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谈懒散

聊起懒散这个话题,我可以毫不谦虚地说,我真是个“行家”。小时候带领我在知识海洋里徜徉的那位先生每学期收9畿尼[1],从不多要。这位先生过去常说,除了我以外,他还没见过哪个学生事儿没多干,时间倒多花不少。我还记得在学习如何使用祈祷书[2]的时候,我那可怜的奶奶不经意评论道,不该我做的事儿,我极有可能一点儿都不做。但她也笃信,即便是该我做的事儿,我也照样碰也不碰。

亲爱的奶奶对我的判断恐怕只对了一半。真是上帝保佑!尽管懒,但我还是完成了许多不必由我操办的事儿。不过奶奶说我一堆该干的事儿不干这一点,还真的“一语成谶”了。懒散向来是我的强项,但我可不敢居功——这是种天赋,稀世的天赋。世上不缺懒骨头,也不缺慢性子,但生性疏懒的还真是稀有。双手往口袋一插,四处闲逛可不是这种人的行事风格。恰恰相反,成天忙得不可开交才是他们最扎眼的特征。

想要沉浸在懒散之中,手头一定得有好些活儿。要是没事儿可做,人闲着也没啥意思。虚度光阴不过打发了时间,最是累人。懒散好比香吻,偷来的才甜。

许多年前,还是年轻小伙儿的我被诊断出患了重症——我自觉病得不重,只是患了场来势汹汹的感冒。但我觉着这病可不是闹着玩的,因为医生说了,我一个月前就该来看病,要是这病(管它啥病)再拖一周,他就不对治疗结果负责了。这真不可思议。我从没听说哪位医生遇过这种再拖个一两天就无法医治的病例。医生——我们的医疗指导、哲学大师、良朋益友就好像情景剧当中的英雄那样,总在危急关头方才登场,不早一分,不晚一秒。这是天命,就该如此。

嗯,话说回来,我病得很重。医生让我在巴克斯顿[3]静养一个月,期间严令禁止我干任何事儿。“你要休息,”医生说,“彻底的休息。”

前景貌似一片大好啊。“知我心者莫若君。”说罢,我眼前浮现出一片美好的光景——连续四周“优哉游哉的生活”,掺杂着一丝病意。病不至于严重,却恰好让人受些苦,让静养时光沾上诗般的情绪。想必我能睡到日晒三竿,抿一口热巧克力,再拖着睡袍趿着拖鞋,享用早饭;想必我能摊倒在院子里的吊床上,品读惹人感伤的小说,回味忧伤的结局,直至小说从我手中滑落;想必我能躺坐在院子里,一边惺忪地凝望苍穹,看羊毛般的云朵如同挂着白帆的小舟在空中穿梭,一边欣赏鸟儿欢快地歌唱,聆听风过树梢那沙沙的声响。要是我身子太虚弱,不能到室外去,我就堆些枕头,倚坐在底层敞开的临街大窗前面,摆出一副病恹恹的样子,惹人注目。这样路过的美人儿就都会为我叹息。

我每天都要坐卧在病人专用的轮椅里,往科伦内德[4]跑两趟,去服用那儿的矿泉水。噢,那泉水啊!虽然我之前压根没听说过,但一心想去尝尝。“喝泉水治病”听着真洋气,一副安妮女王[5]的做派。我想我会喜欢喝那玩意儿。不过,哎!好感也不过维持了三四天!山姆·维勒[6]形容泉水“尝起来像保有余温的熨斗”,还不足以说明这水多恶心。病人要是知道自己康复前每天都得喝一杯泉水,他们就都立马康复了。我连着六天咽下了泉水,差点没要了我的命;不过之后我每次喝完泉水,都马上来一杯辣口的兑水白兰地,人就好受多了。后来好些知名的医生都告诉我,因为我喝了酒,泉水中铁矿元素的功效通通被抵消。我窃喜自己走了狗屎运,歪打正着,正合我意。

“喝泉水治病”不过是我所有苦难经历的冰山一角。静养那一个月的生活,我至今记忆犹新。那是我这辈子最凄惨的三十天。我像奉行神谕一般,遵照医生的嘱咐,除了在屋子、院子四周溜溜圈,除了每天乘坐我那轮椅出去俩小时,我啥事儿都没干。溜圈、出行让生活不至于单调乏味。坐在轮椅上颠簸,要比看着轮椅经过更叫人兴奋。不常坐轮椅的人感受会更深。旁人根本无法体会途中的惊险,只有乘客才能时刻感受到。一路上,担心轮椅会随时翻倒。每每经过沟渠,又或者看见一段刚铺好的碎石路,这样的担心便会愈发强烈。乘客眼里,飞驰而过的每一辆车都像要撞过来似的;上下坡的时候,乘客难免在心头盘算自己翻倒的几率,生怕掌握生杀大权的车夫腿一软,手一松,就撒手不管了——这很可能会发生。

