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代地方档案的保存、整理与研究
- 吴佩林等
- 3763字
- 2025-04-29 18:28:21
三 巴县档案的整理情况
巴县档案自发现至今,经过了多次整理。巴县档案现有的政务、农业、工商业、手工业、司法、军事、交通运输、财税、金融、文教卫生、重大事件等11个大类并不是巴县档案形成时的最初分类体系,而是当年四川大学历史系进行整理的结果。当时的整理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仓促进行的,从而打乱了原有按房进行分类的来源体系,改用事由原则即案卷内容进行分类。这对档案本身来说是一场破坏,因为档案原本的历史联系被打乱,同一来源的档案被人为分割开来,损失很大,也给现有的管理和利用带来了诸多的不便。但在当时的情况之下,能够将巴县档案进行抢救并集中保管起来,也不得不说是后人之福了。1965年四川省档案馆接收巴县档案之后,为了最大限度保证档案不再受到损害,已经过重新分类的巴县档案不适合再次打乱重新整理,故四川省档案馆现在依然保持着当初四川大学历史系的分类模式。四川省档案馆接收巴县档案之初,编制了案卷目录9册,裱糊档案90余万张,缩微1058盘67331卷,而且当时还可以对外出售缩微胶卷。[17]四川省档案馆对外提供利用巴县档案主要有两种形式:缩微胶卷[18]和光盘。乾隆朝至宣统朝均有缩微胶卷,乾隆朝至同治朝同时还有光盘可以提供利用,光绪朝和宣统朝目前还没有光盘。出于保护珍贵原件的需要,巴县档案纸质原件已经不再对外提供利用。
因为前期按照事由进行重新分类和整理所带来的影响,再加上藏于破庙之时所遭受的损毁,巴县档案虽然理论上有11.3万余卷,但是残卷较多,类似“天书”[19]。部分档案只有一份告状材料,也有部分除了告状之外,还有衙门发出的传讯当事人的差票,此外就没有其他材料了。这两种类型的档案只记载了原告的一面之词,无法看到被告人的诉状等相关材料。即使告状内容存在夸大、虚构等现象,也苦于材料的缺乏无法得到印证。尽管这些材料对我们研究清代诉讼制度以及诉讼文书的格式等方面也有一定的作用,但我们无法从其内容叙述中窥见事情的真相,也无法明了当事人各方之间的确切关系。也就是说,这类档案无法给我们讲述一个真实的、完整的故事,其价值不能得到正常的体现,在应有价值基础上有所下降。真正完整的案卷既有原告的告状,也有被告的诉状,甚至原被两造还不止一次地向衙门递交他们的状纸,双方在不断地进行博弈。知县受理案件发出差票之后,当事人、中证人等随票赶赴县衙参加堂审,从堂审的记录中我们可以看到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和知县做出的审断结果。如果一次堂审(初讯)不能解决问题,可能还会有第二次甚至第三次堂审(复讯),每次堂审都会有相应的记录。原被两造及其他当事人对审断结果表示认同,各方还会具结画押。这种类型的案卷故事情节清楚完整,一般都是一案一卷,即使此案今后还有新的状况又产生了新的诉讼,两案也多采用合并为一卷的方式进行立卷归档。因此,从这类故事情节完整的档案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当事人各方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发生的故事,对我们的研究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巴县档案中故事情节完整、保存又很完好、字迹清晰可辨的档案估计不到总数的十分之一。目前巴县档案还存在如下一些问题:同一案件的档案材料被分散打乱到多个案卷之中,而多个案件的材料又混放在了同一案卷,同一案卷内的档案顺序排列混乱,毫无逻辑关系。这些问题对档案的开发和利用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目前提供利用的巴县档案中存在着一些错漏之处,利用者在利用档案的时候,要仔细鉴别、认真判断,将遇到的类似问题记录下来,以后在另外的案卷中发现相同的人名和案情时,再将两处的材料进行衔接和对比,才能最终窥得其全貌。在整理工作中,档案部门需要将这些错漏之处进行相关的处理,以方便利用者。而要找到这些错漏之处,需要档案部门充分发挥利用者的积极性,建立与利用者之间的联系,利用者可以随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档案部门,而档案部门可以在查实之后随即进行相应的处理。日积月累,存在的问题总会越来越少,档案将会最大限度地恢复原来的面貌。一旦有机会进行进一步的整理,这些“冤假错案”将会根据平常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纠正。即使不能完全纠正,最起码可以在目录中添加备注进行说明,使分散的档案之间建立起相互关联,便于档案的管理和提供利用。其实不仅仅在巴县档案中存在这些错漏问题,浙江龙泉档案也存在一个案件的档案散存在多个案卷,而一个案卷中又包含多个毫不相关的案件的情况。[20]浙江大学在整理龙泉档案时,就采取了先以案件为单位将散存档案集中,再按照时间或逻辑顺序进行编排的办法。而在索引目录中增加“卷宗号”与“原卷宗编码”,更是建立起了档案现存状况与其本来面目之间的有机联系。[21]
