代文人那样笃信佛教,但也并不是完全排斥,他与大德高僧若即若离的关系很能说明这点,而在其仕途坎坷之际,他也曾从中寻求心灵慰藉。无故被贬端州是李绅人生与仕途中最大的打击,怨恨与愤忿曾经在他内心燃烧,后来随着处境的改善和自我调节才平稳下来,佛教在其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寿州法华院石经堂记》是李绅在寿州刺史时所作,正处在其从贬谪端州的悲愤中逐渐平静下来的过程中,文曰:“有众生,有烦恼,离烦恼即诸佛,有烦恼即众生。烦恼盖缠,不知明觉,如寐如病。佛为解寐疗病,众生昏业,不能解释,故如来广清净教,开是经典,用晓迷愚,以示方便。闻是经者,发菩提心,持是经者,入如来智,一礼一敬,皆资胜因。”[125]看似谈佛说经,其实是对自身精神世界的表达,借佛经纾缓内心的烦恼苦闷,这也是中国古代大多数文人身处困境时常用的解脱方法。但李绅毕竟用世之心太切,佛教思想不可能真正对他产生根本影响,一旦儒家思想重新占据主导地位,他对佛教的认识就变得现实和功利。这就是李绅对待佛教的复杂态度。


[1] 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卷七十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3791页。

[2] 见《全唐文》卷七三八,中华书局1983年影印本,第7623页。

[3] 《新唐书》卷一百六《李敬玄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052页。

[4] 吕慧娟等:《中国历代著名文学家评传》续编一,山东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797页。

[5]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齐纪六·明帝建武三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4395页。

[6] (唐)李延寿:《北史》卷三十三,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243页。

[7] 《新唐书》卷七十二上《宰相世系表》,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480页。

[8]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三十五,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147页。

[9] (清)赵绍祖:《新旧唐书互证》卷八,《四库未收辑刊》第五辑第四册,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第416页。

[10] (宋)郑樵:《通志》卷二十五《氏族序》,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439页。

[11] 《旧唐书》卷八十一《李敬玄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755页。

[12] 《新唐书》卷九十五《高俭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842页。

[13] 《太平广记》卷一八四《士族·七姓》,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1377页。

[14] 岑仲勉:《隋唐史·唐史》,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24页。

[15] 宋敏求编:《唐大诏令》卷六十四,学林出版社1992年版,第324页。

[16] 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七,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85页。

[17] 乐史:《太平寰宇记》卷十二,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30—231页。

[18] (宋)王溥:《唐会要》卷八十三《嫁娶》,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1528页。

[19] (宋)王溥:《唐会要》卷八十三《嫁娶》,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1528页。

[20] 《旧唐书》卷八十二《李义府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768—2769页。

[21] 《旧唐书》卷六十五《高士廉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443页。

[22] 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卷七十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3791页。

[23] 见李绅《唐故试太常寺奉礼郎赵郡李府君墓志文》,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015页。

[24] 卞孝萱:《李绅年谱》,《安徽史学》,1960年第3期。

[25] 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卷七十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3791页。

[26] 《旧唐书》卷八十一《李敬玄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754—2755页。

[27] 华林甫:《论唐代宰相籍贯的地理分布》,《史学月刊》1995年第3期,第31页。

[28] 《旧唐书》卷八十四《裴行俭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802页。

[29] 唐高宗飞白书赐诸臣,见《太平御览》卷五百九十一,中华书局1959年影印本,第2663页。

[30] 《旧唐书》卷八十一《李敬玄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759页。

[31] (唐)刘肃:《大唐新语》卷七,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14页。

[32] (明)江用世:《史评小品》卷十六《唐上》,《四库未收书辑刊》第二十一册,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300页。

[33] 刘昫:《旧唐书》卷八十一《李敬玄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755页。

[34] 刘昫:《旧唐书》卷八十一《李敬玄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756页。

[35] 欧阳修:《新唐书》卷一百二十六《杜暹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420页。

[36] 刘昫:《旧唐书》卷八十一《李敬玄传附李元素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756页。

[37]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百六,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512—6513页。

[38] 卞孝萱:《李绅年谱》,《安徽史学》1960年第3期,第41页。

[39] (宋)赞宁:《宋高僧传》卷二十四《唐湖州法华寺大光传》,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623页。

[40] 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卷三十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2582页。