一阵子过后,就连疯狂的轮椅之旅也变得无趣。“百无聊赖的状态”叫人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腐蚀人的意志。既然意志本不坚强,增加过多的负担也不是聪明的做法。大概是在第二十天的早晨吧,我早早起了床,享用过丰盛的早饭之后,便径直走到了海菲尔德[7]。海菲尔德位于金德斯高特高沼地[8]之下,是个景色怡人、熙熙攘攘的小镇,穿过一条金色秀美的山谷就能走到。我在那里遇见了两位甜姐儿。至少当时她们都很甜美动人。一位与我在桥上擦肩而过,似乎露出梨涡浅笑;另一位站在敞开的门前,不求回报地一口接一口亲吻着婴儿红扑扑的脸蛋。但这都是好些年前的事儿了,我敢断言打那以后她俩逐渐发胖,脾气也暴躁起来。在回去的路上,我遇见一名老汉在碎石头。彼情彼景唤醒了我抡抡胳膊的渴望。我给老汉买了点喝的,叫他休息,我替他干活。老汉为人和善,随了我的意。我怀揣着过去三周积攒的力量去碎石头,不消半个小时,碎的石头就比老汉一天碎的还要多。但老汉并没有嫉妒我的能耐。

既然都坏了规矩,我在瞎折腾的路上就越走越远了。每天早上,我都要徒步走上一长段路;到了晚上,就去亭子底下听乐队演出。即便如此,静养的日子还是度日如年。到了静养的最后一天,我打心眼里感到高兴。我被火速送离巴克斯顿,告别这看似遥遥无期、却又无所事事的静养,返回伦敦,重投繁重的工作与生活。当晚穿过亨登[9]的时候,我朝车厢外望去。雄伟的伦敦城灯火通明,耀眼的灯光也温暖了我的心膛。晚些时候,当我乘坐的列车轰隆隆地离开圣·潘克拉斯车站[10]时,耳畔渐渐响起了熟悉的轰鸣,将我包围。我觉得这是那段日子里最动听的声音。

我一点也不享受静养那个月闲散的生活。我喜欢忙里偷闲,而非百无聊赖。这是我固执的本性。明知案头堆满了信件,必须在邮差下次收件前都回复完毕,我却最爱背对炉火,心头默默盘算自己欠了多少的账;明知晚上工作繁重,我却在饭后散步,走很远都不回来。有时候事出突然,需要起个大早,我偏偏最爱在这会儿再赖上半小时床。

啊!床上翻个身,呢喃一句“就睡五分钟”,再次酣然入梦是多美的事儿啊!世上除了主日学校[11]宣讲的那些儿童故事的主人公,还有谁早上自愿起床?有些人就是永远没办法在该起床时起来。如果八点就得起,他们会一直赖床赖到八点半;如果情况有变,八点半起来就行,他们非得睡到九点才起床。这帮人仿佛政治家一般,总会掐着点迟到半小时。他们试图通过各种方法避免晚起。他们买过各式各样的闹钟(这设计精妙的闹钟却在错误的时间响起,唤醒错的人)。他们甚至让朋友敲门叫醒自己。朋友的确敲门了,也叫他们了,他们却嘟哝一句“哎”以示回应,就又悠然自得地睡过去了。我还认识一哥儿们起床后直接拿冷水浇自己,但即便这样还是徒劳无功,因为他又钻进被窝暖身子去了。

我本以为自己身子离开了床,就不会再躺下去了。但于我而言,忍痛把头从枕头上挪开难于上青天,无论这一晚内心多么笃定都无济于事。通常荒废了一晚过后,我会对自己说:“嗯,今晚就不再干活了,明儿早起继续干。”我的确下了决心——至少在讲这话的时候。结果,第二天一大早我对起床这事儿就没那么热心了,心想要是昨晚熬夜就好了。起床后要穿衣服也是件麻烦事儿。你越是斟酌,就越不想起。

说来也奇怪,床像极了坟墓。我们可以在上面舒展疲惫的四肢,悄然归于沉寂与休息。一如可怜的胡德[12]吟唱道“床啊床,诱人的床,筋疲力尽者的天堂!”,床啊,您好比仁慈的老护士,照料着我们这帮焦躁的孩童。无论我们聪明或愚钝、自律或调皮,您都像母亲般,拥着我们,靠在您的膝上,安抚任性哭泣的我们。无论是忧心忡忡的强人、饱受折磨的病人,还是因爱人不忠而哭泣的少女,我们都像孩子一样,把满脑的烦扰枕于您洁白的胸膛,借由您温柔的抚慰而闭上了双眼。