将编撰档案史料出版发行,是提供利用工作的重要措施,这不仅可以提升档案馆的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保护清代档案原件,更重要的是还能给档案的利用者尤其是异地利用者带来极大的便利。异地利用者不用再到档案馆实地查找档案,即可以达到查阅和研究的目的。从巴县档案发现至今,共出版如下档案汇编:1.《四川人民反帝斗争档案资料》,四川大学历史系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2.《四川保路运动档案选编》,四川省档案馆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3.《四川教案与义和拳档案》,四川省档案馆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4.《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下),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主编,四川大学出版社,(上)1989年,(下)1996年;5.《清代巴县档案汇编·乾隆卷》,四川省档案馆编,档案出版社,1991年;6.《清代四川巴县衙门咸丰朝档案选编》,四川省档案局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7.《清代巴县档案整理初编·司法卷·乾隆朝》(一)(二),四川省档案馆编,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5年;8.《清代巴县档案整理初编·司法卷·嘉庆朝》,四川省档案馆编,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9.《清代巴县档案整理初编·司法卷·道光朝》,四川省档案馆编,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巴县档案出版的这些汇编,对学界的研究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其中,《清代巴县档案整理初编·司法卷·乾隆朝》(一)(二)被列为四川省2013年度重点出版规划项目;2016年出版的《清代巴县档案整理初编·司法卷·嘉庆朝》《清代巴县档案整理初编·司法卷·道光朝》不仅被列为四川省2016年度重点出版规划项目,也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清代巴县衙门档案整理与研究”(批准号:16ZDA126)的中期成果。《清代巴县档案整理初编·司法卷·乾隆朝》(一)(二)两册,挑选了自乾隆十八年至乾隆六十年涉及产权、贸易、宗教、家庭、妇女、继承等不同类型的司法档案共60卷、504画幅,所选档案均以案卷为单位进行编排,卷内档案又按照档案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列,相比巴县档案的其他汇编更为科学合理。《清代巴县档案整理初编·司法卷·嘉庆朝》选择嘉庆二年至嘉庆二十三年档案15卷共15个案件,《清代巴县档案整理初编·司法卷·道光朝》选择道光元年至道光三十年档案10卷共10个案件进行汇编,还在每个案件之前增加了“案情导读”,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对帮助读者了解案件缘由、审判过程及结果等内容具有重要的作用。这几本汇编选择保存较好、形式和内容较有代表性的“卷”而不是“件”为单位进行编排,便于读者了解案情的来由始末,以及清代基层司法的实际运作模式,也有利于发挥档案的最大价值。尽管巴县档案已经出版了如上汇编,但相比最近几年其他地方档案和文献汇编出版的蓬勃之势[22],巴县档案的汇编还显得零散而不成体系,在汇编的编排方式和编排质量上也是参差不齐、情况各异。在选材内容、编撰方式方法、印刷质量等方面与高水平、高要求的档案汇编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尚不能满足利用者的多元化需要。
在报刊公布方面,早在50年代中期,《四川大学学报》《历史研究》《近代史料》等期刊就刊登公布了一些巴县档案中的史料。如:《四川大学报》1956年第1—2期刊登了四川大足教案与四川东乡县人民抗粮斗争的史料;《历史研究》1956年第2期、第10期分别公布了四川义和团、自立会、刘仪顺的相关档案;《近代史料》1958年第1期公布了余栋臣与四川农民反帝运动的相关史料。[23]四川省档案馆于1983—1985年主编的季刊《四川档案史料》公布了巴县档案中有关吏治整顿、土地租佃关系、山货帮、川江铜铅运输等方面的史料。重庆市档案局(馆)于1989—1990主办的季刊《档案史料与研究》,公布了部分巴县档案史料。比如“清末巴县祭祀档案史料选”(1989.3)、“清代四川民俗史料选辑”(1990.4)等。《四川档案》期刊也曾经发布了“鸦片战争中川省各营官兵出师江南抗英档案选辑”(1997增刊)、“巴县档案中保存的嘉庆二十一年禁烟告示”(2010.2)等史料。《中国档案报》刊登了部分巴县档案,比如“四川巴县民俗档案”(2012-2-13)。
综上所述,对巴县档案的整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整理出版专题汇编和综合汇编多种,在报刊公布档案若干,引起了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尽管如此,对巴县档案乃至所有清代档案的整理仍然还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进行反思。[24]笔者认为,清代档案整理与现代档案的整理有共同之处,应该遵循档案整理的基本原则,即:档案的整理应该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25]此外,还需格外注意“高龄档案应当受到尊重”,即在遵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考虑到档案的珍贵性和保存状况,尽量保护档案原件不受损毁,采用数字化扫描的方式进行保存和利用,加大档案汇编的编撰和出版力度,启动数据库的建设和推广,拓宽档案提供利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