[41] 《全唐文》卷六九四,中华书局1983年影印本,第7127页。

[42] 《全唐文》卷八六七,中华书局1983年影印本,第9081页。

[43] 顾况:《全唐文》卷五二九,《湖州刺史厅壁记》,中华书局1983年影印本,第5372页。

[44] 贾晋华:《〈吴兴集〉与大历浙西诗人群》,《唐代集会总集与诗人群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5] 谈钥:《嘉泰吴兴志》卷十八,《续修四库全书》70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224页。

[46] 李绅:《墨诏持经大德神异碑铭》,卢燕平《李绅集校注》,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294页。

[47] 魏之琇:《续名医类案》卷四十三,《文渊阁四库全书》785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83页。

[48] 杨夔:《乌程县修东亭记》,《全唐文》卷八六七,中华书局1983年影印本,第9078页。

[49] 见李绅《别石泉》原注。今人注李绅诗有王旋伯《李绅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及卢燕平《李绅集校注》(中华书局2009年版),比较两注,以王旋伯底本较优,故所引李绅诗歌以王注为主,参考卢注。凡此后所引,为行文方便,皆只在正文中标明诗题。

[50] 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二五引,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1231页。

[51] 陈尚君主编:《全唐诗补编》,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404页。

[52] 白居易:《淮南节度使检校尚书右仆射赵郡李公家庙碑铭并序》,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卷七十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3791页。

[53] 《全唐文》卷八一六,中华书局1983年影印本,第8591页。

[54]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四十,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1186页。

[55] 佚名《无锡县志》卷三上,《文渊阁四库全书》49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696页。

[56] 《旧唐书》卷一百六十五《韦夏卿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487—2498页。

[57] 此首诗及下《题北峰黄道士草堂》诗,王旋伯《李绅诗注》、卢燕平《李绅集校注》皆不收,陈尚君先生《全唐诗补编》据宋林师箴《天台前集》卷中补。

[58] 《太平广记》卷一五四引《续定命录》,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1104页。

[59] 孟二冬:《登科记考补正》卷十六,北京燕山出版社2003年版,第674—676页。

[60] 见北图藏本马元调鱼乐轩刻本《元白长庆集》提识,转引自吴伟斌《元稹评传》,河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8页。

[61] 见《全唐文》卷七三八,中华书局1983年影印本,第7623—7624页。

[62] 卞谱认为李绅元和八年任国子助教,卢燕平《李绅生平系年笺证》,笔者考证见年谱。

[63] 《新唐书》卷四十八《百官志三·太学》,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266页。

[64] 《旧唐书》卷一六《穆宗本纪》,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76页。

[65] 元稹:《翰林承旨学士记》,冀勤点校《元稹集》卷五十一,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59页。

[66] 见李绅《南梁行》“此时醉客纵横书,公言可荐承明庐”句下自注。

[67] 孔温业:《李绅拜相制》,(元)王恽《玉堂嘉话》卷一,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44页。

[68] 见李绅《新昌宅旧堂前有药树一株,今已盈拱,则长庆中于翰林院内西轩药树下移得,才长一寸,仆夫封一泥丸以归植,今则长成,名之天上树》诗。

[69] 卞孝萱、卢燕平:《李绅评传》,《中国历代著名文学家评传》续编一,山东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802页。

[70] 《旧唐书》卷一百六十七《李逢吉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365页。

[71] 《资治通鉴》卷二四三《穆宗长庆四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7833页。

[72] 《旧唐书》卷四十一《地理四·岭南道》,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717页。

[73] 清屠英等修:《肇庆府志》卷十一《谪宦·李绅传》,《中国地方志丛书》,台湾成文出版社1967年版,第2412页。

[74] 清屠英等修:《肇庆府志》卷十一《谪宦·李绅传》,《中国地方志丛书》,台湾成文出版社1967年版,第514页。

[75] 《旧唐书》卷一七《敬宗本纪上》,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514页。

[76] 清屠英等修:《肇庆府志》卷十一《谪宦·李绅传》,《中国地方志丛书》,台湾成文出版社1967年版,第2412页。

[77] 王象之:《舆地记胜》卷四二《淮南东路·滁州·景物下》,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1年版,第457页。

[78] 《北梦琐言》卷六《吴湘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42页

[79] 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570页。

[80] 《旧唐书》卷八十一《李敬玄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754页。

[81] 白居易:《淮南节度使检校尚书右仆射赵郡李公家庙碑铭并序》,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卷七十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3791页。

[82] 见《旧唐书》卷一百三十七、《新唐书》卷一百六十一《李纾传》。

[83] 刘明浩:《“我无工巧唯无私”——纪念中唐诗人李绅逝世1150周年》,《中州学刊》1996年第4期。

[84] 见《后汉书·志第十三》所引京都童谣,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3281页。