床啊,当您转身而去,不再安抚我们,我们的烦恼方才显得痛苦。无法入睡的夜晚总是盼不来黎明!噢!那些可怖的夜里,我们在高烧与疼痛中辗转反侧,仿佛一个躺在亡灵之中的活人,直愣愣地盯着周遭的黑暗,那黎明前缓慢流逝的黑暗。陪伴饱受痛苦的人过夜更是可怖。随着片片炉灰缓缓坠落,微弱的炉火不时传来劈啪声,扰人沉思。钟表的滴答声如榔头一般,一声声砸碎我们守护的生命。

不谈睡床卧室了。即便闲散如我,这话题也实在聊得够久了。咱们出去抽根烟吧。这也能消磨时光,看起来还不会太过惨淡。对于我们这帮闲人来说,烟草一直都是上天的恩赐。真的难以想象沃尔特爵士[13]时代以前,公务员满脑子在想什么。但我认为,这帮中世纪的年轻公务员之所以那么喜欢吵架完全是因为缺少安抚情绪的烟草。他们没事儿可做,又不能吸烟,结果就是无止境地打啊吵啊。他们哪天百年难遇地不吵了,准得和邻居结下百年难解的世仇。要是这些事儿还不能占掉所有的时间,他们便会开始讨论谁的爱人最好看。双方使用的论“具”有战斧、木棒等等。那个时代,关于品味的问题很快就能盖棺定论。要是一位十二世纪的年轻人坠入了爱河,他并不会后退三步,望着爱人的眼眸,称赞她美得只应天上有,而是出门去用拳头证明这一切。如果他在外面遇到不服的人,并敲破了他的头——当然,我指的是不服那位的头——那就证明了他的——第一位仁兄的——情人美丽动人。但如果不服的那位敲破了“他的”头——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对方的——也就是对于不服那位而言的对方。想也知道,对于不服的人而言,只有另外一个才能称为“对方”,而并不是对于第一位仁兄而言。如果他把头给敲破了,那么他的情人——并不是对方的情人,对方是指——这样说吧,如果甲把乙的头给敲破了,那么甲的情人就是美人儿;反之,乙把甲的头给敲破了,那么甲的情人就不美了,乙的情人才美。这就是这帮十二世纪的年轻人进行艺术批评的方式。

时至今日,我们只消点个烟斗,让女孩自个儿争去吧。

女孩的确能解决自己的问题。渐渐地,所有的工作她们都能做了。她们担任医生、律师、艺术家。她们能管理剧场,诈骗财务,编辑报纸。我期待着有一天,我们大老爷们不用干活,一直睡到晌午,每天读两本小说,下午五点不受打扰地享受精致的茶点;也不用费脑袋,顶多讨论一下裤子花色的最新潮流,争论一下琼斯先生的大衣用的是什么料子,又是否合身。这是多么美好的未来啊——对于懒人们来说。

[1]畿尼(guinea):英国旧时的一种金币。一畿尼等于1.05英镑,或21先令。

[2]祈祷书(Prayer-book):记录各种集体或个人祈祷仪式的书籍。

[3]巴克斯顿(Buxton):位于英国德比郡(Derbyshire)的温泉胜地。

[4]科伦内德(Colonnade):巴克斯顿内的一个地名。

[5]安妮女王(Queen Anne,1665-1714):英国女王,1702年即位。

[6]山姆·维勒(Sam Weller):查尔斯·狄更斯代表作之一《匹克威客外传》(The Pickwick Papers)里的人物,系主角的侍从。该书中,他对泉水评论道:“泉水尝起来像极了保有余温的熨斗。(I thought they'd a wery strong flavour o’warm flat irons.)”

[7]海菲尔德(Hayfield):位于英国德比郡海皮克(High Peak)的一个镇。

[8]金德斯高特高沼地(Kinder Scout):位于英国峰区国家公园(Peak District National Park)内,系峰区最高点。

[9]亨登(Hendon):英国英格兰东南部城市,现为巴尼特的一部分。

[10]圣·潘克拉斯车站(St.Pancras'station):位于伦敦圣·潘克拉斯地区(St.Pancras)的一座大型铁路车站,坐落在大英图书馆和国王十字车站之间。

[11]主日学校(Sunday-school):在星期日提供宗教教育的学校,通常在教堂中开办。

[12]托马斯·胡德(Thomas Hood,1799-1845):以幽默诗作而闻名的一位英国作家,代表作有《衬衫之歌》(The Song of the Shirt)和《叹息桥》(The Bridge of Sighs)等。书中引言摘录自《她的梦》(Her Dream)。

[13]沃尔特爵士(Sir Walter):全名沃尔特·雷利(Wlater Walter Raleigh,约1552-1618.10),英国航海家。