[85] 《三国志·魏书》卷二十三《常林传》附,中华书局1971年版,第662页。

[86] 王利器:《风俗通义校注》卷三,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52页。

[87] 《周易正义》卷一,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

[88] (清)刘宝楠:《论语正义》卷十《子罕第九》,《诸子集成》,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193页。

[89] (清)王先谦:《荀子集解》卷十九《大略篇第二十七》,《诸子集成》,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333页。

[90] 见《全唐文》卷六九四,中华书局1983年影印,第723页。

[91] 沈亚之:《李绅传》,《全唐文》卷七三八,中华书局1983年影印本,第7623页。

[92] 《周易正义》卷一,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0页。

[93] 刘明浩:《“我无工巧唯无私”——纪念中唐诗人李绅逝世1150周年》,《中州学刊》1996年第4期。

[94] 可参见张泽咸:《唐五代赋役史》第一编第四章《两税法》,中华书局1986年版。

[95] 白居易:《策林二·十九》,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卷六十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3469页。

[96] 关于李绅《古风二首》与两税法流弊之间的关系,徐玉如《一首宣扬政见的讽喻诗——读李绅〈悯农〉诗其一》一文有论述,见《唐都学刊》1996年第3期。

[97] 《万首唐人绝句校注集评》,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75页。

[98] 以上所引皆见李绅《对罢役物农论象肉刑判》。

[99] 杜牧:《唐故歧阳公主墓志铭》,陈允吉校点《杜牧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80页。

[100] 独孤及:《唐故洪州刺史张公遗爱碑并序》,《全唐文》卷三百九十,中华书局1983年影印本,第3965页。

[101] 范摅:《云溪友议》卷上,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9页。

[102] 范摅:《云溪友议》卷上,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9页。

[103] 此为原题之一段,原题为“忆寿春废虎坑。余以春二月至郡,主吏举所职,称霍山多虎,每岁采茶为患,择肉于人。至春常修陷阱数十所,勒猎者采其皮睛,余悉除罢之。是岁虎不复为害,至余去郡三载。”

[104] 此为原题之一段,原题为“转寿春守,太和庚戌岁二月祗命寿阳,时替裴五墉终殁。因视壁题,自塘而上,或除名在边坐殿,殁凡七子,无一存焉。寿人多寇盗、好诉讦,时谓之凶郡,犷俗特著。蒙此处之,顾余衰年,甘蹑前患,俾三月而寇静,期岁而人和,虎不暴物,奸吏屏窜。三载,复遭邪佞所恶,授宾客,分司东都。或举其目,或寄于风,亦粗继诗人之末云。”

[105] 刘明浩:《“我无工巧唯无私”——纪念中唐诗人李绅逝世1150周年》,《中州学刊》1996年第4期。

[106] 《礼记正义》卷十《檀弓下》,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10页。

[107] 孙昌武:《中国佛教文化史》第四册,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2086页。

[108] 李绅:《墨诏持经大德神异碑铭》,卢燕平《李绅集校注》,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294页。

[109] 李绅:《墨诏持经大德神异碑铭》,卢燕平《李绅集校注》,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294页。

[110] 李绅:《龙宫寺序》,王旋伯《李绅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4页。另见卢燕平《李绅集校注》,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69—170页。

[111] 李绅:《龙宫寺碑》,卢燕平《李绅集校注》,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288页。

[112] 李绅:《重到惠山序》,王旋伯《李绅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04页。另见卢燕平《李绅集校注》,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52页。

[113] (宋)赞宁:《宋高僧传》卷二十四《唐湖州法华寺大光传》,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623页。

[114] 白居易:《八渐偈并序》,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卷三十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2641页。

[115] 刘禹锡:《澈上人文集纪》,卞孝萱校订《刘禹锡集》卷十九,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39页。

[116] 白居易:《和梦游春诗一百韵序》,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卷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863页。

[117] 孙昌武:《中国佛教文化史》第四册,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2183页。

[118] 刘昫:《旧唐书》卷一百二十七《彭偃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580—3581页。

[119] 白居易:《议释教》,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卷六十五《策林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3546页。

[120] 《唐文拾遗》卷九,见《全唐文》,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0467—10468页。

[121] 范摅:《云溪友议》卷上,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10—11页。

[122] 范摅:《云溪友议》卷上,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10—11页。

[123] [日]释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白化文等校注,花山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第408页。

[124] 刘昫:《旧唐书》卷十八上,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605页。

[125] 卢燕平:《寿州法华院石经堂记》,《李绅集校注》,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2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